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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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策划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策划方案

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策划方案(2024年修订)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我的办公桌上,第十个年头的方案写作,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肌肉记忆。

关于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的扶持和奖励办法,我的思绪如泉涌般涌现。

一、方案背景南海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一直以来都走在经济发展的前列。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环保产业,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本方案旨在为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和奖励措施,助力产业升级。

二、目标定位1.构建完善的环保产业链,实现产业集聚效应。

2.提升环保技术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环保企业。

3.加强环保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扶持政策1.财政支持:设立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保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和市场开拓等。

2.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给予税收减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环保企业提供优惠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土地政策:优先保障环保产业项目用地,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5.人才引进:加大对环保产业人才的支持力度,提供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

四、奖励措施1.优秀企业奖励:对年度环保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2.技术创新奖励:对在环保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3.项目建设奖励:对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明显的环保产业项目给予奖励。

4.社会责任奖励:对积极参与环保公益事业的企业给予奖励。

五、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政策落地。

2.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政策,提高企业和社会的认知度。

3.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4.调整优化:根据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完善政策,确保政策持续有效。

六、预期效果1.环保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链不断完善。

2.环保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5•【字号】•【施行日期】2006.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市政府同意市科技局、财政局制订的《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若遇有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联系电话:83355841)。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发放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激发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对政府科技投入的监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是佛山市、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等项目,重点支持符合佛山市产业导向的重大技术研发创新项目。

市、有关区政府每年按各级政府对科技投入的总量要求,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有关区政府分别承担。

二、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一)列入年度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攻关、火炬、星火、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新产品、成果推广、国际科技合作、技术出口等计划)。

(二)符合国家、省、市科技创新示范工程项目和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报的项目。

(三)符合当前国家、省以及我市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指南,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而未列入国、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在列入我市攻关计划项目后方可申请本专项资金。

(四)原则上,本资金对同一项目、同一开发阶段只支持一次。

(五)在禅城区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所承担的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市和禅城区按财政税收分成比例共同负担项目的扶持资金支出。

佛山南海区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佛山南海区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安全产业是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目标到2025年,安全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部分领域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为贯彻落实四部委指导意见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把握《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我区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发展机遇,不断提升我区安全产业等各专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行业应用能力,引入产业标杆,培育产业集群,全力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打造安全产业南海品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宗旨培育安全产业体系,打造安全产业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抢占产业未来和竞争发展制高点。

二、扶持对象(一)本办法所指的安全产业是指智慧安防(包括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城市安防)、智能工业安全防控产品(包括生产安全智能装备、电气安全产品)、车辆专用安全装备(包括车辆被动安全产品、车辆主动安全产品)、新型安全材料(包括消防安全材料、个人防护材料、其他类安全材料)、信息安全(包括互联网安全、工程信息安全、大数据、云计算安全)、安全服务(包括安全评估、安全培训、安全产业投融资服务)等安全产业产品及其应用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软件服务、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等上下游产业。

(二)本办法扶持和奖励的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场所、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均在佛山市南海区的企业(下称本地企业),主营安全产业的企业及关联的装备制造企业、研发机构、检测中心、服务平台、孵化器等,包括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依法在南海进行法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安全产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

三、落地扶持奖励(一)在我区新投资建设的信息安全类和安全服务类等信息服务类企业,有一个以上发明专利或者六个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经申请审批通过,按其投资额(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其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价款)的一定比例(或定额)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予以奖励。

佛山市南海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广开招商引资渠道,促进南海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引荐客商并引进南海区外资金(包括引进境外资金(含港澳台资金)和区外国内资金)到南海区进行项目投资。

本办法所称的资金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投资人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的作价金额。

作价金额是指经我国法律认可的有资格的中介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金额,或者是我国各级商检部门鉴定确认的金额。

另外,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

第三条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机构和自然人(以下简称引荐人)为我区引进资金,将具有明确投资意向的客商引荐到我区落户,并对其投资行为直接履行联系、介绍等服务,投资成功的,根据下述条款所列条件,给予奖励。

