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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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煤矿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和调度室,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煤矿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调度室和主要领导汇报。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煤矿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煤矿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矿工会和安监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煤矿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完整word版)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完整word版)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北祖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一)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1、轻伤事故2、重伤事故3、死亡事故(二)非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5米及以上;(9)巷道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10)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1)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1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13)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14)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15)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斜井跑车,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16)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17)压风机凤缸、风包和风管爆炸或着火;(18)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19)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20)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2、二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2小时以上,但不足8小时或采区停工8小时以上,但不足3昼夜;(2)井下透水或突水致使淹采掘工作面;(3)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4)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8小时以上;(5)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6)掘进工作面冒顶达3米及以上,但不足5米;(7)巷道冒顶长度达5米及以上,但不足10米;(8)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万元;(9)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10)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11)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7天,或地面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至2条;(12)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通风)停风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13)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煤矿各类事故汇报、调查、分析、处理、归档制度

煤矿各类事故汇报、调查、分析、处理、归档制度

煤矿各类事故汇报、调查、分析、处理、归档制度煤矿发生人身伤亡和各类非伤亡事故及事故隐患,都需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通过事故处理使全体职工受到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及隐患再次发生。

1,安检部全权处理各类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2,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向调度室和安检部汇报,否则罚款100元。

4,安检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否则罚款1000元。

5,为了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事故现场要严加保护,对有意破坏现场、制造现场假象者进行责任追究。

6,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作好详细记录。

7,清理事故现场,必须通过安检部或上级领导的同意,方可进行,未经同意,随意清理现场,按破坏现场处理。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对干扰事故调查者,罚款1000元/人次。

9,轻伤事故,二类(包括二类)以下非伤亡事故,一类事故隐患,安检部必须在7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否则迟报一天罚款500元;10,重伤、一类非伤亡事故,由矿部调查处理,安检部必须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否则迟报一天罚款1000元;死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1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事故及隐患单位的负责人,当班安监人员、当班跟班领导,都要写出事故前后的工作安排,发生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不能按要求时间写出书面报告者,推迟一天,按规定处理。

12,隐瞒事故真相,作伪证者,罚款1000元/人次。

13,事故调查处理,要查清原因,认真分析,追查责任。

制定防范措施,公开宣布事故处理决定,并在班前会上组织学习讨论,否则罚安检部500元。

14,安检部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有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现象的,罚款1000元。

15,事故处理要严格按照《候村煤矿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事故的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和归档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安全事故汇报制度1. 事故报告(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报告程序、报告内容和报告时限。

(2)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矿长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

矿长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企业总部报告,并按照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3)煤矿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情况,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 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矿井名称、矿井登记号、采区名称、工作面名称、煤层名称、事故发生的地点及涉及的范围。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事故发生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可能后果。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矿井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生产建设规模、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包括事故现场的处置、事故矿井的停产整顿、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

三、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制度1. 事故调查(1)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2. 事故调查内容(1)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2)事故发生的过程,包括事故发生的瞬间、事故发展的过程、事故应急处置的过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2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2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事故报告(一)井上、下一旦发生各类事故,现场盯班干部(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工以及其他人员,要迅速向矿、区队汇报,并通知灾害直接波及区域工作的人员。

汇报必须及时、准确,事故一时不清楚的必须先汇报概况,然后再做补充汇报。

汇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原因、伤及部位、伤情、姓名、年龄、伤者的当前状况等。

矿调度室接到现场事故汇报后,要立即通知矿、公司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医院,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和勘察现场。

(二)发生伤及头部、腰部、颈椎、腰椎、胸椎以及大出血、神志不清、血压异常、脉搏异常、较严重的骨折等伤势较重的事故,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矿、公司值班领导。

(三)发生较大非人身事故,如冒顶堵人、局部垮面、性质严重的冒顶、井上下跑车、矿井停电等重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水量超过____立方/小时的突水事故、老空透水、井下明火、瓦斯超限、火灾等,矿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矿、公司值班领导及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需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示意图,有条件的应拍照、录像。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和故意迟延报1 告,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五)凡在本矿范围原煤生产系统内发生____人以上的死亡或非伤亡重大事故,必须立即逐级汇报,并积极组织抢救;对死亡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的事故及重大灾害事故应及时向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地方煤矿监管部门报告。

(六)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二、现场自救与互救(一)发生工伤后,现场盯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检查工及现场的其他人员都要积极做好抢救和自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提高织金煤矿事故的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织金煤矿内发生的所有相关安全事件、事故,以及安全生产工作。

