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招商优惠政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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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招商引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或者引导内外商务合作企业入驻本地区,而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这些政策和措施可以减免企业的税收负担、提供土地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的支持。

以下是一些与招商引资相关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一、减免税收优惠1.所得税优惠:政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可以减免或者减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比如,在企业投资额较大且发展潜力较大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这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2.增值税优惠:政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或者退还的优惠政策。

这样一来,企业就能够减少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投资。

3.关税优惠:政府可以采取降低关税或者减免关税的政策,以吸引外资企业进入本地区。

这样一来,外资企业可以减少在进口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方面的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二、土地优惠政策1.土地出让价格优惠:政府可以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就业岗位数量等因素,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给予土地出让价格的优惠。

这对于企业来说,能够大大降低其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投资回报率。

2.土地使用期限延长: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企业使用土地的期限。

这样一来,企业在投资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土地使用权相对较长的好处,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金融支持政策1.贷款优惠:政府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优惠。

这些贷款可以用于企业的新建厂房、购买设备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2.租金减免:政府可以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在创办初期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3.扶持基金:政府可以设立扶持基金,专门用于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活动。

四、人才引进政策1.人才评价机制:政府可以引入人才评价机制,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或者技术人才进行评价和奖励,以鼓励企业引进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7〕37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7〕37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2日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吸引更多投资者创业兴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辽阳工业产业园区内投资新办的企业、项目。

第三条支持方向。

支持纳入国家、省优先及鼓励发展目录的产业项目。

重点支持芳烃及精细化工、铝合金精深加工两个千亿级产业基地和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汽车配套产业集群等产业,发展市场前景好、具有核心技术或核心竞争力、投资强度高、预期税收贡献率好的工业项目。

第四条投资标准。

新建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通过盘活存量资源(指厂房、设备、土地等资产,下同)引进配套企业扩大再生产或延伸产业链项目,投资额在0.2亿元以上。

第二章投资环节支持政策第五条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重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支持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重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先由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筹集、拨付,并经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后,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进行管理;最终由市财政局通过受益市、县级政府所形成的地方财力设立重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对市国资公司予以补偿。

林州市政府报告

林州市政府报告

林州市政府报告1. 引言本报告旨在对林州市政府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在过去的一年中,林州市政府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2. 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林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我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帮助他们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此外,我们还积极引进外资,招商引资,促进了外贸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

3. 民生改善林州市政府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改善民生福祉。

我们加大了教育投入,提高了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并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

同时,我们加大了医疗卫生系统的建设和改善,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4. 环境保护林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

我们加强了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治理,推动了工业污染减排工作。

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

5. 未来发展目标在未来的发展中,林州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

我们将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

同时,我们将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的市区环境。

6. 结论林州市政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推动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条件。

希望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林州市的繁荣和发展。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林州市政府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3县级招商商引资优惠政策

2023县级招商商引资优惠政策

***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讨论稿)为进一步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政策适用于落户**县属行政区域内,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主要包括:生产加工纳税型项目;商贸物流类项目;农业产业化及畜牧养殖类项目;设有基地的总部经济项目;电子商务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国家统计局最新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为准)二、用地政策第二条鼓励生产加工型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建设。

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第三条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根据产业类型和生产经营周期,在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50年)内,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实行工业用地租赁制度,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长期租赁不超过20年,采取租让结合方式的,租赁部分不超过20年。

第四条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等战略投资者,可根据企业需要优先安排职工住宅及生活设施建设用地。

第五条开发区内存量土地原则上不再采取土地出让方式落户企业。

新建企业可采取企业设计、园区审定、政府代建、企业承租的方式落户。

第六条发展农业产业化及畜牧养殖类的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照农用地管理,及时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对列入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以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的70%执行。

三、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第七条对新征地建设且综合税负5%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由县级财政给予资金奖励,用于扶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的,按到位资金的6%奖励;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的,按到位资金的8%奖励;1亿元以上的,按到位资金的10%奖励。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一、引导方向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繁荣,制定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新的一年里,政府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投资为重点,全面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二、优惠政策1. 贷款优惠: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将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贷款期限,助力企业发展。