第四条引荐人引进资金投资下列项目的,给予奖励:(一)工业项目指制造业项目,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及属于《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的项目。

(二)商贸流通、酒店、旅游项目,包括:.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三)农业开发项目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经区政府认定的其他项目,包括:.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会展业;.国际组织。

第五条奖励标准:(一)引进的外资项目,按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一定比例在项目注册资金到位或建成投产后进行奖励。

所谓外资项目,是指境外投资者依照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等的规定在我区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项目、中外合作经营项目和外商独资项目。

南府(2011)168号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南府(2011)168号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南府〔2011〕168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我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计划”),实施“中枢两翼,核心带动”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在全面推进“三旧”改造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连片改造,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以产业为主导,建设一批新型的产业载体。

第三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应按照“规划引领、产业主导、优化功能、提升品质、重点带动、市场推动”的要求,通过政府统筹,采用多种改造方式,合理协调公民、企业和政府的利益关系,既促进经济发展,又确保社会稳定。

第四条按照市政府《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府〔2011〕1号)有关要求,为加快“三旧”改造步伐,破解制约我区工业发展的土地瓶颈,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制造业和工业配套项目的土地面积不低于60%。

今后3年我区用于工业提升发展的旧厂房改造面积不少于8000亩。

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扶持政策,按照《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章重点更新范围第五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重点推进十大示范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村镇新社区建设项目、旧村改造项目。

示范项目包括:桂城街道金融区C区、平东玉器街,罗村街道罗村村旧村改造,九江镇大正新城,西樵镇锦湖片区,丹灶镇白云新城,狮山镇佛山西站(招大)片区,大沥镇金融区D区、广佛国际商贸城中心区,里水镇金峰洲片区。

第六条村镇新社区建设项目,按佛山市南海区村镇新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规划政策第七条城市更新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各镇(街道)根据全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对改造片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瀚天科技城

瀚天科技城
瀚天科技城
前身
瀚天科技城的前身是北约村在桂平路及规划中的佛 山“一环”边的集体建设用地。2006年以前,为增 加村组收入,村集体自行筹集资金在该地块建设了 一片对外招租的较零乱的废旧钢材加工交易场及低 矮厂房(整体容积率不足0.5,而建筑密度高达 70%)。由于村集体的资金及管理水平有限,该项目 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均十分低下,招租进场的基本 上是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每年产值不足1亿,税 收不足100万。整个片区环境比较脏、乱、差,基本 没有任何绿化及环境配套工程。 2006年佛山“一环”通车后,为改变此落后状况, 通过多方协商采用了村出租土地、政府投入,共谋 发展的方式打造都市型科技产业园区—瀚天科技城。


C区项目 C区产区业用地面积约156亩,项目正在规划中(预 期计划总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

