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绅士的收入
鲁迅一个月能拿到多少工资?仔细一算,我就惊了!
鲁迅一个月能拿到多少工资?仔细一算,我就惊了!
本文导读:
首先我们要知道他的工资来源是什么,主要是他写书的稿费,还有就是在大学任教的工资,这是两方面,还有一方面是他在教育部也担任着官职,别的钱咱们就不说了,咱们只说他在政府一个月拿到的工资,那会儿的工资是350块大洋。
可能大家对这个数字感到不适那么亲切,那么我们就把他换算成人民币吧。
在当时要在北京生活下去你每个月需要1.66银元,也就是说这些吃住都要有差不到需要这个价钱。
那么这个价钱你在北京怎么也得有3000块钱现在。
这是我们考虑的最低标准。
也就是说1银元相当于现在的2000元左右。
那么鲁迅当时一个月在政府拿到的是350块银元。
也就是70万人民币相当于现在的。
这还不算在大学挣得钱还有自己的稿费,所以说他是真的有钱。
鲁迅还曾经花了4700块大洋在北京买了27间瓦房,虽然小编不知道他为啥要买这么多的房子,可能是自己有预知能力。
这些钱放到现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果鲁迅是现代人并且挣到这个工资那一定是世界级的文学大佬了,不过鲁迅也确实是民国文学界的大佬。
自己挣得这些钱还有一点就
是不用交税,这是给到鲁迅的特权,因为民国虽然在别的方面可能会有压抑,但是在教育方面必须做的很到位,因为培养人才就需要教育。
民国的教育是完善的,这为新中国的建设有了很大的帮助,别的不说新中国各方面的人才包括原子弹的建设和数学方面的建设都是民国培养出来的人才。
官方中国各阶层收入标准
官方中国各阶层收入标准
中国各阶层收入标准并没有官方发布的具体数据。
收入是一个相对隐私的问题,且会受到职业、地区、家庭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每个人的收入水平都可能不同。
根据网络上的调查数据,可将中国各阶层收入标准大致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 低收入阶层: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有5.6亿人;月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有3.1亿人;月收入在2000-5000元之间,有3.8亿人。
- 中层收入阶层:月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有0.8亿人;月收入在10000-100000元之间,有0.4亿人。
- 高收入阶层:月收入10万-50万元之间,有2500万人;月收入50万-100万元之间,有500万人;月收入100万-500万元之间,有100万人;月收入500万元以上,有10万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为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职业和个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读书报告
读书报告——《中国的家法族规》《中国的家法族规》的作者是费成康——生于1949年9月,江苏苏州人,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
现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谱牒研究会会长,并是上海市政协第八、第九届委员。
已出版的学术专著有《薛成福》、《澳门四百年》、《中国租界史》等,译作有《中国绅士的收入》,并有英文著作Macao 400 Years。
其中《中国租界史》曾获中国图书奖二等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二等奖,主编的《中国的家法族规》以及参与主编的《祖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四地法律比较丛书》均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
这是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家法族规的第一部专著,由于家法族规与封建族权的特殊关系,它们一向被视为束缚民众的绳索。
而本书从家法族规的演变、制定、范围、惩处、执法、奖励、历史作用和研究意义等九个方面,对家法族规作了综合性的考察,并对这些规范作了一分为二的评价,肯定了其中反映民族文化精华的内容。
一、家法族规的演变。
中国的家法族规于何时发端,现已不可能考证出具体的年代。
可以断言的是,在文明之火尚未熊熊燃烧之时,中国的远古社会必定已产生家法族规的雏形。
在漫长而又缓慢的发展旅程中,人类社会先产生氏族,然后才产生国家。
在尚无国家和国法之际,各氏族、家庭及家族为了维持必要的秩序,以便在危机四伏的艰难环境中生活下去,必须有一定的行为规范来约束家人、族人,以防少数肆意妄为的害群之马破坏整个群体的生存条件。
在人类社会发展之初,就出现了原始的家庭规范。
在商周时代,此类规范发展到一个阶段性的巅峰,即产生了“宗法”。
经过秦代的中落,到汉代它们又开始了新的、缓慢的发展历程。
较之后世成文的家法族规,这些早期的家族规范应是它们的雏形。
人们通常认为,在中国国家出现于夏代。
在夏后氏化家为国、实行家天下之际,夏家族中原有的家族规范势必会给随后形成的夏朝国法打下深深的烙印。
同样,在商革夏命、周革商命之际,商、周的君主们在订立新的国法时也必定会吸收本家族原有的规约的某些成份。
近代绅士及其分化研究综述
近代绅士及其分化研究综述面对近代民族危机的空前严重、清政府统治的日益腐败,以及废科举等政治体制的变革和社会结构的发展演变,近代绅士阶层发生了结构性社会流动,并最终出现了分化,直接导致清王朝专制统治的基础瓦解及清帝国的灭亡,同时也对农村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
标签:中国近代;近代绅士;分化;综述绅士是伴随科举制度的实行而形成的一个独特的社会集团。
绅士集团既是科举制度的产物,也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产物。
近代社会在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介乎于官民之间、位居四民之首,也是封建国家政权基础的绅士阶层最先发生分化,这种分化给近代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一)国内外关于中国近代绅士研究的整体情况有关近代绅士研究的论著比较丰富。
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55年版),这部著作首开中国近代绅士研究的先河。
随后张仲礼先生在1962年又出版了《中国绅士的收入》(西雅图,1962年版),对近代绅士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补充。
国外对于近代中国绅士研究的代表性著作还有:萧公权《中国乡村:19世纪帝国的控制》(西雅图,1960年版);罗伯特·马斯,《官员:中国精英的流动,1600——1900》(纽约,1961年版);何炳棣,《中华帝国的晋升之阶:1368——1911年》(纽约,1962年版);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斯图福,1962年版);费正清,《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孔斐力,《在晚清中国的叛乱及其敌人:军事化和社会结构,1769——1864》(坎布里奇,麻省,1980年版);兰钦《中国的精英活动与政治变迁——浙江省,1965——1911》(斯坦福,加州,1986年版);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等。
国内具有代表性著作有:吴晗、费孝通等,《皇权与绅权》(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这部著作是早在20世纪40年代的研究成果,它是国内研究近代绅士的滥觞。
区域社会史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赵世瑜著:《小历史与大历史:区域社会史的理念、方法与实践》,三联书店2006年版《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三联书店2002年版。
二、常建华著:《社会生活的历史学:中国社会史研究新探》,北京师大出版社2004年版。
三、王铭铭著:《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版。
四、杨念群著:《中层理论:东西方思想会通下的中国史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杨念群等主编:《新史学》(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五、徐浩、侯建新著:《当代西方史学流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六、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七、钱杭著:《中国宗族史研究入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血缘与地缘之间:中国历史上的联宗与联宗组织》,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
八、冯尔康著:《中国宗族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九、徐扬杰著:《中国家族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宋明家族制度史》,中华书局1995。
十、莫里斯·弗里德曼著,刘晓春译:《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十一、杜赞奇著,王福明译:《文化、权利与国家——199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十二、科大卫著,卜永坚译:《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和宗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十三、渡边欣雄著,周星译:《汉族的民俗宗教——社会人类学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十四、费孝通著:《乡绅中国》,三联出版社1985年版。
十五、乌丙安著:《中国民间信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十六、韦思谛编,陈仲丹译:《中国大众宗教》,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十七、杨庆堃著,范丽珠译:《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十八、朱海滨著:《祭祀政策与民间信仰变迁——近世浙江民间信仰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土豪”为什么“土”?
