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1-2001

合集下载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一章总则 (2)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 (6)第二章资产 (6)第一节流动资产 (6)第二节长期投资 (14)第三节固定资产 (20)第四节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29)第五节资产减值 (34)第三章负债 (41)第一节流动负债 (41)第二节长期负债 (43)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第四章所有者权益 (50)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3)第五章收入 (53)第一节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 (54)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 (56)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第六章成本和费用 (61)企业会计制度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第七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63)企业会计制度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第八章非货币性交易 (71)企业会计制度第九章——外币业务 (74)第九章外币业务 (74)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会计调整 (75)第十章会计调整 (7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第一节会计政策变更 (76)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第二节会计估计变更 (79)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 (80)企业会计制度第十章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第四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第十一章或有事项 (83)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第十二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85)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 (88)第十四章附则 (90)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同时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根据上述规定,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时,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特别是“可变现净值”是本次会计制度修订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概念,它是一个很缺乏可操作性的概念,它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众多的存货项目,在期末时对单个的存货项目计算其可变现净值,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以原材料为例,“估计售价”可以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考虑原材料的可使用程度合理确定,这个确定的过程不可避免地要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而“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则很难进行合理的确定。

同时由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对存货一般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因而在分项确定其历史成本时还要对材料成本差异进行合理的分配。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都与此相类似。

在工业企业中,这几类存货种类繁多管理也最复杂。

因而笔者认为,“可变现净值”在会计工作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也极大地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根据几年来H股上市公司及境内上市公司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可参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先将存货按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再按不同类别对个别存货计算账龄,根据不同的账龄考虑存货的残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某些特殊的存货(如由于技术进步或由于更改工艺路线不再使用的存货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计提不同种类的特殊准备。

譬如:对于一般性的存货,可按如下账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月至6月计提1%,6月至12月计提2%,1年至2年计提5%,2年至3年计提10%,3年至4年计提30%,4年至5年计提50%,5年以上计提80%。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7.05•【文号】财会[2001]43号•【施行日期】200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2001年7月5日财会〔2001〕4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以及有关衔接办法发布以后,我们收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来电、来函,询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的有关问题。

为此,我们起草了《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附件: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现对公司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政策衔接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解答如下:一、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尚未摊销的开会费余额如何处理?答: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尚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应当根据情况分级处理:1.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大,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可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应调整各该期间净损益各项目和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政策在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一直采用。

2.如果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较小,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公司的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可将开办费余额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二、问: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已资本化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如何处理?答:《企业会计制度》有关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实用版3篇)目录(篇1)1.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概述2.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内容3.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特点4.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重要性5.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实施与影响正文(篇1)一、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概述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是我国自 2001 年起实施的一套企业会计报表制度,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完整性,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内容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等五个部分。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利润表反映企业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状况;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附注则是对报表中数据的详细解释和补充说明。

三、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特点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具有较强的普适性,适用于我国各类企业;其次,它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再次,它具有稳定性,自 2001 年实施以来,一直沿用至今,只是在此期间做过一些微调;最后,它具有可比性,便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不同时期之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比较。

四、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重要性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途径。

准确、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以及政府的监管决策等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实施与影响企业会计制度 2001 报表的实施,对我国的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产生了深远影响。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 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以及加工费、运输
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 成本。 ❖ 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 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或者分 次摊销法。 ❖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 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 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
二、会计要素
❖ (一)资产 ❖ 2、长期资产
❖ (1)长期投资 ❖ 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 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 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 入。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摊销。摊销方法采用直线 法或者实际利率法。 ❖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 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 (4)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
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 ❖ 存货应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以及其他
成本。
3
二、会计要素
❖ (一)资产
❖ 外购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 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 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11.29•【文号】财会[2001]62号•【施行日期】200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2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统一企业的会计标准,我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请布置所属外商投资企业遵照执行。

《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财政部1992年6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92)财会字第33号〕及其相关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现就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导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下列规定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外,其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一)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处理。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与原制度计提数的差额,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对于《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发生、但在施行之日仍然持有的投资,自《企业会计制度》施行之日起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即在《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之前,按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已确认的投资及投资收益,不予追溯调整;其后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和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等,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推荐DOC57)

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推荐DOC5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0)25号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企业会计制度2.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略)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关于现行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总结

关于现行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总结

关于现行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总结一、《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适用范围: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产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时间: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二、《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执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执行时间: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一二的补充:(其中按法规原文理解应为只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单位同时执行以下《会计核算办法》以下加入《小企业会计制度》只是个人对文件的理解相关《会计核算办法》小企业可以参照执行,相关文件未明确)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要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3)27号执行: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事内河、海洋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水上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运企业”)和从事旅客接送、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业务的港口、码头企业(以下简称“港口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要按《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30号执行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要按《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4号执行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业企业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要按《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5号执行5、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保险中介公司。