S区项目 S区为生活配套区共有9栋物业,用地面积约3.6万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
特点
(一)多核化发展格局已经形成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初现规模 (三)全方位产业结构优势互补 (四)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 (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 (六)以全新服务探索以企业为主的关爱平台 (七)联动粤港资源,建设智慧园区,设立“创享 蓝海”高端孵化器 (八)人才立区助推园企发展 (九)创造就业岗位建设和谐社区
距离广佛地铁(南 桂路站)入口约5分 钟车程
南海大道、桂澜路、 海八路、佛平路和南 港路构成“两纵两横” 商业路网,佛山一环 擦身而过,高速公路 网接通大佛山五区, 距离广州环城高速、 京珠、广佛、佛开等 高速出口均在5公里 之内。
至广州西朗地铁站 仅20分钟车程,接 驳广州地铁一号线 新型现代有轨电车 将途经园区直达南 站 距离武广高铁(新 火车南站)25分钟 距离广州白云机场 仅45分钟 区内公交线路纵 横联通广佛01、 20线路公交车可 通南海各区域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面临的困难
技术瓶颈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技术支持,而南海区在这方面的技术储备相对较少,需要 加强技术创新和引进。
资金短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南海区的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需 要加强金融支持和引导。
04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发展趋势及前景
区域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01
地理位置优越
06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
通过对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的研究,发现该区已形成了以制造业为主导,服务业为支撑,农业为补充的产业 结构。其中,制造业占据了地区生产总值的绝大部分,同时也有一些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
千亿企业发展情况
通过对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的研究,发现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表现优异,对地 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尤其是高端制造业。
土地利用效率低
部分地区的产业园区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导致资源 浪费和环境保护压力增大。
千亿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缺乏科技创新
南海区的千亿企业大多以传统产业为主,缺乏科技创新和高端人才的支持, 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化程度低
部分千亿企业的国际化程度较低,缺乏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影响了企业 的市场拓展。
的营业收入已经达到数百亿元。
利润水平
02
这些千亿企业的利润水平也非常高,一些企业的净利润已经达
到数十亿元。
市场竞争
03
这些千亿企业在各自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
力。
千亿企业的行业地位制造业源自佛山市南海区的制造业千亿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产品涵盖多个领域,如家电、汽车零部件等。

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的扶植奖励办法

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的扶植奖励办法

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的扶植奖励办法
一、宗旨
1、本办法旨在激励和扶植地方区域产业发展,促进新兴产业的技术
创新和实施,提高区域内企业的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促进区域
间的协作,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2、通过支持培育、建设和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加强对新兴产业的研
发和技术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利用市场机制激发企业投资,推
进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差异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和技术
水平,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建立以市场为主体、市场和政府协同发
展的地方经济结构。

二、内容
1、财政补贴:支持企业研发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政策,包括重点项
目应用的技术研发补贴、技术创新补贴、产品研发补贴、职工培训补贴等。

2、税收优惠:对于特定的技术创新项目,政府可以提供企业研发技
术创新的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技术研发投资税收优惠、研发投资投资
优惠、企业研究发展税收优惠等。

3、市场准入支持:将技术创新企业列入城市重点企业中,政府提供
经营环境政策便利,释放政策支持,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扶持。

佛山南海区

佛山南海区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质量报告书二○一一年度(公众版)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二○一二年四月2011年,南海区以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实行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力促进我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环境监测工作概况(一)城市空气2011年全区共有4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地面站及降尘监测点(其中桂城3个、西樵1个,见表1)。

4个监测子站对环境空气进行全年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

降尘测点经优化后布设在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上,4个监测点每月收集样品一次进行分析(全年不间断采样)。

表1 2011年南海区环境空气质量子站及降尘监测点位布设情况降水监测点设在桂城环保大厦,逢雨必测,监测项目有pH值、电导率、降雨量及雨水中阴、阳离子等。

(二)水环境2011年,全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2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12个(下东、平洲断面由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

监测断面与频率以及评价标准见表2。

表2 2011年南海区饮用水、地表水质监测断面、采样频率及评价标准(三)声环境对城区(桂城城区)进行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140个,覆盖14.78平方公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数43个,总长37.50公里。

二、 环境质量现状2011年,南海区的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不断下降,酸雨污染有所缓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提高;水污染情况得到有效抑制,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声环境质量轻微下降。

(一) 环境空气 1. 城市空气2011年,南海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352天,优良率为96.4%,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有163天,空气质量为良的天数有189天。

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降尘符合广东省推荐评价标准的要求。

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

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

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导语】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佛山市南海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南海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点项目表。

以下为具体内容:一、产业发展类1.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推进总投资100亿元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聚焦智能制造、新能源装备等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2.新材料产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总投资50亿元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以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性材料为重点,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3.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南海区生物医药产业基础,加快总投资30亿元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

二、基础设施类1.交通基础设施:启动总投资200亿元的南海区轨道交通工程,加快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

