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规章制度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规范职称评定程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称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和职业道德,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职称评定范围包括: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四条职称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条件:(一)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二)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四)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五)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六条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条件:(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二)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三)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果;(四)能指导一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教学研究有一定的贡献;(五)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七条申报一级教师职称的条件:(一)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水平较高,受到学生和同行的好评;(二)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果;(三)能指导二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申报初级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良好的教学效果,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第五条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取得初级职称满三年;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显著的教学成果,能发挥专业带头作用;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5.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卓越的教学成果,能引领学科发展;4. 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5.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连续五年年度考核合格。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七条职称评定工作分为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教师申报职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职称评定申请表;2. 教师资格证书;3. 教学工作总结;4.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5. 年度考核结果;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成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公示后,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教师的专业水平也日益提高。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相应出台。
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目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是为了评估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发展。
评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定的内容和标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科研成果与创新能力、教育教学设计与组织能力、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
评定标准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注重教师的实践成果和专业水平。
四、评定的程序和要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资格申请、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环节。
评定的程序和要求应该明确、规范,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五、评定结果的应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结果主要用于教师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
评定结果应该得到广泛的重视和应用,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的目的职称评审管理规定是为了对教师的职称评审进行规范和明确。
通过评审管理规定,可以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七、职称评审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成果、教学管理与服务能力等方面。
职称评审的条件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能够体现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专业水平。
八、评审的程序和要求职称评审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申请、材料提交、评审环节等。
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应该明确、透明,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九、评审结果的公示与使用职称评审的结果应该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审的公开和透明。
同时,评审结果应该得到合理应用,用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奖励制度的建立。
十、与教师职业发展的关联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管理制度
教师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管理制度是指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晋升进行规范、公正和科学的管理制度。
对于一个学校或教育机构来说,建立健全的评定和晋升制度是保证教师队伍质量的关键举措。
二、职称评定的意义教师职称评定体现了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综合评价,是对教师业务能力、教学评价、科研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认可和激励。
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水平。
三、评定的主要指标评定应该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
尤其要注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表现和成果,以及对学生的影响和贡献。
四、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评定过程应该公正、透明,评定标准要明确,评议机构要公正独立。
评定结果要及时公布,并接受教师及学校内外的监督。
同时,评定结果对于个体教师和学校都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负担性。
五、职称晋升的条件和程序评定合格的教师可以申请职称晋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具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等。
晋升程序应该公开透明,符合规定的教师可以申请,评审结果应该及时公布并予以批准或裁决。
六、晋升管理的激励机制为了鼓励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提升,晋升管理制度应该设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例如晋升后享受更高的工资待遇、享受更多的学术交流和进修机会等。
这样可以增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动力。
七、建立导师制度在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管理中,建立导师制度可以为教师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导师可以帮助教师规划个人发展路径,提供科研方向和指导,推荐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等。
这对于教师的发展和晋升有着重要的作用。
八、加强培训和提升机会教师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管理制度还应该加强教师培训和提升机会。
通过开展各类培训、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从而提升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九、持续改进评定和晋升制度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管理制度应当不断改进和完善,及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和教师的实际情况。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4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评定职称。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尊重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特殊贡献,注重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教育教学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不低于一定标准;(二)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和成果;(三)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深入研究成果;(四)具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第五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还应当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者同等学力;(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业务培训;(三)对本学科的理论和知识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运用于教学实践中;(四)具备相关学科的教学评价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六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报材料的准备:教师在评定前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实践报告、教学成果材料等。
