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引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02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流程
项目策划与设计
资源筹备
项目实施
项目总结与反馈
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 形式和预期成果,制定
实施计划。
根据项目需要,准备相 应的教育资源、场地、
设备等。
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教 育培训活动,确保项目
顺利进行。
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 估,总结经验教训,为 后续项目提供改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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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与形式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紧密结合 临床实践和学科发展,注重实用性和创新性。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形式应多样化,包括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病例讨论、 实践操作等形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医学人员的学习需求。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注重实效性和应用性,确保医学人员通过学习能够 提高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撰写项目申请书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 ,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内容、实施计划 、预期成果等。
审核与评审
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是否推荐 上报。
提交申请材料
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项目申报材料
实施方案
详细描述项目的具 体实施计划和方法。
学分标准
学分的标准通常根据课程或活动的性 质、时长、难度和内容来制定,难度 大、内容丰富的课程或活动往往学分 更高。
学分审核与认证
审核流程
学分审核通常由医学机构或教育 机构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学分的 获取方式、数量和质量等方面。
认证机构
学分认证机构通常是医学行业内的 权威机构或政府机构,负责对学分 进行认证和备案。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举行流程
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举行流程一、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流程
关于继教项目申报和备案的说明: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成功后,该项目的有效期为两年,到第二年时仅需要进行备案,不需要从头申报。
例如:某教师成功申报了2021年的继教项目,到2021年时,只需要将该项目进行备案即可。
到进行2021年项目申报的时候,才需要从头申报。
以下为项目备案流程:
继续教育项目采纳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原那么上项目实施由项目负责人指定项目联络员进行实施。
项目实施进程中教育培训部全程协助,和督导实施程序,请于项目实施前半年与教育培训部进行沟通。
教育培训部协办时的办理流程如下:。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对申办单位的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申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
项目获批后要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3.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中的学科分类代码;4.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5.项目负责人应在职(岗)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统一要求,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经核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2. 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具有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的社团应将拟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审定后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委直属单位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3.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需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启动的推广及必修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统一制定的项目申报表,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4. 凡在获准当年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2年。
若在第二年举办,申报备案项目的单位应按统一要求填写备案项目申报表,按申报途径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称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
育备案项目。
5. 每年申报次年项目的时间为7-9月,申报单位将下一年度拟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统一要求填写后,按程序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办要求是指符合一定标准和程序,在2024年申请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条件。
该项目是由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共同管理和组织的,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水平,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升。
以下是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的详细内容。
1. 主办单位要求:- 医疗机构:申办单位必须是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 学术组织:申办单位也可以是具备继续医学教育组织能力的学术机构、学会等。
2. 申办项目要求:- 学科范围:申办项目需围绕医学领域的重点学科和专业进行,例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学等。
- 项目内容: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实践指导性,能够满足医务人员继续学习和实践的需求,包括学术讲座、临床技能培训、病例讨论等。
- 知识更新:项目内容应紧跟医学科学的新进展和临床实践的需求,注重知识更新和最新技术的应用。
- 教学团队:申办单位需配备一支具备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的教学团队,包括主讲专家、副教授等。
- 教学设施:申办单位需要提供合适的教学设施和场地,具备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条件。
3. 申请流程和材料:- 申请书: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书,包括项目的目标、内容、教学计划等信息。
-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主办单位的资质证明、教学团队的履历、教学设施的情况等。
- 办理流程:申请人须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申报流程进行申请,并支付相应的申办费用。
- 评审审批: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严格的评审和审批程序,确保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能够顺利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4. 项目管理和评估:- 项目管理:申办单位在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培训活动的组织等。
- 项目评估:国家相关部门将对申办项目定期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简易操作说明书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简易操作说明书
系统登录
一、进入卫生科教平台。
1、打开省卫生厅网站(),在首页右侧点击“甘肃卫生科教管理平台”进入;
2、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不含引号)回车即可进入;
二、在卫生科教管理平台首页中依次点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备案入口】,在新打开的登录页面中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即可;如图:
项目申报
一.展开系统左侧【系统菜单】并点击【项目申报】按钮进入项目申报页面(如下图):
二、点击新展开页面中的按钮;
三、在弹出的新页面中按照步骤逐步点击【填写】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内容;
四、所有步骤填写完成后点击项目信息中的【上报】按钮即可提交上报,申报用户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审核的情况下【取消上报】进行【修改】或【删除】内容,待修改完成后再次进行【上报】即可
项目备案
一、展开系统左侧【系统菜单】并点击【项目备案】按钮进入项目备案页面(如下图):
二、点击需要备案的项目信息中的【备案项目】按钮(如图):
二、在打开的页面中填写项目的相关信息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如图):
三、在已填写完成项目内容的信息中点击【上报】按钮即可上报,备案用户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审核的情况下【取消上报】进行【修改】或【删除】内容,待修改完成后再次进行【上报】即可(如下图):。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申报人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项目计划书等。
2. 选择项目类别: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选择适合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类别。
3. 在线申报:登录教育部或相关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在线申报表格,提交相应材料。
4. 部门初审:申报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合格。
