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四个有关规定教程文件
鞭炮零售规章制度
鞭炮零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鞭炮零售市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社会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鞭炮零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四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鞭炮零售市场的安全有序运行。
第二章鞭炮零售单位的基本要求第五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销售资质,按照规定场所从事鞭炮零售活动。
第六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
第七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保证鞭炮的质量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第八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第十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鞭炮零售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鞭炮零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鞭炮的生产和销售知识,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第十二条:鞭炮零售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鞭炮零售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鞭炮零售人员应当保持身体健康,不患传染病和精神病等疾病,确保从业安全。
第十五条:鞭炮零售人员应当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做到言行一致,维护单位和自身的形象。
第四章鞭炮零售活动的管理要求第十六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立鞭炮零售区域,确保安全生产和销售。
第十七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鞭炮库存管理制度,做好鞭炮的采购、储存和销售记录。
第十八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设立鞭炮安全使用指导牌,告知消费者正确使用方法,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鞭炮零售单位应当主动检测鞭炮的安全性能,不合格产品及时下架,避免风险。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是一项关于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技术规范,旨在确保零售店的安全运营,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该规范的主要内容: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零售店的建设、选址、安全距离、储存、销售等方面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3.术语和定义本规范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定义为:以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为主要目的,以柜台、摊位、临时搭建的简易棚等为经营场所,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个体工商户。
4.选址和建设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经营场地使用证明等要求。
零售店应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大型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至少50米以上。
零售店应设置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内,且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安全距离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略)。
6.面积和布局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的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且不应超过200平方米。
零售店的布局应合理,各功能区域应明显分开,不应相互贯通。
同时,店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7.销售管理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应具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销售烟花爆竹产品。
销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顾客人身安全。
8.储存管理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储存时应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并留有安全通道。
同时,应加强火源和电源管理,确保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储存。
9.安全设施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静电、防爆灯具、消防器材等。
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消防服装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章制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是一种特殊的行业,在许多国家都存在着严格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公共安全,并限制和监管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活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章制度。
1. 许可证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一般需要获得相关的许可证。
申请人需要完成申请表格,并满足特定的条件和要求,如有关资质、场地安全、设备和防火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一旦申请获批,许可证会被颁发给经营者。
2. 储存和运输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商在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时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定。
这些规定可以涵盖以下内容: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标准;运输烟花爆竹时必须使用特定的运输工具,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等。
3. 销售年龄限制:为了确保公众安全,许多国家规定烟花爆竹的销售年龄限制。
一般来说,烟花爆竹的销售仅限于18岁以上的人群。
商家需要核实购买者的年龄,并根据法律规定拒绝销售给未成年人。
4. 质量检测和认证: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因此质量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规章制度,烟花爆竹需要通过质量检测,并获得相关的认证。
经营者需要购买通过质量检测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认证文件以备查验。
5. 安全培训要求:为了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商能够正确地操作和处理烟花爆竹,一些国家要求经营者接受特定的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可能包括安全操作指南、处置危险情况的方法和急救措施等。
通过上述规章制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公众安全和防止潜在的事故和灾害。
这些规章制度对于保护零售商和消费者的权益,以及维护行业声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以上仅为笼统的描述。
在实际经营烟花爆竹零售业务时,经营者应根据自己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确保合规经营,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同时,经营者需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符合当地的要求。
总结起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和秩序,监管和管理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的经营活动。
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
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的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市场,包括实体店铺和线上电商平台。
第三条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必须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方可经营。
第四条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确保销售安全。
第二章许可要求第五条烟花爆竹零售商申请许可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3. 店铺或仓库的租赁合同;4. 店铺或仓库的消防安全检测合格证明;5. 申请书。
第六条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
第七条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接受培训合格,并持有合格证书。
第三章销售安全要求第八条烟花爆竹零售商在销售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以下安全要求:1. 对烟花爆竹进行分类管理,禁止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2. 不得销售给未成年人,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3. 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应当保持整洁,保证通风良好;4. 对于易燃易爆商品,应当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禁止在销售场所吸烟、明火作业等行为;5. 销售烟花爆竹时应当提供安全使用说明书,并告知购买者有关安全知识。