2. 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降低税收负担。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投资热情。

3. 土地优惠:推出土地供应政策,降低企业土地成本。

通过挖掘土地资源,提供稳定和合理的土地供应,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土地支持,降低企业初始投资成本。

4. 人才优惠:设立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

为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资金补贴、科技创新奖励等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加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 奖励政策: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奖励优秀企业。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中,创造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资金的支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 产业链扶持:对于重点领域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产业链扶持。

通过配套政策、产业联盟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帮助,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三、招商引资方向1. 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引进优秀的国内外创意企业和项目。

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2. 绿色科技产业:推动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引进核心技术和高端人才。

促进绿色科技产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结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

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利用的清洁和可持续发展。

4. 数字经济产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企业和项目。

招商政策介绍

招商政策介绍

招商政策介绍
招商政策是指为了吸引外来投资者和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制定
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招商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优惠政策:提供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用地优惠等经济奖励措施,
降低投资成本,吸引投资者入驻。

2.项目支持:提供资源整合、市场信息、人才培训等支持服务,帮助
投资者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3.政府保障:提供政策交流、项目审批、行政协调等政府保障服务,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市场开拓:提供市场调研、信息发布、推广宣传等支持,帮助投资
者开拓市场,推广产品。

5.人力资源:提供人才引进、培训、技术交流等支持措施,保障投资
者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需求。

招商政策的目的是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增长,改善就业情况,推动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各地方政府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色和发展需求,在招商政策上有所差异,
旨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投资者在当地进行项目投资。

招商政
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激发投资活力,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地方的综合
竞争力。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1.申请企业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
3.投资规模、经济效益、技术水平等符合本方案规定。
4.企业在投资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五、申请程序
1.企业向招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招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审核通过的企业与招商部门签订投资协议。
4.企业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优惠政策。
六、监督管理
1.招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企业应按照规定使用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优惠政策,追回已享受的优惠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本方案由招商部门负责解释。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第1篇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一、背景
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二、目标
1.吸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投资;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产业升级;
3.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就业;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3.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本招商优惠政策方案旨在为企业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优惠政策,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诚挚欢迎广大企业投资兴业,共同谱写美好未来。
二、目标定位
1.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吸引具有核心竞争力、良好发展潜力的大型企业及中小企业投资布局。
3.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实力。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招商引资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经济特区等利用各种手段、措施和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本地区、本国家进行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

在____年,为了提升招商引资的效果,可以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投资者。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实施方案,介绍了____年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实施计划。

一、背景和目标____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提升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需要吸引更多的投资来推动经济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该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优惠政策的实施,吸引国内外投资者,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二、政策内容1. 税收优惠政策:1.1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在首次年度实现盈利的5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

具体优惠幅度按照企业投资额和就业人数等因素来衡量。

1.2 减免个人所得税: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引进的高端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以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和归属感,促进他们在我国的长期发展。

1.3 减免土地使用税:对于在招商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土地,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土地,可以给予一定时间的减免土地使用税,以降低企业投资的成本。

2. 资金支持政策:2.1 贷款优惠: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享受低利率贷款或无息贷款,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促进投资。

2.2 创业基金支持:设立招商引资创业基金,向有发展潜力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创业基金的支持,帮助企业在起步阶段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以促进其快速发展。

3. 人才引进政策:3.1 人才引进计划:制定人才引进计划,针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需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的人才。

通过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优惠条件,吸引人才到本地区或本国家就业。

3.2 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引进的高端人才,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扶持政策,包括住房补贴、学术研究经费等,以增加他们的获得感和工作积极性。

吉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吉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吉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优惠政策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外的投资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符合吉林市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流转税和所得税留成部分属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核算企业,以及投资建设的地方基础设施、农业和社会事业项目。

第三条重点鼓励境(域)外客商投资全市工业集中区建设,以及石化、汽车及零部件、冶金、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制造、轻纺、高新技术等支柱优势产业大项目,参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支持外资腾空工业集中区工业用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大型商贸旅游设施建设。

第二章土地政策第四条境(域)外客商在我市投资的生产型项目可选择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符合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新建外来投资项目,或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大的项目,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政策。

