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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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实施与监管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作用与成效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完善与展望正文(篇1)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意义和目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是我国农业部门为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保障农业生产秩序,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农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行政执法主体:明确农业行政执法主体为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2.农业行政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进行执法。

3.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

4.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农业行政执法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等环节,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公正、公开。

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实施与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监督管理。

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开。

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作用与成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宣传工作方案

全面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宣传工作方案

浙农法〔2015〕7号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举办全省农业执法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监察大队: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

一、时间与地点1.培训时间:3月30日-4月2日,3月30日下午报到,4月2日返程。

2.培训地点:建德市凯悦大酒店(新安江街道政法路2号,联系电话:*************)。

二、培训对象市、县(市、区)农业执法支(大)队直接从事稽查工作的人员1名。

三、培训内容1.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质量监督抽样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2.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操作和实践。

四、其他事项1.请各市统一将参会人员名单按照附件1格式于3月2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报省总队。

驾驶员不驻会,如欲安排住宿,食宿自理。

2.参加培训人员需每人携带已安装农业执法智能处理系统(浙江专用版)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联系人:马志成,联系电话:*************附件:1.参加会议人员回执2.培训地点路线图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2015年3月23日附件1参加会议人员回执附件2 培训地点路线图建德凯悦大酒店地址:新安江街道政法路2号1.市政府东侧150米,距离新安江长途汽车站200米。

2.路线:G25长深高速(杭新景高速)建德新安江下高速出口,直行100米右转,进320国道,直行5公里从环岛1出口上新安东路前行至政法路2号建德凯悦大酒店。

抄送:刘瑸珺副厅长,厅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鲁农法字〔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室、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农法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8月9日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依法履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协调高效的原则,围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着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推动种业领域侵权套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农作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制售假劣种子、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制止,耕地数量和质量得到较好保护,耕地保护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更加完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加大种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跨区域、重大复杂的案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直接查办或者组织查处、挂牌督办。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现将《全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8月26日全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入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业整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健全落实源头防范措施,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以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为抓手,坚持以打击为先、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排查发现前端治理中的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建强行业领域监管队伍,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体系,推动重点行业整治走深走实,以行业整治带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提升全省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新时代江西乡村全面振兴走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持续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

农业农村局执法方案

农业农村局执法方案

农业农村局执法方案1. 背景农业农村局是我国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发展的行政管理机构,其职责包括制定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加强监管执法等。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执法规定,建立执法机制,开展执法行动,制定执法方案是保障执法活动有力有效开展的基础。

2. 执法目标农业农村局执法的目标是保障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民权益,并严厉打击农村违法行为。

3. 执法原则农业农村局执法的原则有:•公正、平等、公开•依法、严明、勇敢•督促、教育、整改4. 执法任务农业农村局执法的任务主要是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民权益,具体包括以下方面:4.1 抽检农产品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农产品抽检工作,对农产品进行检测和认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4.2 建立巡查机制农业农村局将建立巡查机制,定期对农村市场进行巡查,对农民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农村市场乱收费、乱摆摊、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也将被立即制止并处罚。

4.3 教育执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农业农村局将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方针,让农民了解法律法规和执法力度,引导农村市场人员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4.4 手续全面在执法的过程中,农业农村局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证据有据、程序完整,保障执法公正。

4.5 查处依法对涉嫌违规行为的人员,农业农村局将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惩治到位,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5. 执法流程农业农村局执法的具体流程如下:1.接到执法任务后,由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

2.确定执法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细节,快速办理人身、物品检查等手续。

3.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取证等工作,严格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乡镇各级法规和组织机构管理条例进行执法。

4.教育执法行为和惩治行为并行,依据执法措施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农民进行责令改正、罚款、封停、扣押、拘留等处罚。

6. 执法保障农业农村局执法过程中,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支持、保障,主要包括:1.在人力、财力、设备等方面进行充分配合。

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

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

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农村地区执法工作中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为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以下三定方案。

二、方案一:定责任1.明确主体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综合执法职责,保障农村地区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

2.明确部门协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工作协同效果。

3.明确个人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应当严格遵守执法规范,保持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能力,不得违法违规执法行为。

三、方案二:定标准1.明确执法依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农村地区的综合执法工作。

2.明确执法程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按照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明确执法方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执法方式,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四、方案三:定监督1.建立监督机制:农业综合执法队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纪律约束。

2.加强宣传教育:农业综合执法队应当加强对农民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法观念。

3.接受社会监督:农业综合执法队应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处理与农村地区综合执法工作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五、注意事项1.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行以上三定方案时,应当注重与农民的沟通和协商,尊重农民的意见和诉求。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行以上三定方案时,应当注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升工作效率和科技水平。

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当不断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农村地区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以上为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

通过明确责任、制定标准和加强监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提升综合执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保障农民权益和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秩序贡献力量。

关于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概述编制本方案旨在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发展,提高我市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涉农行政执法水平,为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维护农业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农业科技服务市场环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保障。

一、改革思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配套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以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为重点,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构建农业领域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执法协作,健全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执法监管体系,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重点任务2.1 加强机构建设(1)建立专业执法部门建立农业综合执法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面向农村的综合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效能,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2)建立配套机构建立与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相对应的信息技术部门、执法监管部门、信用监督部门、法律监督部门等配套机构,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整体素质和效率。

2.2加强人才培养(1)建立培训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人才培训体系,做好培训大纲和课程体系建设,并建立持续健康的农业综合执法人才培养机制。