第九条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烟花爆竹零售商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销售记录、进货记录等。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部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将依法采取警告、罚款、暂停销售许可证等措施,并可依情节严重性暂停或撤销其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第十二条公众对于烟花爆竹零售商的违规行为,可以向监督检查部门进行投诉,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保障公众安全,提高社会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经营许可1. 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必须持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2. 经营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手续。
3. 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定期更新。
三、经营场所1. 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并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防爆措施。
2. 经营场所应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人员安全。
3. 经营场所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变更,需重新申请审批。
四、经营管理1. 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2. 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
3. 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应核实购买者的身份证明。
4. 经营者应制定明确的销售制度,确保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和准确记录。
五、产品质量1. 经营者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并妥善保管购货凭证。
2. 经营者不得销售已过期、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烟花爆竹产品。
3. 经营者应将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与购货凭证一并交付给消费者,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六、安全防范1. 经营者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2. 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经营者应遵守烟花爆竹存放和运输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运输和储存。
七、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经营者,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可能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2. 经营者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具有约束力。
2.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涉及的相关事宜,将依法依规处理。
3.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相关执法部门。
以上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章制度内容要点,旨在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行业,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秩序。
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及其经营者,包括实体店面、电商平台等形式的经营场所。
第三条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及其经营者应当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程》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经营场所要求第四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具备符合消防要求的防火设施,如消防器材配备、疏散通道设置等。
第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排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防止气体积聚。
第七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确保充足的光线照明,提高工作区域的可见性。
第八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关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安全。
第三章货物存放和展示要求第九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合理规划货物存放区,避免堆放过高、过密,确保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货物展示区,确保顾客可以清晰地看到商品样式和信息。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将易燃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配备专门的容器或仓库,存放未售出的烟花爆竹,确保安全性。
第四章顾客服务和销售要求第十三条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及其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提供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设置标志和线路,引导顾客从容疏散,避免拥挤和踩踏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和改进。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在预售期间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顾客引导和秩序维护,保障秩序井然。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烟花爆竹零售行业属于特种物品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
通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安全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申请与审批在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业务之前,经营者需要进行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有关安全措施的详细说明•整体规划和布局设计图纸经营者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足够的财力支撑•无相关法律法规违反记录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核查。
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业务。
3. 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是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和合规性至关重要。
3.1 安全设施经营场所应设有必要的安全设施,以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安全设施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和灭火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安全通道和应急出口的设置和保持畅通•定期维护和检修系统设备3.2 材料存放烟花爆竹需要储存于防火防爆的专用仓库或区域。
存放区域应具备以下条件:•干燥通风、天然或人工照明充足•防静电处理,防止火花引发爆炸•距离易燃物品的安全距离3.3 工作人员培训经营者应对员工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操作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的种类、性能和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注意事项•灭火和救援知识4. 销售与售后服务4.1 销售年龄限制法律规定了烟花爆竹的销售年龄限制,经营者应严格遵守。
在售卖时,要求消费者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核实其年龄符合法定要求。
4.2 安全告知在销售烟花爆竹时,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告知,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在人群密集场所、草地、木地板等易燃物附近使用或点燃•禁止未经许可携带烟花爆竹上交通工具•禁止私自改装或拆解烟花爆竹•建议少年儿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烟花爆竹4.3 售后服务经营者应提供烟花爆竹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政策和程序•意外事故的救援和报警指南5. 安全监管为确保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的安全,相关部门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随机抽查。
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
2023 年烟花爆竹零售治理制度导语:零售点布设时,要严格审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占用盲道、架空电力线跨越、与禁放区和交通干道穿插路口距离缺乏的;销售棚搭建存在钢板间缝隙未封堵、电力线未穿管、销售与储存区未隔开、配电线路和通信线路未沿墙或屋面平行敷设,不符合设置要求的;销售棚未按要求搭建在指定位置的,坚决不予许可。
对由于安全距离问题不予许可的零售单位,不烟花爆竹零售治理制度再异地布设。
一、严格把握选购数量和库存量,依据本单位烟花爆竹的销售状况和市场实际需求拟定选购数量,以销定购。
二、产品销售前,必需检查产品是否过期或失效、损坏等状况。
三、不得向小孩销售成年人才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向顾客销售产品时,必需说明本产品的燃放规程和留意事项。
(一)敏感度高,化学稳定性差的产品(如摔炮、拉炮、砸炮、打火纸等)。
(二)含有金属或硬质物品的制品(如有金属壳体、玻璃壳体的烟花爆竹)。
(三)飞行方向不稳定可能引起火灾的制品(如冲天炮、地老鼠、沙炮、不定向火箭等)。
(四)大药量制品(如和直径超过 30 毫米,长度超过 200 毫米的双响炮等)六、严禁销售没有粘贴“惠州市烟花爆竹配送中心”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
