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当代意义
论析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

论析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摘要:“义利之辨”是中国传统思想论争的一个核心议题。
深入考察和发掘传统义利文化的合理内核并进行现代转换,对于我们在现代化社会转型时期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义取利,义利统一,这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的根本内容。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重新审视先秦孔孟儒学的义利观,挖掘孔孟儒学处理道德与功利关系的文化资源,充分利用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同思想财富,对于解决当今社会中的各种道德困境。
对于当代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义利之辨社会价值义利观中华民族有崇尚道德的传统,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创造出灿烂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大致是以儒家为主流,儒、道、法家等思想在相互影响渗透中形成的文化体系,具有多元、多维、多层次性。
以儒家为主流的传统义利观,被关注评判也最多,重义轻利是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容。
“义利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一种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
它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
[1]尤其在社会变革时期,“义利之辨”对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历史上各个理论学派的思想家都予以其极大关注,提出了各种不同的主张和观点,形成了不同理论形态的义利观。
当代中国正处在急遽变革之现代化社会转型进程中。
现代化带来了整个社会的结构性转化,与这种转化相适应,道德价值观念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迁。
在这一历史境遇下,深入考察和挖掘传统“义利之辨”蕴含的深层内核及基本精神,并进行现代诠释与转换,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义利矛盾作为人类社会生活自身的矛盾,在每一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度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当前中国正处于新旧体制的转型时期,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利益是道德的基础,利益关系格局的大变化必然会导致社会道德价值观念系统的大震荡,使许多人在义利关系问题上感到无所适从,从而构成当前义利矛盾突出的社会背景。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儒家义利观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理论,主张把义和利相嵌合起来,以义为先,以利为辅,实现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
其核心思想为“义在先,利在后”,这反表明儒家的价值观以道德为重,重视道德价值的高于金钱上的价值,即利益。
在现今社会中,儒家义利观的现实意义仍然不容忽视。
首先,儒家义利观对于社会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之间的利益成为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为了实现最大限度的自我价值,个人与群体之间往往会出现冲突。
因此,儒家义利观强调义胜于利,通过追求道德和人性化的价值实现合理的利益分配,使人们在道德与利益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
这具有指导意义,意味着要推广道德价值观念,以达到社会和谐、公正、公平的状态。
其次,儒家义利观强调“立身以立义,兴家以兴利”,表明了道德的重要性对于个人的成长也是至关重要的。
人们必须遵守道德,才能使自己成为能够承担更多责任的“一流公民”,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
而“兴家以兴利”则表明,如果我们坚持运用道德价值来进行经济活动,不仅可以获得利益,在经历财务承担和合理分配方面也将会获得无穷益处。
最后,儒家义利观在加强政府和市民互动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儒家强调“民本”思想,即将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政府负责为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
这不仅有利于政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也有助于强化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政治稳定。
综上,儒家义利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理论之一,虽然历经多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它指引着我们在道德尊严与利益最大化之间寻求平衡,推广并体现道德伦理对于个人与整个社会和谐、公正和平衡等方面的价值。
2021年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

【摘要】“义利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很受重视的文化现象,中国思想史上关于“义利之辨”的讨论,从春秋时期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
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重要作用。
本文通过考察和发掘传统义利文化的内涵,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总结出传统义利之辨的现代意义,无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实现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还是促进经济社會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义利之辨;义利观;现代意义以重义轻利、义利并重为代表的传统义利观,追求道德完善和理想人格,追求“君子好财,取之有道”的价值取向,并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重,必要时放弃个人利益,这些内涵都是我们现代所需要的。
同时,传统的义利观的思想对于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潮流中,正确处理道德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要梳理并反思中国传统义利观,挖掘其现代价值,并弘扬其中的优秀精神。
意义一“义“作为立人之本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无论在任何条件下,都需要解决如何做人的问题。
首先是做人,然后才是做事。
义就是做人的规范,表明人的尊严和崇高精神。
“人有气有生有知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1]。
当然,“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有其独特的含义和内容。
当今所说的义已不再是儒家规定的符合纲常名教的行为,而是指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
我们强调义对利的优先性,坚持义为上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导向,把强烈的道德理想主义追求融入现实生活中。
首先,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不容许有破坏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存在。
今天,我们处在社会主义社会,对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有着更高的要求。
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的“义”,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社会主义的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
当然,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人利益,我们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就是鼓励人们在为社会多做贡献的前提下,使个人利益得到较大的满足。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

