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填表说明
一、各单位填报录用计划时,对一般性职位,不得对身高、体重、相貌、性别、婚姻状况等做出限制性要求,如国家有特殊规定的、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中详细说明。除此以外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招考条件,均在“其它条件”栏中说明。
二、各市级招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填写此表时,所填核定编制数是指市编制机构主管部门核定本部门的行政编制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数),实有人员是指截止填表日期本部门实有的公务员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数);各区县填写此表时,所填核定编制数是指市编制机构主管部门核定本区县的行政编制数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数,实有人员是指截止填表日期本区县实有的公务员数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数。
三、填写“单位性质”栏时,请对应“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分别填写。
四、填写“单位层级”栏时,请对应“市级机关”、“区县及以下机关”分别填写,垂直管理单位及其区县派出机构请填写“市级机关”。
五、“所属区县”一栏市级招录机关不用填写,垂直管理单位的区县派出机构请按照所在区县填写。
六、“用人部门”是指招录机关用人的内设处(科)室,招录机关无内设部门的,不用填写。
七、“职位名称”是对招考职位所负责主要工作的简要概括,如“信息工作职位”、“综合文秘职位”、“财会职位”等。
八、填写“职位简介”栏时,请简要对招考职位的职责进行概括描述,不超过40字,如:“负责日常文字、调研及信息系统维护工作”。
九、填写“学历要求”栏时,请对应“大专”、“大专及以上”、“大专或本科”、“本科”、“本科及以上”、“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分别填写。
十、填写“学位要求”栏时,请对应“学士”、“硕士”、“博士”、“取得相应学位”、“不限”分别填写。
十一、填写“年龄”栏时,请对应“25岁以下”、“30岁以下”、“35岁以下”分别填写。
十二、填写“政治面貌”栏时,请对应“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非中共党员”、“民主党派”、“群众”、“不限”分别填写。
十三、填写“其它条件”栏时,请尽量概括描述,不超过40字。
十四、填写“是否组织专业考试”栏时,请对应“是”、“否”分别填写。填写“是”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专业考试的有关信息。
十五、填写“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栏时,请对应“1:3”、“1:4”、“1:5”分别填写。
十六、各填报单位请务必填写“考生咨询电话”、“单位网站”信息,作为考生咨询、发布面试通知、发布调剂通知的主要信息渠道,招录机关无网站的可暂不填写网站地址。
十七、各区县、各市级招录机关必须填写“招考工作联系人、招考工作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便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各区县、各市级招录机关,招考工作联系人、招考工作联系电话不向社会公布。
十八、各单位在填报录用计划时,请务必将信息项填写完整,切勿使用“同上”等字样。
十九、此表格使用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文件于规定时间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单位无招录计划的,请报盖章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