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纳税人如何识别“三证合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身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纳税人如何识别“三证合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身份
案例概况
四川吉祥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销售货物给湖北如意公司,开专票时需要对方出具开票信息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但湖北如意公司只能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执照上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如何识别湖北如意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呢?
税务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二条第(一)项中所称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三证合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税务登记证件功能,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是证明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因此,可以根据湖北如意公司能否提供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来辨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