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德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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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智育体育测评

德育智育体育测评
(2)在省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前三名的加30分,四至六名的加20分,七至八名的加10分;在市级运动会上获前三名的加20分,四至六名的加10分,七至八名的加8分;校级运动会上,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8分,四至六名的加5分。
(3)集体项目在省、市、校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按
(2)项的标准加分。加分人数按该项规定报名人数的70%核定,加分人员的确定由组织单位评定,报学院及学生工作处备案。
③上课(包括实验课、实习、设计等)出勤情况(10分)。旷课扣1分/学时,迟到、早退扣0.5分/次。由学习委员根据平时出勤记录考核。
④参加劳动、打扫卫生情况(10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次;寝室、教室卫生不合格或受校、院通报批评的寝室、教室,其值日生每人扣1分/次。由生活委员根据平时记录考核。
⑤遵守公共道德和学校纪律情况(10分)。对于没有构成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扣1分/次。由班长和团支书考核,班主任和辅导员审定。
(4)在学校学年度评优中,文明寝室的成员加1分,寝室长加2分。
(5)积极参加校、院级以上文艺汇演、棋类、书法、美术比赛、知识竞赛以及其他非体育比赛获奖者或受到有关方面表彰奖励者,由主办单位推荐,学院团委审核酌情加0.5~1分/次,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3、扣分:
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进行一次性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体系和权重系数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体育测评分×10%。
体育专业学生的体育测评分并入智育测评分计算,其权重系数为80%。
(一)xx
xx测评分=测评基础分+附加分-扣分
1、测评基础分=行为表现分+综合评价分
满分为100分。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

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德育素质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

德育分评定标准

德育分评定标准

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实施办法为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德育评价和导向机制,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相统一的标准,促进学生按照大学生德育目标的要求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国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并在我校2004级学生中开始试行。

一、德育素质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100分)和附加项两部分,总分不超过100分,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2)附加分考核项目:备注:对一年级学生的“创新精神”考核,给予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

二、考核时间和程序1、考核时间:每年下半年开学后两周内完成上一学年的考核。

2、考核负责人:各学院辅导员。

3、由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包括两个学期和假期的德育素质和德育实践情况,主要是基本测评项的信息汇总、核实和整理,对该学年获得荣誉奖励和受到处分的学生情况予以确认,给出学生的学年德育考核成绩。

4、将初步德育考核成绩在学院内予以公示,对评分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复核。

5、复议期结束,学院给出学生德育素质考核成绩,并通知学生。

三、实施办法说明1、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运作的透明度。

2、注意解决德育评价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失真的问题,允许学生随时查阅个人德育评价表中的纪录,但不得任意更改。

如有差错,须经辅导员核实后方可更改。

3、充分肯定德育考核评价的成果,将德育考核成绩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依据,评选综合奖学金,要求学生至少德育考核成绩70分以上才有评奖资格,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的个人先进的评选,要求德育考核成绩达到85分以上,学生党员发展和研究生的免试直升,要求德育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

4、大学四年德育素质考核成绩、内容将作为毕业生就业的推荐材料之一。

德育学分加减分细则

德育学分加减分细则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青州)学生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1、为方便学生综合考评的操作和实施,此加减分细则是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生德育学分实施与测评办法》修订而来,个别项目加减分稍作调整。

2、学生德育学分的综合考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每学期初,各班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舍长、同学代表组成),由班长和团支书牵头进行核算汇总。

考评不得徇私舞弊,如发现撤销班干部职务,并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学生若捏造事实,乱填本人参与活动和荣誉项目,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