第五条境(域)外客商在工业集中区新建、改(扩)建的生产型项目土地出让金市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地政府,专项用于企业厂区基础设施建设。

对项目投资强度高于规定标准的,项目竣工后,经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根据超出强度的比例,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应返还业主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最高返还市留用部分的全额。

第六条境(域)外客商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城市供水、供汽、供热设施,道路、桥梁、广场、绿地等项目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鼓励投资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境外客商投资研发中心,除享受现行政策外,返还省级以及市级留成部分土地出让金,土地投资从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研发中心申请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给予优先安排。

第三章财税政策第八条从2006年起,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均以生产地为准,不含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所实现的税收的市级留成部分,以2005年为基数,三年内全部返还项目业主。

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

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

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招商引资上项目的积极性,吸引县外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推进企业扩规模、上水平,加快生态文化旅游强县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更好的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凡在易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生产性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和对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贡献度大的项目,均享受本优惠政策。

上述项目按投资规模分为三类:第一类: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外资(外方认缴的注册资本)30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加工型龙头项目。

第二类: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利用外资(外方认缴的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加工型龙头项目、第三类:一次性固定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外资(外方认缴的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上的新建生产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加工型龙头项目。

二、优惠政策(一)征收土地优惠政策在我县新建的上述第一、二、三类项目,本着征地费用“先政后奖”的原则,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征地费用的县级留成部分(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契税)实行一次性先征后奖。

征地补偿费(不包括地上附属物、青苗赔偿费)、办理征地手续费先征后奖,由县财政每年按企业投产后当年纳税总额县级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奖励,一类项目按50%,二类项目按30%,三类项目按20%,直到奖完为止。

2、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出租、转让土地,如遇特殊情况变更项目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报县政府批准。

项目单位改变土地用途或出租、转让土地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3、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一次性投资一亿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较大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三产项目及自主创新、高科技、高附加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等,经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内外资本进入本地,促进经济增长而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通过招商引资,可以引进外来投资、技术、人才和市场等要素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财税优惠政策1.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政策。

通常会在企业创业初期实施税收优惠,逐渐递减,鼓励企业持续发展。

2.优惠税率政策:对于特定行业或特定区域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3.增值税退税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减免或退还增值税,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竞争力。

二、用地优惠政策1.用地补贴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补贴形式可以是现金补贴或者租金减免。

2.用地招商优先权:对于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供应,保证企业用地需求。

三、资金支持政策1.贷款贴息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减轻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2.风险补偿基金:为鼓励招商引资,可以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担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

3.资金补贴政策:对于新设立的企业或扩大产能的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降低企业创业和发展的成本。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1.人才补贴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技术技能人才,可以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吸引人才来本地发展。

2.子女就学政策:对于招商引资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为其子女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教育资源,提高人才留住率。

五、市场准入优惠政策1.简化办事程序: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企业投资的便利化程度。

2.优先采购政策:对于本地招商引资项目,可以给予优先采购政策,提高企业产品的销路。

3.准入门槛降低: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可以降低相关的准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引更多的项目入驻。

总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者来本地投资的重要手段。

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xx镇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尊敬的投资者:
一、对于土地使用:
1.对于符合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我们将按照市场价支付土地使用费,并根据投资规模和效益给予相应的减免。

2.对于大型项目,我们将优先提供土地供应,并协助项目开展土地调
查和报告。

二、财税优惠:
1.对于新引进的投资项目,我们将给予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2.对于引进的高科技项目,我们将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如全额减免
企业所得税。

3.对于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者,我们将按照
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三、资金扶持:
1.对于创新型企业,我们将为其提供风险投资和创新基金的支持。

2.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我们将为其提供低息贷款,并给予贷款期限
的灵活安排。

3.对于提供带动产业发展的项目,我们将为其提供一定比例的股权投资。

四、人才支持:
1.对于引进的投资项目,我们将通过人才引进计划,给予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支持。

2.对于投资项目中重要职位的人才,在薪资待遇、住房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将提供优先支持。

五、企业服务:
1.我们将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企业注册、土地审批、工商税务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我们也希望投资者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

我们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公平、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