(二)材料初审:由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现场答辩: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现场答辩。
(四)综合评议: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情况和相关标准,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定结果。
(五)聘任通知:评审结果报经审核后,由学校发出聘任通知书。
第四章评定标准第七条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应当根据以下标准来进行:(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创新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教学效果等方面。
(二)教育教学成果:包括教学研究、教材编写和教案设计等方面的成果。
(三)业务能力:教师在教学管理、教育咨询等方面的能力。
(四)职业道德:教师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现。
第五章评定权责及组织管理第八条教师职称的评定权责:(一)教师职称评定的权责由学校负责。
学校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第三条职称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称评审范围及条件第四条职称评审范围:1. 初级职称:包括助理讲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等;2. 中级职称:包括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等;3. 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等;4. 正高级职称:包括教授等。
第五条职称评审条件:1. 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基本条件;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4. 符合相应职称的评价标准。
第三章职称评审程序第六条职称评审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 资料审查:所在单位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3. 校内评审: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4. 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5. 上报审批:将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 颁发证书:经审批通过的教师,由学校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第四章职称评审管理第七条学校设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评审过程中,对申报教师的业绩、成果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2. 严谨细致:评审工作应严谨细致,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3. 保密原则:评审过程中,对申报教师的个人信息和评审结果予以保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教师职称评审规章制度
教师职称评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全体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包括评审对象、评审条件、评审程序、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等。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实为依据,依法合规,严格遵循程序,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
第四条职称评审工作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本规章解释权属于本单位成立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二章评审对象第七条本单位所有教师均可参加职称评审,包括初级职称评审、中级职称评审、高级职称评审。
第八条初级职称评审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已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教师。
第九条中级职称评审对象为具有初级职称的教师,持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已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教师。
第十条高级职称评审对象为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持有博士学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已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教师。
第十一条评审对象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二条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包括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科研和教学改革成果、教学业绩等。
第十三条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包括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学术影响力、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管理水平等。
第十四条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包括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学术影响力、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管理水平、综合实力等。
第十五条评审条件的具体标准由本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确定,公示在院网站上,方便教师查询。
第十六条教师须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学校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和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
三、职称评定等级及条件1. 职称评定等级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等级。
(1)初级职称:助理讲师、初级职称(2)中级职称:讲师、中级职称(3)高级职称:高级讲师、副高级职称(4)正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2. 职称评定条件(1)初级职称①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良好。
④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中级职称① 具有初级职称,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②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③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成果。
④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高级职称① 具有中级职称,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②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果突出。
③ 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④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有较高水平的论文发表。
(4)正高级职称① 具有高级职称,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
② 具有卓越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成果显著。
③ 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④ 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国家级或省级以上重要论文发表。
四、评定程序1. 教师个人申请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评定申请。
2. 评审小组审核学校成立职称评定委员会,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公示与答辩对审核通过的教师进行公示,并组织答辩。
4. 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对教师进行评定。
5. 公示与公布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公布。
五、监督管理1. 学校对职称评定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总1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篇一: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考核细则20xx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考核细则响水镇韭菜沟小学20xx年3月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考核细则一、总则(一)该《细则》制定的依据是《陕西省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办法(试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执行该《细则》。
(三)以下所有量化考核时间均指任现职以来的时间。
二、量化标准(分值)(一)思想政治1、学年度考核全是合格的赋基本分8分,获得一次以上优秀的另加2分。
2、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国家、省、市、县(区)、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分别赋10、8、6、4、1分。
3、个人获国家、省、市、县(区)、校级其它奖项的,分别赋4、3、2、1、分(此项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4分)4、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度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只以最高一个档次赋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奖,进行重复赋分,累计计算。
