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评估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智能建筑工程评估细则

1.总则

1.0.1智能建筑工程评估细则(下简称细则)适用于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和智能建筑工程的评估。本细则是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专业委员会评估中心评估智能建筑优良工程的重要依据。可供智能建筑工程申报单位参考。本细则内容为总则、功能效益项评估、设计质量项评估、施工质量与产品质量项评估、运行维护与资料项评估和总评。

1.0.2 智能建筑工程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二大类。

1.0.3 推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的评估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智能建筑工程先进、实用、功能强,达到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2)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总体规划、建筑结构、生态环境等具有较高水平、且具相当规模,能起到示范作用;

(3)智能化系统需求分析与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强、技术先进,工程质量优良和运行后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4)工程竣工验收后,智能化系统全部正常运行、且运行时间达3个月以上;

(5)对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类还应满足入住率达到50%以上。

1.0.4 智能化工程评估由需求分析、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与产品质量、运行维护与资料四个分项组成。

2. 功能效益项评估

2.0.1 功能效益项评估包括需求分析与运行效益。

2.0.2需求分析遵循以下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公共建筑或住宅小区的基本需求和社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定位是设计的出发点。按需求出发,实事求是,追求最大的性能价格比是公共建筑或社区规划设计的指导方针。

(2)优化配置原则:公共建筑或住宅小区应通过采用先进技术,利用集成和共享实现各种资源和配置的优化。

(3)开放性原则:公共建筑或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要采用国际化的有关标准,应具有充分的开放性、可兼容性和可扩张性。网络结构与协议要与国际主流网络技术兼容。

(4)技术创新原则: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日新月异,公共建筑或住宅小区的建设与工程施工要充分发挥创造性,结合具体条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通过创新来提高数字社区的设计和施工水平。

2.0.3智能化工程需求分析项有如下要求:

(1)定位正确、满足用户需求。

(2)工程造价合理,性能价格比高。

(3)采用的技术先进、系统可扩充性强,能满足较长时间的应用需求。

(4)系统功能强,公共建筑的类型较多,如写字楼、宾馆、金融办公楼、剧院等等。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对智能化工程的功能要求相差较大,因此系统功能可与同类型建筑智能化系统相比,达到目前国内先进水平。

(5)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应包括通信网络子系统、信息网络子

系统、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安全防范子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停车场系统、一卡通、智能化系统集成以及相关的电源与防雷接地子系统、机房环境子系统等。

(6)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应包括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信息网络子系统、物业管理或信息应用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以及相关的防雷接地与系统供电、中心控制室等。

2.0.4 智能化工程运行效益项有如下要求:

(1)提供了安全、舒适、便利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2)为物业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3)为使用单位或个人应用信息技术,提供了基础设施与应用环境;

(4)应用智能化技术在节能、节水、绿化、生态等方面的效益。

(5)智能化工程各子系统运行后所带来具体的功能效益。

2.0.5 实地考察并征求物业管理与用户意见等。

2.0.6 智能化工程功能效益项评分表见附表1。

3.设计质量项评估

3.0.1 智能化工程的设计质量项,包括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质量与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的设计质量。

3.0.2 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质量,主要为子系统的功能要

求与使用质量:

(1) 通信网络子系统

通信网络子系统包括电话交换、移动通信与卫星通信、视频会议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公共广播和紧急广播等部分。应根

据需求,确定通信网络子系统的功能。合理选择接入网系统,提高网络的利用率。通信网络子系统可靠、安装使用方便。子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标准化程度等。

(2) 信息网络子系统

信息网络子系统包括网络交换设备、内部业务网、公共信息网,根据需求设置涉密网。做到信息安全,涉密信息中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设备和软件。信息网络子系统可靠、安装使用方便。子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标准化程度等。

(3) 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包括暖通空调送排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电梯系统以及建筑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并备有数据通信接口。中央管理工作站应具备数据存储、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报警存储统计、权限设置等功能,操作界面应汉化和图形化。建筑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应可进行建筑综合节能分析。应根据需求,确定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的功能。子系统可靠、操作使用方便。子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标准化程度等。

(4)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子系统必须符合国家与行业有关的标准与规范。实现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子系统与建筑设备监控子系统、安全防范子系统、紧急广播子系统的联动,并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与公安消防部门的专线通信。应根据需求,确定该子系统的功能。子系统可靠、操作使用方便。子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标准化程度等。

(5) 安全防范子系统

安全防范子系统应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巡更管理、停车场(库)管理等设施的内容。子系统可靠、操作使用方便。子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标准化程度等。

(6)综合布线子系统

采用综合配置设计方法进行系统设计。水平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五类及五类以上等级的线缆和配线器件,光纤到桌面系统应采用光缆布线器件。干线布线线缆和配线器件应采用光缆布线线缆和器件,支持语音、数据、图像信息传输。应根据不同建筑和不同楼层的使用功能,对干线子系统、水平子系统按适度超前的原则留有发展冗余量,并根据实际需要支持其他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传输。根据需求,确定该子系统的功能。子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标准化程度等。

(7)智能化系统集成

智能化系统集成汇集各智能化子系统的信息,监控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并按操作权限分级设定对报警信息处理、设备联动的控制功能。子系统可靠、安装使用方便。子系统的可靠性、兼容性、可扩展性及标准化程度等。

(8)电源与防雷接地

电源、防雷接地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9)机房环境

机房内应铺设防静电、防尘地板或地毯。措施降低噪声,防止噪声扩散。机房空气质量、工作面照度、环境电磁辐射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3.0.3住宅小区智能化工程的的设计质量,主要为子系统的功能要求与使用质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