随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新版本的出炉,“土豪”一词也与时俱进地被补充了新的义项:“今也指富有钱财而缺少文化和正确价值观的人”。
这个被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时尚符号终于得到了官方认可,从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开启群嘲模式:你们虽然有钱,但你们土鳖啊!嘴上虽然这么说,身体里还是很诚实地有着一颗想做土豪的心。
像电影《大腕》里总结的“不求最好,但求最贵”,光是听起来就让人把持不住。
仅仅“豪”就是一个值得趋之若鹜的理由,前面的“土”字?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毕竟什么是“文化”和“正确价值观”,也没人能给出个具体的标准以供对号入座。
当然,大部分人调侃的不是土豪,而是自己没能成为土豪。
今天,壹读君就来聊一聊土豪的发展史,以供壹堆饭们参考,如果你们中哪一位以后成功发迹,还请对壹读君涌泉相报啊。
实习壹读君|董苏豪以前的土豪,高端大气上档次古代的“土豪”,指的是地方上有钱有势的家族或个人。
《全刘宋文》中出现过最早的文字记载:自恃吴兴土豪,比门义故,胁说士庶,告索无已。
这些土豪大多来自从秦汉起传承下来的地方世族,经营了几百年,靠着积累的财富发家。
后来,他们形成了乡绅阶层,在国家管理渗透不到乡村阶层的情况下,他们就充当着连接政府和乡民之间的中间角色。
按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吴理财的说法:“自隋朝中叶以降,直到清代,国家实行郡县制,政权仅止于州县。
那时,乡绅阶层成为乡村社会的主导性力量,乡村公共事物主要由绅士出面组织。
”当然,和今天“每天都要在五万平米的床上醒来”的土豪一样,他们都很有钱,特别是有功名的乡绅,还可以免役免田赋。
按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统计,清朝平均每个官员的年收入为5000多两银子,他们退职归乡时通常都不会空手而归,并购置大量田产坐收暴利。
古代乡绅作为地方权威,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是很高端的,所谓“绅为一邑之望”。
他们会协助官府做一些与民同乐的事情,比如兴办书院,修桥铺路,维护治安,公断诉讼。
而乡绅要么是考取功名为官,退而为绅,要么本身就是诗书官宦之家,总而言之,基本上都得是读书人,他们在促进庙堂与乡村的人才、文化循环起着关键作用。
最新中国贫富标准线 你属哪个层次
最新中国贫富标准线你属哪个层次超级大富豪:年收入在5000万以上大富豪:年收入在1000—5000万富豪:年收入在300—1000万之间富人:年收入在100—300万之间高产者:年收入在30—100万之间中产者:年收入在15—30万之间低产者:年收入在8—15万之间穷人:年收入在3—8万之间很穷的人:年收入在1—3万之间非常穷的穷人:年收入在5千—1万之间穷得没衣服穿的人:年收入在1千—5千之间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年收入在100 —1000元之间穷得几乎要死的穷人:年收入在30—100元之间死路一条的穷人:年收入在30元以下他们究竟有多富超级富豪们无法计算的财富1.成功并不比失败更难2.贫穷是一种疾病,但它是可以治愈的3.钱来自人的内心,它是一种思想状态4.一切财富的根源是人的下意识5.思想的“自我编程”是成功的捷径6.成功者与失败者的唯一区别在于自我暗示不同7.富人就是为公众提供服务并得到回报的那些人8.成功是一种习惯,失败也是一种习惯9.你付出的努力就像存在银行的钱,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取10.像百万富翁一样思维,你必定成为百万富翁找到最简单的成功原则或许出于某些神秘的原因富人们总是吸引着大众的目光。
尽管我们探索富人的成功奥秘异常艰辛,但是,我们还是决定揭开围绕在富翁们身上的神秘面纱,披露他们积累财富的秘密,回顾他们是如何建立起属于他们的庞大帝国。
我们写作本书的初衷实际上非常单纯,我们写作的基本前提是:成功与命运无关(尽管成功偶尔可能与运气有关)成功在于将一些具体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应用你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我们的这条原理一次又一次被反复验证。
我们研究的这十个亿万富翁都不同程度地应用了某些原则,或者说他们更从容地应用了这些原则。
当然,我们调查的这些伟人在执行这些原则时与我们并不相同,他们要比我们更坚定。
同时,他们又都有各自的“特点”,有人强调这条具体原则,有人注重那条具体原则,这些具体的原则最后成为了这些人“标志性”或个性化的成功公式。
士绅_乡绅与地方精英_关于精英群体研究的回顾_衷海燕
收稿日期:2004-12-17 作者简介:衷海燕(1975-),女,华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史.士绅、乡绅与地方精英———关于精英群体研究的回顾衷海燕(华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广东广州510642)摘 要:国内外学术界长期致力于士绅阶层,即传统社会的精英群体研究,并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
从学者们所关注的研究角度上,可以将以往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士绅论、乡绅论与地方精英理论。
本文分别回顾三个阶段的主要研究成果,并分析与探讨了各个阶段所解决的问题以及不足之处。
关键词:士绅;乡绅;地方精英中图分类号:K 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05)02-0126-05一、士绅论:“整体论述”到“社区史”士绅阶层是中国传统社会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他们拥有社会特权,享有特殊的生活方式。
历来学术界对于“士绅”的定义也有各种不同看法。
通常认为,士绅包括具有各级科举功名以及拥有或曾经拥有过各类官职者,其成员主要来自于两个途径:其一是通过科举考试而获得各级功名者;其二是通过捐纳、捐输等途径获得监生或各类官职者。
如刘翠溶即认为凡与科举、捐纳、仕宦有关的人士,大致可属于学者讨论中国传统社会时习称的绅士阶层范围[1]。
早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国内学者就已开始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士绅阶层,主要代表人物如吴晗、费孝通、潘光旦等[2]。
吴晗将官僚、士大夫与绅士视为异名同体的政治人物,他认为:“官僚、士大夫、绅士、知识分子,这四者实在是一个东西,虽然在不同的场合,同一个人可能具有几种身份,然而在本质上,到底还是一个。
”由于过分强调绅士与官僚身份的一致性,他很少论及士绅在基层社会中的作用,以及国家权力与地方控制的关系。
费孝通则认为绅士是士,官僚是士大夫,身份并不一样。
他注意到中国幅员辽阔,在如此巨大的空间内,国家主权很难通过直接派遣官吏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正式的官僚行政机构只到县一级为止,而县以下的广阔空间则存在着一些自治性组织。
中大书目:中国近代史可参考的书目
中国近代史可参考的书目(桑兵)徐中约:《中国近代史》(香港:香港中文大出版社,2001年)。
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上、下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6年﹞。
保罗柯文、默尔戈德曼主编,朱政惠、陈雁、张晓阳译:《费正清的中国世界:同时代人的回忆》﹝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
柯保安着,李荣泰等译:《美国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回顾与前瞻》﹝台北: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1年﹞。
许纪霖、陈达凯:《中国现代化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
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
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
黄宇和:《两广总督叶名琛》(中华书局,1984年)孔飞力着,谢亮生、杨品泉、谢思炜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1990﹞萧公秦:《危机中的变革:清末现代化进程中的激进与保守》﹝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
