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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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音乐学院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音乐学院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学位条例》和《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院具有艺术学门类(学术学位)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型)学位授予权。

艺术学博士、硕士学位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音乐表演艺术研究等研究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包括音乐表演、作曲、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

第三条凡是拥护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达到相应的专业要求者,均可按本规范的规定申请学位,但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博士学位的业务要求及课程考试第四条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及艺术理论修养;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及技术理论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准确的把握;非表演专业方向掌握两门外语,第一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表演专业方向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备独立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艺术创作及承担高层次教学工作的能力;史论专业应该熟悉古汉语。

第五条音乐学及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一般应在国内或国际高水平刊物上发表一篇入学后撰写的学术论文。

作曲方向的研究生应有入学后创作的大型或中型音乐作品公演(具体要求见教学方案)。

第六条博士学位申请人应通过教学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

作曲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须举行学位作品音乐会(没有条件举行音乐会的,要进行学位作品评议),并取得合格成绩。

主科成绩85分以上为合格。

课程考试不及格可补考一次。

第三章硕士学位的业务要求及课程考试第七条艺术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能熟练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从事音乐学研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音乐教育学研究以及一定的表演实践等能力。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第1篇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理论基础、独立科研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博士研究生。

通过严格的专业课程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及学术交流,使研究生在所学领域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二、培养要求1. 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 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创新性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4.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三、课程设置1. 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程;2. 专业课程:涵盖本学科领域的核心知识、研究方法及前沿动态;3. 选修课程:跨学科课程、实验方法、学术研讨等,拓宽学术视野。

四、科研训练1. 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开展课题研究;2. 定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3. 申请并承担校级、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4.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达到高水平学术论文标准。

五、培养过程1. 第一阶段(第一年):基础课程学习、确定研究方向、开展课题研究;2. 第二阶段(第二年):专业课程学习、参与科研项目、进行学术交流;3. 第三阶段(第三年):深化课题研究、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科研项目;4. 第四阶段(第四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总结学术成果。

六、考核评价1. 课程考核:采用考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评估研究生课程学习成果;2. 中期考核:对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3.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4. 毕业评价: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培养质量。

七、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2. 完善科研条件,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科研资源;3. 加强学术交流,促进研究生与国际一流学术水平接轨;4. 注重研究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5. 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研究生学术创新。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是为了培养具有高水平的艺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博士人才而制定的。

该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专业性、前瞻性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拓宽学生的视野,促进学生在各自领域内取得更加出色的成就。

一、培养目标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高水平艺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博士人才。

具体目标如下:1. 培养学生掌握系统、深入、全面的艺术理论和实践知识,使其成为具有创新思维和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 培养学生掌握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方法,开展创新性、前沿性、交叉性研究,提高其在各自领域内的竞争力。

3.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文化素质和国际视野,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二、培养方式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采用导师制和课程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具体方式如下:1. 导师制:每位学生配备一名主导教师和一至二名辅导教师,由导师组成指导委员会,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和管理。

2. 课程制:学生在完成各自研究方向的基础课程后,将进入专业选修课程阶段。

选修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视野,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3. 学术活动:学生将参加各类国内外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并开展科研项目、实践性教育等活动。

三、培养内容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涵盖了以下内容:1. 学科基础知识:包括专业领域内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2. 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实证调查、案例分析、模型构建等方面的方法。

3. 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组织研讨等方面的交流。

4. 实践能力:包括科研项目、教学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四、培养周期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的培养周期为3-4年,其中前两年为课程学习和科研项目开展阶段,后一至两年为论文撰写和答辩阶段。

五、招生要求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对招生要求如下: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2. 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3.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思维能力;4. 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

音乐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302)为做好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按照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课程建设和论文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培养方案。

此方案适用于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音乐学专业的所有研究方向。

一、培养目标1.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掌握坚实宽广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教育及音乐表演艺术等领域的专业理论,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

2.掌握音乐学科研究方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准确把握学科前沿及发展趋势,并能独立从事音乐学科的研究。

3.具有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

二、研究方向1. 音乐教育论2. 民族音乐学理论3. 钢琴艺术论4. 声乐艺术论5. 民族声乐理论三、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6年,生源为3年制硕士生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生源为2年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经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培养方式1.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成立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并设组长一名。

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配合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为博士研究生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使博士研究生在博采众长中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2. 注重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养成,从开阔博士研究生学术视野的角度安排课程学习,特别要注重培养博士研究生敏锐的问题意识和大胆的批判意识。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课程说明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课程说明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说明一、音乐学系·必修1、《民族音乐学历史与文献》陈铭道音乐学系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研究、西方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代音乐史、音乐美学方向2013级硕士研究生必修。

