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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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论文1500字

依法治国论文1500字

依法治国论文1500字篇一:关于法治治国的论文论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和法治国这学期我们开设了《形势与政策》的这门必修课,从中对于新疆的当前形势和国家的政策有所了解。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觉得很有必要了解这些知识。

其中,有一堂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由本校法经学院的老师讲授的,关于我国法治社会进行了生动的讲解。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

建国60年,改革开放30年,使我们国家经济发生了飞速的变化,世界上都认为中国是崛起中的大国。

但是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由于中国很大,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平衡,引起并带来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在这样社会矛盾非常尖锐的这样一个时期,对于执政党就提出了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如何能够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如何推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总结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总结我们中国共产党执政、治国的历史经验教训,中央提出来要牢固地树立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就是说核心内容就是要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是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将行政司法和立法以及其他纳入法律的轨道,使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过程。

在生活中如果你在权利被侵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寻求法律帮助,那么法治就达成了,所谓依法治国就是我们所有的人和组织都要遵守法律,将其作为最高的准则,他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和有力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表现形式已当然地包含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之中,并且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治在作用上是相辅相承的。

江泽民同志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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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摘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关键词:依法治国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我们党在治国方略的选择上经历过一些曲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文化大革命”中法制被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法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做出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同时,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

邓小平同志强调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把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放到了同等重要的战略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认识的不断深化。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最终战胜和彻底抛弃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是十三亿中国人民最大利益之所在。

浅析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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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

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

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

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

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

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

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

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

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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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和谐社会构建的意义与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而且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更深层次理解,是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为我国新时期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它的提出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是由特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法治理念、法治制度和法治行为所构成的现实状态,致力于寻求法治在现实中的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

其次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表现在以人为本、保人权障、文明执法三方面。

再次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立法、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公平正义的要求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

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四,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现阶段,党和国家根本利益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服务大局要求我们能够做到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

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之间的关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内在一致性。

最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二、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法治理念论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

法治理念论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

法治理念论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和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治本之策。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

它的科学内涵包括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等五个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方面。

现代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应有之义,同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有着独特的属性和优势,突出表现在“五性”上。

一是方向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治理念,它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下的法治理念。

现实中,确有人受西方国家价值观念和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鼓吹“三权分立”,质疑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主张全盘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我们认为,人类法治文明的成果是没有国界或地域的,有其自身的共性,如民主选举产生的权力机构;以宪法和其他法律形式加以确认的民主制度;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公民的民主权利制度等等。

这些共性是人类法治进步的共同成果,可以借鉴和吸取,不能妄加否认或批判。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法治理念的树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紧密联系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法治理念之树在中国土地扎根、发育、开花、结果的内在要求,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东方大国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是无法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的,例如“三权分立”、“大陪审团制度”等等,而只能根据本国的国情和经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建设模式和途径。

当前要注意那些以西方标准来改造我们的审判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思潮,要注意一些不顾实际的进行一些诉讼制度改革和宣扬西方诉讼观念的倾向,防止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迷失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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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范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重大目标。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法治建设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法治建设论文篇1:《培育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空前的成就,确立和巩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层面的建设却相对薄弱,特别是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尚未普遍树立起来。

对此,应给予充分的重视,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重视和强化对公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想目标的实现提供精神支持和内在驱动力。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建国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跌宕起伏,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曲折的探索中,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念智慧,逐渐形成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伟大成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更多的群众更加主动、自觉和积极地参与法治建设,必须使最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理解现代法治,尊重法治和信仰法治。

一、法律的概念依法治国的“法”是什么?法律是如何产生的?法律代表正义、理性,还是代表强权?科学地认识法律,才能从观念上重视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价值。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这是马克思主义法的学说的基本理论。

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巨大的作用,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制定的。

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它的使命是建立、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消灭一切旧制度和旧的社会关系。

其次,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意志,它是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制定的。

二、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法治的出现需要法制的准备,没有法制同样也不会产生法治。

