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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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分析
一、详细分析:
1、该工厂厂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尚未全部完成,其承包范围内待实施的工程虽性质
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该工程发承包方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
分析: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这种合同类型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因而采用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发包人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施工详图)和各项说明,使承包人能准确计算工程量。
而该工程更适合采用单价合同中的纯单价合同,这种合同在招标文件中只提出项目一览表、工程范围以及工程要求的说明,而没有详细的图纸和工程量表,承包商在投标时只需列出各工程项目的单价,适用于来不及提供施工详图就开工的工程项目。
2、协议书的内容
分析:
“协议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依照《合同法》、《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施工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事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等。
(2)工程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质量标准
(5)价款(分别用大、小写表示)
(6)组成合同的文件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包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生效的时间。
本合同协议书就完整性来分析
(1)、属于该施工合同的各种文件未齐全,包括工程技术、环境、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文件。
(2)、合同内容不完备。对施工合同的内容有相应的规定,有漏项。
(3)、合同条款不齐全。对各种问题和可能涉及的问题都有缺漏或有误。
3、(三)合同工期中,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20 天(扣除 5 月1~3 日)。分析:
在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关于词语定义中规定: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
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因此,本合同中的合同工期有误。
4、(四)质量标准中,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分析: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具体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工程的质量标准。
因此,本合同中的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有误。
5、(八)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中,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 年)内,
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分析: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而对于质量保修期,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因此,合同中的使用年限内承担全部保修责任有误。
6、(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中,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起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分析: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三)预付款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因此,本合同中,预付款不予扣回,直接抵作工程进度款有误。
7、(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中,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工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10% ;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分析:
根据《通用条款诠释》第81 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进度款支付期的时限。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支付期以月为单位。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工程,支付期、支付方式等需调整的,应在专业条款中约定。
合同中,只模糊地表达了“基础工程完工后” 、“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 、“主体结构封顶后”和“工程基本竣工时”等进度款支付时间,不符合规定。
8、(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中,工程进度款:为确保工程如期竣
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分析: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第十三条规定: 2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 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因此,合同中甲方要求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说明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
且按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
9、(九)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分析:
该合同关于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只说明了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缺少说明工程决算。
10、二、补充协议条款
分析:补充条款不仅要补充内容,而且要说明其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要怎么调整。11、二、补充协议条款中,第一条: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分析:
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在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况都要具体分析,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12、二、补充协议条款中,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
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分析:
在通用条款的第二部分: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中说明了发包人的工作包
括: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
责。
该合同中的,“供乙方参考使用”不符合要求。
13、二、补充协议条款中,第三条: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
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