本课程旨在综合性、整体性介绍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历程、方法论、研究方法、历代有较大贡献的民族音乐学家等,精选英文原文原著,如阿德勒的《论各民族的音阶》、蒂莫西·赖斯的《关于重建民族音乐学》等经典文章,结合《西方民族音乐学十讲》一书,使学生对西方民族音乐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也是民族音乐学学习的基础性课程,课上采取老师与学生互动的方式,由学生自选文章进行演讲。

学分:2考核方式:论文教材:《西方民族音乐学十讲》修读要求:英语过四级2、《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李月红、陈爽、桑海波、赵晓楠、姚艺君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2013级硕士研究生必修。

本课程由五位中国传统音乐教师教授,分为民间歌曲、说唱音乐、民族器乐、少数民族音乐、戏曲音乐五大部分,通过带领学生阅读文献资料,梳理各门科目的发展历程,使学生对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如少数民族音乐部分,分为学科简史与研究方法两个小节进行讲解,学科简史包括前学科时期、学科的创建时期、学科的发展时期、研究前沿四个方面,研究方法中介绍了实地调查的方法。

中国民族器乐部分则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文化与艺术三个层面对民族器乐加以介绍。

学分:2考核方式:论文教材:教师自定3、《中国近代音乐文献导读》余峰音乐学系近音史方向2013级硕士研究生必修。

本课程通过亲读近代音乐文献原典,使学生对其音乐文化演变转型时的真实史实以及思想脉络有较系统和深入的认知了解,正确认识中国近代音乐文化的历史与传统;培养学生学习运用历史主义以及其它科学理论方法,提高其对音乐文化历史问题的思考与评述能力。

该课的特点为,以历史的观点关照史料,对史料中凸显的与“主流话语”有悖的音乐文化历史问题“不掩恶、不虚美”,力避浮夸不实、牵强附会的轻率学风;力求客观的解释与扎实的史料相结合。

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修海林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范畴研究
西方音乐史
李秀军
蒙特威尔第的晚期歌剧研究
6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 音 乐 与 舞 蹈 学
作曲
和声 音乐作品分析
课题导师(2019)
招生课题目录(2019)
招生 名额
考试科目
加试科目
王非
王黎光 阮昆申 金平 禹永一 赵季平 高为杰 徐平力 赵冬梅 高佳佳
10
三、研究方向及学制 自 2019 年起,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课题制。 研究方向、导师及课题目录:见附件 1 学制:3 年 招生名额:预计招收 17 名(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
1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3 月 18-22 日 4 月 25 日
网上报名 上传报名资料 缴费 公布学术成果考察结果
中国音乐学院 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欢迎报考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 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 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勤奋好学。 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 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并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按同等学力报考; 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1302)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高层次教育类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

2.掌握广博而深厚的音乐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音乐学专门知识,熟悉国内外音乐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信息;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文献研究、论文撰写、国际交流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音乐学领域做出具有创造性研究;能够承担高等院校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教育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1.民族音乐学、中国传统音乐研究2.音乐教育学3.西方音乐史三、修业年限博士生修业年限为3-5年,最长不超过7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学分不少于9学分。

毕业授予艺术学博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1.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突出科研能力培养。

课程学习旨在开阔博士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掌握学科前沿,注重培养博士研究生思考问题的意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采取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成立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为本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关学科专家,并设组长一名。

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起主导作用;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配合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为博士研究生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使博士研究生在博采众长中实现创新能力的提高。

3.博士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后,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领域,制定个人研究和学习计划,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所在学院备案。

4.实行学术交流和报告制度。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2次,并提交论文;至少应在所在学院或全校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2次;至少听取20场学术报告。

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攻读艺术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我院教学结构中的最高层次。

目前我院开设有音乐学、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学以及交响乐、歌剧指挥等46个研究方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体现出我院音乐理论研究的学术层次以及音乐创作、表演的实力,标志着我院学科发展的整体水平。

为更好地进行博士生的培养工作,根据《学位条例》、《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第一条培养目标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艺术理论修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或高水平的表演技能;对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准确的把握;非表演专业方向掌握两门外语,表演专业方向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创造性研究、创作、表演及担任高层次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学习年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申请学位年限最长可延至自入学之日起八年。

第三条培养方式博士生的培养方式包括理论研究、创作实践及表演实践,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音乐理论研究、音乐创作实践、表演实践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学位条例的精神和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继续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包括一些基础理论和跨学科的学位课程。

在提升基础理论素养、专业能力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培养严谨的治学作风,以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博士生导师负责。

导师应由本门学科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教授担任。

博士生入学后,如导师认为工作需要,经导师提名,各系也可选派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博士生的副指导教师(简称副导师),在该博士生论文工作期间协助做好指导工作。

副导师名单由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审查批准。

第四条各专业课程安排各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应由招收博士生的系部起草拟定。

对博士学位共同课、主科、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的科目、学分、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导言中国艺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艺研院)是国家高水平艺术研究机构之一,以培养博士生为重要使命之一。