《企业会计制度》科目代码

《企业会计制度》科目代码

《企业会计制度》科目代码
在中国,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代码是由财政部制定的,用于标识不同的会计科目。

科目代码通常由数字组成,每个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以便于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和财务报告编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企业会计制度科目代码示例:
1. 资产类科目:1001 库存现金、1002 银行存款、1121 应收票据、1122 应收账款、1231 其他应收款等。

2. 负债类科目:2001 短期借款、2201 应付票据、2202 应付账款、2211 应付职工薪酬、2221 应交税费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3001 实收资本、3002 资本公积、3101 盈余公积、3103 本年利润、3104 利润分配等。

4. 成本类科目:4001 生产成本、4101 制造费用等。

5. 损益类科目:5001 主营业务收入、5051 其他业务收入、5101 主营业务成本、5102 其他业务成本、5301 营业外收入、540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求,对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扩展。

此外,随着会计准则的更新和变化,科目代码也可能会有所调整。

如果你需要详细了解特定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代码,请参考相关的会计准则指南、会计核算手册或咨询专业的会计人员。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原创版4篇】篇1 目录1.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概念和作用2.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编制方法和流程3.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解读和分析4.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改进和完善篇1正文一、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概念和作用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

它是企业与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进行信息交流的重要工具,有助于他们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二、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编制方法和流程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编制包括财务报表和附注两部分。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附注是对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

编制方法主要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1.确认:确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含义和范围,并确定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

2.计量: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等。

3.记录:根据确认和计量的结果,设置账户,并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发生时间顺序,登记账户和编制凭证。

4.报告:根据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内容,编制会计报表,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部门。

三、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解读和分析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资产负债表:了解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负债水平,以及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和构成。

2.利润表: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以及利润的构成和变化原因。

3.现金流量表:了解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运作情况,以及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和影响。

4.附注:关注财务报表的补充说明和重要事项,如或有事项、承诺事项等。

四、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的改进和完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完善会计准则: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准则,规范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篇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附会计科目表注解(精华版)“新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科目表附:科目解会计表注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231 坏账准备企业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首先,会计核算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主要采用的是成本会计体系。

在核算方法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应当采用纳税调整法、重置调整法和调整项确认法等方法进行财务核算。

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财务报告是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的结果,企业需要编制财务报告,向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信息。

企业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企业会计制度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内容、格式和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第三,会计监督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会计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企业会计监督的主体、监督程序和监督方法。

同时,企业会计制度还规定了内部控制和审计的要求,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

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

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还对其他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规定。

比如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应用软件和会计人员的职责等。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

综上所述,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是财政部制定的一套现代化的会计准则,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要求,加强了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应当根据这些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报告编制和会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30)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30)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30)【原创版3篇】目录(篇1)1.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背景和目的2.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划分和特点3.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具体设置和使用说明4.资产类会计科目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作用和意义正文(篇1)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资产类 (30)一、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的背景和目的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制定的。

这一制度对于全国各类企业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为企业会计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二、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划分和特点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涉及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划分具有明确、科学、系统的特点,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

三、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具体设置和使用说明1.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1)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短期获得利润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

(3)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未到期的票据。

(4)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收的款项。

(5)预付款项:是指企业预先支付的货款、费用等。

(6)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7)存货:是指企业持有的待售商品、原材料、在制品等。

2.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非流动资产类会计科目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股权投资,持有期限在一年以上。

(2)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持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如房屋、设备等。

(3)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正在进行的建设施工项目。

企业会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企业会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套企业会计制度从1951年一直到1993年以前都是实行分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

国有工业企业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其他会计制度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财务报表缺乏可比性。

1993年进行了重要改革,取消了按所有制的分类,缩减了行业类别。

1992年底,财政部发布了两则——《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以两则为基础,陆续发布了13个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同时为配合我国股份制改造,财政部在1992年还发布了《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借鉴了国际惯例,企图打破不同行业和所有制企业的界限,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8〕7号,200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取代原来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财会字〔1992〕3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仍单独制定了会计制度,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