郭世佑:《晚清政治革命新论》(长沙市: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
王尔敏:《晚清政治思想新论》(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69年)。
陈万雄:《五四新文化的源流》﹝香港:三联书店有限公司,1992年﹞。
中国近代史论文数据索引:1949~1979/徐立亭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中国现代史论文著作目录索引:1949~1981;1982~1987/北京:北京大学,1986.建国以来中国史学论文集篇目索引初编/张海惠、王玉芝编.--北京:中华,1992.费正清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年》﹝上、下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金耀基:《中国社会与文化》﹝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
现代化罗荣渠着:《现代化新论续编:东亚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
近代中国国民消费需求总额估算(一)
近代中国国民消费需求总额估算(一)关于中国近代经济发展中城乡居民个人消费需求的长期统计资料十分缺乏,唯一的一次横截面资料是巫宝三等先生所著《中国国民所得》一书中对1933年国民消费需求的调查统计,该书并运用北平生活费指数加以引伸,估算出1931~1936年各年份的消费需求总额。
此后,巫宝三先生赴美国哈佛大学开展进一步研究,撰写了博士论文《中国的资本集成和消费支出》,估算了1931~1946年的消费支出总额,但至今未公开发表。
另外,刘大中、叶孔嘉在《中国大陆经济: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1933~1952》书中,也曾对1931~1936年间国民消费需求总量及其结构进行过估计。
迄今近50年间,我们再未曾见过新的有关近代中国国民消费需求的估算和研究成果。
笔者在撰写博士论文《总需求的变动趋势与近代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10月版。
),依据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大量零散而又极为珍贵的家计调查资料,对其加以重组和综合,估算出近代中国经济发展中若干年份的国民消费需求总值。
当时,限于出版篇幅,未公开发表,现刊出,以求正于海内外方家同行。
1887年19世纪80年代中期的国民消费需求总值迄今尚无任何统计资料,亦无人估计,我们只得依据间接指标加以推算,张仲礼先生在《中国绅士的收入》一书中首次估算了19世纪80年代中期(以1887年为代表年份)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约为28亿两(注:张仲礼:《19世纪80年代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粗略估计》,刊《南开经济研究所季刊》1987年增刊,第1集。
)。
刘佛丁先生据此推算出该年的全部国民收入为3,213,973,000两,其中最富有的绅士阶层收入为674,934,330两,普通阶层收入为2,539,038,670两(注:刘佛丁、王玉茹、于建玮:《近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94页。
)。
张仲礼书中所采用的银两与银元的兑换率为1两=1.4686元,1933年的物价水平为1887年的3倍。
中国政治制度史参考资料
中国政治制度史参考资料1、经书诸子类十三经:易经、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氏传、春秋谷梁传、春秋公羊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诸子百家:儒、墨、道、法、阴阳、名、兵、纵横、农、杂2、正史实录会要类纪传体:二十六正史编年体:春秋、司马光《资治通鉴》、毕沅《续资治通鉴》纪事本末体起居注、实录:《明实录》《清实录》会要:姚彦渠《春秋会要》、董说《七国考》、孙楷《秦会要》、徐天麟《西汉会要》《东汉会要》、杨晨《三国会要》、朱铭盘《晋会要》《南朝宋会要》《南朝齐会要》《南朝梁会要》《南朝陈会要》、王溥《唐会要》《五代会要》、徐松《宋会要辑稿》、龙文彬《明会要》3、政书典章诏令类周礼“三通”:杜佑《通典》、郑樵《通志》、马端临《文献通考》乾隆官修:《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刘锦藻《清续文献通考》林虑、楼昉《两汉诏令》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宋绶《宋大诏令集》明大诰、皇明诏令《唐六典》、《大唐开元礼》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庆元条法事类》《大金集礼》《元经世大典》《元典章》《明会典》《皇明条法事类纂》《明经世文编》《八旗通志》《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各部院则例《皇朝经世文编》《皇朝经世续编》《皇朝经世三编》王庆云《石渠余记》吴荣光《吾学录》《唐律疏议》《唐明律合编》《宋刑统》《元至正条格》《大明律》《大清律例》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刘海年、杨一凡《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杨一凡、田涛《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4、类书丛书工具书类唐:虞世南《北堂书钞》、徐坚《初学记》、欧阳询《艺文类聚》宋:《册府元龟》《太平御览》,王应麟《玉海》明:《永乐大典》清:《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孙逢吉《职官分纪》黄本骥《历代职官表》高承《事务纪源》傅岩《事物考》5、研究考论类王应麟《汉制考》、洪迈《容斋随笔》、顾炎武《日知录》、王鸣盛《十七史商榷》、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赵翼《廿二史札记》《陔余丛考》沈家本《历代刑法考》、程树德《九朝律考》、吕思勉《中国制度史》、王国维《殷周制度论》、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王仲荦《北周六典》康有为《孔子改制考》、梁启超《变法通议》、陈顾远《中国法制史概要》、吕振羽《中国制度史》、周谷城《中国政治思想史》、曾资生《中国政治制度史》、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6、公报档案方志类南京临时政府公报、北洋政府公报、南京国民政府公报、中央人民政府公报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明清)、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民国政府)《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清《朱批奏折》《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四川巴县档案汇编》《盛京档案汇编》《满文老档》《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宋元方志丛刊》《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新版中国地方志书目》7、野史笔记案例类岳珂《愧剡录》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张萱《西园闻见录》《历代笔记小说大观》黄六鸿《福惠全书》应劭《风俗通义》郑克《折狱龟鉴》桂荣万《棠阴比事》徐珂《清稗类钞》清《刑案汇览》《刑案汇览续编》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8、谱牒契约金石碑刻类《中国家谱综合目录》官藏私藏契约文书9、出土文物考古类《甲骨文合集》《甲骨文合集补编》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殷周金文集成》《睡虎地云梦秦简》阅读书目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顾颉刚“古史辨”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