法制既不同于法治,又内含于法治,两者具有逻辑和历史的一贯性。

法治社会法治理念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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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法治理念论文范文法治社会的建设,有利于保障我国公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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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论文篇一:《浅析权利意识是法治社会的基础》论文关键词:权利权力法治法律价值论文摘要:实现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党在21世纪的奋斗目标: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国家。

提高权利意识的途径:一是要求介民及其它社会主体展行其义务,二是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

在20世纪的最后20多年,中国的改革和面向国际社会的开放加快了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真正启动了中国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历史进程。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政治上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经济上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在21世纪的奋斗目标。

然而,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淡薄,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已成为制约中国法治进程的巨大障碍。

1权利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权利意识是指每一个公民不论存在多大差别,都具有同等的尊严和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并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依照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权利经济,这意味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参与者(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主体既包括各种经济组织,如法人、企业,也包括作为自然人的公民。

市场主体是各种权利和义务的集合体,其权利和义务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设定,而不允许有任何人加以侵犯或者非法设定和强加。

由于市场经济是追逐利益的经济,所以特别强调权利,如果法律不为市场主体设定并保护权利,市场主体就丧失了权利能力,失去生机和活力,也就没有了在市场中存在的任何价值。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各种权利,如财产保值增值权、追求经济利益权、自我管理和自主经营权等,享有这些权利,既是市场经济要求的权责需明确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市场经济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重大区别所在。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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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依法治国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重大战略选择,对于我国建立依法治国国家也有重要的作用。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篇1:《论依法治国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重要纲领性文献,在新的形势下,我国需要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核心思想,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功的基石。

掌握依法治国的核心理念,才能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必须把按照法律条规治理国家、对党的领导不动摇、人民自己当家作主三方面有效地结合起来,有效地维护我国的安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依法治国法治文化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是一个由外到内逐渐内化的过程,需要时间的沉淀,还需要相应的实践。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过程中,全面实现和实践法治精神代表着法治文化的形成,法治文化需要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循序渐进的培育。

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文化形成的伟大目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成为了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程。

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1.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够使得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得以实现。

《决定》将依法执政作为党治理国家的根本,将依法治国作为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核心策略。

结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国际形势十分严峻,此时的改革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依法治国在这个重要阶段所体现的地位显著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为了实现“两个百年”的多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想全面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结30多年的改革经验,只有不断的进行改革才能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谈及《决定》时指出:“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的治理体系,就必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作为最根本的要求,同时,这也是实现深化改革的根本要求,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方面与治理方法方面向现代化发展的趋势推进,从而使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社会法治小论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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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

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

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

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

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

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

【建设】依法治国论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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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建设依法治国论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是在工人阶级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法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果后,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根据新的社会环境提出的一个更高、更全面的新目标,是共产党关于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巨大转变、发展和完善,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中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人类历史进程中经过共同努力而取得的文明成果,并且成为一切力图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所追求的一个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基于对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提出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思想主张。

这些思想和主张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有关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贯穿于此后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之中,成为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经过一代代领导集体的不懈努力,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修正案在第5条增加了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上升为一向基本国策。

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近代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形成,政治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人文主义思想的弘扬,依法治国的制度逐步走向普遍化,其重点在于强调:以法对国家权利进行限制和制约。

但我们所要实现的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西方资产阶级的法治国家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它的性质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国家。

它的宗旨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第二,它的政体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其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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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意义与作用在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革形势下,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和谐社会构建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社会主义法治,是由特定社会中人们的法治理念、法治制度和法治行为所构成的现实状态,越来越多的国家正致力于寻求法治在现实中的最佳运用。

然而,从原生意见上讲,法治首先“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以法治理想为中心形成的全部观念的总和,是对法治理性精神和文化意识的抽象,是法治的基本倾向或人们对法治的态度、信念。

具体来讲,就是对法治现象、原则、模式、体系以及法律信仰、法律实践、法律文化及其价值取向的宏观性、整体性的反映。

其“核心是法制的实质价值观念和法律权威观念,”法治理念是二者的有机结合。

法治理念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在法治与人治中坚决地选择法治;二是在多样的实体价值中对主体价值的认同和选择;三是在具体操作上对法治模式的设计,涵盖所有的法律制度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

