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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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编制概况
1、编制依据:编制概算基本按照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浙交〔2008〕85号)及《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浙交〔2012〕88号)的有关规定编制。

2、费率取用:编制概算的其他直接费率、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等间接费率按浙江省补充规定一类工程标准计取,工地转移费率按80km计取,主副食补贴综合里程费按3km计取,利润按7.42%、税金按11.07%计取。

3、人工费及材料单价取用:
1)概算采用人工费单价77.05元/工日计列。

2)编制概算的材料单价主要参照浙江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质监与造价》的信息价。

4、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2016]66号),自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后,我省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均应按新税制进行编制,省交通运输厅于2016年5月18日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浙交办〔2016〕113号),建议根据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的通知,修改概算。

13.2 具体问题及建议
1、材料单价
人工费单价按77.05元/工日计列;主要材料单价按信息价取用基本合理。

其中借用定额的人工、机械单价未调整,部分材料价格未除税。

2、临时工程
1)本项目建设长度15.783km,概算仅计1.6km便道,偏少,如需利用原有道路作为便道,应计入维护费用。

2)便桥仅计了1座桥墩,漏计上部桥长。

3、路基路面工程
1)市政给排水工程按延米的单价计,应有相关依据。

2)设计图中上面层为AC-13(SBS)沥青混凝土,概算套用改性沥青混凝土即可。

3)桥梁铺装漏计粘层数量
4)建议增加透层
5、桥涵工程
从桥梁造价指标看,造价指标基本合理。

1)小桥应分开每座桥计价,不应合计;
2)上部空心板设计为先张法还是后张法,概算中空心板定额和钢绞线定额不统一;
3)概算定额中有先张法钢绞线定额,无需借用预算补充定额
4)混凝土运距1km偏低
5)涵洞增加混凝土运输费用,涵洞拆除建议按体积计
6)Φ1.0m圆管涵概算直接按600/m计,不合适
7、隧道工程
本项目设隧道1座,长200m,概算造价指标为20.9965万元/m,基本合理。

主要意见如下:
1)洞内防排水工程和机电概算按计算项计价,缺乏相关依据。

8、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1)安全设施造价指标41.2万元/公里,基本合理。

2)停靠站建议增加防雨棚的费用
9、三改工程
建议桥梁、涵洞按相应的工程量计价
10、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概算按计算项计价,缺乏相关依据。

9、第二、三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设备购置费1139万元建议补充相关依据
2)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应按14600元/km计
3)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道路用地单价概算按281.25万元/亩、临时用地135万元/亩、安置用地按281.25万元/亩,征地单价偏高,拆迁单价偏低,建议补充征拆迁有关计价依据。

4)勘察设计费概算按建安费2.9%计取,预、工可研究报告编制费及咨询费按勘察设计费18%计取,基本合理。

5)专项评估费20万元/公里,该项费用偏高,建议根据类似项目计取。

6)联合试运转费、预备费按编制办法规定计,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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