李学勤《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赵鼎新:《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形成》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王玉哲:《中华远古史》朱凤翰:《商周家族形态研究》胡厚宣、胡振宇:《殷商史》杨宽:《西周史》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孟森:《明清史讲义》陈顾远:《中国婚姻史》柏桦:《中国帝王宫——宫省制度与中国古代政治》《天子·帝宫·政道——中国古代宫省治道透析》刘敦桢:《中国古代建筑史》谢俊美:《政治制度与近代中国》韦庆远、高放、刘文源:《清末宪政史》罗兹曼:《中国的现代化》周良宵:《皇帝与皇权》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雷纳·格鲁塞:《蒙古帝国史》王明荪:《元代的士人与政治》李俊:《中国宰相制度》周道济:《汉唐宰相制度》韦庆远:《张居正及明代中叶政局》萨孟武:《中国社会政治史》周谷城:《中国政治史》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吴晗:《朱元璋传》傅宗懋:《清代军机处组织及职掌之研究》波伊勒:《世界征服者史》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韦庆远、柏桦:《中国官制史》郁贤皓、胡可先:《唐九卿考》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尹世积:《禹贡新解》郭沫若:《金文丛考周官质疑》瞿兑之、苏晋仁:《两汉县政考》王笛:《跨出封闭的世界——长江上游区域社会研究》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柏桦:《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清朝法制史》《中国民法通史》郭东旭:《宋朝法律史论》张伟仁:《清代法制研究》伍丞乔:《清代吏治丛谈》李交发:《中国诉讼法史》白钢:《中国政治制度通史》何勤华:《中国法学史》郭松义:《清朝典制》李贵连:《近代中国法制与法学》费多罗夫:《外国国家和法律制度史》李甲孚:《中国监狱法制史》薛梅卿:《中国监狱史》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程维荣:《中国审判制度史》那思陆:《明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清代州县衙门审判制度》叶孝信:《中国民法史》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彭勃、龚飞:《中国监察制度史》傅绍良:《唐代谏议制度与文人》张显清、林金树:《明代政治史》吴艳红:《明代充军研究》中国军事史编写组《中国军事史》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张德信:《明朝典制》郭松义、李新达、李尚英:《清代典制》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刘公任:《中国历代征兵制度考》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马大英:《汉代财政史》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叶显恩、卞恩才:《中国传统社会经济与现代化》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毛礼锐:《中国古代教育史》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李国钧:《中国书院史》杜泽逊:《文献学概要》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徐望之:《公牍通论》潘嘉:《文书学纲要》庄吉发:《故宫档案述要》一档:《明清档案论文选编》赵世瑜:《吏与中国传统社会》梅原郁:《宋代官僚制度研究》徐炳宪:《清代知县职掌之研究》蔡申之:《清代州县故事》柏桦:《明清州县官群体》石云涛:《唐代幕府制度研究》韦庆远:《明清史新析》阎步克:《品位与职位》《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乐师与史官》《从爵本位到官本位》《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服周之冕》《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官阶与服等》陈茂同:《中国历代选官制度》胡舒云:《九品官人法考论》杨树藩:《中国文官制度史》曾小华:《中国古代任官资格制度与官僚政治》王炳照、徐勇:《中国科举制度研究》郭家齐:《中国古代考试制度》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施治生、徐建新:《古代国家的等级制度》张宪文:《中华民国史纲》杨幼炯:《中国政党史》谢彬:《民国政党史》杨德山:《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政党学说研究》关海庭:《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史论》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1840~1926年)》钱端升、萨师炯:《民国政制史》孔庆泰:《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史》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朱汉国:《中国政党制度史》郭剑林:《北洋政府简史》虞宝堂:《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胡春惠:《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谢和耐:《中国社会史》陈志让:《军绅政权》林纪东:《民国宪法释论》郭宝平:《民国政治通论》冯启宏:《法西斯主义与三〇年代中国政治》刘伟、饶东辉:《中国近代政体发展史》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陈瑞云:《现代中国政府》陈之迈:《中国政府》明恩博:《中国乡村生活》庄孔韶:《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谢瀛洲:《中国政府大纲》周密:《中国刑法史纲》潘君明:《中国历代监狱大观》沈兼士:《中国考试制度史》黄新宪:《中国考试发展史略》谢维扬:《中国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酋邦》童恩正:《中国北方与南方古代文明发展轨迹之异同》顾诚:《明帝国的疆土管理体制》王冠英:《殷周的外服及其演变》刘海年:《秦的诉讼制度》郑天挺:《清代的幕府》。
从旧乡绅到新乡贤
从旧乡绅到新乡贤作者:燕巧何文来源:《新城乡》2018年第03期自秦到清的两千多年时间里,皇权不下县。
县以下的乡村,直接管理事务都由乡绅来完成。
这一传统的乡村自治方式,被称为“乡绅政治”。
我们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小说里见识过各色乡绅。
陈忠实笔下的白嘉轩,家业殷实,祖德深厚,重修祠堂,领白鹿村村民照《乡约》做人行事,冷先生调解白鹿两家纠纷,处事公道而又受人尊敬,两人都是传统乡村社会的乡绅。
鲁迅对乡绅阶层书写得最多,他笔下的乡绅,则尽显在大时代巨变中难以掩饰的尴尬和慌张。
从“乡绅政治”到梁漱溟、晏阳初的乡村建设再到今天的乡村振兴,中国农村的发展始终离不开精英的带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治理功能非常重视。
2015、2016和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三次明确提出“要创新乡贤文化,传承乡村文明”。
2018年四川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人才流向乡村的机制,正确引导和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从传统乡绅到新乡贤,乡贤的角色和作用发生了哪些变化,新乡贤又是哪些人?乡绅是科举制度的产物。
传统社会的乡绅阶层主要有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仕子、当时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是官非官,是民又在民之上,这是他们作为基层治理者的身份标识。
在明朝初年之前,中国无乡绅。