二、和谐社会的内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奋斗目标,适应了我们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握好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社会稳定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而且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国论文3000依法治国论文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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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论文3000依法治国论文范文(精选3篇)依法治国论文3000依法治国论文篇1亲爱的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

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xx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

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

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明确了法律的重要性。

也许有些人又会问:法律既然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什么也不用做么?当然不,凡事都有两面性。

我们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报与付出。

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

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

例如,我们有劳动的权利,同时相应的有劳动的义务。

我们中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9年的受教育义务。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论文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最重要的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修改了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对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一、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含义民主的本义来自于古希腊文,由“人民”和“权力”构成,意思是“人民的权力”。

马克思主义把民主看作是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应的国家制度形式。

民主是有阶级性的,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形式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它是相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而言的,法制的内容指一个国家的一整套法律及其相关的各项制度。

治理意义上的法治是指依法治理,这里的“法”不是一般的“法”,而是反映一种价值目标与人文关怀,追求公平正义、保障自由、民主权利的价值观、原则和精神。

这个法治只存在于民主国家中。

而制度意义上的法制是各种法律制度的统称,它只是一种制度工具,可以存在于任何性质的国家中。

要实现依法治理意义的法治,必然要求完备具体制度的法制,加强法制建设。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战略任务之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既要看到现实的迫切性,又要认清它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

现阶段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中国民主法制体系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形成和发展指明了基本方向。

从新中国建立到1954年宪法颁布实施前,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政府根据《共同纲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包括各种组织法和管理法。

我眼中的法治社会论文

我眼中的法治社会论文

我眼中的法治社会论文我眼中的法治社会论文(五篇)法律既是每个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也是用来制裁恶人的利剑。

在瞬息万变的世界上,坏人坏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我眼中的法治社会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我眼中的法治社会论文(篇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这句简简单单的谚语告诉了大家规矩的重要性。

自古以来,规矩就无时无刻不在人们身边。

随着时间的推移,规矩也在不断变化。

到了今天,规矩仍以成千上万种形式出现,但是最大的规矩应该算是法律。

自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广法家韩非子的思想时,法律渐渐了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

它让秦国兴盛起来,一统天下。

经过改朝换代,法律也是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

现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

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

但还是有不少人以各种理由,触犯法律,甚至还企图通过法律的漏洞占便宜。

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惩罚。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

最常见的要属于闯红灯了。

随时随地都能见到闯红灯的人。

“红灯停,绿灯行。

”是三岁小孩都清楚的规矩,然而能有几个人遵守呢?法律是严格的,记得前不久北京罚了两万闯红灯的行人,每人10元。

曾记得去惠州时每一处斑马线都有“行人闯红灯罚十元”的标志。

想起平时自己为了节省一点时间,闯了不知多少次红灯,真是倍感羞愧啊!如今人们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

无论他们的手段多么高明,都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

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论文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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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论文征文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深入,中国法制建设也随之迅速发展。

在这个进程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无疑是中国法制建设中最为重要,根本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方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和深入研究,对于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完善中国法制建设体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是我国基本国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人民为中心,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推进依法治国,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它是我国基本国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理论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行科学理论总结,是在我国基本国情和法治建设需求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丰富拓展和深化细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产生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是一个全面的、长期的、繁重的工程,需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制度和法治文化。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宪法实施的推进和各种法规立法的制定,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体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得到深化和完善。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加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推动法治建设落到实处,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思修论文社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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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我国政治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可以说,法治是在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四个方面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韩非子就提出了法治的理念。