七、实行烟花爆竹配送制度,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市和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所销售的烟花爆竹由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统一选购和配送。
一、烟花爆竹经营门市内摆放(储存)烟花爆竹总量不得超过 100 箱(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内摆放(储存)烟花爆竹总量不得超过 30 箱(件),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 20 公斤。
二、产品可以堆垛,高度不得超过 2 米,垛距不得小于 1 米,货架高度不得超过 1.85 米,堆垛或货架距内墙 0.45 米,应保持通道畅通。
三、烟花爆竹应在通风、枯燥、防火、防爆环境中储存。
四、商品进库前必需进展质量检验,做好入库登记。
五、商品堆放应轻拿轻放、严防撞击,应分类堆放,保证间隔距离,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的管理制度
3.编制安全经营方案、措施,报经理批准后,督促有关人员执行。
4.定期对职工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安全教育培训。
5.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负责事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向经理反映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对存在和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9、烟花爆竹的产品标志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产品标志(内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10、烟花爆竹在正常条件下的保质期应为几年
答:烟花爆竹在正常条件下的保质期为3年。
11、烟花爆竹产品燃放说明应包括哪些内容
2、烟花的定义是什么
答:烟花是指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3、爆竹的定义是什么
答:爆竹是指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
4、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是哪一年发布的,何时实施
答: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于20xx年10月25日发布,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监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所在乡镇的监督检查。
三、仓库、门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四、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建立烟花爆竹购销台帐。
安监总局令[2013]第65号_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8月26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杨栋梁2013年8月29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零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存储管理、销售管理、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探讨的相关内容。
一、烟花爆竹零售许可1.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场所悬挂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安全管理制度。
2. 零售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
3. 零售单位应当制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
二、烟花爆竹存储管理1.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当选择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作为存储仓库,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 烟花爆竹应按照种类、规格、危险程度等因素分类存放,严禁混放。
3. 存储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4. 存储场所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等危险行为。
5. 存储场所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履职。
三、烟花爆竹销售管理1. 零售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销售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品种经营。
2. 销售人员应当熟悉烟花爆竹的性能、特点和正确使用方法,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准确的使用指导。
3. 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如实记录烟花爆竹的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
4. 零售单位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将烟花爆竹销售给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四、消防安全管理1. 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销售场所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等危险行为。
3. 销售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4. 销售场所内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涂料等。
五、应急救援管理1. 零售单位应当成立应急救援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2.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事故报警、应急疏散、灭火、救援等内容。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4篇)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是指对烟花爆竹的零售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的示例:1. 零售执照:零售商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零售执照,方可经营烟花爆竹产品。
2. 产品质量检测:零售商应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符合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每批次进行质量检测。
3. 销售时间限制: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仅在法定节假日特定时间段内允许销售。
4. 销售年龄限制:对购买者的年龄进行限制,仅成年人或法定年龄以上人员可以购买烟花爆竹。
5. 销售数量限制:每个购买者在一次交易中购买的烟花爆竹数量有限制,以避免滥用或不安全的使用。
6. 产品标签和警示语: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具备清晰的产品标签和警示语,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使用。
7. 安全设施和操作培训:零售商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设施等,并对员工进行烟花爆竹安全操作的培训。
8. 库存管理: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储存和保管符合安全要求,防止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9. 预防火灾和事故措施:制定相应的预防火灾和事故措施,如储存和销售场所的防火措施、应急疏散计划等。
10.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零售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严厉惩罚措施。
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具体的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可能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行为,确保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零售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申领资格第四条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记录。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具备足够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确保商品储存和展示的安全和合理性。
第三章环境安全管理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按照规定的标准建立储存仓库,确保储存场所通风、干燥、防潮和防火;2. 储存场所内应当设置明显的烟花爆竹储存区域,与其他危险品隔离;3. 储存场所内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工作人员和顾客烟花爆竹的危险性;4. 禁止在储存场所内吸烟、明火或使用易燃物品;5. 确保烟花爆竹的包装、防护措施和储存方法符合相关要求;6. 倒库、售卖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烟花爆竹专营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专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烟花爆竹专营行业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烟花爆竹专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所有烟花爆竹专营者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加强自律,营造健康有序的烟花爆竹专营市场。
第二章专营资质第四条从事烟花爆竹专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专营资质。
未取得专营资质的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第五条取得烟花爆竹专营资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保证销售的烟花爆竹符合安全标准。
第六条专营资质每年需进行年度复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专营者将取消其专营资质。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等。
