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职能配置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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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组织架构调整方案

政府机构组织架构调整方案

政府机构组织架构调整方案一、背景描述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政府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对政府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提高政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国政府决定进行组织架构调整。

二、调整目标1.提高政府决策执行效率: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简化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层面的沟通和协调,提高决策执行效率。

2.推动政府服务转型: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壁垒,提高政府服务的综合性和针对性,实现政府服务的全程化、精细化。

3.提升政府机构的专业化水平:优化政府机构人员配置,加强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能力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调整方案1.优化政府机构设置(1)设立行政管理部门:新设立综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行政管理工作,加强行政管理职能的整合和协作。

(2)优化决策机构:将原有的决策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决策委员会,负责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精简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一些职能重叠、冗余的部门进行整合,精简机构设置,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

2.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1)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政府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2)推行跨部门项目管理:建立跨部门项目管理机制,推动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突破部门之间的界限,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3)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加强沟通交流,解决各部门之间的问题和矛盾。

3.优化人员配置和能力建设(1)人员优化配备:根据职能需要,合理调整政府机构人员的编制和配置,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加强人才储备:加大对政府机构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力度,提高各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有力支撑。

(3)激励激励机制建设: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政府机构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和服务质量。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分工调整问题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分工调整问题的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分工调整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分工调整问题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2018〕20号)确定的原则,平稳有序调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分工,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现就莆田市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分工调整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现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分工,《莆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的,在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调整适用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组建后的行政机关或者划入职责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担该职责和工作的行政机关继续承担。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级行政机关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分工需要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批准、备案、复议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职责已调整到位、下级行政机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的,由《莆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承担该职责的上级行政机关履行有关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

三、实施《莆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需要制定市政府规章,或者需要由市政府作出相关决定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依照法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四、实施《莆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需要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长治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长治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长治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解读机构改革基本原则1、坚持职能整合与权责一致相统一。

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配置部门职能,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机构。

既要从行政管理体制的统一性出发,尽量做到机构设置上下相衔接,又要充分考虑本市实际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相应的机构。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市政府机构设置市政府机构不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为政府工作部门。

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3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长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长治市教育局长治市科学技术局长治市公安局长治市监察局(中共长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列入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长治市民政局长治市司法局长治市财政局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国土资源局长治市环境保护局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长治市交通运输局长治市水利局长治市农业委员会(挂中共长治市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长治市林业局长治市商务局长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长治市版权局牌子)长治市卫生局长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长治市审计局长治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长治市煤炭工业局长治市体育局长治市统计局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治市文物旅游局长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长治市粮食局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长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二)部门管理机构长治市物价局(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长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由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处级;内设机构一般为科级。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8•【字号】•【施行日期】2017.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酒政办发〔2015〕12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职责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机构设置(一)组成人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永军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张世俊,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于光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治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兴红、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勇、市编办主任孙述刚、市发改委主任李明、市财政局局长龚德平、市人社局局长贾其全、市工商局局长田福、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魏瑜德、市编委督查室主任、市审改办主任马世利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推进市政府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同时,要与市政府推进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协调推进改革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市县机构改革方案

市县机构改革方案

市县机构改革方案市县机构改革是当前推进行政体制机构改革的重要一环,是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效能的关键措施。

以下是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机构设置优化:1. 市县人民政府设立市长(县长)办公室,负责市县政务工作的协调和市长(县长)的日常工作;2. 职能部门划分重新调整,将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职能划归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管理;3. 设立市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县)领导担任组长,配备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机构改革的协调和监督;4. 取消冗余的市县政府部门和机构,优化市县政府的职能结构。

二、职能转变和职能划分:1. 加强市县政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推行“一张网”式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办理事项的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2. 加强市县政务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政务信息的共享和互通;3. 加强市县的决策咨询工作,设立市县政策研究部门,提供科学决策的支撑;4. 加强市县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设立市县社区事务部门,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1. 对市县政府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合并冗余的职能部门,减少中层和基层的行政编制;2. 对市县政府的人员编制进行精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能;3. 对市县政府的人事制度进行改革,建立市县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机制;4. 加强市县政府的人力资源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改革目标和措施:1. 实现市县政府的职能转变和职能划分,推进政府服务的便民化、精细化和智能化;2. 提高市县政府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市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3. 加强市县政府的廉政建设,推进政府的清廉治理和反腐败工作;4. 加强市县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和谐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需要政府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体公务员的积极配合。