(二)教育教学1、所带班级获省级先进班级称号或本人获省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5分,获市级先进班级称号或本人获市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4分,获县(区)级先进班级称号或本人获县(区)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3分,获校级先进班级称号或本人获校级先进班主任每次加1分,(先进团支部在同一级别上赋同级别分值一半);同一学年度同一奖项以最高分计算(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同一人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得奖励累计计算。
2、获得省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6、5、4、2分;获得市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5、4、3、1分;获得县(区)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4、3、1、分;获得校级课堂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包括鼓励奖)的分别赋2、1、分;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度获奖以最高计算(包括同一奖项逐级申报跨年度的),不重复赋分,同一人在不同学年度多次获得奖励,累计计算。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教师、教育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职称等级及条件第四条学校教师职称分为以下等级:1. 助理讲师;2. 讲师;3. 高级讲师;4. 中学高级教师;5. 高级教师。
第五条申请评定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3. 具备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4. 参加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5. 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六条职称评定工作分为以下步骤:1. 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定申请;2. 部门审核:所在部门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职称评定委员会,对各部门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评审;4. 公示结果: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5. 颁发证书:对评审通过的教师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第七条职称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职称评定申请进行评审。
第四章申诉与监督第八条教师对职称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九条学校设立职称评定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职称评定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制度详解 幼儿园教师职称
评定制度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定,以确定其职称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激励幼儿园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专业发展。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涉及到一系列内容,包括评定的对象、条件、程序、标准等方面。
下面就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评定对象1.1 评定对象范围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的评定对象主要包括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定对象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包括幼儿园教师、副教师、高级教师等。
1.2 评定条件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学位等级、工作年限、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
具体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性政策而定,一般包括:(1)具有相应学位等级,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等级,教育学、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要求,通常要求在幼儿园工作的全日制教师工作满一定年限。
(3)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包括授课能力、班级管理能力、教研能力等方面。
二、评定程序2.1 提交申请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的第一步是教师本人提交申请。
通常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提交个人简历、学位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材料等。
2.2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教师的学位等级、工作年限、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定程序。
2.3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整个评定程序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包括现场教学观摩、教学业绩汇报、专家评审等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定程序。
2.4 考试或评审根据各地的具体规定,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教师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定考试,另一些地区可能通过评审方式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2.5 最终评定最终评定结果将由相关部门公布,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并颁发职称证书。
三、评定标准3.1 教育教学业绩评定幼儿园教师职称首先会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等方面。
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
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评定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
一、评定条件:1.学历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从事的教学或研究方向相关。
2.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至少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职务要求: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要求其担任过一定时间及以上的教学管理职务,如年级主任、系主任等。
4.课题研究情况: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在过去的5年内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课题。
二、评审程序:1.提交材料: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需准备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绩、科研成果、教育项目等。
2.组织评审:申报教师职称的人员的材料将由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评定条件。
3.答辩演讲:通过初步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参加答辩演讲,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实践经验,并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将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科研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因素,做出最终的评价和决定。
三、评定标准:1.教学成绩:包括学生评价、教学反思、课堂效果等方面的评估,评价教师在知识传授、教育引导和学生成长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在科研领域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评价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贡献。
3.教育项目:包括教育教学实践,如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创新、教材编写等,评价教师在教育方面的影响力和贡献。
4.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言行举止,包括对学生的关爱和辅导、对教学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等,体现教师的师者风范。
根据以上评定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2024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对申报人员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保障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在这一细则的指导下,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得到全面的评估和提升,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
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教职员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坚持评聘分开的原则,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超越自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资格评审第四条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材料申报工作。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应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提出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并提交符合要求的认定或评审材料,交纳评审费。
第六条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对评审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成果、工作业绩及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意见;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工作小组(日常办公设在人事处),集中对各单位呈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明确提出提交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申报条件以及是否同意推荐申报的意见等。
