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务第三篇第五章细水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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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二、细水雾喷头
(二)喷头的选择(p227)
5)对于电气火灾危险场所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不宜采用撞击雾化型细水雾喷头。
第六节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5.喷头备品(p228)
系统应按喷头的型号规格存储备用喷头,
其数量不应小于相同型号规格喷头实际设计使 用总数的1%,且分别不应少于5只。
第二节 系统分类
二、按应用方式分类
(一)全淹没式系统
全淹没式系统是指向整个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并 持续一定时间,保护其内部所有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
式。全淹没式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火灾。
(二)局部应用式系统 局部应用式系统是指直接向保护对象喷放细水雾, 并持续一定时间,保护空问内某具体保护对象的系统应 用方式。局部应用式系统适用于扑救大空间内具体保护 对象的火灾。
可燃液体火灾,包括正庚烷或汽油等低闪点可燃液体 和润滑油、液压油等中、高闪点可燃液体火灾。 (三)电气火灾(E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电气火灾,包括电 缆、控制柜等电子、电气设备火灾和变压器火灾等。
第四节 系统适用范围
三、不适用范围
1)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
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包括: ①活性金属,如锂、钠、钾、镁、钛、锆、铀、钚等。
中和低压系统。
(二)瓶组式系统 瓶组式系统是指采用储水容器储水、储气 容器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 中、高压系统。
第二节 系统分类
(三)泵组和瓶组结合的模式
瓶组与泵组结合是指既采用泵组又采用瓶组作
为供水装置,适用于高中低压系统
第二节 系统分类
第二节 系统分类
图3-5-4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1-储水瓶 2-瓶接头体 3、22-管接头 3-管堵 5、16、24-三通 6、14、17、25-不锈钢管
第二节 系统分类
三、按动作方式分类
(一)开式系统
开式系统是指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的系统,包括全 淹没应用方式和局部应用方式。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
向开式细水雾喷头供水。 (二)闭式系统 闭式系统是指采用闭式细水雾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 统,又可以分为湿式、干式和预作用三种形式。
第五章 细水雾灭火系统
第一节 系统灭火机理
二、细水雾的灭火机理
细水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
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作用。除此之外,细水雾还具 有乳化等作用,而在灭火过程中,往往会有几种
作用同时发生,从而有效灭火。
乳化是一种液体以极微小液滴均匀地分散在互不 相溶的另一种液体中的作用。
第二节 系统分类
四、过滤装置
过滤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p229)
1)在储水箱进水口处以及出水口处或控制阀 前应设置过滤器。系统控制阀组前的管道应就近设
过滤器;当细水雾喷头无滤网时,雨淋控制阀组后
应设过滤器;最大的过滤器过滤等级或目数应保证 不大于喷头最小过流尺寸的80%。
五、试水阀、泄水阀、排气阀置
在每个分区阀后官网最不利点处设置试水阀
④碳化物,如碳化钙等。
⑤卤化物,如氯化甲酰、氯化铝等。 ⑥氢化物,如氢化铝锂等。 ⑨硫化物,如五硫化二磷等。
第四节 系统适用范围
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
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加速扩散)
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
第五节 系统设计参数
二、设计参数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应根据细水雾
第三节 系统组成与工作原理
细水雾灭火系统由水源(储水池、储水箱、储水瓶)、供
水装置(泵组推动或瓶组推动)、系统管网、控水阀组、细水
雾喷头以及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组成。
第四节 系统适用范围
一、系统的特性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节能环保性 细水雾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不会在
第二节 系统分类
四、按雾化介质分类
(一)单流体系统
单流体系统是指使用单个管道向每个喷头供给 灭火介质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二)双流体系统
双流体系统是指水和雾化介质分管供给并在喷 头处混合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第二节 系统分类
五、按供水方式分类
(一)泵组式系统
泵组式系统是指采用泵组(或稳压装置) 作为供水装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高、
灭火系统的特性和防护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喷头的 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0MPa。
(一)闭式系统的设计参数
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每套泵组 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
第五节 系统设计参数
(三)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的防护区容积
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单个防护区的容
积,泵组系统不宜大于3000m³,瓶组系统不宜超过 260m³,且瓶组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宜超过4个。
保护对象 设计持续喷雾时间
油浸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房
液压站、润滑油站 燃油锅炉房、涡轮机房 配电室、电气设备间、电缆夹层、电缆隧道 电子信息机房、通信机房等电子机房 图书库、资料库、档案库、文物库 厨房烹饪设备、排烟罩、排烟管道 持续喷雾时间15s,冷却时间15min 30min 20min
第五节 系统设计参数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按工作压力、应用方式、动作
方式、雾化介质和供水方式进行分类。
第二节 系统分类
一、按工作压力分类
(一)低压系统
低压系统是指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1.21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二)中压系统
中压系统是指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 1.21MPa 且 小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三)高压系统 高压系统是指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注:对于瓶组式系统,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
可按其实体火灾模拟试验灭火时的2倍确定,且
不宜小于10min。
第六节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3.水泵控制柜(盘)
水泵控制柜(盘)应布置在干燥、通风的部位,
便于操作和检修,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4.安全阀
安全阀设置在水泵的出水总管上,其动作压力应
为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15倍。
第六节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三、控制阀组
(二)控制阀的设置
开式系统应按防护区设置分区控制阀,且宜在 分区控制阀上或阀后邻近位置设置泄放试验阀。闭
式系统应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分区控制阀,且应
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分区控制阀宜靠 近防护区设置,并应设置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检 查和维护的位置。
第六节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第四节 系统适用Baidu Nhomakorabea围
二、适用范围(固液气)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
(一)可燃固体火灾(A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
内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包括纸张、木材、纺织
品和塑料泡沫、橡胶等固体火灾等。
第四节 系统适用范围
(二)可燃液体火灾(B类)
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有效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
7-瓶组支架 8-分配阀 9-氮气瓶 10-虹吸管 11-软
连接管 12-气体单向阀 13-报警控制器 15-四通 18-短管 19-喷头 20-探测器 21-探测线路 23-弯头
第二节 系统分类
(三)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
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是指既采用泵组又
采用瓶组作为供水装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适 用于高、中和低压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大大减少了系统管材用量,大大降低
了系统能耗,大大减小了消防水箱的容积。
第四节 系统适用范围
(二)电气绝缘性
(三)烟雾消除作用
细水雾蒸发后,体积膨胀而充满整个火场空间, 细小的水蒸气颗粒极易与燃烧形成的游离碳结合,从
而对火场环境起到很强的洗涤、降尘、净化效果,可
以有效消除烟雾中的腐蚀性及有毒物质,有利于人员 疏散和消防员的灭火救援工作。
第五节 系统设计参数
(六)系统设计响应时间
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采用
全淹没应用方式的瓶组式系统,当同一防护区内 采用多组瓶组时,各瓶组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
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2s。
第五节 系统设计参数
(七)系统持续喷雾时间
系统的设计持续喷雾时间应符合表3-5-4的规定。
表3-5-4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持续喷雾时间(P224系统选型更重要)
在最低点设置泄水阀 在最高点设置手动排气阀
第六节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六、系统管网
系统管道连接件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系统管道宜采
用专用接头或法兰连接,也可采用亚弧焊焊接。
高温下产生有害的分解物质。由于它具有高效的
冷却作用和明显的吸收烟尘作用,更加有利于火 灾现场人员的逃生与扑救。
第四节 系统适用范围
细水雾灭火系统与其他水基灭火系统相比,用水
量减少。通常而言,常规水喷雾灭火系统用水量是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的70%~90%,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 用水量又是常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20%以下。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