第八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烟花爆竹的质量进行检测和监控。
第九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销售现场安全。
第四章售后服务第十一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应当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于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应当建立客户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客户回访和服务满意度调查。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专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销售技巧。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烟花爆竹专营者,将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资质等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导致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请烟花爆竹专营者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的健康秩序。
以上就是烟花爆竹专营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专营者认真遵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祝各位生意兴隆!。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的安全、有序、合法,保护职工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包括实体店和线上店铺。
第三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四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员工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和消防知识。
第五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店内安全管理第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慎用明火”、“爆炸品禁止靠近”等。
第七条店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的完好性。
第八条店内存放烟花爆竹应设专用防火柜,要求储存的烟花爆竹应进行分类,并定期检查烟花爆竹的保存状态。
第九条店内应做好烟花爆竹的库存管理,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销售记录一致。
第十条店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员工,确保店内有人负责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员工应全程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眼镜、防火手套等,同时不得穿着易燃易爆的服装。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搬运烟花爆竹,不得私自点燃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员工应做好消防措施,确保店内消防设备畅通,不得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
第十四条店内应设定明确的烟花爆竹存放区域,员工应按照规定将烟花爆竹摆放整齐,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员工应定期清理店内易燃物品,避免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应做好防火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第四章店外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烟花爆竹零售店应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禁止在店外吸烟。
第十八条店外应设置明显的可燃物品禁止丢弃标识,禁止乱丢烟蒂和其他易燃物品。
第十九条店外应保持通道畅通,确保人员疏散的顺畅。
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13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8月26日公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2013年10月16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五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
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零售店需要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证明其合法经营。
2. 销售年龄限制:明确销售烟花爆竹的年龄限制,例如禁止销售给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3. 产品质量检测: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
4. 安全警示标识:烟花爆竹包装上应有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5. 货架布局:烟花爆竹应单独陈列,与其他商品隔离,避免与易燃物品接触。
6. 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量,确保存储的烟花爆竹没有过期或损坏。
7. 安全措施:店铺应设有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安全。
8. 售后服务: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解答疑问、退换货政策等。
9. 禁止私自销售违禁品:禁止销售未经批准的烟花爆竹品牌或类型,以及违禁品。
10. 宣传限制:禁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夸大、虚假或误导性的言辞,保证宣传内容真实准确。
以上是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中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进行制定。
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的管理制度[1]
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引言烟花爆竹作为传统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在我国都有大量的烟花爆竹销售和使用。
然而,由于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对人身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保证烟花爆竹的销售和使用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烟花爆竹的销售许可证、零售管理、库存管理、场地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一、销售许可证制度烟花爆竹的零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取得销售许可证。
销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1.申请条件: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规定且能够确保质量的零售商。
2.申请程序:(1)办理营业执照。
(2)到所属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安全监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
(3)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审核后领取销售许可证。
二、零售管理制度烟花爆竹的零售一般具有季节性和集中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零售管理制度。
1.销售对象:只销售给年满18周岁以上并且无重大疾病的成年人,不接受未成年人购买。
2.购买数量:根据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制定明确的购买数量规定,并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张贴。
3.购买登记:对购买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并对购买数量进行记录。
4.包装标识:所有烟花爆竹的包装应标注明显的警示语、标识和使用说明。
5.售后责任:对发生售后问题的烟花爆竹及时对购买人进行赔偿,并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理。
三、库存管理制度对烟花爆竹的库存管理也是保证销售和使用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库存管理制度。
1.库存量: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制定明确的库存量规定,并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张贴。
2.库存记录:对库存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烟花爆竹品种、数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
3.库存检查: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过期、损坏和瑕疵的烟花爆竹。
四、场地安全制度烟花爆竹的销售场地的安全是保证销售和使用安全的基础,需要建立场地安全制度。
1.场地选择:选址时应考虑到周围环境、其他建筑物、交通状况等,尽量选取安全的场所。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烟花爆竹零售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营范围1.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烟花爆竹零售商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销售,不得私自擅自扩大经营范围。
3.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牢固安装消防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三、经营管理1.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做好进货、出货、盘点等记录工作,确保货物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2.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严格遵守销售限额,不得超量销售,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建立购物者资料登记制度,确保购物者身份真实,防止销售给未成年人或其他违法行为。