三、汇报程序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场应及时向附近的值班人员和安保中心报告。

2.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

3.应由本煤矿事故调查组或者独立的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失、责任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4.根据调查处理结果,向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5.报告应详细陈述有关事故的性质、原因、经过等情况,明确责任人员,并提出防范措施。

四、调查程序1.当场勘查:在事故现场,负责人员应该切实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并及时组织起来进行现场勘查,记录需要保存的物证和口供。

2.立案侦查:在调查组取得初步证据和信息之后,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司法鉴定:从事故现场及相关部门中指定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对事故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提供科学的事实依据。

4.调查报告:调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理调查报告,报送审核人员审核,随后报上级机构审核,并报送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五、处理措施1.事故造成人员应坚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2.组织事故人员做好善后工作,保障遇难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事故人员和科技力量的培训和提高,要求队伍中的每一个人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从而加固煤矿安全管理系统。

六、统计与分析1.对煤矿内部每起安全事故按时统计,自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便制定紧迫、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制作并保管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年度进行分析,提出年度应该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和措施,总结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和不足。

七、档案管理1.对于每起安全事故进行档案督促,定期核实并整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突发事件。

为了加强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建立健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煤矿及相关单位。

第三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相关单位要保证事故报告的真实、准确。

第四条本制度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由煤矿责任人或专门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相关单位所有。

第二章报告第六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煤矿责任人或安全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事故报告程序。

第七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经过等基本情况;(二)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分析;(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情况;(四)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和记录;(五)事故后的紧急措施和善后处理情况;(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事故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报送到煤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监管机构。

第九条事故报告应及时提交,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24小时。

第十条事故报告应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虚报信息。

第三章调查处理第十一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应包括以下成员:(一)煤矿责任人或安全管理机构的代表;(二)安全生产专家;(三)工会代表;(四)专门从事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一)收集、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和记录;(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三)制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矿山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矿山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事故、事件管理,明确职责和权限,掌握事故、事件情况,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预防管理3术语及定义3.1人身(伤亡)事故人身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有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或者指职工在生产区域内,从事与生产和工作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人身伤害。

3.2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以致设备不能运行者,或者由于设备原因直接造成动力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称为设备事故。

3.3生产事故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未按生产技术要求或设计要求进行作业或施工,导致生产、施工终止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3.4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人的事故。

3.5火灾事故火灾事故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灾害,从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6质量事故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或不符合设计要求,不按生产技术规范作业,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的允许范围,为此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善造成设备、材料构件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4职责4.1矿长组织伤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矿山专职安全员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

4.3安全环保部4.3.1负责组织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3.2协助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3.3如实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矿安全事故的及时、全面汇报、科学调查和有效处理,以及事故分析与教训总结的有效归档管理,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煤矿安全事故的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

第二章汇报要求第三条汇报对象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向本企业企业管理负责人汇报,并供应详尽的事故情况信息。

第四条汇报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含事故发生地方、时间、伤亡情况等。

2.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包含可能存在的违章操作、安全设施失效、管理失误等因素。

3.救援措施和效果:包含救援及时性、效果等。

4.相关责任人:包含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5.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

第三章调查处理第五条调查构成和权限1.为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成立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构成的调查组。

2.调查组有权调取和查看与事故有关的各类文件、记录、证据,要求相关人员供应相关信息。

第六条调查程序1.设立调查小组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工作。

2.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叙述,查阅相关资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

3.在调查过程中,有关人员应乐观搭配,供应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

第七条调查报告1.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束后,编写调查报告。

2.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教训及建议等内容。

3.调查报告应由调查构成员签署,并报请企业管理负责人批阅。

第八条处理措施1.依据调查报告,企业管理负责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责任追究、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工作流程优化等。

第四章分析及归档管理第九条事故分析与教训总结1.事故分析是指对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找失事故原因,并总结教训。

2.事故分析应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看法和建议。

3.事故分析结果应及时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通过及时科学的处理和归档保留安全事故资料,为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奠定重要的基础。

二、汇报1. 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2. 稳妥疏散事故现场人员,确保除事故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3. 在尽可能保障人身安全和现场保护的前提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取证,并进行现场拍照等记录;4.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参与救援处理工作;5. 完成现场事故处理工作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环保、安监等权威部门进行汇报;6. 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管控,确保事故现场的证据无遗漏。