5. 评审评估: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会进入评审评估阶段,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学术价值、创新性、实施可行性等。
6. 结果公示:评审评估完成后,相关部门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通知给申报人。
7. 项目立项:根据评审结果,有资格的项目将被批准立项,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8. 项目执行:项目立项后,申报人需要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进行实施,并按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以上是一般的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流程,不同的项目可能会有些差异,具体的流程根据各个部门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申报之前最好了解并遵守相关部门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流程。
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和有关问题教学文案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程序
➢ 申报流程: 专科分会
学会各部门
有关单位
申报单位
立项用户
上报 行政用户
上报
上报 中华医学会
评审上 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
➢ 申报新项目:2010年7月10日~8月20日
➢ 申报备案项目:2010年7月10日~12月20
请日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逾期
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报送纸质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材料报送地点
打印申报材料请送或寄至:
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邮编:100710 联系人:宋磊 王丹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有关问题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 项目申报对象 ➢ 项目申报要求 ➢ 项目申报程序 ➢ 申报时间、材料报送地点 ➢ 其他有关问题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申报新项目
➢ 登陆系统,进入“项目申报” ➢ 逐项填写申报表 ➢ 网上提交并直接用A4纸打印 ➢ 纸质申报表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并
➢ 申报项目内容:须符合“四新三性”要求,即项目应以现
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 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 项目举办形式: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习班、讲习班 专题讨论会、研讨班
➢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应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人员
(系统默认: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对象 )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国家级继教项目申报有关问题
➢ 举办时间:举办时间要求为实际授课天数(学时数),不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根据参与人数和课程内容,选 择合适的场地和时间,确保项
目的顺利进行。
04
学分管理办法
学分设置
学分类型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的特点,学分可划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其中,Ⅰ类学 分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Ⅱ类学分包括市级和自选项目。
学分标准
通常Ⅰ类学分以5年为一个周期,Ⅱ类学分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要求完成 规定数量的学分。学分的具体分值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和级别而定。
学分申请
申请流程
申报者在完成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后,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学分 申请,包括填写学分申请表、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证明材料
申请学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项目结业证书、培训记录等 ,以证明申报者参与了该项目并 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
学分审核与认定
审核机构
学分的审核与认定由相应的医学教育 机构或学术组织负责,他们负责对申 报者的学分申请进行审核,并给予相 应的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之间的学分认定标准存在差 异,需要建立更加统一、规范的学分认定标准。
3
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
部分培训内容与医生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 需要加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项目未来发展与展望
拓展培训领域和对象
未来将继续拓展培训领域,满足医生在临床、科研、教学等方面的 多元化需求;同时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包括基层医生、全科医生等。
审核标准
审核机构会根据申报者提供的证明材 料、项目内容、学习效果等多方面因 素,对申报者的学分申请进行综合评 估,并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05
有关规定
政策法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或《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代码查询中的学科分类代码;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还另需注意:(1)须符合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2)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在医务人员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后,通过参加各种继续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丰富临床经验和更新医学知识的过程。
为加强我国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水平,国家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办有一定的要求。
一、申办单位资格申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的医学类高等院校、医学类研究院所、以及医院(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等)。
大型卫生厅、卫生委员会也可以作为申办单位。
2.具备全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3.具备一定的办学业绩:拥有一支专业技术人员强的师资队伍,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具备较好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4.具备一定的财务条件:有明确的财务经费来源,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以下材料:1.申报书:包括基本情况介绍、申报项目的目标、设想和计划等内容。
2.申报单位资质材料:包括单位法人证明、财务状况证明、师资队伍和教学设施情况证明等。
3.项目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方案。
4.师资队伍的专业资格证明和教学经验证明材料。
5.具体培训方案、教材和教具等。
申报程序为:提交书面申请→审核→公示→备案。
三、项目组织和管理申办单位一旦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资格,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运行和管理。
1.组织机构:建立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2.课程设置:根据医学领域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学科课程、技能培训、病例讨论等。
3.师资队伍:建立健全的师资培养机制,确保教学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4.学员管理:建立学员档案,跟踪学员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对学员进行评估和考核。
5.教学评估: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制度,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2020年(项目管理)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
(项目管理)中国医师协会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及填报注意事项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
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与管理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质量,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相继修订和发布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吉卫发[2008]124号2009年1月1日实施。
主要内容四方面: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管理、跟踪检查。
一、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项目申报条件1、本学科的国际发展前沿;2、本学科的国内发展前沿;3、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4、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5、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省级项目申报条件1、本学科的国际、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省、部级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项目;4、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与推广;5、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6、符合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需求的新技术、新方法。