博士培养方案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全面、深入培养的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全面探讨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与实施细节。

一、培养目标及原则根据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博士培养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独立开展艺术研究的高水平艺术人才。

博士培养原则包括学术自由原则、研究导向原则、知识结构全面性原则和创新性原则等。

1. 学术自由原则艺研院坚持学术自由原则,鼓励博士研究生在研究课题和学术探索方面发挥自主性和独立性。

2. 研究导向原则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研究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创新意识。

3. 知识结构全面性原则博士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研究生掌握丰富的学术知识,扩大学术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

4. 创新性原则鼓励博士研究生在艺术研究领域进行创新探索,培养其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研究的能力。

二、培养内容和要求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培养方案规定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内容和要求,包括课程学习、研究方向选择、学位论文要求等。

1. 课程学习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分为学术课程和专业课程两部分。

学术课程包括学术英语、学术写作、科研方法等,专业课程根据学生研究方向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 研究方向选择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需选择研究方向,并与导师讨论确定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应与艺研院现有学科和研究项目相结合,确定后不可更改。

3. 学位论文要求博士研究生需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需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

艺研院要求学位论文的篇幅不少于5万字,并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培养过程和要求艺研院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导师制度、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方面。

1. 导师制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必须有导师进行指导。

艺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8月13日修改

艺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8月13日修改

艺术学理论(1301)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学科简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是艺术学门类中最具人文性、理论性、宏观性、综合性的基础理论学科。

本学科以人文学科为学科性质定位,以艺术哲学为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以社会文化为宏观历史背景,以跨学科交叉融合为学术视域,对艺术本体、艺术史、艺术批评、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鉴赏以及不同艺术类型进行综合、宏观、系统、整体的阐释研究,以期揭示人类艺术文化活动的本体意义、共同特征与普适价值。

本学科的人文性主要体现为,在将艺术理解为人文精神之表征的基本理念上,凸显“艺术让人成为人”的人文价值取向,明确艺术学理论的人文学科性质,以区别于一般的实证认知学科和实践技能学科;本学科的理论性主要体现为,以美学或艺术哲学为理论和方法,对艺术诸问题进行具有理论高度的反思批判和阐释分析,以揭示艺术的本体意义、共同特征与普适价值;本学科的宏观性主要体现为,以社会文化为宏观历史背景,在历史与逻辑、中国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中探究艺术的历史生成发展规律,阐发艺术的社会历史意义;本学科的综合性主要体现为,融合哲学、美学、文艺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传播学、文化创意、科学技术等多学科领域的理论与方法,在跨学科视域中系统综合地理解艺术的文化特性和审美价值。

研究方向:(一)艺术理论与批评;(二)艺术史论;(三)文化产业与艺术管理二、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层次优秀人文艺术专业人才;培养人文精神丰厚、审美品位高雅、学术视野前沿,创新意识超前的高层次综合型人文艺术专业人才;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本学科及相近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熟悉了解本学科的经典文献、前沿动态和国际视域;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学术研究能力;具有独立从事人文艺术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中文和一门外语进行文献阅读、资料查询、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熟练掌握一门以上的艺术实践技艺;具有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艺运用到艺术批评、艺术鉴赏、艺术创作、艺术策划、艺术教育、艺术管理等相关领域的艺术实践能力;能够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能够在艺术创作、艺术管理、艺术展演、艺术策划、文化创意、编辑出版、传播媒体等文化艺术部门单位从事策划、管理、编辑、评论、创作等相关工作。

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的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和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4、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参见附表一。

三、学习年限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提前达到培养目标和科研业绩优良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对于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1、具体课程设置参见附表二。

2、完成课程学习后,获得总学分应不低于16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至少为12学分。

五、学位论文工作1、文献阅读: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阅读一定数量的文献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形式由导师规定并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2、选题和开题报告: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和进行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三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题目、现状分析、研究内容和特色、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项内容。

开题报告由本专业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小组审核,未通过者必须重新进行。

3、中期考核: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各培养单位要统一组织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存在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中国音乐学院博士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中国音乐学院博士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中国音
乐学院博士
本人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研究的主要课题为“现代中国音乐新趋势”。