3、考核结束后,学生本人、班主任核对无误签字后,德育学分将不再调整修改。

一:加分项目(一)思想道德素质1.义务献血者,每次加3.0分2.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考试舞弊、伪造德育学分等不良行为,每次酌情加1.0—3.0分3.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加8.0分4.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5.0分;被评为省级标兵加6.0分5.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3.0分;被评为校级标兵加4.0分6.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按同等次个人获奖减半加分(受校级通报批评、违纪处分的个人此项不加分)7.参加学校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学习且考核合格者加2.0分8.未获校、荣誉称号而只获得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者分别加2.0分、1.5分、1.0分、0.5分,其它奖学金、助学金不加分(二)非专业文化素质1.通过四级外语考试,加2.0分,通过六级外语考试,加3.0分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加1.0分,二级加2.0分,三级加3.0分,四级加4.0分3.某门专业考试课列全班前三名,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0.5分4.本学期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三名,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0.5分5.学期学习成绩名次比上学期提高20名以上者加1.0分6.每一门选修课考试合格者加0.5分(三)身心素质1.参加文体活动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活动按获奖名次和参赛级别加分,集体项目按标准减半加分,1分,院级加0.5分,累积加分不得超过相应级别第四名加分。

德育评分

德育评分

第一条:总则依据《天津理工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制定《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旨在有效地对学生的德育成绩、学习成绩等进行测评,以便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及其它与综合测评有关的工作,以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之目的。

第二条测评内容及测评办法学生综合测评包括德育测评、学习测评、体育测评、美育测评。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学习测评*80%一:德育测评本细则由基本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组成(满分20分)。

(一)基本分15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3分);2.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得体,仪表大方整洁(2分);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2分);4.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对老师谦恭有礼,团结友善,乐于助人(2分);5.明礼诚信,诚实做人,讲信誉,不撒谎,不弄虚作假,不作弊(2分);(有作弊现象的同学只得1分)6.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效果好(2分);(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后10名的同学只得1分)7.勤俭自强,生活俭朴(2分)。

(二)加分项目(满分5分):1、凡有勇于举报违法行为、同违法行为做斗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义务献血(加1分, 学生本人在校外鲜血的,只要提供当年的献血证即可加分)、助人为乐等事迹者经核实后加1-3分;2、学生管理工作(任职时间不得少于半年)(1)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团委副书记、各班班长和团支书(班长、支书加分由班主任给分(0-0.5),学生工作办公室给分(0-0.5)),各+1分。

(2)学生会各部部长、院团委委员、各班副班长、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各+0.8分。

(3)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各班班委,各+0.5分。

以上各项不得重复加分。

3、参加课外活动对积极参与学院、学校活动的学生进行加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促进全面素质的提高。

(1)个人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一等奖者,+0.5分。

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一、德育政治品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法纪观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爱护国家财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一)基本分22分,达不到者每项扣5分。

(二)奖惩分1、任院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加0.5 分。

2、任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1-2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3、其他班委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0-1.5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4、宿舍长、课代表满一学期,加0.5分。

5、获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级所有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加0.5分。

6、校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0.5分。

7、参加各类社团的,一.般会员加0.3分,主要干部加0.4分,参加多个社团可以重复加分,但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0.9分。

8、参加校艺术团加0.3分,不与社团加分累计。

9、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人加0.3。

10、参加献血者加1分。

11、受到纪律处分的扣2分。

12、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是受到学校、院批评的,扣0.5分。

.(三)德育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二、智育(一)基本分:每学期考试的平均分(二)奖励分1、参加国家级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6分(级差1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者加0.5分,获奖加 1.5-4 分(级差0.5分)。

3、参加校级、院级竞赛者加0.3分,获奖者加0.5-3分(级差0.5分)。

4、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加2分。

5、在校、院刊上发表文章者加0.5分。

(三)智育累计分数不超过60分三、体美(一)基本分有体育课成绩学期,体育成绩及格则会记6分,无体育课学期,体育成绩达标者加6分;不及格或不达标者记5分。

(二)奖罚分。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分细则学生综合测评分(简称综合分)=德育测评得分+智育测评得分+体育测评得分+综合素质测评得分。