(二)申报办法申报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申报工作给与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师资队伍,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积极动员部署,要组织对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使其明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了解及掌握《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国家级项目申报:1、申报时间:每年申报次年项目的时为7月-9月,申报单位将下一年度举办的国家级项目按要求统一填写后,按程序向全国继教委员会申报。
2、申报程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项目背景与意义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医学知识更新速度快,临床医学经验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提高医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运而生。
该项目旨在为医生等医疗人员提供持续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以跟上医学发展的脚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推动和促进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课程和平台,以满足医疗人员不断学习的需求。
具体目标如下:1.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培训课程、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等形式,以满足医疗人员的不同需求。
2.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临床实践能力,增强其诊断和治疗技能,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3.加强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培养,弘扬医德医风,提高综合素质。
4.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持续发展和运行。
三、项目内容及方法为了实现项目目标,本项目将采取以下内容和方法:1.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平台:搭建线上学习平台,提供各类医学资源和学习材料,包括学习视频、学术文献、病例分析等。
同时,还将建立线下学习中心,组织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形式的面对面交流。
2.设计培训课程:根据医学发展趋势和医疗需求,制定并设计适合不同领域医疗人员的培训课程。
这些课程将由医学专家和行业权威进行授课,内容涵盖基础理论、临床实践、技术应用等方面。
3.实施考核评估:对参与培训的医疗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以衡量其学习效果和能力提升。
考核方式包括书面测试、临床操作技能评估等。
4.建立资格认证体系:为参与项目的医疗人员提供资格认证服务,通过考核评估合格者将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资格证书,以证明其专业水平和能力。
四、项目预期成果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预期将取得以下成果:1.医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将得到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得到改善。
2.医疗人员的学习动力和意识将得到激发,不断学习和进修的氛围将得到营造。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为推动新时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质量发展、提升其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卫生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卫生人才培养质量,现制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并公布的各类项目(包括面授项目和远程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并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一、明确项目定位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面向全国学员,整合国家级权威专家等学术资源开展培训,以提高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
二、项目总体要求1.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
项目申办要基于行业需求,包括学员需求、问卷调查情况、评估结果、临床实践存在的问题或差距、国内外本领域的最新进展、卫生政策法规的新要求,以及未来的工作需求等。
2.项目设计要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
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确定合适的项目名称,设计与之匹配、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教学形式、学时安排、考核和评估方式等,且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坚持公益性原则。
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科学性,规范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收费管理,确保继续医学教育有效、有序开展。
项目各项收费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申报与备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过程中,各单位均不得收取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三、项目内容要求项目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
项目内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3.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报;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⑴须符合申报(备案)远程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⑵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申报指南附件1:申请代码:2020年河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申报表项⽬名称所在学科申办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期填表说明⼀、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所在学科(代码)请按照所附“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
2、项⽬内容⼀栏要求写出讲授题⽬。
3、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要求。
4、项⽬举办⽅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学习班等。
5、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关的时间。
6、学分计算⽅法: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每学时授予2学分。
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每个项⽬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7学分。
三、申报表在⽹上平台填报后,点击项⽬的申请代码,显⽰所申报的项⽬可打印出纸质申报表。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学07- 眼、⽿⿐喉学科01-06- 微⽣物学07-01- ⽿⿐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理学08- ⼝腔医学学科02-02- ⽣物化学08-01- ⼝腔内科学02-03- ⽣物物理学08-02- ⼝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腔正畸学02-05- 细胞⽣物学08-04- ⼝腔修复学02-06- 病⽣理学08-05- ⼝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与环境卫⽣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品卫⽣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少卫⽣与妇幼卫⽣学03-09- 精神卫⽣学12-04- 卫⽣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肤、性病学14-04- ⼉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康复医学17- 全科医学。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章程》(全继委发[2001]第01号)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12]85号),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推广及必修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条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以及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二)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三)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四)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启动的推广及必修项目;(五)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一)申报资格1。
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可按申报程序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其他机构须先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申报资格。
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2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除外.(二)申报程序1。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统一要求,先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经核准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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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须符合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2)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只针对学术负责人,其对项目学术水平全面负责。