2.水利基础设施:推进总投资50亿元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强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民生保障类1.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2.医疗卫生事业:总投资30亿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住房保障:实施总投资50亿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公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四、生态环保类1.生态环境保护:总投资20亿元,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加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总投资10亿元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广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技术,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五、科技创新类1.科技创新平台:总投资15亿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佛山市环卫和园林行业诚信管理办法附件2 环卫企业加分标准

佛山市环卫和园林行业诚信管理办法附件2 环卫企业加分标准
加分值
有效期
依据说明
分限得上
7
企业获得街道、区、市表彰或通报表扬的。
受到表彰奖励每次加1分,通报表扬每次加
0.5分。
12个月
8
目企获攵项或业次
佛山市内项目获得国家、省、市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环卫协会颁发的表彰。
获国家的每次加1.5分,获省的每次加1分,获市级的每次加0.5分。
12个月
9
佛山市内项目受到中央级媒体、省、市级媒体(含新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2.市外企业人员无佛山市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供佛山市居住证
10分
2
企业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中,取得“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
符合加1分。
6个月
3
企业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中,取得“广东省环境卫生行业上岗培训证书”,保洁员持证上岗率不少于30%
符合的加2分。
6个月
4
企业
信用
企业获得民政部门评定的AAAA级以上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AAAA级以上企业信用等级。
12个月
1.按发票、发票号,一张发票只可加一次。发票项目名称要与环境卫生相关;2.从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符合的加2分。
6个月
序号
项目
子项目
加分内容
加分值
有效期
依据说明
得分
上限
4
业用企信
获得民政部门评定的AAAA级以上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AAAA级以上企业信用等级。
每次加1分。
12个月
1.以表彰、通报表扬文件或证书为准,企业负责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区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审核。
2.以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5
报扬通表
符合加1分

关于征求《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1]

关于征求《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1]
近年国内各地开始大规模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处理设施、河涌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广东省将投入超千亿元进行“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工程建设。南海本地而言,2009年一年在环境治理方面就投入了65亿元,再加上企业的环保投入,市场需求相当可观。另外,为实现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的国家目标,国家将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大量资金将会投向与环保产业相关的行业。
1.环保产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南海区环保产业协会成立于1996年,目前登记在册的环保企事业单位有56家,但正常运作的只有30多家。整体来看,环保产业在南海虽然已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但仍处于自发状态。
2007年佛山市政府委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对辖区内环保产业进行了调研,评估了其发展为支柱产业的潜力。2009年佛山市政府将环保产业列入“3+9”特色产业并发布了《佛山市建设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的实施方案》(佛府办[2009]133号),将环保产业作为佛山经济转型和工业结构调整中的重点产业加以培育发展。随后佛山市政府把环保产业作为15个重点培育发展产业之一并开展编制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2005年联合国环境计划署发表的题为《全球环境保护前景展望》的报告认为“过去人们所指的环保产业,仅限于治理空气污染、废水、垃圾、噪音、土壤及海洋污染和环境监测的产品、设备、服务及技术项目;而现代社会的广义环保产业,其内涵已经延伸到发展具有防治和减少污染、节省能源和减少资源投入等效应的新领域”,拓展了环保产业的覆盖范围,催生了多种新产业和服务业,并带动了相关传统行业的发展,例如: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的开发与节能技术(LED产品、建筑节能、余热余压利用技术等)的快速发展;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废旧金属回收、电子产品拆解与利用等)技术的开发;环境生物修复技术的广泛应用等。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2•【字号】佛府办〔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7〕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市财政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2日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为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升级为“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增加我市“四上”企业数量,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结合《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扶持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引导企业上规模(一)设立“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对2017—2019年期间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年纳税额超20万元(含20万元)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给予如下资金奖励:1.对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企业第一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下同)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10万元。

2.对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5万元。

3.对年纳税额超20万元(含20万元)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其中第一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如果企业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5万元。

