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广告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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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广告牌合同

篇一:楼顶广告安装合同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

3、要求: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

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

a.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0%,即元为预付款。 b.厂内制作完成,进入现场组装时,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即元为进度款。 c.工程安装完毕,甲方向

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即

第四条:工程期限

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六条: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

8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

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年。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篇二:楼顶广告字施工合同

楼顶广告字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

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开工,于月

1.4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即大写人民币:第2条甲方权责

2.1 向建筑施工单位协调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

2.2 指派

2.3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 确保在年月

2.6 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 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 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第3条乙方权责

3.1 开工前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3.7 现场施工场地或水、电、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 因甲方未能按时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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