德育测评学期德育测评得分=班级等级得分+班级学生民主互评得分学期班级等级得分折算方法如下:注:班级等级得分取两学期之和。

学年班级学生民主互评得分折算方法如下:智育测评智育测评得分=学年平均绩点×12注:学年平均绩点以第一学期开学初学院教务秘书提供为准(教务原创系统导出)。

体育测评体育测评得分=早锻炼得分+ 体育课成绩得分,若学期早锻炼得分为零,则学期体育课成绩得分为零。

学期体育课成绩得分折算方法如下:综合素质测评一、课外科技注:①团队项目,第一、第二、第三成员分别计相应分值的100%、80%、60%,其他成员计相应分值的50%。

②一学年内,同一作品在同一赛事的不同级别中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大学生多媒体设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

一学期内,同一级别同一赛事多次举办,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学院ACM程序设计竞赛月赛。

③竞赛环节中涉及课题立项,结题加分与获奖加分以最高分计,不累加,如校“运河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④申请鼓励奖加分的需经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如全国高数竞赛优胜奖,ACM程序设计竞赛参赛奖不加分。

⑤A类、B类刊物参照学校人事处认定的期刊名录,一般刊物指有正式刊号的刊物。

文章加分以正式录用录用函为准。

⑥软件著作加分以登记证书为准,专利加分以授权书为准,专著加分以出版合同为准。

⑦以下竞赛加分下调一个级别:全国数学竞赛、浙江省高数竞赛、浙江省物理创新竞赛、全国英语竞赛。

ACM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预选赛加分按国家级竞赛计。

二、文体竞赛三、水平考试注:①考级考证加分参照第一次通过时成绩,时间认定参照成绩发布日,通过后再次考试不再加分。

②经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后,同一考级考证中不同类别科目考试通过可以累计加分,如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软件考试。

综合素质测评分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分细则

机械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细则——模具0902班评比具体要求总则:综合测评采用百分比记分。

德、智、体比例分别为30%、60%、10%,分值分别为30分、60分、10分。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一、德育测评(德育总分=德育基本分+德育加分-德育扣分)学生德育分包括三部分,基本分(20)、加分、扣分第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加德育基本分2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治纪律。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4、勤奋好学,积极进取,有创新精神。

5、文明礼貌,维护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6、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

7、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治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

8、积极锻炼身体。

第二条德育加分10分(最高者10分),同类情况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1、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政治学习,获系级表彰的加1分,获院级表彰加3 分表彰以文件证书为依据。

2、在院内外公开刊物发表政治理论学习文章的,院级刊物每篇加0.5分(此项累积加分最高为3分),省级刊物每篇加6分,国家级刊物每篇加10分。

3、见义勇为,爱憎分明,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受系级表彰者加3分,受院级表彰者加5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8分,受国家级表彰者加10分。

4、关系学院、系发展建设,积极向学院、系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者,系部的每条加1分,学院的每条加2分。

5、担任院、系、班各级学生干部(含班助),工作有计划,措施落实,坚持为同学办实事,作风民主,能完成任务的,部长及以上(含班助、主任)的加3分,副部长、栋长、班长及团支书以上的加2分,干事(委员)、层长及班级其他干部加1分(只计一次最高分)6、荣获省级三好学生标兵、省级三好学生、市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青年、军训标兵)可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重复获奖者,只计一次最高分)。

大学生德育成绩计算方法

大学生德育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德育成绩计算方法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准确、综合地评价学生,奖优罚劣、激励上进,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综合测评积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占80%,德育成绩占10%,宿舍成绩10%。

德育成绩=德育评估分(基础分为5分)+德育加减分(标准分值为5分)1、德育评估分计算方法:德育评估分基础分为5分,从以下10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1)政治态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2)思想品德:忠诚老实、作风正派、艰苦朴素、任劳任怨,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影响较好;(3)集体观念:组织观念强、有集体荣誉感,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热心为集体服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努力做好所担任的社会工作;(4)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学习勤奋刻苦,进步显著;(5)遵守纪律: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纪,维护社会秩序,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6)团结助人: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乐于助人,群众基础好;(7)文明礼貌:尊敬师长,讲文明,有礼貌,仪表端庄,行为规范,不打人、不骂人,无污言秽语;(8)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学校公物,节约水电,不浪费粮食,不私自动用别人东西;(9)劳动卫生: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参加校内外集体劳动和各项卫生公益等劳动;(10)身心健康:参加文体活动,积极锻炼身体,注意心理卫生,身体健康。