技术负责人只负责项目的技术制作。
13.项目备案相关要求:(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及已进行过一次备案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当年举办完成及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执行情况并获上级审核通过后(如系多期举办,所举办各期的执行情况汇报均需获上级审核通过),其项目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备案只可进行一次;(2)如项目申报备案,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3)项目备案时题目中已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且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
如拟备案项目的题目中未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的相关信息,则备案表的备注中无需填报内容。
1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申报项目须与基地学科专业相符。
二、申报程序(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实行按学科或按属地化管理:申办单位逐级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单位逐级向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除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等六学(协)会以外的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社会团体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照《关于全国行业学术团体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5]10号)及相关补充通知执行,可按学科专业选择上述六个学(协)会中的一个机构作为申报途径。
项目在逐级申报过程中,各级相关管理部门须按要求认真核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联系单位、其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项目的单位及上述六个学(协)会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备案项目除外),评审通过的项目及备案项目经核准后(经六个学(协)会申报项目的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社会团体自行评审核准),按相关要求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各申办单位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上填报的项目上报后,还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在申办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上报。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含其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项目的单位)按要求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经以上六个学(协)会申报项目的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社会团体自行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不需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程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项目向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基地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还需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
(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只受理国家级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的网上申报。
如因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数量超出规定要求等情况确需进行项目相关信息调整时,只在网上进行。
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提交专家评审,予以不批准处理。
(四)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均不得收取费用。
三、批准公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新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及其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项目单位也可利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对本地(单位)所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网上省级评审)。
经核准,于每年年底前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当年度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和当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并择期公布不同意项目和经整理汇总的不同意原因。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月1日以后举办)。
四、其他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全国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附表1申请代码: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申办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本表填写注意事项:(一)填写思路:1.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2.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3.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二)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三)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四)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五)学分计算方式: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六) 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
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在“多期举办信息”处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
三、西部12个省(区、市)包括: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四、基层单位包括: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等。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联系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北京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02 天津市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 上海市 34 北京医院04 河北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05 山西省 36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6 内蒙古自治区 37 国家卫生计生委干部培训中心07 辽宁省 38 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08 吉林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09 黑龙江省 40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际交流中心10 江苏省 41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1 浙江省 42 中华医学会12 安徽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13 福建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14 江西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15 山东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16 河南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17 湖北省 49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研究所18 湖南省 50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中心19 广东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2 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21 海南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22 四川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23 贵州省 55 中国药师协会24 云南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25 西藏自治区 57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陕西省 58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7 甘肃省 59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28 青海省 60 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61 国家卫生计生委南京培训中心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2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31 重庆市 63 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康复医学17- 全科医学附表2申请代码:2019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申办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