通过机构改革,实现市县政府的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职能转变方案

职能转变方案

职能转变方案第1篇职能转变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已成为新时代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本方案旨在对某部门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实现从传统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督的转型。

二、目标1. 优化部门职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2. 创新管理方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3. 强化市场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4. 提高部门内部协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三、具体措施1. 优化职能配置(1)整合内部职能,明确部门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复。

(2)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定,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3)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2. 创新管理方式(1)推广电子政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2)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政府职能转变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3)建立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3. 强化市场监督(1)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2)完善市场监管法规,确保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3)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4. 提高部门内部协作效率(1)建立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协同性。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实施步骤1. 调查研究阶段:深入了解部门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职能转变的方向和目标。

2. 方案设计阶段:根据职能转变目标,设计具体措施,制定实施方案。

3. 试点推进阶段:选取部分职能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

4. 全面实施阶段: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职能转变措施,确保方案落地生根。

5. 评估调整阶段:定期对职能转变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方案。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湖南机构改革方案

湖南机构改革方案

湖南机构改革方案第1篇湖南机构改革方案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湖南省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

本方案旨在深化湖南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2.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机构设置中的突出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3. 坚持法治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机构改革依法依规进行。

4. 坚持创新发展:结合湖南实际,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机构改革路径。

三、主要任务1. 优化政府职能配置(1)加强宏观管理和政策研究,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2)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3)优化社会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 调整机构设置(1)整合部门职能,减少职能交叉,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2)撤销无关紧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管理层级。

(3)根据发展需求,新设必要机构和部门。

3. 人员编制调整(1)合理确定编制规模,严控编制总量。

(2)优化编制结构,加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3)建立健全人员流动和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四、具体措施1. 优化政府部门设置(1)撤销部分职能重叠、业务相近的部门,整合职能,提高效率。

(2)加强战略规划、政策研究、体制改革等领域的部门建设。

(3)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政策制定和产业推进。

2. 强化监管职能(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监管体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3.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1)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

(2)建立健全政府与民间、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协作机制,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22•【字号】郑政办[2002]3号•【施行日期】2002.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0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市政府办公厅各处室不再承担协调任务,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和跟踪调研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

(六)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市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编辑、出版《郑州政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19•【字号】晋市政办[2005]102号•【施行日期】2005.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办〔2005〕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2004〕40号),将晋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改委),为正处级建制,是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市发改委是研究拟订、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搞好经济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区域经济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能1、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所承担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等职能。

2、市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

总部机关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总部机关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总部机关优化调整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总部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经过充分调研和深入分析,我们制定了总部机关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旨在优化总部机关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总部机关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优化组织结构我们将对总部机关的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精简机构设置:对于重复、交叉的部门功能,将进行整合和优化,减少机构设置,避免资源浪费和工作重复。

2. 职能重新划分:对于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进行重新梳理和划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避免工作交叉和责任不清。

3. 人员调配优化: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和优化,确保各部门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二、优化工作流程在组织结构优化的基础上,我们还将对总部机关的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简化审批流程:对于各类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简化,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处理时间。

2. 优化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避免信息孤岛和工作隔阂。

3. 强化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总部机关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详细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 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畅通的沟通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

3. 做好宣传解释:对于优化调整方案进行全员宣传和解释,让全体员工充分理解和支持优化调整工作。

四、预期效果通过总部机关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实施,我们预期将取得以下效果:1.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能够提高总部机关的工作效率,缩短处理时间,提高工作质量。

2. 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调整能够提升总部机关的服务水平,提高对内对外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梧政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梧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7月1日梧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以模式创新、流程重构、数字赋能为支撑,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常态化推进,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创新实施梧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19个重点事项。