2、德育加分方法:(1)在测评学期内参加各级各类竞赛:a. 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奖。

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鼓励奖加1.5分,集体项目加分减半;b.在省、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

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鼓励奖加0.5分,集体项目加分减半;c. 在学院各类竞赛中获奖。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

综测评分细则12级英专2班综测计算细则一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1.计算公式学期总评分=德育测评分*25%+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5%+能力评分*20%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最高以100分计。

凡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或能力测评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视为不及格计。

3.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 = 各学年平均成绩的总和 / 学习年限。

4.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等于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5.综合测评结果为评选各种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学干部及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 .评分细则(一)德育测评德育分 = 基础分80分(自评)+ 加分/- 减分1.政治表现(20分)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祖国领土完整,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预备党员20分,培养对象15分,网上党课结业10分,网上党课至今未结业0分。

2.遵纪守法(10分)法制观念强,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按时参加班会,无迟到旷课记录,无违纪行为。

3.社会公德(10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4.劳动表现(10分)热爱劳动,劳动观念强,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劳动态度端正,并能自觉搞好校园环境、教室卫生和宿舍卫生,创造文明生活。

5.个人品质(10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及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能坚强地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并能很好地给予解决。

6.人际关系(10分)能与同学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友好相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尊重他人、帮助他人,深得同学们的喜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德智体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德智体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为了科学评估我院学生在校表现,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德智体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分=德育素质测评分×25%+智育素质测评分×60%+体育素质测评分×15%。

德育、智育、体育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二、测评项目和评定办法(一)德育素质考核内容:“遵纪守法、政治表现与品德修养、劳动态度、社会实践活动、奖惩情况”共五个方面。

为使思想品德考评工作便于操作,每个学生做到《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其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得基础分80分。

在此基础上,结合平时思想品德考评方面的表现,实行加分或减分的办法测评计分。

德育素质测评分=基础分+加减分1、基础分的考核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思想进步,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关心集体,有集体荣誉感;文明礼貌,尊重师长,尊重同学,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助人为乐;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寝室卫生值日、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等得基础分80分,不能做好以上考核内容的酌情扣分。

2、学生德育素质加减分对照表表一:加分对照表注:(1)、没有列举而确需加分的,各系或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2)、职务奖励分应与其工作成效挂钩,一人担任多项社会职务的,只记最高职务奖励分。

表二:减分对照表注:没有列举的减分项目各系或班级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表三:违纪处分减分对照表(二)智育素质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取优良成绩,同时努力拓宽知识面,掌握应用技能,学生智能技能表现测评分包括课程成绩和智力技术能力分。

智育素质测评分=学习成绩平均分+智力技能分。

1、课程成绩学生成绩测评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的成绩(不含体育课)。

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平均分=∑AiMi / ∑Mi其中Ai为某门考试(考查或选修)课程成绩,Mi为某门考试(考查或选修)课程的学分数。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突出职业知识传授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1、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四项。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15%+智育素质积分×40%+体育素质积分×1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35%。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满分100分)1、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

主要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集体荣誉感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5)法制观念。

主要包括: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劳动观念。

主要包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德智体综合表现

德智体综合表现

为定量地考核学生各方面表现,较合理、科学地评价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和管理,更好地沿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方向前进,决定采用德、智、体综合测评作为学生考核的主要办法,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进行,每学期测评一次。