四、消防安全1.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严格遵守消防规定,确保仓库、销售区域、办公室等场所设有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
2.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储存管理,做好分类存放,避免品种混淆,确保燃放过程中安全。
3.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减少事故风险。
五、市场监督1.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遵守市场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对燃放时间和地点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
3. 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和评估,保证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并及时通报消费者。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相关法规、规定或本管理制度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2. 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零售商,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限制其经营活动。
3. 对于消费者投诉或意见建议,烟花爆竹零售商应当及时回复并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烟花爆竹零售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零售规章制度1. 目的和背景本文档旨在规范烟花爆竹零售行业的经营活动,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销售和使用,保护顾客和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该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经营者。
2. 证照要求所有经营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相关的营业执照、爆竹专卖许可证以及所在地区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更新和续签。
3. 销售场所要求3.1 销售场所必须符合所在地区的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并且应具备足够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确保顾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撤离。
3.2 销售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顾客有关火灾逃生、灭火设备位置和使用方法的相关信息。
3.3 销售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和装饰,同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烟花爆竹引发的气体积聚。
4. 烟花爆竹的储存和销售4.1 烟花爆竹必须储存在封闭、防火、防潮的专用仓库中。
仓库应具备相应的防火、排气和灭火设备,并经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2 销售人员必须了解烟花爆竹的种类、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向顾客提供相应的安全操作指导。
4.3 销售人员应该对购买烟花爆竹的顾客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并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出售烟花爆竹。
4.4 在销售烟花爆竹时,须按照规定的数量和包装方式出售,不得超量出售或拆解包装。
4.5 销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应急疏散工具,确保在发生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顾客和自身的安全。
5. 安全宣传和培训5.1 经营烟花爆竹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宣传和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程序。
5.2 安全宣传和培训内容应包括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防火常识、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逃生自救技能等。
5.3 销售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6. 安全监控和记录6.1 销售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监测销售区域和储存区域的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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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销售安全操作规程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熟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及燃放知识,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进货时应对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数量、内外包装以及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核对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3.装卸货和销售时要求单件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挤压、撞击、翻滚、抛、摔。
4.不准用铁质和其他非有色金属工具装搬货物,不许使用铁器敲击等。
5.货物堆放要整齐,品种要分类,商品不得倒置。
6.不准在临时存放点附近从事订箱、封装、打包等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7.拿取高处的烟花爆竹应脚垫稳固,物体轻拿轻放,不得跳接或用其他器物挑落。
8.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烟花爆竹临时存放保管制度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不得设置长期储存设施,销售的烟花爆竹由批发企业直接配送到销售点。
2.严禁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居民家中,销售点临时存放的烟花爆竹不得超过8箱,每箱不得超过35公斤。
3.临时存放,应落实专人管理。
4.临时存放点及其周边条件应符合安全要求,应有防漏、防潮、防高温和防阳光直射及防鼠害等措施,并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严禁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烟花爆竹产品应整齐堆放,垛高不得超过1.5米,成箱产品不得超过2.5米,严防倒垛;在货架上端堆放的烟花爆竹单层存放,不得叠放、垒放;不得与其他易燃物品及助燃剂混放。
6.存放点及其周边严禁吸烟、使用电炉、煤气灶、煤炉等明火物品;照明灯具及电器开关下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人货杂居。
7.顾客退换的和其他有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不准放入存放点内,应及时、妥善销毁或退回供货单位;受潮的烟花爆竹不准用火或电热器具烘烤。
8.季节性零售经营单位的许可证到期后,其剩余的烟花爆竹应委托供货单位收回,不得非法储存。
烟花爆竹购销管理制度
1.依法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注册,合法经营。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要销售本区内依法取得浙江省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资格的企业(xxxxxx)配送的产品,并与批发销售企业签订安全供销合同;严禁从其他非法渠道进货。
3.严禁采购、销售摔炮、拉炮、砸炮、擦炮、打火纸等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的违禁烟花爆竹品种和小型以上礼花弹、土火箭、地老鼠、花中带炮等危险性大和装药量、尺寸、药物配比超标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采购、销售无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和各有关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伪码标签的烟花爆竹产品。
4.做到专柜销售,专人管理,不得与其他易燃物品及助燃剂混放。
5.必须按规定的地点、时间销售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在非指定地点设摊或一证多摊销售或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
6.严禁在经营场所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在威胁经营场所安全的区域内试放、燃放烟花爆竹。
7.销售烟花爆竹时须向购买人宣传烟花爆竹安全规定和安全燃放知识。
8.严禁从事二级批发销售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参考)为提高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中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保护人员和设施的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处理原则
1、“救人第一”原则。
事故后以尽可能降低人员受伤害为第一要务,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事故的抢救工作。
2、爆炸后果评估适用原则。
对事故当时的烟花爆竹存放量经科学估算,确定施救的安全间距,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3、初期事故迅速歼灭原则。
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的规模、影响范围、伤害结果控制在最小损失范围内。
4、定期演练原则。
要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均应熟悉预案内容,熟知施救程序和各岗位职责。
二、应急救援组织
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者,负责预案的实施和指挥,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均为初期事故处理的参与者。
三、事故报警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报警。
金华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警电话:
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市消防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