我希望能够通过对比中国传统音乐和当代音乐,深入研究和分析中
国现代音乐新趋势,评估其在中国音乐发展中的作用,从而研发出一种新
的中国音乐的模式和体系。

具体而言,本人在中国音乐学院就读期间的主要研究计划是:
1、整理出各种历史上经常使用的传统中国音乐形式,其中包括所有
乐器的独奏,和声,噪音,和士乐;
2、了解当代音乐家的经历和习俗,以结合民族文化,学习相关历史
及当前的器乐技术;
3、评估当代音乐家所使用的新元素,分析它们与传统音乐的异同,
加深对传统乐趣,文化,以及其他相关话题的了解;
4、分析不同乐器的性质及其传统演奏技巧,从而寻找有效的演奏结
合方式;
5、研究当下流行的乐器,探究它们与时尚音乐的关系及其发展潜力;
6、学习音乐相关的社会文化,以及音乐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7、分析中国当代音乐新趋势的多样性,它们在影响中国音乐发展的
作用;
8、研发出一种新的中国音乐的模式和体系,准确把握中国音乐发展
趋势,并对未来发展力度充满信心。

本人将以上研究计划作为本次博士就读的基础。

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的要求为: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和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4、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参见附表一。

三、学习年限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提前达到培养目标和科研业绩优良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对于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完成博士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1、具体课程设置参见附表二。

2、完成课程学习后,获得总学分应不低于16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至少为12学分。

五、学位论文工作1、文献阅读: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阅读一定数量的文献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形式由导师规定并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2、选题和开题报告: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和进行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三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题目、现状分析、研究内容和特色、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项内容。

开题报告由本专业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小组审核,未通过者必须重新进行。

3、中期考核: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各培养单位要统一组织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存在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应凭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向研究生院请假并备案。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以及请假期满不报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审查程序和办法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三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因病或不可抗力不能如期入学的,学校可以为其保留入学资格1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回家或回原工作单位治疗,并在规定期限内离校。

离校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者,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由我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是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养目标
本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深厚学术背景、卓越研究能力、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研究人才。

博士研究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研伦理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科研项目策划和组织能力。

通过培养,博士研究生应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学科发展,服务社会进步。

二、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应注重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平衡。

专业核心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选修课程则允许学生根据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

此外,培养方案还应包括跨学科课程和实践活动,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其实践能力。

三、科研实践
科研实践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

培养方案还应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与同行交流研究成果,提升学术影响力。

四、个性化培养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注重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研究方向,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这有助于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发挥其潜力,培养出具有独特研究视角和成果的博士研究生。

五、考核与评估
培养方案应设立严格的考核与评估机制,对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同时,培养方案还应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机制,激励博士研究生取得优异成果。

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招收来华留学生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模板】

中国音乐学院2020年招收来华留学生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模板】

**学院2020年招收来华留学生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欢迎报考**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按同等学历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历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研究方向及学制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课题制。

报名方式、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学院2020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学制:三年考试地点:**学院四、体格检查考生应到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

五、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我校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学习及住宿费用1.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42000元人民币。

保险费800元/年。

住宿费一室一厅单元人民币3000元/月,二室一厅房人民币3600元/月。

水电气费用自理。

2. 我校2020年度设立《**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若干名,考试成绩优秀者将有机会获得该项奖学金。

地址:**市**区安翔路1号邮政编码:********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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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学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音乐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对从事的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创造性科研和高水平专业教学的能力。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制与毕业年限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六年,休学时间计入延长年限。

三、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
注:博士研究生最晚应在两年半的学习时间内完成。

四、中期检查
课题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培养学制内的二年级下学期举行课题项目中期检查,博士研究生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课题制博士•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对进展正常的课题,将继续资助;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暂停资助。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中国音乐学院课题制博士•课题与经费管理办法》。

原招生办法博士研究生应在二年级下学期举行开题报告答辩,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

五、学位授予
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音乐理论研究、音乐创作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对从事的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创造性科研和高水平专业教学的能力。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制与毕业年限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六年,休学时间计入延长年限。

三、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
注:博士研究生最晚应在两年半的学习时间内完成。

四、中期检查
课题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培养学制内的二年级下学期举行课题项目中期检查,博士研究生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课题制博士•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对进展正常的课题,将继续资助;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暂停资助。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中国音乐学院课题制博士•课题与经费管理办法》。

原招生办法博士研究生应在二年级下学期举行开题报告答辩,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的撰写。

五、学位授予
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表演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音乐表演方面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对从事的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能够独立进行创造性科研和高水平专业教学(或音乐表演)的能力。

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制与毕业年限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为至六年,休学时间计入延长年限。

三、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
注:博士研究生最晚应在两年半的学习时间内完成。

四、中期检查
课题制博士研究生,应在培养学制内的二年级下学期举行课题项目中期检查,博士研究生应向研究生院提交《课题制博士•课题年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对进展正常的课题,将继续资助;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经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暂停资助。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中国音乐学院课题制博士•课题与经费管理办法》。

原招生办法博士研究生应在二年级下学期举行开题报告答辩,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的撰写。

五、学位授予
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
研究生课程设置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制
2018年8月
中国音乐学院授课时间表
一、音乐学相关专业学生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相关专业学生
三、表演理论研究相关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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