2025—2026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不断拓展。

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

【编办方案】葫芦岛市优化调整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方案

【编办方案】葫芦岛市优化调整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方案

【编办方案】葫芦岛市优化调整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方案葫芦岛市优化调整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辽委发〔2014〕6号)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通过优化调整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突出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明确环境保护和招商引资职能,推进市政府各部门全面正确履行统筹、服务、指导和监督等职责,优化内设机构,深挖编制潜力,重点强基层、强一线,释放振兴发展动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二、优化调整范围此次优化调整“三定”规定的范围是: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

三、主要内容(一)优化部门职责配置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梳理明确取消、下放、转移的职责,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对社会、企业、群众的公共服务职责,强化统筹、服务、指导、监督等职责,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二是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加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服务行业发展等职责;三是结合上级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将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到部门职责中;四是整合交叉分散职责,理顺部门间职责关系,相同或相近职责尽量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五是强化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和招商引资职能;六是优化内设机构职责,调整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细化职责,落实责任,明确重点工作和指标任务。

(二)优化内设机构设置一是压缩总量,各部门内设机构10个以下精简10%,11个以上精简20%,整合归并职责交叉分散、相近或相似的内设机构,推进大科室制,解决分工过细、机构过多问题;二是优化结构,压缩非专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内部财务管理)的比例,增加专业内设机构比重,非专业内设机构的数量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20%;三是规范名称,各部门专业内设机构名称应体现部门主体业务和内设机构职责任务,体现服务、指导、监督等职责特点,各部门非专业内设机构名称应基本统一。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1政府职能的转变必不可少政府在国家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政府是社会协调的重要力量,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复杂和多样化,国家的发展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助于保持国家长期发展。

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将政府实施职能从履行管理职责转变为积极参与市场、鼓励市场因素发挥作用,不断改进政府职能安排,以实现国家有效管理,促进市场资源配置,改变政府一般性、单一性、静态性服务途径,增强政府服务供给及市场需求对接,以及推动各市场主体自主调节活动,为改革发展提供全面支撑。

2政府职责体系的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实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

政府职责体系的优化,不仅要政务职责划分清晰,而且要注重局部职责的协调,将政府职责划分进一步划分为各种分类,明确政府层级限定、省级下放等政策,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运用信息化技术,将整体职责分散下去,发挥局部职责的协调效应。

同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还要深化规制体系改革,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检查实施和发制作用,增强政府职责体系良性竞争机制,以科学决策为依据,从向外局面看,以快速准确执行政策为基础,从内部来看,以预防违规照发以及改善业务处理质量为基础,完善相应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服务质量。

3政府参与市场,彰显政府效能上述改革,使政府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不仅把政府变为市场的服务者作用,而且要把市场改革和政策实施推向深层次水平,把市场建设和技术实施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把市场空间的开放和市场由政府整合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

彰显出政府强有力的管理能力和健全的法治秩序,以期实现全面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责体系的优化及政府参与市场是推动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以改革促进市场化,让政府在发展大调节中发挥关键作用,不断提升政府开展活动的效能,为取得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调整优化内设科室及职能的请示 - 越秀区

关于调整优化内设科室及职能的请示 - 越秀区

关于调整优化内设科室及职能的请示 - 越秀区越府办〔2011〕54号签发人:赖志鸿关于调整优化区政府办公室内设科室及职能的请示区编委:为进一步增强区政府办综合调研、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经深入调—1—研~拟对区政府办的科室职能进行优化调整~现拟定了《关于调整优化区政府办科室职能的方案》,详见附件,~并经征求区政府领导同意。

我办科室调整后仍保持8个内设科室~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不变。

内设科室的具体调整办法是:成立督查科、行政科、街道科、行政复议科~撤销督查一科、督查二科、督查三科、督查四科~保留综合科、秘书科、法制科、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科室职能作相应的调整。

