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职业资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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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职业资格取消,招标代理行业再生巨变
过去两年间,国务院分五批取消了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招标师还能扛多久的担心,也就萦绕在了招标代理从业人士的心头。
越是担心的事,往往越容易发生。2016年6月1日,尘埃落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
《招标师注册执业管理办法》是在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2015年是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元年,然后,就没有了然后。
设立招标师职业资格的初衷是“加强招标师执业行为管理,提高行业队伍素质,规范招标采购活动”。招标师属于有法规依据的职业资格(《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尽管这个资格证书的确不能代表招标的实务水平,而且取消从业人员门槛认定也是大势所趋,但在招标行业还不规范、监督部门越位、缺位严重的情况下,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的认定,即使在一直为市场化鼓与呼的小编看来,步子迈得似乎也有点儿快了。
有人寄希望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承担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对招标师进行认定和管理,但从前期已取消的各类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目录来看,这个想法恐怕难成现实。
如今招标师职业资格取消,很多人一定会问:已经取得的招标师怎么办?今年的招标师还会再开考吗,有没有必要去考?小编以为,我们大可不必纠结。就算招标师职业资格不取消,有个证书也不代表能做好招标代理业务,而且考试拿证本就不该成为我们招标从业人员的最终目的,学习和掌握招标相关知识,提升职业素养,提高实务操作能力,才是我们永远努力的方向。
更重要的是,在当前简政放权力度空前的形势下,有法规依据的资格认定尚在不断取消,那么没有法律依据的代理资质是否也将退出历史舞台?比如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还有那虽有法律依据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面对早已是充分竞争的市场,它会不会在《招标投标法》下一次修订时正式走进故纸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已有前车之鉴。按当前这个形势,这一天的到来,也许不会太远。
《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如是,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设置的各种资格、资质及相关的考试,更应该全部取消。
未来已来。当下,是到了抛弃幻想的时候!事实早已证明,资质、资格和关系,都不是招标代理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职业素养、谋求差异化优势、取得客户的尊重、为自己赢得尊严,才是我们招标从业人员的当务之急、立身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