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程量、工程进度、劳务费用、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三章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管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接相应的劳务分包工程。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等级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并定期进行资质审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
第四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对所承接的工程质量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第十二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进度。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企业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延误或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分包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分包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利互信的原则,保证劳务者的权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种类和要求第四条劳务分包按照工种、分包活动等不同种类进行分类。
第五条劳务分包应满足以下要求:1. 分包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内容、分包标准、分包价格等;2. 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要素,保证劳务者的个人权益;3. 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分包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4. 劳务分包应当保证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避免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现象;5. 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保证劳务者的合法权益;6. 劳务分包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劳务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分包工程应当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书,制定劳务分包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劳务人员和设备。
第八条分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对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分包人开展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监督和评价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对劳务分包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公示劳务分包单位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评价情况。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自身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人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五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及多场景使用说明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本范文包含合同主体+特殊应用场景说明+多方为主导下的附加条款合同主体:鉴于雇主拟将某项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分包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1.合同目的1.1雇主委托分包商承担某项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分包商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务作业。
1.2双方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分包范围及内容2.1分包商应按照雇主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完成劳务作业。
2.2分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人员招聘、培训、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
3.分包商资质要求3.1分包商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务分包资质,并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3.2分包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合同价款及支付4.1双方确认,本合同劳务作业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4.2雇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劳务作业价款。
4.3分包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合同期限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劳务作业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止。
5.2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违约责任6.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2分包商未按照约定完成劳务作业,或劳务作业质量不符合约定,雇主有权要求分包商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7.争议解决7.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附件8.1附件1: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8.2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书8.3附件3:工程量清单8.4附件4:劳务人员名单及工资表9.其他约定9.1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履行本合同。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规范建设单位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承揽工程过程中进行劳务分包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分包前的资质审查、监管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理确定分包劳务内容,确保分包后施工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质量。
第二部分分包前的资质审查(一)建设单位在选择分包劳务单位前,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包括企业注册资质、施工能力、安全生产条件、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分包劳务单位准入管理制度,对分包劳务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在资质审查中,建设单位应重点考察分包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环保、质量管理体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分包过程中的监管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当对分包劳务单位的劳务合同、技术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并严格监督分包单位的操作过程。
(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分包单位整改或者取消分包合同。
第四部分绩效考核(一)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分包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价。
(二)绩效考核应当结合建设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管管理情况,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环保措施等因素。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单位的绩效情况,对其进行奖惩激励,对绩效合格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一)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分包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防范与控制因合同签订、条款约定、履约不当造成的纠纷及损失,维护企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承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除路基土石方、桩基础、地下围护结构及业主指定项目可采取专业分包模式外,其余项目必须采用劳务分包模式进行合同签订及组织管理;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所有工程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原则;且施工队伍一律不得挂带有“公司”名称对外从事经济活动,防止因法律主体不明造成经济纠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各级均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经济管理部门为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参与的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合同管理。
1、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并下发合同范本及相关附表。
(3)负责劳务合同的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合同的报审、签订和履行等工作。
(5)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组织对公司所属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2、工程指挥部职责(1)负责所属项目合同初评审,确保上报完整、齐全、科学合理的合同评审资料;其中合同额超100万元的必须由工程指挥部经理签字(其他由总经济师签认)。
(2)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合同的报审、签订和履行工作。
(3)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3、项目部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对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调查考证、合同谈判、拟定合同、合同评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报批合同、修订及签订合同和合同对下交底等工作。
(3)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各种合同管理报表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及时向上级合同主管部门报送合同管理台账、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资料。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劳务分包工作,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和质量,维护员工的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和劳务分包单位。
1.3 分包工作的定义:指公司将生产过程中部分工作任务交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管理2.1 分包单位的选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资质、诚信度等综合因素进行筛选,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方可合作。
2.2 合同签订:分包单位与公司签订协议前,双方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期限、工作标准和双方责任等内容,并签署合同。
2.3 员工管理: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保险等费用,并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同时,分包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2.4 业绩考核: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质量水平和安全生产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3.1 安全责任:公司和分包单位各自承担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安全责任,必须保证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
3.2 安全教育:公司和分包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普及。
3.3 安全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公开通报。
3.4 安全奖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第四章质量管理4.1 质量责任:公司和分包单位各自承担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质量责任,必须保证完成任务的质量。
4.2 质量标准:公司应制定分包工作的质量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按照标准完成任务。
4.3 质量检查:公司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公开通报。
4.4 质量奖惩:公司应根据分包单位的工作质量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第五章经济管理5.1 合同管理: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分包费用,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相关材料。
5.2 费用核算:公司和分包单位应及时核算劳务分包费用,确保费用合理、账务清楚。
(完整版)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责任;(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十)违约责任;(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
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我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五)劳务、工程分包工资、款项的支付;(六)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验收和结算;(七)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八)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第七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总包方要提供明确的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规划和需求;(二)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预算、工期要合理可行;(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区域、条件要符合实际施工要求。
第八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筛选应根据以下原则:(一)选择技术过硬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二)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三)选择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四)选择能够与总包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