当否~请批示。

附件:1(关于调整优化区政府办科室职能的方案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2—附件1关于调整优化区政府办科室职能的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区政府办综合调研、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现经调研及参考兄弟城区政府办公室工作架构~提出调整优化政府办科室职能的方案如下:一、调整优化的原则和目标以提升综合调研和工作效能为第一原则~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形成运转顺畅、分工合理、职责一致、监督有力的工作流程和组织架构~成为直接为区政府机关和区政府领导服务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实现政府办主动参与政务、积极管理事务、努力搞好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调整优化的主要内容,一,成立督查科。

主要职能:1(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区政府领导、上级部门批办事项进行任务分解、督办、催办工作,—3—2(负责区政府各个时期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和督办工作,3(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纪要及其决定事项、重大问题的督促、催办、落实工作,4(负责基层请示文件的办理工作,5(组织处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例会由区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

2023年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具体内容

2023年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具体内容

2023年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上海市政府制定了机构改革方案。

该方案旨在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市民和企业,加快推进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进程。

下面将具体介绍该方案的内容。

一、优化政府机构设置1.上海市人民政府将调整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关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协同性。

2.优化市政府内设机构设置,合并一些重叠、重复的机构,减少机构冗余,避免资源浪费。

3.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建立明确的工作分工和协作机制,提高政府各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4.完善机构设置,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二、强化政府职能转变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零审批”、“一张网”等改革举措,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体制,推行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监管措施,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3.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

4.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对公众和企业的信息公开和沟通,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加强政府服务能力1.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便利性。

2.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加强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和企业多样化的需求。

4.增加政府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便利市民和企业办事。

四、完善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1.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

2.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

3.推行公务员职业发展规划制度,为公务员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空间。

4.加强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的政府领导干部。

五、加强政府间协作和合作1.推动城市间政府协作,加强城市间资源共享和合作,促进城市间一体化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17•【字号】沪府办〔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202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17日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2023年上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政府转职能、提效能,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任务实施、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1.持续精简优化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健全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编制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加强行政许可效能监督。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建立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的行政备案管理制度。

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管理,集中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制定公开服务指南。

扩大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对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举措,建立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

地区或者部门专项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

地区或者部门专项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

地区或者部门专项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方案一、前言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实践,某地区或部门的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系统整合和优化。

本专项调整方案旨在加强部门的组织架构优化,实现职能明确、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二、整体调整目标1.优化部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2.加强协同配合,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3.进一步强化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4.推动政务工作创新和提质增效。

三、具体调整方案1.组织架构优化将原来的部门组织架构进行重新优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同配合关系,形成工作高效的组织结构。

例如,可以设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整合原有业务单位,实现行政管理、人事综合服务及政务服务等多功能一体化服务,以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2.职能明晰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重新梳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起健全的制度机制,确保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

例如,某市政府可设立市政府工作办公室,明确承担政府工作的协调、督导、预案起草等职能,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服务水平提升针对市民与企业的需求,建立健全的服务保障体系,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一次办好”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

例如,设立市民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全天候的多岗式综合性服务,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4.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对部门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督促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确保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例如,建立市政府绩效考核制度,促进政府机关工作职能、岗位职责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实施路径整体调整方案应当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并逐步实施。

具体实施路径分如下几步:1.建立调整方案的专项组,负责调整方案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2.对调整方案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3.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调整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落实方案内容,按照时间表逐步开始实施;5.定期对调整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是指对现有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使机构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旨在提高机构效率和效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步骤阐述。

一、明确机构职能首先,应对机构进行职能分析,深入了解每个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考虑在当前环境下是否还需要继续设立该机构,以及如果需要,如何更好地调整其职能,使其更符合当前发展需要。

二、削减重复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大量重复机构的现象,这不仅会造成机构间的协调困难,而且还会浪费大量资源。

因此,需要对重复机构进行优化,通过合并、调整等方式消除重复机构,从而达到资源利用和职能配置的最优化。

三、优化机构体系在优化机构职能的同时,还需对机构体系进行优化。

这包括对机构的层级关系、职责范围、组织架构等方面进行调整,尽量避免机构之间出现职能互相影响的问题,使机构职能更加清晰明确,协调高效。

四、建立合理的机构评估机制机构评估是优化机构设置的关键步骤之一。

通过建立科学的机构评估机制,可以对机构的运行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确定应对方案,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