汉皇之后,虽然这一思想并没有儒家的影响深远,但不得不说,于治理国家方面应用更多的其实是法家的思想。

儒家作用更多旨在教化百姓,而君王之道则是以法家为基,以法律为具,从而管理国家。

无规矩,不方圆,法律一方面约束限制公民的行为和权利,一方面保护了公民的安全和利益。

需要说的是,在封建社会中,法律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目的是保护统治阶级的地位和利益,虽是法治,实际上这法治也是人治的一个缩影,法律的背后是帝王的意志,所以并没有切实地保护百姓利益。

在新中国成立后,新的法治时代开启。

这时候的法治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共同制定的,目的是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能够更好地建设一个相对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为将来的经济政治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正是由于这样的初衷,中国的法治才做到了真正的法治,彻底取代了不科学且落后的人治。

法律是由国家暴力机关强制实施的,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同时也能得到法律的庇护。

有了法律并不能完全达到法治,只有真正贯彻实施法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才能使法律发挥出更大的效益,贴近法治的目标。

2014年8月,福建高院终审判决曾四次被判处死刑的聂念斌无罪释放;12月,内蒙古高院宣告18年前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法院系统共纠正12起冤假错案。

该事件成为2014年度最受关注的法治实施事件。

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以上两个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作用就是惩奸扬善,不会因为其他因素而改变。

法治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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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小论文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迫切需要。

首先,法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法治能够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人们提供公正的司法环境。

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人民才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待遇,社会才能够稳定发展。

法治可以有效遏制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宁。

其次,法治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法治能够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产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只有在法治的保护下,企业和个人才能够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推动经济发展。

同时,法治能够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降低商业风险,增强企业的信心和投资的积极性。

再次,法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

法治能够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的各种行为,提高社会的公平正义水平。

只有在法治的保障下,人们才能够依法享受到相应的权益,不会受到任意侵犯。

法治还能够推动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提高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

法治能够规范国家机关的行为,保证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只有在法治的指导下,国家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制度效能,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增强国家治理能力。

总之,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战略举措。

只有不断深化法治建设,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才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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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各种经济成份不断出现,使经济实体呈现多元化,必然导致经济利益的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也同时也发生着变化,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发生,使处在快速变化阶段的司法工作者有时不知如何面对,司法执法相对滞后的情况比较突出,如何有效服务、怎样服务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这种客观发展要求司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体现出公平、正义,维护各个阶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也要求zd机关要有一个科学、正确的的法治理念。

稳定的需要。

中国要发展、要富强、要崛起、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改革和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极易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甚至导致严重刑事犯罪高发。

而担负WW重任的zd机关,就需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使命,需要有一个正确的法治理念。

法制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扩大和深化,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司法体制等上层建筑的改革和调整也必将提上日程。

这些体制、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包括司法制度、执法机制怎么改、如何改,如何才能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制需求,也需要我们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首先要对我国国体政体加以明确,即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西方国家法治理念的根本的区别。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相适应,其中也包括对各国现代法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融合,但决不能盲目移植和照搬西方国家法治理念和民主政治模式。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键是要坚持我们的国体和政体,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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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论文摘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新时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选择。

因此,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化道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当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但是在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难以忽视的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和挑战,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基础。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依法治国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就是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

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以及面临的现实困境,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已经成为摆在党和人民面前的一个课题。

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它是特指在社会主义范围内,以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念为核心和要求,社会主义公民在社会生活和实践中所应遵守的法治精神和价值。

具体而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念和法治文化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保证。

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主要体现在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是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理念。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背景下,我国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立足点,同时将人的根本利益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出发点。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它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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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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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总要人用权力来维持和运行,是一国法律文化的表现形式;理念性的法律文化属于隐型文化,也包括三个层面: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

它深藏于社会深层,是一国法律文化的根基。

二者相互结合相互呼应才能推动法律文化的良性发展。

在当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文化也应如此,即社会主义社会主体应当具备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相适应的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

但事实情况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完善了诸多法律制度,完备了大量的法律设施,但是却缺乏与之完全相适应的隐型层面上的法律文化的建设。

