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目的

为规范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州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办法依据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瓜州公司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于瓜州公司综合管理工作。

3、依据与作用

本办法的各项要求是瓜州公司日常工作的主要依据,并作为瓜洲公司各部门、风电场评比及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安全保卫制度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华润电力风能(瓜州)有限公司安全保卫管理职责、组织领导等方面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2. 职责

2.1 瓜州公司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瓜州公司生产场区(风电场)是电力生产重地,为维护风电场内部治安秩序,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3.2 凡进入升压站进行设备检修的检修测试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要凭工作票,有权单独巡视升压站和风力发电机的人员也要执行有关规定。

3.3 非本公司人员应经瓜州公司现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含风力发电机塔架内),进场后应遵守风电场的规定不得携带危险品、不得在禁烟区内使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吸游烟。听从风电场值班人员的指挥,注意环境卫生,适时离开,不得乱窜。同时风电场值班人员须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3.4 非本公司人员,一律在生活区接待,不得进入生产区,同时做好登记手续,留宿须经瓜州公司现场负责人同意。

3.5 未经瓜州公司现场负责人批准,不准对生产区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摄影、录像。

3.6 运行值班人员每天要定时巡逻检查,注意外来人员进出。

3.7 参观实习人员应办好手续,并指定专人陪同,进入风力发电机应戴安全帽。

3.8 场区内物资带出大门,须经值班长批准后方可离场,并做好登记手续,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查扣。

3.9 进入生产区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按章处理,按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三章 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1.车辆的登记注册:

车辆购进或调入后,必须登记注册,详细了解车辆的保险情况、车况、违章记录、车载附属备品,并进行登记。

1.2.车辆的保管

1.2.1.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带故障出车。车辆要达到“三

清一净”(车况清、工具清、随车物品清和车辆洁净)。

1.2.2.用车完成后,车辆要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到外地执行任务,

必须经瓜州现场负责人批准同意。

1.2.3.白天出车需较长时间离开车辆的或夜间停放的所有车辆均

应加锁防盗锁。

1.2.4.车辆配置的专用工具和其他附属品,需专人负责管理,发

现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

1.3.车辆的维修

1.3.1.车辆需要修理,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提出,到指定的修

理厂家进行修理。具体的程序:先由指定车辆管理人员填写《车

辆报修单》,经场长确认签字后,由指定车辆管理人员把车开到

厂家修理。修理中发生修理项目超报修单范围的,车辆管理人

员必须及时向瓜州公司现场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修理后,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向厂家验收,验收合格后在厂家结

算单上签名,并取回结算单送公司备案。

1.3.

2.车辆的各种费用经瓜州公司现场负责人审查签名,并附维

修明细或维修合同,公司财务部予以报销。

1.4.料油管理

1.4.1.所有车辆一律采取定点的办法加油(特殊情况例外)。 1.4.

2.每月度对各辆车当月行驶里程与油料消耗记录进行比对,

同时抄表作为考核的指标,从中可分析与发现问题。

1.4.3.润滑油、三滤更换均应记录相应的执行时间和执行人。

1.5.路、桥、渡费用管理

1.5.1.路桥渡费用必须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辆过桥费用根据出车

审批表审核确定。

1.6.安全管理

1.6.1.对于车况不好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车辆,不准派出执行任

务。

1.6.

2.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

驶、超载行驶。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1.6.3.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管理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

地交警部门,同时应设法报告公司领导。用车人不得隐瞒交通事故,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行为。

1.6.4.车辆安全责任的考核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凡

由公司调度的车辆,车辆使用人为该车辆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直接责任人为该车车辆管理人员(包括指定的兼职车辆管

理人员);如发生交通事故,则由公司牵头,用车部门参加进行

处理。

1.6.5.做好车辆防火工作。车辆要保持不漏电、不漏油,每台车

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严禁在机动车的油箱附近使用

明火,不许对蓄电池进行短路打火试验;不许用大容量保险丝

或其它金属丝代替车用保险,改装电路、拉设附加电器装置时

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驾驶室内不许在日照明处放置气体、液

体打火机。

1.6.6.车辆上所有人员在车辆行驶中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按照

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1.7. 违规与事故处理

1.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车辆驾驶

人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1.9.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4.1 车辆由瓜州公司现场负责人统一调配,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车辆管理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