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合集下载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内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

第三条本规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管理责任、临时管理费用、临时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临时管理责任第四条本小区内的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对小区内的安全、秩序负有责任。

第五条物业公司作为临时管理的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小区内的临时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临时管理工作,不得干扰物业公司的工作秩序。

第三章临时管理费用第七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临时管理费用,用于支付临时管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临时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物业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业主、使用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临时管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临时管理办法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临时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工作的流程和具体实施方法。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内临时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便于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1. 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2. 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1:临时管理费用缴纳通知书附件2:临时管理责任书附件详见附件页。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公司:指负责小区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临时管理责任书:由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签署的书面文件,明确各方的相关责任。

3. 物业业主大会:小区内业主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审议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第七章结束语本规约是本小区内临时管理工作的依据和指导,希望广大业主、使用人员及相关合法单位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明确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订XXX华府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区域范围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转移所有权或对外出租物业,应将本管理规约作为房产销售(租赁)合同附件。

本规约对物业的继受人、承租人自动产生效力。

第四条词语释义【业主】:指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物业使用人】:指业主以外的物业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法人或自然人。

【共用部位】:建筑物中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内外墙体、梁、柱、楼板、屋盖、屋面;大堂、门厅、公共通道、楼梯间、电梯井、共用排烟道(管)等;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等。

【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空调系统、供电设备和线路、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线路、天线、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等。

【公共场所(地)】:包括但不限于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市政道路除外)、路灯(照明)、广场、沟渠、池、井、园林绿化、连廊、地下排水管等;【专有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的包含设施设备在内的空间或区域。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按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缴纳,用于共用部位、公共场所(地)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翻修、改造的资金。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基本信息物业名称:XXX华府坐落位置:XXXXXX物业类型:住宅、附属配套商业项目宗地编号H307-0038,项目占地面积42928.49㎡,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02234.97㎡,项目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75982.48㎡(可售商品房建筑面积173607.4㎡),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431.84m²,小学风雨操场总建筑面积927.07m²,小学教学楼总建筑面积4614.90m²,商业总建筑面积6782.34m²,覆盖率:17.5%,容积率4.71。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在企业管理中,临时管理规约是指针对特定事件或项目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临时性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份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以供参考。

一、规约目的本规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时性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工作流程的控制和管理,确保临时性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临时性工作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项目的实施、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三、工作职责1. 临时项目负责人:负责临时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进度控制和成果评估。

2. 临时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配合负责人完成项目目标。

3. 突发事件负责人: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协调工作,确保事件的迅速解决。

四、权限管理1. 临时项目负责人具有对项目相关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权限,需要负责人批准的事项必须经过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2. 临时项目组成员在项目范围内享有相应的决策和执行权限,但需遵守负责人的指挥和协调。

3. 突发事件负责人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具有应急决策和协调权利,必要时可以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寻求支持。

五、工作流程1. 临时项目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实施执行、成果验收等环节,各环节之间必须相互衔接、紧密配合。

2. 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包括事件发现、应急响应、问题解决、事后总结等步骤,要求迅速、果断、有效。

六、工作报告1. 临时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度、问题反馈、成果展示等。

2. 突发事件负责人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事件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起因、应急措施、问题解决、经验总结等。

七、规约执行1.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约的相关规定,配合临时管理规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规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严肃问责。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行为,保障业主、住户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的临时管理事宜。

第三条定义1.物业公司:指负责本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司。

2.业主:指购房并登记在册的合法住户。

3.住户:指住在本小区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合法租户。

4.临时管理:指在特定情况下,由物业公司临时承担起管理职责。

第二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条件1.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无法继续进行时;2.物业公司仍需保证小区基本运行;3.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达成一致。

第五条程序1.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或住户告知临时管理的原因、内容和期限;2.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进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3.物业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临时承担管理职责;4.临时管理期满后,物业公司将职责交还给业主或住户。

第三章临时物业管理的职责第六条业主或住户的职责1.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2.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工作;3.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公司的职责1.维护小区环境卫生;2.组织小区安全防范工作;3.协助解决住户之间的纠纷;4.监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5.其他在协议中约定的职责。