儒家义利观及其现代意义儒家义利观是指儒家思想家们关于义与利的基本观念,用一句话来说,它就是强调“义”而重视“利”。
儒家从《论语》观念中发展出一套“义利观”,认为首要的是要关注义的道德规范,而不应仅仅为了追求私利而造成损害。
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概念还有仁、义、智、忠、信等,它们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儒家义利观。
从思想上来讲,儒家义利观体现了儒家“仁者无敌”的思想,也就是说,真正有“仁”者,就不受任何形式的胁迫和迫害,他将坚决依照道德规范行事,履行公共责任,他会放弃自身利益而去为社会公平正义而贡献力量。
而借助伦理规范的制约,儒家更注重以“利”来显示“义”,从而衡量一个人的品行。
正是由于配合“仁”(“义”),才使这个“义”更能实现,而不会随意流失。
从实践上来说,儒家义利观在生活中影响着大多数人的情感选择和行为行为,而这种习惯可以回溯到秦朝的节制诸侯的礼仪制度以及管理国家的观点上。
例如,曾经流传过一些儒家思想家们的“大德小利”和“小利大怨”的言语,他们运用他们的道德情操,来表明大多数人的情感倾向,而变成他们一块道德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意义体现在许多方面,即从Government.For example, the government should implement sound policies which serve the interest of the public, rather than its self-interest, in order to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In addition, safeguarding public interest should be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being kept in mind when making any decision.In terms of corruption and scandals, either in businesses or public offices, those officials or business related personnel should be punished and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their wrongdoings. Such action could only be made possible when the government has clear and sound policies to prevent such situation from arising.儒家义利观在当今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儒家对追求实现义之情操的追求,以及如何以实现义来追求利,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论先秦义利思想及其当代价值3000字

论先秦义利思想及其当代价值3000字中国古代思想,其先秦思想一直被赋予重要作用,而在古代思想中,先秦以义利思想为主导。
先秦义利思想,既指具有“义”和“利”双重功能的哲学和道德,也指中国古代先秦时期的学术形态。
义利思想是一种理性和道德的表达,其本质在于强调“义”也即“真义”或“道义”,以及“利”也即“功利”或“实利”的辩证和互补。
先秦义利思想的主要代表有儒家学说,法家学说,墨家学说等等,其中儒家学说主张以礼仪、仁义及仁智为核心,主张以道德仁智实践为准则,追求以治者之仁义为主,促使人们以道德实践来改善国家和社会的现状,捍卫社会公平。
法家学说主张以法治为核心,主张以经法规定来保证政府的秩序和公正,以民治为标准,力求实现社会的正义和公平。
墨家学说主张以君权及国家的统一为核心,主张以朴实的实际行动来维护国家的安定,运用道德而不是武力来建立和谐的社会。
先秦义利思想长期以来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其当代价值也是愈加凸显,首先,先秦义利思想提供给我们一套实践和判断是非的标准,它提倡的“义利”道德核心,使我们更明确地认识到,一切行为都要遵循公正、公平和合法的原则,必要时要以礼相待,也要以智慧处理与他人的冲突和分歧,以达到最大的利益共赢;其次,先秦义利思想也使我们能够展现出一种仁智之道,它奉行“仁义”的传统,强调智慧之道,着眼于为人民服务,追求和谐社会,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时,可以针对性地引用“义利”准则,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最后,先秦义利思想也融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义利”的核心思想深刻地贯穿了我们国家几千年的文化传承,因此在当代社会,它仍旧可以成为和谐、繁荣以及和平友爱的核心价值,被我们普遍采纳。
从上述可见,先秦义利思想一直是中国古代思想中最重要的思想观点,它不仅激发了中国古代文化的活力,也给当代社会带来了惊人的发展潜力,因此先秦义利思想的当代价值也是显而易见的。
只有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指引下,通过加强自身的义利性格,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和谐、繁荣和平友爱。
论义利统一的时代意义

论义利统一的时代意义义利统一是一种理念,认为义务和利益应该统一在一起,而不是相互矛盾或冲突。
这种理念在当今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首先,义利统一有助于提升社会和谐。
当义务和利益统一在一起时,人们会更加认同自己的角色和责任,也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益。
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利益冲突而导致的社会冲突和矛盾。
其次,义利统一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
当义务和利益统一在一起时,人们会更加重视自己的责任,也会更加关注他人的权益。
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利益的不平等分配而导致的社会不公。
最后,义利统一有助于促进社会发展。
当义务和利益统一在一起时,人们会更加积极地为社会做出贡献,也会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发展。
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利益冲突而阻碍社会发展的情况出现。
总的来说,义利统一的时代意义在于,它有助于提升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
因此,在当今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致力于实现义利统一。
这需要我们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都要做到关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义利统一:1.关注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
2.尊重他人的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关心周围的人。
3.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寻求平衡,不要因为追求利益而忽略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4.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通过沟通、理解、尊重来解决利益冲突。
5.在参与社会活动时,要考虑到社会效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不要只关注自己的利益。
通过以上方式,我们可以在自身的行为中实现义利统一,为社会的和谐、公平、发展做出贡献。
在当今社会,这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谈传统义利观的当代价值