南海环境保护政策方案解读

南海环境保护政策方案解读
生态恢复与保护
通过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措施,如湿地保护、珊瑚礁修复 等,政策将促进南海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应对气候变化
政策还将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增加碳汇等,有助于减缓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等对南 海生态环境的威胁。
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评估
促进经济转型
政策实施将推动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转型和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为 南海沿岸地保事业
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沟通和合 作,共同推进南海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 和实施。
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组织和多边金融机构的合 作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促进 南海环保事业的发展。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交流 和合作,借鉴其在海洋环境保护方 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南海环境 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有益的 参考。
厦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厦门通过建立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 修复,实现了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为南海地区如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
参考。
对比分析,提炼可借鉴之处
综合管理与分区施策
国际上成功的海洋保护案例通常采取综合管理和分区施策的方法,既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兼顾社会经 济发展需求。南海环境保护政策可借鉴这一思路,根据不同海域的生态状况和开发需求,制定差异化的管理 策略。
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技术 创新,研发高效、环保的海洋污 染防治技术和装备。
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的合 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 经验,提升我国南海环境保护水 平。
03
政策实施机制与监管体系
组织架构及职责划分
设立南海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营业规模
这些千亿企业的营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 完善。
创新能力
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不断推出新 产品和技术。
千亿企业行业结构分析
制造业
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以制造 业为主,其中包括机械制造、
纺织服装、化工等。
服务业
服务业也是千亿企业的重要组成 部分,包括金融、物流、旅游等 。
新兴产业
南海区也在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如 新能源、生物医药等。
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产学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搭建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推广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和经济的 转型升级。
05
结论与建议
研究报告总结
1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结构以传统制造业为主,但 已逐渐向高端制造业转型。
2
千亿企业集中在中心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但 存在部分企业产能过剩的现象。
3
政策支持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将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政 策支持力度,优化产业政策环境,提高企 业创新能力。
VS
产业发展计划
佛山市南海区将制定详细的产业发展计划 ,明确各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推动产 业集聚发展、协同发展。
02
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分析
千亿企业发展现状概述
千亿企业数量
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已有 数家。
企业应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 际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际先进 经验和技术,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措施
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政府、企业和高校应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联合开 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和经济的 发展。
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加强协同创新,共同开展前沿 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佛山市南海区出台广东首份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佛山市南海区出台广东首份节能减排优惠政策

佛山市南海区出台广东首份节能减排优惠政策中广网佛山6月23日消息(记者何伟奇周伟琪通讯员贝馨梅伍新宇)昨天(22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佛山市南海区关于扶持和促进节能减排项目加快转型转产的奖励优惠意见》(以下简称《优惠意见》),据悉,这是广东省内首次出台节能减排治污关停企业转型转产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

按照《优惠意见》,被列入该区节能减排关停计划的企业,将可以在土地确权、土地出让价款、转型转产投资扶持等方面,获得费用返还、奖励补贴等一系列的优惠。

据保守估计,此次南海政府将让利投入超过13亿元。

《优惠意见》的出台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构成了节能减排的一个“利益共同体”。

据了解,节能减排关停项目部分用地使用权确权未理顺,是企业转型转产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难题,高昂的办证费用又成为村组等土地使用权属人难有能力理顺土地问题。

而此次出台的《优惠意见》规定,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确权费按照标准收费后,发生在1999年1月1日之后的确认费属区级留成部分将全额返还镇街,并由镇街对土地权属人进行适当奖励。

同时,在土地出让价款方面也有分配优惠。

南海区副区长冯永康认为,此举在增强关停企业投资信心的同时,也给企业一定投资保障,从而盘活沉淀的企业资产和社会财富。

据悉,除了在使用权确权、出让价款等方面享受优惠外,利用该节能减排项目用地及房产的转型转产项目也可连续五年享受“转型转产项目启动资金补贴”。

对于镇街、企业、个人等转型转产项目的引荐主体也可获得最高75万元的奖励。

重庆将对节能减排企业出台优惠政策华龙网讯(见习记者徐兴渝 6日16:15报道)今日下午16时,重庆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罗广在“2008最具投资价值城市重庆投融资峰会”上表示,重庆非常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目前,正在针对节能减排企业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政策。