第四章临时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业主或住户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物业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1.对于物业管理中的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附件:1.临时物业管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景观、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维护的行为。

2.业主权益:指业主在小区内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管理决策等。

3.住户权益:指住户在租赁物业期间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租赁物业、享受物业服务等。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临时管理物业的行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临时管理合同。

三、义务和责任1. 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对所管理的临时物业进行维护、修缮、保安、清洁等工作,确保物业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与物业临时管理相关的服务咨询和投诉受理,及时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提供管理费用的明细,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4. 物业管理公司应做好物业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5. 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常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并对物业的维护、保养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2. 业主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有关物业管理的意见和投诉,并要求得到及时回复和解决。

3. 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不得采取破坏物业公共设施和影响物业安全的行为。

4. 业主有义务保持物业的卫生,不得乱堆乱放垃圾和危险物品,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

5. 业主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和公共秩序,不得干扰邻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五、费用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管理费用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及时提供费用的明细。

2. 物业管理费用应合理、透明,不得随意涨价,如有调整应提前通知业主,并明确调整理由和范围。

六、违约和解除1. 若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规约的规定,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违约金。

2. 若业主违反本规约的规定,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物业安全,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七、纠纷解决1.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2. 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应共同遵守仲裁结果或法院判决。

通用范文(正式版)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通用范文(正式版)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1. 引言本文档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范本,目的是为物业管理方提供参考,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高效运作。

本规约适用于临时管理期间,以确保物业正常运营并维护居民的利益。

2. 临时管理责任•物业管理方需全面负责物业设施、设备及环境的维护与管理。

•物业管理方需保证物业的安全与基本秩序。

•物业管理方需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相关的纠纷、事故和突发事件。

3. 临时管理期间的基本工作3.1 入口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入口管理,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核实身份以及控制出入。

•明确访客管理及停车管理规定,确保安全与秩序。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临时管理区域,保障居民的隐私与安全。

3.2 安全巡查•定期巡查物业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确保正常运行。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如漏水、断电等紧急事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3.3 保洁清扫•组织保洁人员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和卫生打扫,保持整洁。

3.4 绿化养护•组织专人对绿化带、花坛及草坪进行养护,保持良好的环境。

•确保植被健康成长,防治病虫害。

3.5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临时的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提供必要的场地及设施支持,并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4.1 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停电、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并做好相关培训与演练。

4.2 信息发布•发布紧急事件的通知,并及时更新最新信息。

•与居民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反馈。

4.3 救援与疏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与疏散工作。

•协助居民有序撤离,并提供必要的救助与支持。

5. 临时管理期满交接事项5.1 档案整理•将临时管理期间的物业相关档案归档整理,做好交接准备。

5.2 设备设施检查•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3 需要注意的事项•向下一任物业管理方传达相关信息,包括小区特殊规定、常见问题解答等。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基本原则。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同事,遵守团队合作原则,不得进行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二、工作职责。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公司财物,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私自改变工作场所的布局。

三、工作态度。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消极怠工。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在工作中发表不当言论,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穿着不得体,不得言行不检,不得干扰他人工作。

四、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临时工作人员,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鼓励其继续发扬光大。

2. 对于违反规约的临时工作人员,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终止合作关系,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以上就是一份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希望能够为您的企业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规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希望您的企业能够在临时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实现更好的发展和壮大。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精简版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精简版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小区居民的权益,特制定此规约。

二、管理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维护、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安全巡逻等。

三、管理责任1.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临时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 物业公司应设立临时管理工作部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3. 居民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遵守小区的规定和公共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管理制度1. 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定期进行,保持清洁整洁。

2. 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3. 安全巡逻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各个地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五、费用标准1. 物业费用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收取,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等。

2. 物业费用的缴纳方式由物业公司确定,并提供相关缴费通知。

3. 如有特殊情况,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标准,并及时通知居民。

六、违约责任1. 物业公司未按照规约履行管理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居民造成的损失。

2. 居民未按照规约履行配合物业管理的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附则1. 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物业公司应提前通知居民,并经居民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