第八条评审工作小组将复审通过的评审材料集中报送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照要求做好评审过程中的相关协助工作。
第九条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由评审工作小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打印证书,即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职务的依据。
第十条国家现已开设部分专业(包括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物价、建筑、医药、计算机软件、出版等)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
凡通过此类考试者,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同样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三章职务聘任第十一条职务聘任实行公开竞岗、择优聘任。
第十二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有能力履行本职务岗位职责、身体健康、可完成额定工作量者,即可接受职务聘任。
第十三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职称的评定工作。
第三条学校职称评定工作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实绩。
第二章职称等级与类别第四条学校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为:初级职称(助理讲师、助理实验师)、中级职称(讲师、实验师)、高级职称(副教授、教授、高级实验师)。
第五条学校职称评定分为教育教学、科研、实验三个类别,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兴趣选择评定类别。
第三章评定条件与标准第六条初级职称评定条件:(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二)具备教育教学、科研、实验等工作经历;(三)教育教学类别的教师须通过校内外教育教学考核,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四)科研类别的教师须具备一定的科研业绩,如发表学术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五)实验类别的教师须具备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和实验教学能力。
第七条中级职称评定条件:(一)具备初级职称;(二)教育教学类别的教师须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成果,如获得教育教学奖项、编写教材等;(三)科研类别的教师须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承担科研项目等;(四)实验类别的教师须具备较强的实验教学能力和实验管理能力。
第八条高级职称评定条件:(一)具备中级职称;(二)教育教学类别的教师须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如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奖项、编写教材等;(三)科研类别的教师须具备较高的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承担重点科研项目等;(四)实验类别的教师须具备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和实验管理能力,取得显著的实验成果。
第四章评定程序与方法第九条学校职称评定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宣传发动:学校公布职称评定通知,对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宣传发动;(二)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和专业特点,向学校提交职称评定申请;(三)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四)评审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考核,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五)公示: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六)批准: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教师进行职称评定批准,并颁发职称证书。
教师职称评审与晋升制度
教师职称评审与晋升制度1.职称评审标准:制定明确的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成果、科研水平、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和级别的教师,设定相应的评审标准。
2.申报和评审程序:明确教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和评审程序。
一般来说,教师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
评审程序一般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和终审等环节。
3.评审专家组织: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由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负责组织。
评审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以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晋升机制: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晋升。
晋升可以包括职称的晋升和职位的晋升,通常会根据不同职称和级别对应相应的工资、待遇和职务,以激励教师更好地发展。
5.职称评审周期:确定职称评审的周期,一般为一至三年的时间间隔。
职称评审是一个周期性的过程,通过周期性的评审,可以及时发现和激励教师的进步,同时也可以对教师的发展进行跟踪和评估。
然而,教师职称评审与晋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其中包括评审标准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程序的公开透明性、评审机构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评审制度,加强评审程序的规范和监督,提升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总之,教师职称评审与晋升制度是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机制,需要通过明确的评审标准、规范的申报和评审程序、科学的晋升机制等方式来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同时,还需要积极应对评审制度中的一些问题,保证其公正性和科学性。
只有建立健全的教师职称评审与晋升制度,才能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小学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职称评定范围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三级教师。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第二章职称评定条件第四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全面履行教师职责。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
第五条具体条件(一)小学高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五年。
3. 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指导其他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小学一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四年。
3. 业务能力:具备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小学二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 业务能力: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四)小学三级教师1. 学历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 工作年限: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
3. 业务能力:具备初步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章职称评定程序第六条职称评定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学校审核、上级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七条自主申报教师根据本人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职称评定条件,自主向学校提交职称评定申请。
第八条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的职称评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格条件、工作年限、业务能力等。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教师校内职称评定制度
教师校内职称评定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职称制度是指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和表现,通过一定的程序评定出教师的职称,并给予相应的薪酬和待遇。
而教师校内职称评定制度是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在国家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的一种评定教师职称的制度。
二、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教师校内职称评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评定职称,能够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培养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三、制度的内容与要求1.评定条件:教师校内职称的评定主要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教学水平是教师的基本功,科研成果能够反映教师的学术水平,教育管理则体现了教师在组织、协调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2.评定程序:评定职称一般包括申报、初审、论证、面试等环节。
教师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通过专家的审核和面试,最终确定职称的评定结果。
四、优点与问题1.优点:(1)激励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可以激励教师投入更多精力和时间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提高教学质量:职称评定制度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理念,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3)促进学校发展:评定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整体实力和影响力。