第四章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务、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工程范围;(二)劳务、工程分包的权限和责任;(三)劳务、工程分包的施工期限、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四)劳务、工程分包的支付方式和款项计算规则;(五)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款;(六)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七)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劳务分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用人单位将部分或全部劳动力资格交由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承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交易、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标准;2. 劳务分包工作地点和时间;3. 劳务分包期限;4. 劳务分包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标准;5. 劳务分包责任的分配;6. 双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在劳务分包前应当对承包方进行严格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第七条劳务分包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承包方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合法性责任第九条用人单位在实施劳务分包过程中要承担以下责任:1. 选择合格的承包方;2. 监督承包方的劳动合同履行;3. 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报酬。
第十条承包方在劳务分包过程中要承担以下责任:1. 按照合同内容提供劳务;2. 保障分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 履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违约与争议解决第十一条若劳务分包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提交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本文档涉及附件:无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务分包:用人单位将部分或全部劳动力资格交由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承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2. 承包方:将劳务分包的用人单位或个人。
3. 用人单位:需劳务分包的雇主单位。
4. 劳务分包合同:劳动力资格交由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承包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1. 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 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执行、变更、终止和档案管理。
2. 合同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 合同管理部下设合同审核组、合同执行组和合同档案组。
3. 合同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分包范围、工作量、质量标准、价格条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4. 合同审核- 合同草案应提交合同审核组进行法律、技术和商务审核。
- 审核通过后,合同草案提交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5. 合同执行- 合同执行组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
- 定期检查分包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合同条款得到严格执行。
6. 合同变更与终止- 合同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 合同终止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必要时应进行法律审查。
7.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的确定应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8. 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组负责合同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 合同档案应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9. 监督与检查-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 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0.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合同管理部负责解释。
-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注:本制度仅为示例,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四篇篇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及项目部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第二条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劳务队伍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条项目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监督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监督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执行情况。
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第五条项目部工作职责(1)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对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开展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第六条部门职责分工(一)计划合同部、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保障劳务分包活动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建筑劳务分包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三)规范、高效、简便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二)分包工程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三)分包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四)分包工程的造价、支付方式及期限;(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六)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当对分包工程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完整、合法。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以下义务:(一)劳务分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包工程;(二)劳务分包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三)劳务分包方应当配合业主、监理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四)劳务分包方应当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结算报告等资料。
第八条业主、监理等单位应当对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劳务分包方整改。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三)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的。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劳务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进行施工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确保劳务工程分包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以下是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供参考:一、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的管理,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1.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务工程分包活动。
二、分包管理组织2.1设立分包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分包工程的实施。
2.2领导班子:设立分包工程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劳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2.3任务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分包工程的选择与评估3.1分包工程的选择应根据总包单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合理的选择标准。
3.2对分包单位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工作业绩、施工技术与人员配置等。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4.1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要求、费用等。
4.2对分包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五、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5.1分包工程的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5.2分包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5.3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六、质量管理6.1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质量控制计划,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
6.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七、安全管理7.1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计划和措施,确保分包工程的安全。
7.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安全要求进行安全验收,及时整改不合格项。
八、变更管理8.1分包工程发生变更时,必须经过总包单位同意并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调整。
8.2分包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分包单位,确保相关工作按时调整和实施。
九、分包工程的竣工与交验9.1分包工程完成后,必须按照总包单位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3篇)
分包劳务管理制度1. 引言分包劳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与分包商之间的劳务合作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各方的权责,规范合作行为,促进分包劳务的顺利进行。
2. 定义2.1 分包劳务:指公司委托分包商进行的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供应商、劳务派遣、劳务承包等形式。
2.2 分包商:指受公司委托从事分包劳务的企业或个人。
3. 分包劳务管理的原则3.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分包劳务合法合规。
3.2 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各分包商,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分包劳务合作。
3.3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3.4 互惠互利原则:合作双方根据各自需求和利益,共同制定具体合作方案,实现互惠互利。
4. 分包劳务管理的程序4.1 分包需求确认:公司确定需要使用分包劳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数量,并制定分包劳务管理计划。
4.2 分包商筛选: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询价、评审等方式,选择合适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劳务合同。
4.3 人员管理:公司与分包商进行沟通,了解分包商所使用劳务人员的情况和资质,并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4.4 分包劳务监督:公司对分包商所提供的劳务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4.5 结算与考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工作情况,对分包商进行结算,并进行综合考评。
5. 分包劳务合同的内容5.1 合同签订:公司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期限、费用标准等要求。
5.2 人员管理:要求分包商提供劳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5.3 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要求分包商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4 工作质量:约定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分包商提供的劳务满足公司要求。
2024年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二篇)
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二)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出台旨在规范和加强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保障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提高分包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为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具体规范,旨在帮助公司明确分包合同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其顺利实施。
二、分包工作审批流程1. 提交分包申请:项目部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包申请,并提供有效的合作方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 分包申请审批:公司管理层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对合作方的信誉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符合要求的申请会进入下一步审批。
3. 分包合同草拟: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商定分包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明确工作范围、工期、工程质量要求、费用结算方式等。
合同中应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4. 分包合同审批:公司管理层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批,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
5. 分包合同签订:公司与合作方签订正式的分包合同,并将合同归档备案。
6. 合同履行监督:公司项目部对分包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按照约定的要求和进度进行执行。
7. 分包合同变更:如有必要对分包合同进行变更,公司与合作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申请和审批。
8. 分包结算:分包工作完成后,公司项目部应与合作方进行工程量计量和质量验收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三、分包合同管理要求1. 合同规范性:分包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内容应明确详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清晰明确。
2. 合同审核:公司管理层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不得存在漏洞和风险。
3. 分包合同备案:公司将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归档备案,以备查阅和调阅。
4. 合同履行监督:公司项目部应对分包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5. 合同管理责任:公司项目部负责分包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工作,并与合作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国网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网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工程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对劳务分包的管理。
第三条劳务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劳务分包管理。
(二)公开透明:劳务分包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