2. 物业公司应将本规约的内容公示于小区内,方便居民查阅。

以上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的内容,如有需要调整,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1. 规约目的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租户的权益,维护物业的良好秩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和租户。

3. 管理职责3.1 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维护和管理,如路面、绿化、消防设施等。

3.2 业主和租户有责任对私人住宅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3.3 业主和租户有责任维护小区内的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保持小区的整洁。

4. 使用规定4.1 业主和租户在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时,应遵守设备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设施设备。

4.2 业主和租户在小区内停放车辆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和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或乱停乱放。

4.3 业主和租户在小区内举办活动时,应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5. 管理服务5.1 物业公司将定期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5.2 物业公司将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各项管理咨询和服务,并及时回应业主和租户的投诉和建议。

5.3 物业公司将组织定期的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讨论小区的管理和发展。

6. 违规处理6.1 对于违反本规约的业主和租户,物业公司将依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暂停使用公共设施等。

6.2 对于恶意破坏公共设施或扰乱小区秩序的行为,物业公司将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 附则7.1 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逐步取代旧的管理规定和约定。

7.2 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小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对本规约进行调整和修订,但需提前通知业主和租户。

7.3 在遇到特殊情况或紧急事件时,物业公司有权暂时修改或调整相关规定,以保障小区安全和秩序。

以上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范本,具体管理细则和要求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希望业主和租户共同遵守规约,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和生活质量。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向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2、座落位置;3、物业类型;4、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5、总占地面积:平方米;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其他平方米,共计楼宇栋套;7、业主数量:户;8、基本配套设施状况:(1)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2)园林绿地面积平方米;(3)文体设施处,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4)非机动车停车场个,建筑面积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个,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车位个。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修改和解除,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履行物业服务职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五条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履行物业使用和维护的义务。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基本情况如下:(一)物业名称:____________(二)座落位置:____________(三)物业类型:____________(四)建筑面积:____________(五)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一)共用部位: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公共平台、电梯间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第三章业主和使用人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和使用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楼梯间、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不得占用公共设施设备。

(二)不得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废物箱、垃圾箱、家私、机器、货物或其他物品。

(三)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

(四)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五)不得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施、水泵、配电房、避雷针、道路、花基等共用设施设备。

(七)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不得破坏公众安宁。

(八)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进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1条临时管理期限1.1 本规约的临时管理期限为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第2条管理内容2.1 物业公司将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卫生等进行管控和维护。

2.2 物业公司将负责对小区内违章搭建、乱堆乱放等行为进行整治。

2.3 物业公司将负责对小区内的秩序管理,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3条管理措施3.1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巡查力度,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3.2 物业公司将建立投诉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3.3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安全检查,提高居民的安全感。

第4条秩序管理4.1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停车管理,确保车辆停放秩序。

4.2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垃圾分类管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4.3 物业公司将加强对小区内的宠物管理,禁止宠物乱拉乱尿。

第5条工作职责5.1 物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小区的管理职责。

5.2 物业公司将保障小区内的基本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

5.3 物业公司将配合居民委员会进行相关工作。

第6条物业费用6.1 物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收取物业费的职责。

6.2 物业费用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

第7条违约责任7.1 物业公司未按照本规约的约定履行其职责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居民未按照本规约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8条争议解决8.1 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因本规约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9条附则9.1 本规约自年月日起生效。

9.2 本规约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本规约的内容由物业公司和居民委员会共同制定,旨在确保小区内的安全、秩序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物业公司在临时管理期限内负责本规约的执行和监督,居民应配合并遵守本规约的约定。

物业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篇1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规约内容认可。

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其效力及于以后的物业买受人。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四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时,除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外,并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燃放鞭炮等。

第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车辆行驶和停放方面,遵守以下规定和约定:(一)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二)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和练车;(三)机动车辆按规定的车位(停车区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绿化等场地停放;(四)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车位使用费;(五)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六)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七)。

社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文)

社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文)

社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一、前言社区物业是维护社区良好秩序和公共设施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物业临时管理行为,有效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约。

二、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物业管理对待每一个业主应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不得与任何个人或组织建立非正当利益关系。