谈传统义利观的当代价值中国哲学义利问题的讨论,从春秋战国到近代一直未停止过。
综观中国古代哲学家们提出的义利观点,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义以生利”,义利统一;第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第三,行义言义,“功贤耕织”;第四,“何必曰利”;第五,好义欲利,人之两有;第六,“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第七,义利之辨。
由于立场和视角不同,在义利问题上形成了不同的看法和主张,即不同的义利观。
主要有三种观点:重义轻利,尚义去利;重利轻义,尚利去义;义利兼顾,义利并重。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人民通过艰苦的摸索以昂贵的代价得来的共识。
这种经济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而且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
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深层内核,就是社会主义的道德价值观。
它要求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要求的现代义利观,概括地说,这种义利观就是“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这种义利观既克服了传统义利观中利益的抽象性,又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是一种高尚而文明的义利观。
但是,义利观理论范型的提出与现实的构建往往并不是同步的。
社会主义义利观的现实构建,意味着该义利观主导地位的普遍确立,而这种确立却不能自发进行。
因此,如何构建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义利观,是当前众多学者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应当承认,实行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效率原则的发挥,也有利于加快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
但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等等,一有机会便会有所表现。
对外开放大大缩短了我们与现代世界的距离。
但资本主义的腐朽的东西也会乘机而人。
这些都对社会主义现代义利观主导地位的确立具有阻碍作用。
为了克服这些消极因素的影响。
传统义利观意义解析

