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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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形势下,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东宁发展,必须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为建立党员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根据《党章》和省委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扩大联系范围、改进联系方式、丰富联系内容、增强联系实效入手,及时总结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有效做法,巩固和扩大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党的良好形象。

(三)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间的关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四)党的各级组织承担本组织内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职责,确保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达到党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第二章适用范围

(五)党的各级组织;

(六)党员领导干部;

(七)普通党员。

第三章联系对象

(八)各界群众。

第四章党的各级组织联系群众方式及内容

(九)建立县镇党政机关领导接待日

1、确定领导接待日。领导成员要轮流挂牌接待群众,亲自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通过宣传栏、媒体将接待流程、领导接待顺序、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待时间地点等提前公示,并设立专线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3、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做好详细记录。凡能够一次办结的,立即办结;一般性问题,2个月内办结;疑难复杂问题,3个月内办结。对本级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对处理完毕的问题,在2日内通过电话、书信、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

(十)开通民意“直通车”

1、党的各级组织要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聘请信息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开展民意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开通民情热线,同时在东宁网站建立民情网页、电子邮箱,在电台、电视台开办民情直通车栏目,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建档;

2、党的各级组织要在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年度计划、发展规划等方面实行听证、论证会制度,广泛征求基层单位、离退休老干部、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群众代表和其它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建立党组织包扶点

1、党的各级组织都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一个包扶对象,包扶对象可以是一个村、一个社区、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贫困家庭或一名贫困学生等;

2、主要工作任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本部门资源优势,帮助包扶对象谋划发展思路,在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方面予以支持,千方百计为包扶对象办好事、办实事;

3、党的各级组织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包扶工作,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带队至少深入包扶点一次。包扶点要成为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联系群众、锻炼干部的基地。

第五章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方式及内容

(十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

1、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建立联系点。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党委和一个重点项目,在所联系的党委中再联系一个支部、一个贫困户(一名贫困学生、一名专家或优秀人才)。科级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一个支部或一个贫困户(一名贫困学生);

2、主要工作任务: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查找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动态、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并予以研究解决。处级领导联系点要建成全县党建工作示范点;

3、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每年不少于6次,科级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每年不少于10次。

(十三)针对贫困群众,开展“四送四扶”活动

1、党的各级组织每年对贫困群众进行排查,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城镇贫困群众、镇村党员领导干部与农村贫困群众要结成“一帮一”或“多帮一”对子;

2、党员领导干部帮扶贫困群众主要采取“四送四扶”措施,即对老弱病残的送钱物扶困,对丧失致富信心的送政策扶志,对缺少致富思路的送项目扶贫,对致富无技术的送知识扶愚。同时,县委、县政府建立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基金,定期吸收社会各界救助捐款,并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及时救助;

3、制定帮扶脱贫标准,建立贫困群众基本情况档案,对党员领导干部帮扶群众脱贫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力争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逐步脱贫,无劳动能力的及时得到救助。对帮扶群众脱贫的领导干部要宣传、鼓励和表彰。

(十四)开展干群交心谈话活动

1、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与本单位、本部门、联系点的群众或服务对象进行交心谈话,做好记录。交心谈话要以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原则,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与群众交朋友,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要通过交心谈话了解群众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

2、党的各级组织每半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干群交心谈话情况,在本单位要召开一次干群谈话情况通报会;

3、干群交心谈话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谈话可采取邀请群众集中座谈、个别谈话或深入基层访谈等方式进行。

第六章普通党员联系群众方式及内容

(十五)组织有服务能力的普通党员在农村、企业和社区开展党员“建争带”活动

1、活动主要内容是:“建”即建党员服务区;“争”即争当致富带头人、政策明白人、群众贴心人;“带”即带头执行党组织决定、带头学用科学技术、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带头帮扶贫困群众、带头遵纪守法;

2、每名有服务能力的党员都要建立各自的服务区。在农村、企业和社区,要根据群众的不同需求和党员的不同特长,按居住地点、亲缘关系、工作关系、产业项目、科技技能、流通链条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设置党员服务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按双向管理的要求,接受所在社区党组织的管理,在社区建立自己的服务区。要不断完善党员服务区网络规划和建设,确保万名党员服务区覆盖全县2 0余万名群众;

3、建立服务区群众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群众的家庭状况、生活条件、生产项目等。发放党群联系卡和征求意见反馈卡,党员要认真记录《民情日记》。党员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带党徽;

4、党员每双月要到服务区开展一次服务活动。主要服务内容: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经常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搞好工作协调,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服务区情况、群众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服务区内优秀青年加入党团组织;

5、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党员服务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服务区工作任务。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要将服务区工作情况分别向本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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