一、德育分(100分)(一)德育分基本内涵:1. 政治态度15分:①热爱祖国、人民,热爱党5分;②认真参加思想品德课5分;③关心国家大事5分。

2. 思想表现15分:①维护集体荣誉,保护国家安全5分;②明辨是非,知错就改5分;③热心公益活动5分。

3. 学习态度15分:①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勇于探索5分;②上课认真,独立完成作业5分;③学以致用5分。

4. 遵纪守法10分:①遵守法律法规 5分;②遵守校纪校规和职业岗位规范 5分。

5. 道德修养20分:①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5分;②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礼貌待人,义助学校及社会5分;③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勤俭节约5分;④自尊自爱,诚实守信5分。

6. 心理品质15分:①珍爱生命,强身健体5分;②乐观向上,友爱同学,健康交往5分;③善于合作,乐于助人5分。

7.职业素质10分: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提高技能,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好适应社会的准备。

(二)方法:每学期结束前,写好自我小结,在班级交流的基础上,先由本人打分,再由班干部(或评议小组)评议,班主任评定。

(三)具体规定:1. 德育分的标准形式为55~95分,每5分为一个级差。

2. 学生德育达标者为85分左右,90分以上占班级人数的10%左右,被评为“市先进集体”或“校文明班级”的集体,其学生德育分90分以上人数可酌情增加5%~10%。

3. 通报批评者定为75分,受警告处分为70分,严重警告为65分,记过为65分,留校察看为60分。

4. 违纪现象酌情扣分。

二、智育分(100分)(一)各科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补考成绩不计入测评。

(三)智育分由各单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智育分=三、体育分(100分)(一)体育成绩分:由体育老师根据学生体育课成绩和达标成绩评定。

德育加分规则

德育加分规则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学生综合测试考核办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综合,智育综合,体育综合和社会综合分别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比例为20%、60%、10%和10%;第二条:每大项总分分值不能超过总分值的20%;其他类别直接在每学期总分上加分分值,最高分值不能超过5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作为学生评优评先、评定奖学金、毕业鉴定以及推荐就业等的重要依据,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者,方可参加相关评优评先工作。

第四条:加分或扣分由学生本人写出申请、本院学生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最后由辅导员签字后生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在班级每两周汇总一次并在班会上公布,接受学生们监督,每学期汇总并张贴于教室内。

辅导员应安排本班班干部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测评结果记入学生的综合考评中。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德育综合(满分100分)(一)纪律方面(满分100分,基础分80分每人,占德育综合的50%)1、上课迟到每次扣1分,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一节扣2分。

2、无故不参加课前十分钟演讲、三笔字训练者每次扣2分。

3、无故缺席升旗、早操每次扣2分。

4、在自习课上大声喧哗、打扑克、下棋、吸烟、放歌者,每人每次扣5分5、请事假累计一天扣2分,病假累计一天扣1分;以此累计,特殊情况(经学工办批准)的例外。

6、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者,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扣20分。

7、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一次扣4分,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者一次扣4分。

8、受到系、校通报批评或其它处分者,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9、在校系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中出现违纪者,每人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每人次扣10分。

10、每学期无任何违纪行为者,每人加5分;月考勤全勤每人加1 分,学期全勤每人加5分。

11、早操迟到者每次扣1分,旷操者每次扣2分,扰乱早操秩序,情况严重者,每人扣2分。

三年大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表(试行)

三年大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表(试行)

/ 赛,参与1次1分,获奖一次4分

辅导员、团支书
/ 入学教育考核合格加2分,军训成绩合格加2分。
成绩单
辅导员、学习委员
被评为“川康星青年”,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受到学院以上通报表扬加4分, / 班级获得学院以上表彰每人加2分,个人被评为三好生、全优生、校级优秀团学干部、优秀 相关证书、奖状
辅导员、劳动委员 辅导员、劳动委员 、生活委员 辅导员、生活委员 辅导员、劳动委员
辅导员、生活委员
院系团委、学生会干部加30分,干事加20分,学校各社团(含自律会、广播台)负责人加
/
聘书
25分,成员加20分;班干部根据工作表现加20-30分,寝室长、课代表加10分。
辅导员、班长、团 支书
/
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队长加40分,成员加20分;落地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加50分, 实践证明;项目申报文
折合
折合
1、同种职务类型不叠加分数。 2、在工作落实和工作态度上出现问题,视情节扣分,考 核不合格者不得分。
折合
共场合及网络平台有违反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的行为,视情节1次扣5-17分。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