罗广说,“关小建大”是一个重要的措施。

“我们正在对能耗高、污染大的发电厂进行关闭,压缩一些小型的发电企业,建大电厂从而实现整个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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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壮大环保产业规模,促进高端环境服务业在我区集聚,努力将我区建设成为全国环境服务业集聚的示范区域,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和奖励的范围、对象、基本要求(一)本办法所称“环保产业”,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资源利用、环境服务等活动的总称。

(二)本办法所称“环境服务业”,是指环境金融与贸易服务、环境设施运营管理、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等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活动。

(三)本办法扶持和奖励的对象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在南海区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依法、诚信经营。

2.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集聚方面具有卓越成效的企业法人或个人。

3.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二、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和用途区政府设立总额15亿元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安排10亿元支持国家环保服务业华南集聚区的产业载体和公共平台建设。

(二)在未来五年安排5亿元,采用奖励与补助的方式,用于环保产业企业扶持奖励、上市环保产业企业扶持奖励、环保产业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减排项目奖励、重大环保技术成果示范应用工程扶持等方面。

(三)重大环保产业项目、对环保产业集聚和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单位或个人的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三、扶持和奖励的类别第一类对新建与入驻企业的扶持和奖励(一)奖励国内外投资者在南海区投资建设环保产业企业。

对符合扶持范围新设立的,并承诺在区内从事环保产业经营活动三年以上的前100家环保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注册资本(指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下同)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合)资企业、3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奖励前15家)2.注册资本在2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合)资企业、1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奖励前35家)3.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奖励前50家)4.对区内现有专业从事环保产业或者实施转型的企业实际新增投资额达到相应规模,经认定后,参照本条措施给予扶持。

(二)鼓励外地环保产业企业总部进驻南海区。

区外环保产业企业将总部或者区域总部的注册地迁入南海区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后,并承诺在区内从事环保产业经营活动三年以上的,按迁入一年内在本区域缴纳税收中地方留成部分达到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条件,在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

上市环保产业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进驻南海区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三)给予环保产业企业租金补贴。

为促进环保产业集聚发展,环保产业企业进驻经认定的环境服务业聚集区载体园区,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1.按环保产业企业租用厂房面积,前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8元/月、6元/月、4元/月的价格(每家企业补贴上限不超过1000平方米)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2.按环境服务业企业经营用地面积,前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15元/月、10元/月、8元/月的价格(每家企业补贴上限不超过500平方米)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经营用地包括用于检测、实验等面积。

3.对重点扶持的环保产业企业自建厂房,按上述标准给予补贴。

第二类对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和奖励(一)对新建和新入驻环保产业企业予以扶持和奖励。

1.在本区内的年度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对其缴纳税收(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下同)中地方留成增收部分按前2年100%、后3年50%的标准在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2.在本区内的年度纳税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对其缴纳税收中地方留成增收部分按前2年50%、后3年20%的标准在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3.在本区内的年度纳税额达200万元以上的,对其缴纳税收中地方留成增收部分按前2年30%、后3年10%的标准在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二)对区内成功上市的环保产业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和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11‟226号)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三)对区内环保产业企业工业生产总值、当年增幅等各项效益指标较好的,并承诺在区内从事环保产业经营活动三年以上的企业,按其年产值增长率给予对应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纳税地方留成部分。

1.对区内年产值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环保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2.对区内年产值达到20亿元及以上的环保产业总部基地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3.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环保产业龙头公司按•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品牌创新和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2009‟321号)给予扶持奖励。

第三类对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和奖励对从事环境服务总包、专业运营服务、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以及关联产业的现代服务,且科技含量高、土地利用率高、人才密集、可优化区域环保产业结构、能有效提升资源利用率及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并承诺在区内从事环保产业经营活动三年以上的前100家企业给予奖励。