明朝洪武年间设粮长制,粮长有管理乡民往他处开荒、劝导教化乡民等附带的任务,这样,粮长成了明朝皇帝维持农村社会秩序、监督地主官吏和豪强,维护中央集权的有力助手,这就是乡绅管理农村的雏形。
粮长制是明朝乡绅发展的早期阶段,后世不断完善的保甲、里社制度使得乡绅阶层获得更多发展空间,乡绅得到了更多实权,从而形成自己坚实的阶层力量。
乡绅也享受着中央政府给予的种种好处。
根据张仲艳《中国绅士的收入》一书的统计,在清朝时期平均每个官员一年的总收入为5000多两银子,他们在退休或离职时都不会空手而归。
【doc】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制度分析
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制度分析史林》2006年第4期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制度分析钟祥财【摘要】作为社会经济中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中国古代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功能和变迁既是整体制度环境的产物,又对社会制度结构的演进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分析了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思想观念制度架构和潜规则,认为政治等级和政府干预是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主流观念,据此制定的分配政策以满足权势集团的利益为主要目的,在一个经济增长缺乏动力的社会里,它很容易导致贫富差别的悬殊,而这种无效率和不公正的利益分割通过潜规则得到强化,由此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增长的根本性障碍.【关键词】中国古代;收入分配;制度分析[中图分类号】K2,F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873(2006)04—0118—14【作者简介】钟祥财,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0020不管人们对中国历史有多少种解读,封建经济的长期停滞应该是一个不争的共识.西方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曾意味深长地写道:"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也许在马哥孛罗时代以前好久,中国的财富就已完全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发展程度.".在他看来,"若易以其他法制,那末该国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可允许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得多.".这一见解可以启发我们从制度层面寻找中国古代经济徘徊不前的原因.迄今为止,对中国古代经济不发展的制度分析已呈现多角度的态势,本文选择的是收入分配的侧面.收入分配是以往学术界不甚关注的问题.一方面,这类问题虽然在阶级矛盾和政治斗争的层面时有涉及,专业性的理论研究则不多见.另一方面,在经济学领域,传统的政治经济学对收入分配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认为它由生产所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对生产有反作用,也就是说,收入分配只是生产关系在某一环节的衍生性表现,只要生产关系改变了,收入分配自然而然会发生变化.而现代经济学则认为,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至为关键.新制度经济学揭示了个人激励与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即"如果社会上个人没有刺激去从事能引起经济增长的那些活动,便会导致停滞状态","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地发生.个人必然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应当设计某种机制使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近乎相等."@众所周知,新制度经济学与其他制度学派的差异在于,它是在古典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其基本假设是资源的稀缺性和竞争性,并且放弃了机械理性主义(这种扬弃使古典经济理论的"经济人"假设更接近真实),所以它对历史的回顾注入了微观的科学性,进而增强了宏观上的解释力.所谓制度,一般包括三个层面:1,以规则和条令的形式建立起来的行为约束机制;2,为保证规则的执行而设计的发现违规行为的程序;3以降低交易费用为目的而形成的道德与伦理行为准则.按照道格拉斯?诺思的说法,制度在根本上是由正式规则和非正式约束以及这两者的实际施行所构成的.前者包括成文法普通法,规章,后者是指习俗行为准则和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制度有个体和整体之分,①②【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65页,第87页.③【美】道格拉斯?诺思,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④【美】道格拉斯.诺思:《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路平,何玮译,孙宽平主编:《转轨.规制与制度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l18?一项或一套制度被称为制度安排,整个社会各种制度的总和,则被称为制度结构.无论是制度安排还是制度结构,都有相互依存性,也就是说,任何制度都不能脱离具体的制度环境而单独存在.通常地,制度变迁是指某一制度安排的演进,但由于制度所具有的相互依存性,所以制度变迁所蕴涵的意义是深广的.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整体制度中,收入分配是一项制度安排.它的形成,功能和变迁既是整体制度环境的产物,又对社会制度结构的演进具有重要的影响.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古代收入分配进行制度分析的尚不多.,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此进行考察,并对制度的解说做一点补充.一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思想观念思想观念属于制度中的非正式规则.在制度中,非正式规则的重要性不仅是由于它往往形成于正式规则之前,而且是因为它对经济绩效的决定有更大的影响.一方面,"虽然正式规则可以一夜间改变,但非正式规则的改变只能是渐进的.由于非正式规则给任何一套正式规则提供了根本的'合法性',因此,激进的革命从来不会像它的支持者所要求的那样,而绩效也与预期不同."②另一方面,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即使能从国外借鉴良好的正式规则,如果本地非正式规则因为惰性而一时难以变化,新借鉴来的正式规则和旧有的非正式规则就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借鉴来的制度根本就无法执行."@由此看来,分析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制度结构,思想观念是首先应该加以考察的.许多人把平均作为中国传统分配思想的主流观念.这如果算不上是一种误解,至少是一种简单化.不错,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军举起过"均贫富"的大旗.唐末,农民起义军首领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北宋王小波号召佃农和茶农起义时说:"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末年,农民起义军领袖钟相宣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⑤明末农民大起义时提出的口号也有"贵贱均田之制".和"均田免粮".等.但这种算术意义上的平均只是传播于民间的朴素理想,在中国古代占主导地位的平,均观念则有着特定的含义.