本 日常教学行为规



行为得体,举止文明;维护公共秩序、课堂秩序,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实习期间严格遵守 劳动纪律。凡有不诚信或扰乱课堂秩序、公共治安行为,视情节1次扣5-17分。 17 学生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者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扣5分1次;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含 班级评审意见 早晚自习在内的旷课(工)每次扣5分。在早晚自习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每次扣2分。无故 不服从辅导员或任课老师安排、不及时上交资料者,视情节1次扣5-17分。

大学学院学生德育分评定规定

大学学院学生德育分评定规定

XX大学XX学院学生德育分评定规定(试行)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实践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依据《XX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规定,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

第二条德育分(即课外教育分)在综合测评中占15%。

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宿舍内表现、社会公德、社会公益活动、文化体育、劳动卫生等成绩。

第三条德育分由基础分、奖励加分、惩罚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为60分。

计算公式为:德育分=(基础分+奖惩分)×15%。

第四条德育分一般最高不得超过100分,特别突出的学生最高不得超过120分,超过者按照120分计算。

第二章加分第五条组织参与活动1.校级活动(含运动会),每组织1次,组织者(具体策划,全程负责,下同)、工作人员分别加5分、3分;参与校级活动,参与者每次加2分;组织参与院级活动,每组织1次,组织者、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参与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越野比赛者加5分;取得名次者,依名次分别另加10—3分。

3.学院管理的社团(校级)组织活动前提出申请,必须经学院批准备案,每组织1次,组织者、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参与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4.参加其他社团活动(校团委备案),评分参照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执行。

(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含盖章的社团证明、活动新闻稿复印件和校团委二课报名截图一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5.运动会训练期间,出勤次数达到规定次数者加5分;运动会比赛期间,完成规定撰稿任务(3篇)者加1分,稿件被播出者每篇加1分,运动员按决赛名次分别另加10、9、8、7、6、5、4、3分。

6.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创青春大赛、学科竞赛等比赛的,主持人加2分,参与者加1分。

7.积极踊跃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体育、学术、科技、公益活动并完成规定任务者,每一项加3分,获等级奖励者依等级分别另加1—3分。

德育和技能分加分说明

德育和技能分加分说明
根据班级考勤记录酌情加分
+1/月
旷课
根据考情记录酌情扣分
-1~-10分
寝室长
被评为模范寝室和五星级、文明寝室和四星级的寝室长考核直接为优秀
优秀+2分,良好+1分
班委
8个班委分配30分(可参考附表1,班长团支书5-8分,其他班委1-4分)
校院学生会成员
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盖有组织公章的证明给辅导员,根据附表1加分
2、计算团队总分时,团队人数去除评上先进个人的人数
(六)技能证书类
类别
加分标准
英语等级证书
CET-6优秀(520)加6分、合格(425)加4分
CET-4优秀(550)加4分、合格(425)加2分
雅思成绩达到6—9加6—9分
托福成绩达到90—120加6—9分
计算机等级证书
全国软考高级加10分、中级加5分、初级加2分
级别
金奖/立项
银奖
铜奖
鼓励奖/申报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
全 国
负责人20分
成员15分
负责人15分
成员10分
负责人10分
成员8分
——
省 级
负责人15分
成员10分
负责人10分
成员8分
负责人8分
成员6分
——
校 级
负责人10分
成员8分
负责人8分
成员6分
负责人6分
成员4分
——
院 级
(5)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
(五)社会实践类
级 别
荣誉
加分标准
省级
先进集体
总分为平均每人4分×团队人数,由负责人分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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