(一)对新建或新入驻的环境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二)年度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环境服务业企业,对其缴纳税收中地方留成增收部分按前2年100%、后3年50%的标准在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三)环境服务业企业总承揽的业务,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且已足额缴税的,按其在分包给合作方时产生的营业税额在专项资金中给予奖励,奖励额不超过已缴税的50%。

第四类对带动环保产业市场发展的工程项目的扶持(一)企业工程扶持。

区内的企业在2011年7月1日以后接受区内环保企业提供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减排管理、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计和建设及产品的,工程验收后节能效果达到30%以上,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给予采购服务项目的企业工程造价和产品采购总额15%的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政府示范工程扶持。

政府和村组应积极投资建设环境服务业应用示范工程,对其采购区内环保企业产品或服务,工程验收后节能效果达到30%以上,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给予建设单位工程造价总额15%的补贴(每个镇、街道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类对自主研发和技术、人才引进的扶持(一)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6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和奖励经评审的环保产业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的项目,奖励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二)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经费支持的环保项目,每年从专项资金中给予配套支持。

(三)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用于研发、认证、检测、技术展示与推广等公共平台的建设和引进。

(四)支持技术引进与对外合作。

对区内企业引进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合作项目,经评估,给予项目投资额15%的科技经费支持,每个企业(项目)最高300万元。

(五)对优秀技术团队的核心成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落户安置费;对其项目除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经费扶持外,还可视项目具体情况,一次性给予50万元至300万元的扶持,对产业化过程中需要贷款的,给予50%的银行贴息支持。

第六类对企业项目融资的扶持(一)给予环保产业领域优秀项目融资贴息。

对于企业优秀项目贷款年限一年或以上的中国境内银行融资,还本付息后给予30%的贴息支持(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下同),单项目贴息最高100万元。

(二)给予新建环保产业企业及入驻总部企业贷款贴息。

在南海区范围内注册的新建节能环境服务企业、入驻总部企业贷款,还本付息后给予30%的贴息支持,单项目贴息最高100万元。

(三)给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减排管理等投融资模式进行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推广的项目贷款贴息。

对涉及融资的示范项目,从专项资金中给予3年贴息补助,单项目贴息最高100万元。

第七类对营造良好环保产业发展氛围的扶持(一)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组织和资助本地环保产业企业参加境内外环保产业专业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二)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组织每年一次以上的高端环保产业论坛和各种信息交流沙龙。

(三)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150万元,用于扶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开展环保产业信息咨询、人才引进、技术转化、产业促进等服务。

(四)每年从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环境服务业集聚区的对外宣传推介和项目引进。

四、扶持和奖励的申请(一)申请程序。

1.申请项目扶持(奖励)的单位,必须在融资或项目实施前提交项目申请书,经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在贷款付息或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扶持(奖励)。

2.申请流程: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所属镇(街道)初审→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区政府批准。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用于说明申报奖项的证明文件、资料;3.产业发展扶持涉及税收贡献的,提供税务登记证、会计年度纳税证明;涉及租金优惠的,提供租赁合同书,自建厂房同时提供厂房竣工面积证明材料;涉及实到注册资本的,提供验资报告;涉及融资的,提供贷款合同、付息凭证;涉及工程补助的,提供工程合同、工程决算、验收(包括节能、环保)资料及付款凭证(提交复印件的要有原件作为审核依据);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六份。

五、附则(一)符合本办法扶持和奖励规定的个人、企业或项目若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扶持奖励政策的同类优惠条件,或同时符合本办法的同项不同条款时,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一种政策奖励或扶持补助。

(二)新设立企业,是指本办法实施后在南海区工商部门注册,并完成国税、地税、统计登记的从无到有设立的企业;原有企业通过分立、改组、合并、更名等形式组建的企业,不视为新设立企业。

(三)涉及税收的补助资金,由区、镇(街道)按税收分成比例共同负担,其他扶持资金由区、镇(街道)各负担50%,其中涉及区级部分均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

(四)本办法涉及需要认定、评审、评估的事项,由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五)本办法由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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