五、强化机构决策力最后,还应加强机构决策力。

优化机构职能之后,需要及时完善机构的决策和执行机制,提高机构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以确保机构职能的高效实施。

综上所述,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是推进机构更高效、更高效的重要步骤。

优化职能配置需要明确职能、减少重复机构、优化机构体系、建立合理的机构评估机制、强化机构决策力,从而实现机构优化、效能提升的目标。

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革,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进行着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的趋势。

机构设置作为一个组织的基础,对于组织的运作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是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优化职能配置的必要性在现代社会中,各行各业都在经历着快速的发展和变化,市场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机构设置往往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和组织的发展,需要进行优化和调整。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机构设置也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和需求。

二、优化职能配置的原则在进行职能配置的优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市场导向原则。

机构设置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来进行职能配置的优化。

2.效率原则。

机构设置应高效、简便、便捷,以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效益。

3.协同原则。

机构设置应具有协同性,各部门之间应协调配合,形成协同效应,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4.灵活原则。

机构设置应具有灵活性,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和组织的发展,以保持组织的竞争力和优势。

三、优化职能配置的方法在进行职能配置的优化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分析市场需求。

通过对市场需求的分析,确定组织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以满足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2.优化组织架构。

通过对组织架构的优化,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效益,同时满足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3.建立信息化系统。

建立信息化系统,提高组织的信息化程度,以支持职能配置的优化和组织的发展。

4.建立绩效管理体系。

建立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对组织的绩效进行评估和管理,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效益。

四、优化职能配置的案例1.某企业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优化该企业通过对市场需求的分析和组织架构的优化,实现了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的优化。

该企业建立了信息化系统和绩效管理体系,提高了组织的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同时提高了组织的效率和效益。

2.某政府部门的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优化该政府部门通过对市场需求的分析和组织架构的优化,实现了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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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职能配置优化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着力解决政府工作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根据市政府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进一步明确界定部门职能分工,优化部门职能配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部门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各部门职能配置清理优化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优化职能配置,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

把部门职能规范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切实解决“越位、缺位、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三)权责一致的原则。

科学界定部门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和执行相协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清理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编委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四、清理优化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理优化工作范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各部门职能配置清理优化的主要内容是:
1.本部门职能配置与其他部门职能有无交叉情况以及调整划分建议;
2.本部门职能配置与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情况;
3.本部门职能配置中已明确而未履行的职能情况;
4.本部门职能配置中未明确而履行的职能情况;
5.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部门与区(市、县)直部门职责权限的划分情况;
6.其他涉及职能配置调整优化的意见或建议(职能配置调整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五、实施步骤
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清理优化工作,从年6月20日开始,于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清理阶段(年6月20日—7月10日)
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三定”规定,对照清理优化内容进行自查,并将清理优化工作情况以正式文件于年7月10日前报市编委办。

各部门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清理优化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包括近年来职能调整〈包括新增、划转、弱化、取消的职能〉情况、自查清理的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2.职能配置调整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等相关资料;
3.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审查审核阶段(年7月11日—7月31日)
市编委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部门报送清理优化的职能配置逐项进行审查,商市法制局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此项工作由市编委办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第三阶段:规范审定阶段(年8月1日—8月31日)
市编委办根据清理情况,对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予以规范和调整,完善各部门“三定”规定后,按程序报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清理优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清理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编委办负责,市监察局、市督办督查局、市法制局要积极配合。

清理优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清理优化工作顺利实施。

(二)注重实效。

在本次清理优化工作过程中,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我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清理优化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肃纪律。

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梳理履行的职能,不隐瞒、不编造,确保清理优化的内容真实准确。

对隐瞒虚报、漏报,信息不准,影响清理优化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各部门不得借此次清理优化工作之机,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强化监督。

市监察局、市督办督查局、市编委办要做好此次清理优化工作跟踪督促检查工作,对组织不力、清理工作不彻底、推诿扯皮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清理优化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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