2.保障居民权益原则:物业管理应当听从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安排,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3.高效便捷原则:物业管理应当积极配合业主需求,快速解决问题,并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临时管理事项1. 物业委托在特殊情况下,社区物业可以委托其他专业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

委托期限需在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决定下进行,并在委托期限届满后重新评估是否继续委托。

2. 物业费调整临时管理物业费的调整需征得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同意,并提前通知全体业主。

调整物业费应有合理的原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紧急维修在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有权立即采取必要的维修措施,保障居民的安全和正常生活。

维修费用由物业管理先行垫付,然后向业主进行统一收费。

4. 设施设备维护社区物业需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如遇需要进行大修或更换的情况,应事先征得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同意,并及时通知全体业主。

5. 安全管理社区物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并及时修复和更换。

同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6. 垃圾分类管理社区物业应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

物业管理需设置合理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并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垃圾处理。

四、违规处理措施五、附则1.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行五年。

如需修改或终止,需经过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的讨论和表决。

2.物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本规约的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3.本规约解释权归业主会议或物业委员会所有。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物业临时管理的各项事务,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意见。

请所有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约的内容。

二、管理范围本规约适用于物业临时管理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管理:管控人员进出、巡视安全等措施;2. 设备管理: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3. 环境管理:保持物业环境的整洁、美观等工作;4. 服务管理:提供居民服务、解决居民问题等工作;5. 文明管理: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宣传文明礼仪等工作;6. 其他相关事务。

三、管理责任1. 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由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该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2. 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确保物业的安全、良好环境和居民的舒适体验;3. 管理人员应与居民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投诉;4. 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如防火、环保、卫生等。

四、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 监控人员进出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控制不明人员的进入;- 定期巡视小区,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意识。

2. 设备管理:- 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协调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环境管理:- 组织清洁人员进行定期的小区清洁工作;- 落实垃圾分类制度,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 及时处理小区内的绿化、道路等问题,保持良好的环境。

4. 服务管理:- 组织居民活动,提供便民服务;- 做好服务工作记录,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和建议;- 协调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保持良好的业主关系。

5. 文明管理:- 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文明礼仪意识;- 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

五、管理措施1.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2.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3. 定期组织检查,评估管理工作的成效;4. 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和解决居民的问题;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作者:————————————————————————————————日期: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应遵守本规约。

第二条物业临时管理是指在小区物业管理机构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或其他指定的人员暂时承担起小区管理工作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物业临时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小区居民生活的正常进行,保障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质量,并尽力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互合作,共同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物业临时管理范围第五条物业临时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2. 小区环境的卫生保洁;3. 小区安全的维护和管理;4. 居民生活问题的协调解决;5.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事务。

第三章参与方的权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作为物业临时管理的组织方,负责协调相关工作,指导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由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物业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巡逻、维修、投诉处理等。

第八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按照要求配合工作,如实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并及时汇报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

第九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严禁擅自扩大权力范围或滥用职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物业临时管理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组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议,制定物业临时管理计划;2. 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如巡逻、维修、投诉处理等;3. 物业临时管理小组成员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及时予以指导和解决;4. 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评估工作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管理费用第十二条物业临时管理期间,参与物业临时管理的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简洁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简洁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以下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望广大居民遵守。

一、小区内道路和车辆管理1. 小区内道路只允许小汽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通行,禁止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

2. 禁止车辆在小区内超速行驶,最高车速限制为每小时20公里。

3. 小区内严禁乱停乱放车辆,禁止占用他人车位,车辆停放区域应按规定进行停放。

4. 车辆报废后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将无法行驶的车辆丢弃在小区内。

二、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1. 每户业主应自觉保持小区内环境整洁,禁止随意倒乱垃圾。

2. 业主应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桶内,不得乱扔垃圾。

3. 禁止在小区内乱扔烟蒂、矿泉水瓶等一次性用品,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

4. 小区内禁止乱堆乱放杂物,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三、小区内安全管理1. 业主应加强对家庭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2. 室外门窗应保持关闭状态,禁止长时间开启或未上锁。