(三)质量优先:确保劳务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责权分明:明确劳务分包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劳务分包单位管理第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规定要求。
(二)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技术力量。
(三)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二)招标文件应明确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二)劳务分包工程概况。
(三)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求。
(四)劳务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一)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四章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第八条劳务分包工程管理:(一)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二)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规定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在一个项目或任务中,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的合同。
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劳务分包合同在各行各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确保劳务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安全性,各国纷纷出台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规定。
本文将重点探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通常定义为主体单位委托分包单位从事某项具体工作的合同。
具体的适用范围则由国家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予以规定。
例如,在建设工程领域,劳务分包合同通常适用于劳动力资源集中的项目,如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等。
而在服务行业,如餐饮、保洁等领域,劳务分包合同也被广泛运用。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素1. 合同当事人的明确身份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主体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责任。
2. 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明确规定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完成要求,以确保双方对工作的理解一致。
3. 工期和工作量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工作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工作量,以便主体单位能够按时完成项目。
4. 报酬和支付方式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分包单位的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以确保分包单位的合理报酬和付款的及时性。
5. 法律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在违约、损失和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责任和处理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和风险管控。
三、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规定和制度为了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制度,以确保劳务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安全性。
1. 登记和备案制度一些国家建立了劳务分包合同的登记和备案制度,要求主体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登记和备案,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合同审查制度一些国家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审查制度,要求主体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合规性。
建设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劳务分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第四条劳务分包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分包单位的条件第五条从事建设劳务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分包资质证书;(三)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二)分包工程的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三)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四)工程的安全生产要求;(五)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六)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违约责任;(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九)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劳务分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劳务分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确定。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保障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三、合同签订1.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方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审查。
3.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标准规范、总(分)包合同、图纸、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义务、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保险等。
四、合同履行1. 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务作业。
2. 发包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费用,不得拖欠。
3. 发包方和劳务分包人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发包方和劳务分包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劳务分包活动进行违法行为。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
2.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争议解决1. 发包方和劳务分包人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XX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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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共3页)
为了规范我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作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护我司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合法权利及公司利益,严格履行各项劳务分包作业义务,加强我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北京市建委、江苏省建设厅驻北京建管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制定我司在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各项目部及相关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均需遵章执行。
具体如下:
1.所有承包的劳务分包作业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2.劳务作业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经招标中标的,应在发包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得提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3.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使用北京市推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最新示范文本;应当由发包承包双方企业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5.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a.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b.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c.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d.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e.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f.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g.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h.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i.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j.违约责任;
k.
争议的解决方式;l.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m.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6.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7.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
方式选择其一计算。
8.劳务分包合同中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的,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范围、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
9.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应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10.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应当明确下列有关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约定:a.劳务分包合同中整体的工程劳务作业项目应对正负零以下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分别约定;b.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约定;c.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对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d.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11.劳务分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工作量的审核时限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月劳务作业量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支付时限从完成审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日。
12.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劳务作业验收的时限,以及劳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13.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应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且有关信息数据保持一致;网上数据申报应当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必须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
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a.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b.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备案花名册;c.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d.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e.网上数据申报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通过及成绩记录,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f.相关材料及网上数据申报齐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补正、补齐内容。
14.劳务分包合同中涉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劳务分包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应当签订解除协议;自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建委办
理备案手续。
解除协议签订前,其他承包人不得进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
16.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17.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18.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劳务分包义务,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完成劳务作业内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告给发包人,并在每月底前与发包方对上月完成的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
19.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时,应及时对工程变更事项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如实记录并与发包方履行书面签证手续,履行签证手续的人员应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并与发包方及时确认相应的劳务分包价款,按照进度与劳务分包一并支付。
此情况应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当发包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书面手续时,我方应向合同中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送达书面资料并要求回复,(如对方
在收到后7日内未给予回复,则视为同意)。
劳务分包合同中其他关于停工、窝工、临时性用工、现场罚款等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方式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20.各劳务分包项目部应在和发包方签订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经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
21.各劳务分包项目部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后,应当书面通知发包人在接到通知3日内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书面结算资料。
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为依据。
22.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给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给发包人。
23.在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主动和发包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使用任何非法、不正当手段。
24.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应的项目管理资料应该归档管理、备查。
此工作由档案管理部负责。
25.本制度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