春秋时孔丘有一段话很着名:"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西汉董仲舒对此解释说:"孔子日:'不患寡而患不均.'……圣者……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其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南宋朱①从国内已出版的论着来看,有三类成果涉及到古代收入分配问题:一类是经济通史类着作,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多位着名学者领衔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多卷本),赵德馨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六卷本)等,都以很大篇幅描述分析了中国古代的财富分配政策和社会各阶层的经济收入状况.在一些专题经济史着作中(如土地制度史,农业史,人口史,商业史,财政史,货币史,经济思想史等),有关的史料搜集较全,研究者也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收入分配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另一类是专门研究中国古代收入问题的,张仲礼的"中国绅士的收入》1962年在国外出版(中译本于2001年出版),是运用现代社会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历史上某一社会阶层收入状况的开山之作.20世~0.90年代以后,国内出版的收入分配史研究着作多起来,如国家财政部编的"中国农民负担史》,黄惠贤和陈锋的《中国俸禄制度史》,阎步克的"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专题论文则有杜文玉的"唐代宦官俸禄与食邑》等.第三类是史论方面的作品,如王家范的专着"中国历史通论》,秦晖的论文"中国经济史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等,其视角和方法已具有制度分析的特点.国外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也有所涉及,如日本学者加藤繁的《中国经济史考证》(第l卷),美籍学者黄仁宇的"中国大历史》,德国学者傅海波和英国学者崔瑞德主编的《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等.但截止目前,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把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思想和政策结合起来进行综合研究的着作,尚未见到.②【美】道格拉斯'诺思: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路平,何玮译,孙宽平主编"转轨,规制与制度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③旧】青木昌彦:"什么是制度?我们如何理解制度?*,周黎安,王珊珊译,孙宽平主编"转轨,规制与制度选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④王辟之:"渑水燕谈录》.⑤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37建炎四年二月十七日.⑥查继佐:"罪惟录》卷17"毅宗烈皇帝纪》.⑦查继佐:"罪惟录》卷31"李自成传》.⑧"论语?季氏》.⑨《春秋繁露?度制》.熹也认为:"均,谓各得其分.……季氏之欲取颛臾,患寡与贫耳.然是时季氏据国,而鲁公无民,则不均也.".由此可见,按照一定的社会地位获取物质利益,这才是孔子所提倡的"均"的真实含义.这个思路随后由苟况给出了理论表述.他说:"分均则不偏,执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书》日:'维齐非齐',此之谓也.".基于此,君王以天下之禄"而不自以为多",低级官兵或平民收入微薄"而不自以为寡",③都是合乎礼义要求的.唐代的自居易也主张"均贫富",但他对此的定义是"贵贱区别,贫富适宜"..如果说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总是统治阶级的思想,那么应该说封建时期分配思想的主流是根据政治权势有等级差别地占有财富.如何才能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中国古代很早就存在两种看法.((周易))中说:"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裒,是聚集,敛取,减少的意思;施,即指给予,分配.裒多益寡,就是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实行均衡调剂,根据物品的原有价值进行公平分配.类似的认识还反映在其他一些文献中,如周厉王时芮良夫明确反对执政者垄断经济权利,在他看来:"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如果不能疏通利源以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就会危及统治.这就赋予了统治者以干预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老子》则强调:"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这就是说,"均"是符合天之道的财富分配格局,民众并不需要通过官府的法令,他们的行为趋向将自然而然地达到这种状态.孔子认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司马迁写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又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也."为了满足人们的这种求利愿望,政府所能采取的最好做法是顺其自然,即所谓"善者因之".从动态的角度来看,政府通过介入市场对收入分配实行干预的政策思想定型于西汉.((管子(西汉时期作品)作者指出:"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又说:"甚富不可使,甚贫不知耻"..显然,((管子》作者并不反对一般意义上的贫富差别,而是力图消除"甚富""甚贫"的现象,因为在他们看来,不对民间富豪的财产积聚进行制约,政府的经济激励政策就会失效,而且这些富人还会凭借膨胀的财力与国君分庭抗礼;另一方面,穷人的贫困状况如果持续恶化,他们就会因"不知耻"而犯上作乱,从而威胁到社会秩序的稳定.西汉桑弘羊也担心:"民饶则僭侈,富则骄奢","民大富,则不可以禄使也.".不难看出,在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体制建立以后,政府干预收入分配越来越多地带有政治上的考虑.也因此,抑商,限田,平准,均输等政策的推出,无不出于牟取经济利益和巩固政治统治的双重动机.为了使国家获得巨额的财政收入,同时又抑制民间富裕阶层的膨胀,((管子))(西汉时期作品)提出了一套政府经营工商业的轻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商品价格是由市场数量决定的,国家控制了商品的供应(即实行重要商品的政府专卖),也就掌握了价格的决定权.一方面,国家在调节价格过程中可以获得一定的利益,"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则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财之横(物价)可得而平也.".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税收也能够①Ⅸ论语集注-论语-季氏》.②Ⅸ苟子?王制篇》.③Ⅸ苟子?荣辱篇》.④Ⅸ策林-立制度》,Ⅸ自居易集》第4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20—1321页.⑤《周易-谦?象》.⑥Ⅸ国语-周语上》.⑦Ⅸ老子》第32章.④Ⅸ老子》第77章.⑨Ⅸ论语?尧日》.⑩⑩Ⅸ史记?货殖列传》.@@Ⅸ管子-国蓄》.@《管子-侈靡》.⑩Ⅸ盐铁论-贫富》.120通过对专卖商品的价格控制得到增加,如实行粮食专卖,每石加十钱,就相当于每月向男丁征税四十钱,向女子征税三十钱,向小孩征税二十钱,这样做,用不着按亩按口收税,但大人,小孩"无不服籍者."0属于这一类的重要商品还有盐,铁,酒等.西汉的盐铁官营对缓解政府的财政危机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行过程中暴露出严重的弊端..而批评者更是从财富分配的角度揭露了这一政策的本质.