作为中国传统伦理价值观的核心问题,传统的义利观详细阐述了协调和分配利益的最高价值标准,对于处于当今协调利益中心地位的法律具有重要的指导要的导向作用。义利问题的讨论对法律道德文化有重要意义,同样对于现代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传统义利观的历史考察
“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传统“义利观的渊源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孔子把追求“义”看做君子的崇高品格,认为“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比也”,君子要唯义是从,但他也承认“合义之利”的合理性,提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孟子基本沿袭了孔子的思想主张,“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认为义是一切行为的准则,必须予以遵守。
“利”即利益,传统义利观中的利主要是指物质利益,是属于物质价值的。传统义利观鄙视、淡漠个人利益,反对唯利是图,这对于维系人际关系,避免社会冲突,具有重要意义。但其缺陷是显然的,忽视功利和效率,特别是个体利益和个体感性要求的倾向,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汉代董仲舒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义利观,并得到政府的大力推崇,成为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道统。发展至程朱理学,义是天理,利是人欲,二者相互对立,其观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彻底否定人的欲望。二程认为“灭私欲,则天理明矣”,对追求利的一切行为无不深恶痛绝,将天理与人欲绝对对立起来。
纵观中国古代传统义利观,重义轻利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兼具以义导利观念。这一思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
、义、利的具体内涵
中国传统义利观中,“义”是指伦理道德,后经董仲舒、朱熹将它哲学化和神学化为“道”,即当时社会的精神支柱和正义的最高价值标准。“义”是人之为人应无条件弘扬的最高价值,是体现人之为人的尊严和崇高的精神价值。随着社会的变迁,“义”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即义的指导作用和导向作用,“以义导利,以义制利”的观念也愈加被世人所重视我们是一个由专业撰稿者和高校教授、硕士、博士团队创办的集写论文、发论文、职称论文发表于一身的求助平台,网站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论文写手队伍,包括高校的讲师、博士和研究生以期刊编辑等优秀人士,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论文写服务;同时网站与众多期刊合作包括经济类、教育类、医学类、科技类和文学类国家级、省级期刊、部分核心期刊在内的论文,您只需提供详细的论文要求和论文相关资料,本站的写论文手将迅速的为您撰写,并及时与您沟通直到你满意为止;如果您需要发文,我们会提供合作的期刊供您选择,并及时与期刊编辑联系,确保您的论文发表。(Q Q: 2 。,7。8。5。4。2。8。5。2 电 话:1 。8 。2。3 。1 。1 。2。 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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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义利思想的当代意义
中国传统义利思想是以“重义轻利”为主线,以“重公”为主要价值取向,以“理欲统一”为落脚点的传统经济伦理思想。
这些宝贵的思想奠定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
弘扬以传统义利观为基础的思想道德,有利于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义利核心价值观当代意义义利观可谓是中国传统道德文化问题中的基本问题,备受学者关注。
纵观中国思想发展史,义利思想也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变迁,研究中国传统义利思想中的优秀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文明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义利思想,哲学家们从各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笔者认为,义利观中具有重要价值的思想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义”先于“利”的价值取向。
在传统儒家伦理思想中,孔子最早明确提出义利问题,并主张“先义后利”、“见义思利”。
他将义利视为行为的根本准则,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义利展开的,他不仅将“先义后利”的思想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更将此作为区别小人和君子的标准。
他认为,只有合乎义的利才是正当的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孟子的义利观是对孔子义利观的发展,并将“先义后利”的思想运用到仁政中。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
”孟子的义利思想突出的是人类逐利行为的合理性,反对“不义之利”。
他的义利之辨的根本着眼点不在于逐利这一行为的合理与否,而在与整个人类个体和社会行为的合理与否,强化了儒家的群体性原则。
第二,“重公”的价值取向。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公与私相对,私一般指称私利或私欲。
《韩非子》曰:“背私谓之公”。
周敦颐、程颢、程颐都是“利”的反对者,提出“存天理,灭人欲”。
二程将义与利的关系明确规定为“公”与“私”的关系,“义利云者,公与私之异也”。
在反对“天下为家”的封建社会里,有许多思想家提出“天下为公”的理想,在处理公与私的矛盾时,要求“不以私害公”、“以私灭公”、“至公无私”。
“团体之公利与个人之私利,时相枘凿而不可兼也,则不可不牺牲个人之私利,以保持团体之公益。
”第三,“理欲统一”的价值取向。
义利之辨发展到宋明时代,又表述为理欲之辨,讨论的是如何处理理性与欲求的关系,所要解决的是道德规范与物质欲望之间的的关系。
这一时期的义利思想受到佛家禁欲主义的影响,主张“去人欲”,但这不是主流思想。
而基本的思想倾向认为,“天理”不能离开“人欲”而单独存在,强调两者的统一。
传统观点认为,欲是人的本性,人生而有欲,因而欲不可绝。
王夫之也指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读四书大全说》卷四)。
又明确提出:“理者,存乎欲者也”(《孟子字义疏证·理》),认为一切道德观念必须依赖于人的情欲存在。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
”“世间万物皆有所欲,亦是天理之情。
”人对待欲望的态度应该是存欲勿纵,以理导欲。
中国古代社会义利思想主要是从义利、公私、理欲三个方面进行论证的。
利是指物质利益,它是物质欲得以满足的结果,包括公利和私利。
传统义利思想认为,符合公利的利就是可取的。
欲是指人的欲望,包括物质欲(如对物质财富的追求等)、生理欲(如情欲等)、精神欲(如对精神愉悦的追求等)。
中国古代义利思想从核心来看,都是围绕政权和人本来展开的。
义利思想在政权方面的体现就是要现实客观政治的需要;在人本核心方面就是要求要关注人的发展。
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仍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中国传统义利思想奠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人们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秉承了中国数千年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崇高精神和道义责任,将国家和人民始终放在第一位。
坚持为人民服务,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倡导人们特别是共产党员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涵养,提高全国人民思想道德觉悟,逐渐形成了社会主义义利观。
社会主义义利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互为补充,更好的引导了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二,社会主义新时期的义利观,坚持集体主义为核心。
集体主义的基本内容是:在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国家的关系时,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应被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置后;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产生冲突时,国家、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在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充分满足个人利益。
在新时期下形成的新道德---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的思想,理顺了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的关系。
第三,中国传统义利观强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一思想与新时期社会主义八荣八耻中“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密切相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思想很好的回答了如何创造财富和如何使用财富这一问题,这与“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思想不谋而合。
在如何创造财富的问题上,以“辛勤劳动为荣”是“取之有道”中的“道”的具体阐述,但是“道”有着更为广泛的意义。
“道”不仅要求人们辛勤工作,更要求人们严格遵守道德规范。
“用之有度”强调在使用财富上要求节制,这也正好应和了“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要求,在国家尚不富裕的国情下,我国正努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更需要提倡节约的精神。
实行改革开放近三十多年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然而社会道德却出现了复杂的情况,功利主义等不良作风流行起来,部分企业甚者唯利是图,为了获取个人利益,不惜践踏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这些现象着实令世人堪忧。
在功利主义盛行的情况下,更需要符合时代特点的义利观的指导。
社会主义义利观正是在传统义利思想的影响下指导着人们的行为。
在经济发展的新时代,重新辨明义与利、理与欲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
[2]刘向.新序·义勇.
[3]吕坤.呻吟语·治道.
[4]梁启超.饮冰室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