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1756-2009 规模化养猪场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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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1756-2009 规模化养猪场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由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规模化养猪场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规模化猪场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包括驱虫药物选择,驱治程序和方法,粪便、尸体及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监测评判。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境内所有种猪存栏量在100头以上,商品猪存栏量在5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
兽药治理条例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兽药质量标准(第一册)
兽药质量标准(第二册)
NY472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寄生虫病parasitosis
由动物性寄生物(统称寄生虫)引起的疾病。
3.2
蠕虫病 helminthosis
由吸虫、绦虫、线虫、棘头虫引起的寄生虫病。
3.3
优势虫种superiority parasite
在一定地区,某一种动物所感染的寄生虫虫种当中,感染分布广、且危害严峻的要紧寄生虫虫种。
3.4
驱虫 repelling-parasite
应用药物驱除、杀灭宿主动物体内外寄生虫的过程。
3.5
药淋insecticides spraying
利用喷淋装置,将配置的驱(杀)虫药液淋浴动物体表,达到治疗或预防外寄生虫病目的的一种方法。
3.6
全身性蠕虫学剖检法systemic helminthology dissect inspection
是将畜禽剖杀后,对其体内各组织和脏器进行全面检查,收集体内全部蠕虫(吸虫、绦虫、线虫、棘头虫)进行鉴定和计数。
3.7
皮屑溶解法 scurf dissolution method
将病料浸入5%-10% NaOH或KOH溶液中,用自然溶解或加热溶解的方法使皮屑溶解,并使虫体沉淀的方法。
3.8
休药期withdrawal period
也叫排除期,是指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乳、蛋等产品许可上市的间隔时刻。
3.9
监测surveillance
对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分布、及有关因素进行系统的长时刻的观看与检测。
3.10
环境杀虫surroundings disinsection
对畜禽圈舍、用具及周围环境等采纳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消灭或减少疫病媒介昆虫或动物体外寄生虫。
4 重点防控的寄生虫病
按照辽宁省规模化猪场寄生虫流行区系调查结果,确定以下优势虫种为重点防控对象。
4.1 猪蠕虫病,包括绦虫蚴病、线虫病、大棘头虫病。
4.2 猪螨虫病。
5 防治原则
按照我省规模化猪场寄生虫流行区系及流行病学规律,对确定的重点寄生虫病实施集中定期驱治的防治原则。
6 驱虫药物的选择
6.1 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第一册)、(第二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治理条例》的规定。同时要符合《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动物性食品兽药最高残留限量》、《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限量》中的有关规定。
6.2 选用的驱虫药要符合高效、广谱、安全、价廉、使用方便的原则。
6.3 定期预防性驱虫,要选择对优势虫种有效的药物,如一种药物不能满足要求,能够选择2种或2种以上药物同时使用。
7 驱治程序和措施
7.1 蠕虫病
7.1.1 外引猪
新购进仔猪全群驱虫一次,2个月后再驱虫一次。
7.1.2 自繁自养猪
仔猪断奶分窝前驱虫一次,以后每隔2个月驱虫一次。
7.1.3 种猪
育成种猪转群前驱虫一次,空怀母猪、后备母猪配种前一周驱虫一次,妊娠母猪分娩前15天驱虫一次。种公猪一年驱虫4次,平均每3个月驱虫一次。
7.2 螨虫病
发觉病猪后要及时隔离并进行治疗,能够按照发病情形选择药淋、口服给药、注射给药方法,必须治疗两次,第2次治疗在第1次治疗后的第8天进行,在对猪体螨虫病治疗的同时,必须对猪舍环境进行完全杀虫。
7.3 防治要求
7.3.1 人员要求
防治工作要由规模化猪场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有关的技术培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要做好人猪防护安全。
7.3.2 设施、设备要求
要有完好的药淋设备,并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
7.3.3 引进猪要求
新引进的猪按GB16567的规定执行。
7.3.4 驱前、淋前要求
7.3.4.1 驱前、淋前要求先进行小群试验,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大群驱虫、药淋。
7.3.4.2对猪场内犬的驱虫,由于猪绦虫蚴病(细颈囊尾蚴病、棘球蚴病)要紧由犬传播,因此必须对猪场内的犬进行驱虫。一年进行6次驱虫,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7.3.4.3 驱虫猪、犬应在清晨空腹投药,药淋前猪要饮足水。
7.4 其它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