在西汉始元六年(前81)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指出:"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为什么会发生官府"与百姓争荐草,与商贾争市利"的情况呢?贤良,文学认为:"无用之官,不急之作,服淫侈之变,无功而衣食县官者众,是以上不足而下困乏也.".董仲舒说:"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写道:"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zJ,~l,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此后,历代有人对官府"与民争利"的行经提出尖锐的抨击..这种延绵不绝的思想批判所给的深刻警示是:以消除和预防贫富悬殊为目的的政府干预政策,滋生和恶化了更严重的贫富悬殊.正如从来不存在一种完全自由放任的经济体制一样,中国古代思想家对收入分配由市场(或民间的公平竞争)决定的呼吁也并不排斥政府的作用.唐代白居易强调国家有责任通过调节商品流通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但这种调节不能以获取财政收入为目的,而且运用的工具仅为货币.他指出:"夫天之道无常,故岁有丰必有凶;地之利有限,故物有盈必有缩.圣王知其必然,于是作钱刀布帛之货,以时交易之,以时敛散之.所以持丰济凶,用盈补缩,则衣食之费,谷帛之生,调而均之,不啻足矣."回以粮食价格为例,"夫籴甚贵,钱甚轻,则伤人;籴甚贱,钱甚贵,则伤农.农伤则生业不专,人伤则财用不足.故王者平均其贵贱,调节其轻重,使百货通流,四人交利.".在另一篇文章中,白居易写道:"谷帛者,生于农也;器用者,化于工也;财物者,通于商也;钱刀者,操于君也.君操其一,以节其三,三者和钧,非钱不可也."又说:"夫钱刀重则谷帛轻,谷帛轻则农桑困.故散钱以敛之,则下无弃谷弃帛矣.谷帛贵则财物贱,财物贱则工商劳.故散谷以收之,则下无废财弃物也.敛散得其节,轻重便于时,则百货之价自平,四人之利成遂."0这样一种由市场决定的公平分配的实现,有赖于对产权的界定和保护.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评论古代农业生产方式的得失时,曾相当精彩地分析了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分配制度对生产者的激励问题.在他看来,宋朝朱熹把周代田制中的"彻"解释成"通力合作,计亩均收"是错误的,因为这不符合一般的经济法则.王夫之写道:"人之有强赢之不齐,勤惰之不等,愿诈之不一,天定之矣.虽圣人在上亦恶能取而壹之乎","今使通力合作,则惰者得以因人而成事.计亩均收,则奸者得以欺冒而多取","今使一夫之家,老幼食者八,九人,而可胜耕者一人而已;又一夫之家,食者四,五人,而可耕者二,三人.自合作者言之,则必计亩出夫,而人少者不足,人多者有余;自均收言之,则但因亩必分,而此有余而彼且不饱.使耕尽人力而收必计口,则彼为此耕而此受彼养,恐一父之子不能得此,而况悠悠之邻里乎!……要之,人各自治其田而自收之,此自有粒食以来,上通千古,下通万年,必不容以私意矫拂①《管子'国蓄》.②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商品专卖的共同弊端是品质不良.价格昂贵,强迫摊购,"故百姓疾苦之"(《盐铁论?水旱》).均输的本意是让各地把应缴的贡物,按照当地的市价,折算成商人一向贩运出境而价廉的土产,由政府的均输官将这些土产运到价贵地区出售,这样既节省了原先的贡物运费,政府又能赚取地区差价.但在实行过程中,一方面,均输官往往"释其所有,责其所无","百姓贱卖货物以便上求",另一方面,在验收土产时,"吏恣留难,与之为市",售货是又"行奸卖平"(《盐铁论?本议》),给人民带来种种困扰.设立平准机构的目的是稳定京师物价,办法也是通过掌握商品和运输,在市场物价高涨时以低价出售,在市场物价下跌时以高价收购.然而,由于官场腐败,"吏容奸豪","富商积货储物以待其急,轻贾奸吏收贱以取贵,未见准之平也"(《盐铁论?本议》).③《盐铁论?本议》.④《盐铁论?园池》.⑤《汉书?董仲舒传》.⑥《春秋繁露?度制》.⑦参见拙文:《论中国历史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⑧《策林'辨水旱之灾,明存救之术》,《白居易集》第4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08—1309页.⑨《策林?息游堕》,《白居易集》第4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11—1312页. ⑩《策林'平百货之价》,《白居易集》第4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13页.之者.".在这段话中,王夫之实际上引入了"经济人"的假设,根据这种假设,只要监督和分配制度存在空隙,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本性的"经济人"就会想方设法偷懒,搭便车,因此,表面上平均的收入分配往往包含着事实的不公平,如"惰者得以因人而成事","奸者得以欺冒而多取","此有余而彼且不饱","彼为此耕而此受彼养",等等.他得出的结论,即所谓"人各自治其田而自收之",实际上是一种受产权制度保护的,按有效劳动投入获得利益分配的主张.但这些清醒的意识在中国古代仅是凤毛麟角,而且也没有对政府的经济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是因为,"在一个政体框架内形成的产权结构将反映各方的相对谈判力量……最终出现的一般是'无效率'的产权.这些无效率性的出现是因为,在一个最大化世界中,所形成的规则集一般必须考虑到交易成本和交易各方的竞争约束.交易成本约束反映了监督,测度和收税很可能会导致缺乏效率的产权出现这一事实,因为和更有效率的产权相比,缺乏效率的产权导致更多的税收.竞争约束反映了建立有效率的产权常常不符合某些成员利益这一现象,因为这会触怒有权势的成员集体,导致现有政体被推翻.这两类约束导致了不利于长期经济增长的产权.".特别是,"国家必须建立在强制力基础上.只要这种强制力不是平均分配的,国家的统治者就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剥削其他人了.国家是获得贸易收益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也是剥削的来源."③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国家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那么,它也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④由于以攫取政治权势集团一己之利为目标的收入分配的决策思想具有激励消散的效用,社会经济增长乏力,致使中国古代其他一些有价值的分配理念因缺乏物质基础而流于清谈,如维护民间权益的"藏富于民"思想,要求约束政府征税行为的"薄赋敛"主张等.值得一提的是,在战国末年至秦汉之际成书的((礼记))中,古代思想家提出了"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⑤社会保障思想.孔子也憧憬一个"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融伦理道德与社会保障于一体的制度安排.孟子主张行"仁政",内容包括民众提供必要而稳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社会的经济保障,他还强调:"老而无妻日鳏,老而无夫日寡,老而无子日独,幼而无父日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从历史记载来看,救济弱势群体的政策仅在很少的时期实行,.因而社会保障思想在中国古代更多的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诉求.二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制度架构在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制度主要是针对官吏阶层而拟定的,而且几乎所有的成文俸禄法都具有严格的等级特点.早在周代,官员等级就已形成."爵",本来是一种酒器,但在古文献中,它常和"位","禄"等字一起出现.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解释说:"古人行爵,有尊卑贵贱,故引申为爵禄.".不同地①四书稗疏?论语下篇?彻.②[美】道格拉斯'?诺思:对政治和经济的历史发展的交易成本分析》,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孙经纬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l998年版,第305页.③④[美】道格拉斯?诺思:交易成本,制度和经济史,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