13种分行业会计制度具体包括:第一套企业会计制度1.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2.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9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3.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号4.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8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5.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2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6.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3号财政部令第62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7.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财农〔1992〕344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失效8.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2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9.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70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10.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财会〔1993〕3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11.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2〕68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1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11号财政部令第16号,自2003年1月30日起失效13.保险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1993〕7号财会字〔1998〕60号,自1999年1月1日起失效;财政部令第62号,财会字〔1998〕60号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十七个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年第5号财政部令2006年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财会字〔1997〕21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财会字〔1998〕25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财会字〔1998〕23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财会〔2001〕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财会〔2001〕54号财政部令第48号,自2008年1月31日起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财会〔2001〕5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财会〔2001〕57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3〕12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财会字〔2000〕6号财会〔2015〕3号,自2015年2月16日失效第二套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规定,自2011年2月21日失效)200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财会〔2001〕62号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政部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2001报表摘要:一、企业会计制度简介二、2001年报表概述三、报表主要内容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四、报表分析与解读五、实用性建议与改进正文:一、企业会计制度简介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的规范体系。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是对原有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旨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强报表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二、2001年报表概述2001年企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这些报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报表主要内容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部分。

2001年报表对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进行了调整,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2.利润表:利润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2001年报表对利润表的项目进行了调整,使之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收支情况。

2001年报表对现金流量表的项目进行了分类,便于企业分析现金流量来源和去向。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

2001年报表明确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和变动原因,有助于企业分析股东权益的变动趋势。

四、报表分析与解读通过对2001年企业会计报表的分析,可以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进行财务状况的诊断,发现潜在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实用性建议与改进1.加强报表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报表编制质量。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对报表的分析与解读,提高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认识。

4.按照报表使用者的需求,优化报表格式和内容,提高报表的可读性。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讲解2001
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一部关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法规。

下面是对该制度的简要讲解:
1. 会计主体: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

2. 会计核算主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主体,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会计期间和会计年度:企业会计期间通常为一个月,连续计算。

会计年度通常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一年。

4. 会计账簿:企业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账户余额汇总表等。

5. 会计制度: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包括核算对象、核算内容、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等。

6. 会计要素:企业应当按照会计要素的分类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收入和费用等。

7. 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环节。

8. 财务报表: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9. 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企业应当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以满足内外部信息需求。

以上是对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的简要讲解,该制度规定了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要素、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等方面的要求,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准则出台的背景2001年1月1日,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开始施行。

该制度要求计提八项资产减值。

这关于完善我国企业、专门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提高我国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

然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对资产减值预备的计提缺乏可操作的规定,八项资产减值预备的计提交由企业自行决定,这就使资产减值预备的计提掺入了许多主观因素,给某些企业调剂会计数据留下空间。

2004年,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资产减值装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利用资产减值调剂各期利润,“一次亏足”后再大额转回。

该规定无疑佐证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操纵盈余的现实。

新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

明确了所有资产减值处理的一样适用原则,并对其具体规范的范畴作了进一步界定,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共同操纵和重大阻碍)以及除专门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二、准则规范的要紧问题及实务讲解(一)准则涉及的要紧问题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2.引入资产组进行减值处理3.已确认的资产减值缺失转回(二)实务讲解减值是资产为企业带来的以后经济利益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1.减值的确认资产减值的依据或判定标准是什么?有关永久性、可能性和经济性三种不同的标准。

(1)永久性标准(2)可能性标准(3)经济性标准我国和国际会计准则总体上采纳了经济性标准。

判定减值的标准被分为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刻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估量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阻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差不多提高,从而阻碍企业运算资产估量以后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会计准则变更历程

会计准则变更历程

会计准则变更历程
我国会计准则的变更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79-1992年:国际会计惯例引入和学习阶段。

这一阶段以1979年颁布的《关于中外合资工业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若干规定》为起点,财政部于199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13项行业会计制度和10项行业财务制度。

1997-2000年:会计准则陆续发布。

按照当时的计划,原准备用三年时间完成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

但是“琼民源”事件的爆发,直接导致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出台。

随后,到2000年12月《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为止,我国又陆续发布了9项具体会计准则。

2001年至今: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13项具体准则。

2001年,将13个行业会计制度统一,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13项具体准则。

2006年2月15日颁布新准则(具体准则38项),自2007年在上市公司中实行。

这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里程碑。

之后多次修订、补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二章资产第十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第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

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如短期投资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跌价准备后的净额,为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的短期投资成本:(1)收到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以原材料换入的短期投资,如该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则换入的短期投资的入账价值还应当加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原材料换入的存货、固定资产等,按同一原则处理。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三)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

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四)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时以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的,企业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如果接受多项非现金资产的,应按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3.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等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账价值。

如果涉及多项股权的,应按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占股权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并按照分配后的价值作为所接受的各项股权的入账价值。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清偿债务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收益的,则或有收益不应当包括在未来应收金额中。

待实际收到或有收益时,计入收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组前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修改债务条件后的应收债权,按本制度规定的一般应收债权进行会计处理。

本制度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或有收益,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收益,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五)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十九条、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