三、调查1. 在尽快清理现场的前提下,由专业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展开事故调查工作;2. 对事故发生可能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和梳理,列出调查报告中可能的原因总结及案例;3. 调查小组对事故现场和事故零部件等进行必要的检查、考察、取证和取样等常规或工艺性测试等;4. 调查小组对可能与事故相关的院校、权威专家、设备技术供应商、生产运营人员等依法进行询问或调查;5. 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逐一排除不可能的原因,筛选出成立的合理原因;6. 根据调查结果,在保障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对责任方、责任人、责任责任部门及责任范围进行落实。

四、处理1. 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和成因,对责任方、责任人、责任责任部门及责任范围进行确定,并进行相应处罚;2. 与处理结果意见链相对应的部门,并为落实处理结果提供测试和支持;3. 对于涉及设备、工艺和制度问题,应当及时加以修订,并完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4. 对于涉及人员从业资格问题的,应当及时加以审核;5. 对于涉及客观复杂、相关权益方面需要进行妥善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并与分公司、合作伙伴等相关组织进行有效的沟通。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1、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2)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3)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5)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24小时以上;(7)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8)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5米及以上;(9)巷道冒顶长度在10米及以上;(10)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11)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12)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13)地面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2天以上;(14)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15)提升设备的断绳、坠罐、坠箕斗、蹲罐、过卷,大型物坠入井筒;(16)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17)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斜井跑车,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18)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19)压风机凤缸、风包和风管爆炸或着火;(20)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21)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22)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2、二级非伤亡事故。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织金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一、前言织金煤矿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资源产地,但随着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着极大的压力和挑战。

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预防和遏制煤矿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一)问题导向。

制订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安全隐患问题,因此,必须从问题出发,真正做到将问题解决好。

(二)责任明晰。

制度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让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和部门,才能更好地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

(三)科学性。

制度必须体现科学性原则,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断完善制度,保持适应性和灵活性。

三、安全事故汇报制度(一)汇报对象1.生产企业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3.应急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二)汇报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事故性质;2.伤亡情况;3.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原因;4.事故扑救措施、处理结果及评估;5.事故后的各项措施;6.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情况。

(三)汇报程序1.秒速赛车平台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2.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全面核实事故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四、安全事故调查制度(一)调查范围对所有事故,包括人身、设备和环境性质的所有事故进行调查。

(二)调查程序1.组织机构:应当由专门的调查组组织调查,确保调查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2.信息收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测量,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解。

3.现场勘察:必须围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核心要素,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证据。

4.分析研究:将勘察和调查的材料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规律,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处理原则对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管理和技术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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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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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管理事故汇报、统计、分析、追查制度

煤业公司管理事故汇报、统计、分析、追查制度

煤业公司管理事故汇报、统计、分析、追
查制度
一、煤矿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不得隐瞒。

二、煤矿发生事故都要按照汇报程序和规定时间逐级上报。

三、发生轻伤或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矿领导,同时通知矿卫生所或附近医院进行紧急抢救,防止伤势恶化。

四、一般非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或最高领导,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五、凡是煤矿发生非伤亡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自然灾害和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并在一小时之内填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

六、凡是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立即报告矿最高领导,并在1小时内填卡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七、凡是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必须按事故汇报程序报告矿最高领导,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当地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市煤炭局以及有关部门。

情况复杂时先汇报事故概况而后随时补充汇报,待情况查清后填卡报表。

八、事故的汇报程序为逐级汇报,不论矿井发生什么事故,矿领导跟班人员或队长、班组长都必须进行事故汇报,并按照事故的汇报程序进行。

九、汇报的时间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汇报。

十、事故的统计工作由矿本班调度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矿级领导进行统计,并存档。

十一、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追查工作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二、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追查以及处理结果的记录工作由本矿办公室人员负责,并存档。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是我国的紧要能源之一,但由于矿井的特别性和易于发生意外事故的特别性,煤矿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

以历史上的知名事故为例,如2005年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山东临工矿井事故,2016年山西煤矿透水事故,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人员的损害和财产的损失,也折射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

为此,加强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的订立和落实,对于维护煤矿安全和保障矿工安全尤为紧要。

二、煤矿安全事故汇报制度1.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范围(1)人身伤亡事故:指煤矿生产过程中,导致人员受伤、死亡等伤亡情况的事件。

(2)生产设备事故:指煤矿生产设备,在使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事故等事件。

(3)自然祸害事件:指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原因导致煤矿生产受到祸害的情况。

(4)其他重点事件:指与煤矿生产有关的重点事件,如火灾、泄漏等。

2.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流程煤矿安全事故汇报采纳层级机构汇报、双向反馈机制。

实在流程如下:(1)事故现场责任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并适时通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

(2)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布置现场处置工作,同时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订立处理方案。