2.问题:(1)评定标准不够科学: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是评定制度的核心问题。
有的评定制度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过于注重数量指标,而忽视了质量和实效。
(2)评审程序不透明:一些学校的评审程序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容易引发腐败现象,影响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改进措施1.科学制定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应该合理、科学,注重教学实效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充分体现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2.公开透明的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应该公开透明,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机制:评审结果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职称,而应该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机制,包括教学质量评价、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等,更全面地评价教师的综合能力。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职称评定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职称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和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因素进行评定。
第三条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教师申报职称评定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学校聘任的评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职称资格和工作经验。
第六条学校职称评定应当公开透明,公布评定标准和评定结果。
第七条对于评定结果有异议的教师,有权提出申诉,并接受学校评定委员会的复核处理。
第八条学校职称评定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评定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职称评定标准第九条学校职称评定应当综合考察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和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表现。
第十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应当具备较高的科研成果和较优秀的教学质量,并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第十一条学校职称评定应当根据教师的个人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确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十二条教师申报职称评定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学校评定委员会应当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进行面试或专业考核。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及时公布评定结果,并向评定合格的教师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第四章相关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学校领导应当关心和关注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为评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对评定合格的教师予以奖励,对评定不合格的教师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以学校颁发的新规章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的具体细则由学校根据本规章制定并公布。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评审范围及对象二、评定评审条件1.岗位要求:符合岗位要求,并在该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2.学历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如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等。
3.职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中小学高级教师、校级骨干教师等。
4.教学成果要求:在教学工作中有明显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过程控制能力、学生成绩提升等。
5.科研成果要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材编写等。
三、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评审人员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评审小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包括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资深教师等,负责评审和审核申请材料。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5.申诉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再评审。
6.最终评定:经过评审小组再次评审和申诉处理后,确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发放职称证书。
四、评定评审标准五、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重要内容。
评定合格的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包括工资增长、职务晋升和培训机会等。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教职工可以行使申诉权利,通过申诉处理程序进行再评审。
六、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为了保证评定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应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对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的规范和指导,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评定评审程序和标准,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学生成长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最大限度地体现职称评定的严肃性、科学性、程序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原则是公开、公正、科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程领导职称评定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其他副校级及以上领导任成员。
第五条评委小组由副校级及以上领导、部分中层领导和群众代表组成。
群众代表每个年级2人,非任课教职工代表2人,由领导小组提名,以群众差额投票的方式产生。
第六条专家小组由分管队伍建设的副校长、校办主任组成,负责评定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以上各小组成员中,若有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职称评定的,应予回避。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八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上两个学期中,有违反《师德“七不准”》行为的;
2、上两个学期中,有一个学期病假累计达14天或事假累计达7天者;
3、上两个学期中,有离岗、旷职记录的;
4、上两个学期中,任课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新课标考试、考试大纲考试,有一次未参加(极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或有一次低于卷面分数85%的;
5、上两个学期中,任课教师的学生民主测评所教班级的总平均分有一次低于总分的70%的;
6、上两个学期中,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的。
第四章名额分配
第十条领导小组依据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和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各级别晋级比例。
依据该比例,计算出任课教师、非任课教工各级别应占名额(不是整人数的,按四舍五入;不足0.5人时,取消本类别评定名额)。
第五章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严格按照下列9个步骤执行。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评委小组和专家小组人员。
2、发布通知:通过校园网、部门领导会议或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发布通知,公布报名条件、需上交的证件和截止时间。
3、组织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教职工个人报名。
4、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统计好各级别各类参评人数。
5、分配名额:根据报名人数及分配名额,确定任课教师及非任课教工两类人员的名额分配。
6、组织评价:按本办法规定的评定内容分别组织各环节工作,其中群众民主评议需召开全校教工大会进行民主评价,民主评价表格上的人名顺序以姓名拼音排序。
届时选出群众评委。
7、统计排序:专家小组进行逐人逐项统计,按评定类别将同类别人员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填写《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统计表》,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8、校内公示:将拟晋升职称人员《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统计表》通过校园网和公示栏公示3天。
9、上报人选:公示结束后,组织拟晋升人员填表上报待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所称“上两个学期”是指评定职称所在的学期之前最邻近的两个学期。
第二十条本办法须经教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修订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校长办公会。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