3. 室内门窗应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关闭和锁紧,防止入室盗窃事件发生。

4. 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车辆时,应及时向物业或公安机关报警。

四、小区内噪音管理1. 居民在小区内应注意控制音量,尽量减少各类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 禁止在小区内高声喧哗、放音乐或进行吵闹活动,尊重邻居的生活和休息。

3. 室内装修应按规定施工,避免产生过多的噪音污染。

4. 居民有特殊情况需产生一定噪音时,应提前向邻居做说明,并尽量避免晚间时段。

以上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即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

如有违反规约的行为,物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物业也欢迎居民提出宝贵建议,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小区环境。

【完】。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模板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模板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制度模板第一条总则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本临时管理规约适用于____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区域名称:____,坐落位置:____,物业类型:____,总建筑面积:____,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

第三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享有下列权利:1. 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依法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2. 享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4. 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5.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6. 对侵害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劝阻;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本规约,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制度实施物业管理活动;2. 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3. 爱护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物业使用和维护业主在物业使用和维修中应遵守以下内容:1. 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楼梯间、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2. 不得在本物业任何公共场所晾晒衣物;3. 不得在本物业任何公共场所堆放或防止废物箱、垃圾箱、家私、机器、货物或其他物品;4.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5. 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得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6. 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施、水泵、配电房、避雷针、道路、花基(栏)等共用设施设备;7. 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8. 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进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XX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九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实施物业服务活动;(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六)按照规定交存或者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三)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安装空调,未预留位置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四)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五)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X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六)业主同意建筑区划内所有与某住宅单位(包括低密度住宅、联排住宅等)相邻的花园、绿地、楼宇屋面、露台、底层庭院、地下室、架空层、地下车库/车位,由该住宅单位的买受人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买受人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花园、绿地、楼宇屋面、露台、底层庭院、地下室、架空层、地下车库/车位的X围、面积,以该住宅单位的卖受人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的X围、面积、使用期限为准。

上述部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各相应单位买受人所有或按合同约定使用,其他买受人对此放弃且不具有使用权;(七)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使用权的绿地等,仅具有使用权,不具有处臵权,不得私自改造、破坏。

第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使用物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损坏和改变房屋外貌;(二)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在外墙安装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或者破坏小区整体环境的物品;(三)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四)占用共用部位和消防通道,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或者移装共用设备;(五)在庭院、车位、平台、屋顶、露台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六)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燃放烟花炮竹及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改变房屋使用用途。

业主确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将有关部门审批的资料报送物业服务企业留存。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增强安全防X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X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第十六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应业户,善后工作由受益方负责处理。

第十八条物业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业主负责专有部分和专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和养护,不得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业主自有物业出现人为损坏或自行装修过的部位出现非建筑质量问题时,维修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三)因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渣滓、布屑、油脂或其他硬物等扔进排水设施而导致淤塞,由责任人负责处理,无法查究责任人时,则由接驳该排水渠道的所在物业业主共同承担该段渠道的修理费用;(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修期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的分摊遵循“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发生影响物业使用的紧急情况时(如突发事件、不可预见事件等),由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等)和三户或三户以上受益业主确认或提议,经物业服务企业公示后,即可视为全体受益业主确认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因未及时续交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业主全部承担。

第二十条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的使用和修缮必须符合本物业整体规划的要求,并应按照有利使用、共同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毗连关系;第二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及院落、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妨碍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所有人和物业公司的一致同意,并签定书面协议;第二十三条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外形或结构时,除以物业公司批准外,还需征得其他所有人的同意;第二十四条凡异产毗连单元发生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一)共有单元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梁、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三)楼面的修缮,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上下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四)屋面的修缮,由修缮所及X围覆盖下的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五)多层共用楼梯,由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六)单元共有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单元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七)单元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设(如:水泵房、配电房、明暗沟、各类管线、水、电、照明、通讯线路、道路、园林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垃圾箱等)的修缮,由受益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八)异产毗连单元的维修养护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担。

第五章装饰装修管理第二十五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和养护,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

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装修行为,应当服从管理、及时改正。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饰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当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装饰装修房屋前,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二)施工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施工人员、施工时间和装修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三)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