(3)事故调查组向煤矿生产部门提交调查报告,通过层层审核程序,最后报送煤矿领导。

(4)煤矿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全事故分析和讨论,并对事故处理方案进行讨论和决策。

(5)煤矿领导将处理方案适时反馈给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落实实在措施,并进行效果跟踪和评估。

3.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内容煤矿安全事故汇报内容必需真实精准,包括以下方面:(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数、岗位、性质等认真信息。

(2)事故现场救治和善后等工作的处理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以及对仿佛事故的防备措施的建议等。

4. 煤矿安全事故汇报的时限煤矿安全事故汇报必需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汇报,对于严重事故,必需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进行汇报。

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引言煤矿事故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安全和生产秩序的灾难事件,为了防止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制定了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处理煤矿事故,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煤矿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义务煤矿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的责任人、员工和相关部门有义务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相关责任等。

2.报告程序(1)煤矿企业责任人在发现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紧急救援队伍,并同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2)紧急救援队伍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

(3)煤矿企业责任人在救援工作进行的同时,应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并详细描述事故的造成原因和责任方。

(4)上级主管机关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三、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由上级主管机关指定的专业人员组成,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3)事故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和讯问,并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

(4)事故调查组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资料,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2.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结果,上级主管机关应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被追究刑事责任。

(2)煤矿企业应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内部管理处罚,如停职检查、罚款等。

(3)煤矿企业还应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效果,我们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培训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

2.提供安全设施煤矿企业应投入资金,购买和更新安全设施,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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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责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煤矿安全事故汇报调查处理分析及归档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

(一)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轻伤事故。

.、重伤事故。

、死亡事故。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划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一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工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昼夜以上;()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吨(含吨);()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小时以上;()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在米及以上;()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在米及以上;()巷道冒顶长度在米及以上;()矿用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以上;()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及以上;()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万元;()地面车间供电中断天以上或地面中断供电天以上;()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分钟以上;()提升设备的断绳、坠罐、坠箕斗、蹲罐、过卷,大型物坠入井筒;()提升设备卡罐小时以上;()运输设备撞车、追尾造成设备严重损坏,斜井跑车,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压风机凤缸、风包和风管爆炸或着火;()主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矿工程停工小时以上‘()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它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非伤亡事故;()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小时以上,但不足小时或采区停工小时以上,但不足昼夜;()井下透水或突水致使淹采掘工作面;()采区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采区或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小时以上;()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达米及以上,但不足米;()掘进工作面冒顶达米及以上,但不足米;()巷道冒顶长度达米及以上,但不足米;()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但不足万元;()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但不足万元;()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全矿井停电分钟以上;地面车间供电中断小时以上至天,或地面供电中断分钟以上至条;()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通风)停风分钟以上分钟以下;()提升设备卡罐达小时以上小时以下;()上级认为应调查处理的其他非伤亡事故。

、三级非伤亡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非伤亡事故;()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分钟至小时或使采区停工小时至小时;()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运,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及以上;()矿井主要通风机(含分区通风的扇风机)停风分钟以下;()因水灾迫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米(含米),但不足米;()掘进工作面冒顶米以下;()巷道冒顶长度米以下‘()化工、火工品爆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乘人罐笼卡罐小时以上,但不足小时;()地面造成车间供电中断—小时或地面供电中断—分钟;()因生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万元;()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万元;()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小时及以上或产量损失吨及以上;()未列入矿井一、二级非伤亡事故范围的其它非伤亡事故;、矿井地面非伤亡事故划分,比照《公司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汇报程序集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试行)》中地面生产经营单位非伤亡事故相关划分标准。

(三)人身未遂事故按事情情节和危害程度分为重大人身未遂事故和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重大人身未遂事故。

指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相似,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人以上(含人)死亡,只是凭侥幸才未酿成后果的事故。

()采掘工作面冒顶、片帮埋、堵人超过人及以上;()采掘工作面未撤出人员提前放炮;()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以上或爆破地点附近米以内瓦斯积聚仍进行爆破作业;()有害气体使多人被熏事故;()斜井内有人员工作或行走同时开动车辆,或斜井跑车事故;()运人车辆行驶中颠覆矿车事故;()人员上下罐笼时突然走罐事故;()提升设备过卷米以上,造成有人受伤,蹲罐未造成后果;()乘人罐笼运行中,上井口坠物事故,有穿透罐笼的物体;()运输皮带电缆冒烟或着火未造成严重后果;()千伏级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点事故;()压风设备、管路爆炸事故;()火工品爆炸或丢失事故;()水或煤水使人及以上被冲事故;()上级认为应由上级调查处理的其他未遂事故;、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指事故情节与历史上所发生的死亡事故相似,如果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因侥幸才未造成死亡后果的事故。