谢谢您对xx镇的关注和支持!。

商丘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商丘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商丘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来商丘投资置业,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商丘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土地使用第一条投资者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投资兴办工业项目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供应。

第二条投资兴办工业项目用地,经营期在10年以上,平均每亩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外汇投入按当时汇率折算,下同),地方政府土地净收益部分给予投资者支持:固定资产投资1000-3000万元的支持30%;3000~5000万元的支持50%;5000-10000万元的支持80%;1亿元以上的全额支持。

第三条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产品项目(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准,下同)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方政府土地净收益部分给予投资者全额支持。

第四条投资兴办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若改变土地用途,予以收回或依法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有关税费后以出让方式提供。

第五条投资兴办固定资产1亿元以上且建筑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物流项目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

二、税费与财政支持第六条投资兴办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所缴纳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部分,从投产之日起5年内,税收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前2年由受益财政全额支持,后3年减半支持。

第七条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产品项目,从投产之日起,税收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5年内缴纳所得税地方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支持(嫁接、改造、租赁、兼并、参股、收购、重组现有企业的,按新增加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增值税的地方部分前2年由受益财政全额支持,后3年减半支持。

第八条投资兴办固定资产1亿元以上、建筑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且独立核算的物流项目,从开业之日起5年内,税收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所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部分前2年由受益财政全额支持,后3年减半支持。

招商优惠政策怎么写范文

招商优惠政策怎么写范文

招商优惠政策怎么写范文
尊敬的先生/女士,
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我是招商部的负责人,很高兴有机会向您介绍我们的招商优惠政策。

作为一家致力于打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型公司,我们一直秉持着与合作伙伴共同成长的理念。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合作伙伴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推出了以下招商优惠政策:
1. 优惠价格:在合作伙伴签约成为我们的代理商/经销商时,我们将为其提供优惠价格,以帮助合作伙伴更好地开展业务。

2. 独家区域合作:我们将会根据合作伙伴的实力和市场需求,划定独家经营区域,确保合作伙伴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享有独家经营权益。

3. 营销支持:我们将为合作伙伴提供全方位的营销支持,包括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广告宣传等。

此外,我们还将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合作伙伴的销售和服务能力。

4. 产品定制:我们将根据合作伙伴的需求和市场反馈,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5. 售后服务:我们承诺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培训、维修支持、备件供应等,以确保客户满意度。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相信我们可以实现合作共赢!如果您对我们的招商优惠政策感兴趣,我们期待与您进行进一步的合作洽谈。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项目入驻林州产业集聚区优惠政策

项目入驻林州产业集聚区优惠政策

企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的激励措施经济发展局1、集聚区主导产业为先进机械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致力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同时严格执行工艺、环保、安全“三同时”原则。

2、重点项目优先作为省、市年度重点项目申报。

3、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和允许类外商投资的企业的新设、增资、合同章程变更等事项,由集聚区管理管委会自行审批;属省审核权限的,由集聚区直接上报省商务主管部门。

对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省财政给予一定贷款贴息。

4、大力推进“以商招商”,对集聚区内现有企业当年引进境外、省外资金实际到位在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主导产业项目,省、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分别对入驻企业和引资企业给予奖励。

5、实行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办法。

对跨行政区域入驻集聚区的招商引资或新建企业,可由投资(招商引资)主体所在地和集聚区协商跨区域分享税收,确定分享税种和分成比例,由各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相关规定确定征收和分享具体办法。

6、对入驻集聚区内的企业(项目),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固定资产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

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企业购入符合抵扣的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支持企业扩大投资。

切实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抵扣政策,集聚区内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前损益的,在现行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7、集聚区内的物流企业在本省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征管及缴纳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符合国家减免税政策的物流企业,需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减征或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8、在集聚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污染减排、节能节水项目企业的所得,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林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

林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

林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各地纷纷采取措施,招商引资,打造自己的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林州市是河南省的一个县级市,作为京津冀、中原经济区的结合部,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借助区位和市场优势,林州市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深度推进一带一路,发展实体经济,初步打造一个新型的信息技术产业园区。