从本质上讲,法治也是一种文化。

起源在西方。

古希腊社会是一个处于半岛上,从事海事运输的社会,整个社会并不是一个放大了的家庭,而是打破血缘关系的城邦商业社会。

其后的罗马时代,更是一个简单商品生产高度发达的社会。

商品经济文明的历史运动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更多的表现为理性化的契约关系。

在这样的社会中,不存在至高无上的王权,公民拥有尽可能多的权利,而这些权利中最重要的是对城邦的管理权。

古代中国的王权是至高无上的,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古代中国只有一个人
的权利,其他人的权利在个人权力的阴影下荡然无存。

因此中国没有长出权利和民主的观念,也失去了生长出法治的机会。

现在我们以一个完全异质的法律文化去改造一个具有根深蒂固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土壤的法律观念和法律体系时,这一异质的文化推行起来所遇到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

(一)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强调国家本位主义,忽视个人权利自由。

古代中国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导的,一个个的小农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这种小家庭中,以长幼尊卑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宝塔型的等级结构”。

这种家族式的宗法等级结构需要国家的认可和扶植,由无数个宗法家族构成的社会必然会架起宝塔型的“大家”,因此中国古代政权的架构,很大程度上是这种家族制度的模拟和扩大,也就是说以皇权为中心的国家政权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凡是在精神上支持、拥护这种典型的专制统治的观念和理论,无论是强调以“权”、“术”治民的法家的国家专制和集权思想还是强调以“仁”、“孝”治世的儒家的德治思想同样受到统治者的青睐,并使这些理论和观念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本位主义就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生存环境。

强调国家利益,要求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注重团结,这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但是如果这种妥协没有了限度,就否定了人作为社会主体的个性。

而尊重人的权利、自由和个性正是法治所追求的。

欧洲许多学者和思想家们在分析中国为何曾经辉煌一时却最终悲壮的落伍时都不约而同的认为是缺乏个
性自由导致了这个伟大民族的衰败。

因为无条件的顺从“这种束缚人的理智、才干与情感的幼稚做法势必削弱整个国家的实力。

如果教育只是矫揉造作的形式,倘若虚假与规矩充斥并束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国家还有什么巨大的作用!人类思想的精神还有什么崇高的作用!当人们考察中国历史的前进历程,研究它的活动的时候,谁不为他们在许多方面一事无成感到惊诧!这是一个为避免错误而仅有一个人干活的群体。

这里所有问题的答案都是现成的,人们你来我去,你推我拖,只是为了不对该国那孩童般尊严的礼俗破坏。

无论是战斗精神还是思维精神都与这个终日守着火炉睡觉从早到晚喝着热茶的民族无缘。

”今天国家本位主义的法律传统虽然在制度层面上已经被否定了,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控制着人们的思想,这直接导致了现今我国公民对权利的不尊重,维权意识的淡薄。

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口号下,中华民族的人民习惯了顺从、忍让,无形中导致了对法律的轻视、远离和不信任,因此他们难以真正地以纳税人的身份理直气壮的监督政府行为,理所当然地要求政府保障自身的权利,不卑不亢与政府对话。

(二)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是一种工具主义文化,忽视了民主的参政议政。

直至今日,部分社会主体仍然存在着法即是刑的观念。

这是因为古代中国“刑民不分,以刑为主”,法律只是君主统治臣民的工具,它一方面与专制政体一起造就了人们胆怯、愚昧、懦弱、奴性的人格,另一方面又与礼教相结合,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则
行事,“追求‘和合’境界,培育了人们‘忍为尚’、‘和为贵’的法律心态,然而和则忍,退则让,让则屈,屈则从,屈从则是非不分”。

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下,人们对更多的是服从既定的法律法规,对法律是否侵犯了自身的天赋权利的追究是较少的,对至关重要的选举权等基本权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政议政的观念淡漠。

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们经常秉持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心理,除非与对方有什么深仇大恨,或者对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诉诸于法院的。

凡事的立场都是中庸,不偏不倚,很少鲜明表达自己的立场,唯恐惹祸上身。

(三)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和等级秩序,忽视了平等。

纵观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但是事实上在漫长的封建传统中贯彻的却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八辟”、“八议”和“准五服以制礼”等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份、辈份、年龄、地位的不同。