()顶板冒落、掉顶或片帮埋人、砸人事故;()工作面倒柱险些砸人事故;()工作面放炮险些崩人事故;()皮带或刮板运输机刮人、挤人、铰人、物料顶人事故;()人身触电或电弧烧人事故;()运输设备、车辆刮、挫、撞、轧人事故;()人员高处坠落或坠物险些砸人事故;()机组锚链断裂崩人或大链弹人事故;()设备检修时误动作伤人事故;()水或煤水冲人事故;()其它由事故调查小组认定为一般人身未遂事故。

二、事故汇报、事故发生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安排现场人员救护伤者,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相关物体时,必须做好标记,以利于现场勘察。

‘、现场事故发生或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立即亲自或安排专人将事故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性质、影响范围、人员伤害程度及数量等)向矿调度室汇报。

自发生事故分钟内事故单位未向调度室汇报的。

视为故意隐瞒事故。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安排运输队准备好人车及罐笼,保证运输畅通;同时通知矿医院做好接诊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矿值班领导根据伤情汇报给矿长和党委书记。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和永煤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事故,矿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安排救护工作并决定向矿长、党委书记汇报,矿长或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当于分钟内报告永煤公司调度室、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重大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非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永煤公司。

凡是需要立即上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用电话直接上报,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续报。

、需要向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汇报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执行。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本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事故有关的业务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到矿调度室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并根据调度室安排指定专人到现场察看情况,协助事故事故单位处理工作并及时掌握现场真实情况;、如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向本单位汇报,而事故单位未按事故汇报程序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侧视事故单位故意隐瞒工伤,同时谁造成信息阻断的要承担医疗费用的%,由劳资科核算时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如职工个人发生人身伤害(施工地点单人作业的)而没有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分钟以内)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区对的,视为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承担医疗费用的%,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由于职工人身伤害原因无法进行信息沟通,周围知情人员出现不汇报、不组织救援等不作为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职工受伤后私自离矿,且又无矿内人员能证明其在矿工作时受伤,一切后果均由该职工个人承担;若有矿内职工能证明其在矿内因工作受伤,且经查实的,则视伤者故意隐瞒工伤,本人承担全部已发生医疗费用,由劳资科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视该职工所在单位故意隐瞒工伤。

、城郊煤矿事故汇报流程图(附后)三、现场急救程序、事故发生后,立即在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指挥下,首先解救伤员脱离现场危险区,同时发出呼救。

并由受过训练的人员实行自救互救,进行心脏复苏、简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搬运伤员等。

、井口急救医生接到呼救后,携带所需医疗用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诊断、急救,初步判断伤情。

对伤情较重和危机生命的伤员,应及时报告矿医院或者上级医院,派医生下井协助抢救,并在密切监护下安全护送升井。

要求矿医院指定与之相适应的救护应急预案。

、伤员送至矿医院后,应加强急救措施,确切判断伤情程度,在伤情稳定时可转送医院。

伤员不宜转送时,请求上级医院前来协助抢救。

、在急救过程中矿医院要做好救护记录,在伤员转送医院时,应由医生护送,或由了解情况的工人护送,并由上级医院陈述抢救经过。

、根据事故等级,由矿长或调度室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现场自救基本原则抢救伤员必须遵守“三先三后”原则,即:、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五、人身伤害事故治疗程序、调度室通知矿医院值班医务人员,并把了解到的伤员伤情进行简要说明,由矿医院确定治疗地点。

、伤员到达治疗地点,经过医务人员检查后,如需到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时,由矿医院医务人员通知调度室派车到指定地点,由事故责任单位值班人员通知值班队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陪同。

、重伤员治疗由矿医院院长与其它医院联系,安排治疗事宜,并指定医务人员陪护。

、矿医院根据受害人情况,轻微伤于接诊后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轻伤及以上事故于接诊后小时内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

事故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小时内将事故报告送安检科,在医院出具伤害程度鉴定报告小时内到安检科办理相关手续。

、伤员私自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或未经矿领导同意安排到非指定医院治疗的,按隐瞒工伤处理。

、工伤人员工伤治疗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将自己工伤治疗证明交安检科妥善保管,然后由矿医院出具证明交劳资科,劳资科可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工伤人员恢复情况确定是否准许其上班,不经劳资科同意,工伤人员不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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