三年清知府, 真能搞到“十万雪花银”吗?
三年清知府,真能搞到“十万雪花银”吗?作者:隋风来源:《领导文萃》2020年第02期在古装剧里,常能听到一句话,说的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表示当官的人即使不贪赃枉法,几年功夫,也足以搞到“十万雪花银”级别的巨量财富。
这种说法,究竟是事实陈述,还是修辞夸张?在中国古代,地方官的俸禄不算高,但大多数时候,都能过上比较好的生活。
汉代官员俸禄通常是“半谷半钱”。
地方官中,郡守属于高官,秩两千石(“石”的多少代表官秩大小),月俸为粟米120斛(1斛约合13.5千克)和1.6万钱;县令(管理万户以上大县)秩六百至一千石,县长(管理万户以下小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比郡守差很多。
进入唐代,官员俸禄扩展为四项,即禄米、俸料钱、职分田和禄力。
地方官层面上,州刺史分三等,为从三品、正四品上和正四品下;县令多达六等,最高的是京城所辖各县的县令,位在正五品上,最低的下县(千户以下的县)县令,不过是从七品下。
唐代后期,藩镇常常自行加税,地方官俸禄增长很快,甚至有些“州刺史月俸至千缗”。
由此京官大都希望外放,薛邕由左丞贬为歙州刺史,家人竟然“恨降之晚”。
白居易在苏州刺史任上,有诗说,“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生活得相当富裕。
官员俸禄在宋代有了一个重要变化,那就是从实物为主,转向为以钱币为主。
按《嘉佑禄令》的规定,州刺史的月俸是钱100贯、粟50石,以及职分田6~20顷;县令的月俸是钱10~30贯、粟3~5石,以及职分田4~6顷。
此外,朝廷还发给钱币、衣料、柴薪等补贴。
对比唐宋官员俸禄,可以发现,到了北宋中后期,地方官的钱、粟收入都超过了唐代。
但是官员开支大,一人俸禄常常要养几十口人,有时候也不免困顿。
到了电视剧中经常表现的明清时代,官员才开始“赚银子”。
朱元璋实行“薄俸”政策,官员正俸仅有禄米一项,正四品的知府每月领米24石;从五品的知州每月领米14石;正七品的知县每月领米7.5石。
从粮食数量上看,明代地方官领的不比唐宋时期少,但事实上,禄米并不实发,其中相当一部分要折为宝钞、绢布或银两。
中国绅士的收入中国绅士续篇
中国绅士的收入中国绅士续篇《中国绅士的收入》——《中国绅士》续篇张仲礼著。
费成康,王寅通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
序言(弗朗兹?迈克尔)中指出,张博士将绅士界定为一个社会阶层,描绘了他们在中华帝国社会中的统治地位,以及他们的特权、权利和作用。
绅士是通过科举考试的功名获得者。
获得功名使他们脱离普通百姓,并使他们在社会上拥有特权地位和做官的资格。
从理论上说,儒家经典的教育使绅士拥有对人们行使权威的知识和品质。
功名是符合此种所设资格的合法证书。
只有功名,才能确立绅士的身份。
官员的额外收入尽管是被容忍并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官方并未认定,收受者通常也不会公开承认。
然而,在传记、宗谱和方志中经常谈到官员们在做官时有多种多样的积蓄,它们包括现金、地产、黄金、珠宝或商业投资。
另有一些事例表明,在为宗族和家乡做善事时,官员们捐出的出自做官收入的钱财数量。
官员庞大的个人开支可以以他们对威望的向往来作解释。
他们对慈善机构、学校、建设项目和其他事业的意在造福其宗族和家乡的捐款,也可称为“炫耀性的善举”。
捐款在中国社会中是得到公认的维持社会声誉的做法。
绅士遵循的儒家行为准则使他们产生公共责任感,并在履行这种责任的同时获得社会声誉,一种可以流传后代的声誉。
官员经济状况的另一标志,是他们对地方和宗族事务的捐赠数量,也就是所谓的“炫耀性善举”。
用做官收入的一部分购买土地,作为宗族的义田或者其他性质的族田,是十分常见的情况。
很多绅士宁可向地方和宗族捐赠义田,而不将土地留给自己的后代。
通过这样的行为,他们可以进一步提高自身和家族的声望和社会地位。
这样就像一位绅士所说的,他以人情为田,以培养人才为种耕,这将会使其后裔会有更大的收获。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前言第一篇公共服务和教学收入第一章担任官职作为收入的来源官员的固定收入官员的额外收入对官员额外收入的估计对官员年度总收入的估计第二章绅士功能作为收入的来源出自绅士功能的主要收入种类绅士服务经费的来源对发挥绅士功能所获得的收入的估计第三章充当幕僚作为收入的来源幕僚的主要群体成为杰出人物的幕僚对幕僚收入的估计第四章教学作为收入的来源充当塾师的绅士的两个主要群体及其收入成为杰出人物的有绅士身份的塾师补充材料其他服务收入有绅士身份的学生获得的津贴第二篇从地产和商务活动中获得的收入第五章地产作为收入的来源有绅士身份的地主具有的有利条件拥有土地的绅士面对的问题对绅士地租收入的估计第六章商业活动作为收入的来源绅士经营商务和金融的理论和实践绅士参与贸易和金融的性质和程度对经商绅士收入的估计概要的结论附录地方志人物传:出仕的绅士附录一附录二:从绅士功能获得收入的绅士附录三:充当幕僚的绅士附录四:从教学获得收入的绅士附录五:绅士地主附录六:从商务活动获得收入的绅士增补篇绅士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地位对19世纪80年代年度国民生产总值的粗略估计绅士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若干结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绅士的收入》——《中国绅士》续篇
张仲礼著。
费成康,王寅通译
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
序言(弗朗兹·迈克尔)中指出,张博士将绅士界定为一个社会阶层,描绘了他们在中华帝国社会中的统治地位,以及他们的特权、权利和作用。
绅士是通过科举考试的功名获得者。
获得功名使他们脱离普通百姓,并使他们在社会上拥有特权地位和做官的资格。
从理论上说,儒家经典的教育使绅士拥有对人们行使权威的知识和品质。
功名是符合此种所设资格的合法证书。
只有功名,才能确立绅士的身份。
官员的额外收入尽管是被容忍并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官方并未认定,收受者通常也不会公开承认。
然而,在传记、宗谱和方志中经常谈到官员们在做官时有多种多样的积蓄,它们包括现金、地产、黄金、珠宝或商业投资。
另有一些事例表明,在为宗族和家乡做善事时,官员们捐出的出自做官收入的钱财数量。
官员庞大的个人开支可以以他们对威望的向往来作解释。
他们对慈善机构、学校、建设项目和其他事业的意在造福其宗族和家乡的捐款,也可称为“炫耀性的善举”。
捐款在中国社会中是得到公认的维持社会声誉的做法。
绅士遵循的儒家行为准则使他们产生公共责任感,并在履行这种责任的同时获得社会声誉,一种可以流传后代的声誉。
官员经济状况的另一标志,是他们对地方和宗族事务的捐赠数量,也就是所谓的“炫耀性善举”。
用做官收入的一部分购买土地,作为宗族的义田或者其他性质的族田,是十分常见的情况。
很多绅士宁可向地方和宗族捐赠义田,而不将土地留给自己的后代。
通过这样的行为,他们可以进一步提高自身和家族的声望和社会地位。
这样就像一位绅士所说的,他以人情为田,以培养人才为种耕,这将会使其后裔会有更大的收获。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
前言
第一篇公共服务和教学收入
第一章担任官职作为收入的来源
官员的固定收入
官员的额外收入
对官员额外收入的估计
对官员年度总收入的估计
第二章绅士功能作为收入的来源
出自绅士功能的主要收入种类
绅士服务经费的来源
对发挥绅士功能所获得的收入的估计
第三章充当幕僚作为收入的来源
幕僚的主要群体
成为杰出人物的幕僚
对幕僚收入的估计
第四章教学作为收入的来源
充当塾师的绅士的两个主要群体及其收入
成为杰出人物的有绅士身份的塾师
补充材料其他服务收入
有绅士身份的学生获得的津贴
第二篇从地产和商务活动中获得的收入
第五章地产作为收入的来源
有绅士身份的地主具有的有利条件
拥有土地的绅士面对的问题
对绅士地租收入的估计
第六章商业活动作为收入的来源
绅士经营商务和金融的理论和实践
绅士参与贸易和金融的性质和程度
对经商绅士收入的估计
概要的结论
附录地方志人物传
附录一:出仕的绅士
附录二:从绅士功能获得收入的绅士
附录三:充当幕僚的绅士
附录四:从教学获得收入的绅士
附录五:绅士地主
附录六:从商务活动获得收入的绅士
增补篇绅士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地位
对19世纪80年代年度国民生产总值的粗略估计
绅士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
若干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