因此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观念在今天的老百姓心目中仍然难以接受,即使在普普通通的民事生活中,权仍大于法,掌握着国家行政、司法、立法权力的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的亲属们也享受着特权的待遇。

这直接导致了权力腐败的滋生。

此外由于古代中国社会是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形态,因此人情大于法、亲情大于法也成为法治建设道路上的羁绊。

三、中西合璧,取长补短。

中国要奋起,历史不能退回,我们实在没有耐心去慢慢的培
育法治生成的历史土壤,因此人为的去培育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显型文化相适应的隐型文化是必要的。

(一)理智地看待道德。

在道德方面中华民族温和、稳重、热情、善良、诚实守信、富有牺牲精神等美德都为中外所称颂,但是我们在发扬道德优势的同时,还要理智的看待人性。

人毕竟是社会中的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舍己为人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只是社会上少数精英人物的高尚情操,不能以此来要求普通的民众,因为普通人是无法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如果一个制度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上,那只是一种理想,这个制度就会失去它所存在的最初价值。

如果强迫人们去接受并遵守这一制度,就扭曲了人性,最终的恶果要么使人变得虚伪要么使人变得盲目。

因此我们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同时,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法治理论,尊重人,给与人充分的自由,同时要勇敢的面对人的劣根性,并从制度上对其予以限制。

(二)认真的对待私权利。

法治要想真正地深入人心,就必须为解决人类的终极关怀而努力奋斗。

几千年来,法学在西方始终能够成为一门显学,法治能够在西方社会始终成为热门话题,与西方法治的主要价值观念——自然法对人的终极关怀的关注密不可分;而中国的法学长期以来在工具主义的传统法律文化下,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的,中国的“法治”长期以来让人感到毛骨悚然,难以成为国人的自觉自愿行为,就在于过去中国的法治对人的终极关怀关注不够,不能成为人们追求幸福、身心愉快的一种生存方式。

现在我国在法治建设这一大好环境下,在有制度支持的同时,要在日常的教育中普及权利的观念。

以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基本的公共利益不受损害为前提,一方面要教育掌权者尊重公民的权利,另一方面要鼓励公民积极行使权利,争取权利,维护权利,只有这样才能让国家的各种制度有的放矢。

(三)充分地培养民主平等。

民主简而言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

西方使用的"Democracy"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涵义:其一,由全体公民按多数裁决程序直接行使政治决定权的政府形式,通常称为直接民主;其二,公民不是亲自而是通过由他们选举并向他们负责的代表行使政治决定权的政府形式,称为代议制民主;其三,在以保障全体公民享有某些个人或集体权利为目的的宪法约束范围内,行使多数人权利的政府形式,称为自由民主或立宪民主;其四,任何一种旨在缩小社会经济差别(特别是由于私人财产分配不均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差别)的政治和社会体制,此外还包括公职竞选、言论和出版自由以及法治。

人的平等是指法律面前的平等,所有人都应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和同等对待。

平等权利是不可剥夺、不可让渡的。

平等权的目的是为了让每个人享有最大限度的选择自由,充分实现人在各个方面的才能。

平等权同时意味着可以享受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自由,因而也享有免遭其他人或个人联合体侵害的同等自由。

西方这一优秀传统在我国要开花结果,我们首先要鼓励建立合理的长幼有别的家庭关系。

既要做到孝敬尊重父母,
同时也要让父母放开手让孩子们自己处理自己遇到的事情,父母对孩子给与指导和帮助,而不是要予以命令、强制和批评。

其次要培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选拔公职人员的方式上从过去的"暗箱操作"走向"阳光操作"。

公选注重人才的自选性,让人才所在单位部门推荐、发动群众民主推荐、鼓励人才自我推荐,从而给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

这样通过外部环境外在地来逐渐改变人们的传统思维方式,使我们隐型层面的法律文化迅速的适应显型层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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