本文将绘制一张林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招商地图及招商方案,旨在提供可行的招商方案,吸引优秀的企业、人才和项目,实现林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高效发展。

一、招商地图林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区位于林州市中心区域,占地面积2.5平方公里,总投资10亿元,规划布局如下:1、产业集成区主要包括互联网及相关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向。

集成区建设包括三大功能区:后台处理区、数据存储区和客户端开发区。

后台处理区包括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数据存储区包括数据存储、备份管理中心;客户端开发区包括移动客户端、Web应用及相关应用。

2、创新孵化区创新孵化区的功能包括创新创业服务、投融资服务、孵化加速服务、资源共享服务、政策支持及社交服务。

创新孵化区大力推进智能创新创业,全面提升创新的质量和效益,重点支持信息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及市场开拓。

3、人才培训区人才培训区包括人才培训、人才交流、人才共享三大方向。

具有互联网经济背景的人才是信息技术产业界所迫切需要的,故人才培训区将针对以信息技术领域为主的人才,采取集中、分布式、个性化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研讨、交流等,通过集中智慧、优化资源,提高区域内信息技术产业人才的素质和创新精神。

4、运营管理区运营管理区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市场推广服务、品牌营销服务以及客户服务等,极力提高客户满意度,为高质量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供完整的保障体系,为林州市信息化产业的国际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高品质化发展提供坚实的运营支持。

二、招商方案林州市作为京津冀、中原经济区的结合部,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热门地区。

林州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林州投资项目实施方案

林州投资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林州位于河南省南部,是一个资源丰富、经济发达的地区。

近年来,林州市政府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府决定引进一批投资项目,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林州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

2. 项目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现代化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开发利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内容。

3. 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为10亿元人民币。

4. 项目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林州市将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招商引资,林州市政府将积极与各大企业洽谈合作,争取引进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投资企业,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

2. 项目建设,在引进投资企业的基础上,林州市政府将加大对现代产业园区建设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的整体形象和功能。

3. 新能源开发利用,林州市将积极引进先进的新能源技术,推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4.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推动农业产业的结构调整,林州市将加大对优质农产品的培育和推广,提升当地农业的竞争力和产值。

四、项目效益。

1. 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将为林州市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推动当地产业的发展,增加税收收入,提升地方经济的整体实力。

2.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将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促进当地居民的就业,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五、项目保障。

1. 政策支持,林州市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为投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2. 环保保障,项目的实施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3. 安全保障,林州市政府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过程安全有序,保障投资企业和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总结。

林州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为林州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促进当地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升当地经济的整体实力,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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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招商优惠政策
土地使用方面
一、外来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可以按行政划拨、出让、租赁的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从事经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收购、兼并国有、集体企业,原企业使用土地为行政划拨的,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存量土地,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市里将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也可采取租赁国有存量土地的方式,所缴租金三年内先征后奖。

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可执行最低地价。

对一次性支付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

凡新办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可先征后奖。

外商投资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可以做前期工作。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外商投资项目单位,一次性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20%—30%,非生产企业奖励10%—20%;一次性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30%—40%,非生产性企业奖励20%—30%;一次性
投资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50%—60%,非生产性企业奖励40%—50%;一次性投资额在8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70%—80%,非生产性企业奖励60%—70%;一次性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可在上述奖励基础上给予更大的奖励。

税收方面
一、凡在本市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进一步鼓励、吸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被认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奖。

经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二年内所征收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返还50%。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我市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
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纳税所得额(简称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在我市投资开办其他外来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外来投资者在我市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五、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在我市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财政奖励方面及其他
一、凡固定资产投资100—1000万元的外来投资企业,
第一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二、三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30%;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5000万元的企业,第一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二、三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第一、二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三、四、五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

二、对优势企业采取奖励措施。

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增长率15%以上,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长15%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政府对企业给予奖励。

对外商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从投产起三年内,视其对市财政贡献的大小,由市政府对企业给予奖励。

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增资扩股),或年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由市政府对其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

三、在我市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水资源费、绿化费、人防费、墙改费,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

以租赁、兼并、购买、合资、独资等形式利用我市闲置厂房从事生产经营的,免收税务、土地、房产登记变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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