(2)定期培训定期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执法技巧、案例分析、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2.3推进信息技术建设(1)建立信息化平台构建以互联网为基础,集信息采集、分析、传递、公开、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建立数字农业综合执法中心,实现信息的共享化、利用化和协同化。

(2)推广移动执法推广农业综合执法移动化,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效率,实现实时监控,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2.4加强执法协作(1)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农村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村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多元一体、协同共治的农业综合执法合力。

(2)推进立案监督和信息公开推进立案监督和信息公开,完善农业领域举报受理协调机制,强化案源管理和案件指导,促进执法公正、透明。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鲁政办字〔2020〕165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34号)精神,切实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对列入《山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的农业执法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全链条执法职责。

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

探索形成可量化的执法履职评估办法,作为统筹使用和优化配置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目录清单》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农法发〔2020〕2号)基础上,结合部分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我省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

各市可在《目录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抓好源头治理,形成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有关事项和目录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

各级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要与《目录清单》做好衔接。

本通知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目录清单》涉及的省直部门完成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本级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活动日益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多。

为了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农业行政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二、目的。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的目的在于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更好的监管服务。

三、实施主体。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的主要实施主体包括农业、质检、食药监、林业等相关部门,各级政府也应当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四、具体措施。

1. 加强信息共享。

各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相关执法信息进行共享,避免信息孤岛,提高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效果。

2. 统一执法标准。

各部门应当统一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避免出现因不同部门执法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执法不力问题。

3. 定期联合执法。

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 加强宣传教育。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和农业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自律意识,减少违法行为。

五、工作机制。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农业行政联合执法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应当加大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七、监督检查。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执法公正。

八、总结。

农业行政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提高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水平,为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切实落实该方案,共同推动农业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着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推动农业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效能,保障农业生产秩序,制定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

本次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确保农业生产秩序良好,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推动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 完善执法主体。

明确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执法人员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 统一执法标准。

制定农业行政执法的统一标准和程序,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公开,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执法不当行为。

5. 改进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农业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农业生产主体的沟通和协调,促进执法工作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

6. 完善法律法规。

根据农业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实施保障。

1. 增加投入。

加大对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资金投入,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举措,营造社会各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3. 健全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改革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农业行政执法改革,预期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促进农业生产秩序良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六、结语。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一、总体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以“百日行动”“利剑行动”“亮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为依托,针对涉农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要环节,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牢记“绿剑护农”使命,将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我区农畜水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两杂种子”、蔬菜、食用菌、瓜果、苗木、花卉、药材种子专项执法检查1.检查对象:全区农资经营门市,种植基地,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检查频次:农资经营门市城区每月不少于2次,乡镇每季度不少于2次;种植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不少于3次。

3.重点时段:2022年1-3月。

(二)肥料、饲料市场专项执法检查1.检查对象:全区肥料、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

2.检查频次:门店城区每月不少于1次,乡镇每季度不少于1次;生产经营企业全年不少于2次;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10个。

3.重点时段:2022年4—6月。

(三)农药、兽药经营与使用专项执法检查1.检查对象:全区农药、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大户;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检查频次:城区门店每月不少于2次,乡镇门店每季度不少于2次;种植养殖大户、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不少于3次;全年农药、兽药监督抽检样品不少于30个。

3.重点时段:2022年7—10月。

4.检查内容:种植养殖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场主要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违禁兽药、人用药品,购销及使用记录,执业兽医派驻情况(规模场),兽医室、处方签,是否滥用抗菌药,农药是否执行安全间隔期、兽药是否执行休药期制度并建立休药记录等。

河北发文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河北发文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GLOBAL DYNAMICS种植”农牧结合循环发展。

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集成与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培植秸秆养畜产业带,加快草食畜牧产业发展。

到2023年,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占比达到21.25%。

3. 稳步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

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腐熟还田、沟埋腐熟还田、炭化还田、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支持“秸秆+畜禽粪污”生产商品有机肥。

促进腐殖质积累与更新,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

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地方,特别是环境问题比较突岀的城乡接合部,优先推广就近堆泯发酵还田技术。

以蔬菜、水果等优势高效作物为重点,加快推广温室挖沟还田腐熟技术,优化施肥结构,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需要,提高产品品质、促进增产增收。

到2023年,全省秸秆肥料化利用占比达到3.3%。

4.持续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

以小麦、玉米、棉花等秸秆为基料发展食用菌产业,推广袋式、柱块式基质栽培平菇、香菇、金针菇等木腐菌技术,以及床式、地式栽培双抱菇、草菇等草腐菌技术。

采用统一菌棒制作、统一种植、统一标准建棚、统一栽培技术、统一销售和分户管理“五统一分”模式,推进“秸秆处理一食用菌种植一废弃物利用一有机肥生产一农作物种植”生态循环生产。

培育一批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示范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扩大基料化利用覆盖面。

到2023年,全省秸秆基料化利用占比达到0.29%。

5.巩固提升秸秆原料化利用。

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新型建材业、包装业等重点产业,鼓励更多利用稻草、麦秆、高粱秆、玉米秆等为原料,生产工业用纤维、人造板、秸秆碳、保温材料、包装缓冲材料、纸浆原料等产品。

支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日光温室保温草帘以及秸秆提取淀粉、木糖醇、糖醛等食品原料的相关产业,提升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水平。

到2023年,全省秸秆原料化利用占比达到1.4%。

6.提升秸秆直接还田质量。

进…步优化机具配置,推广使用新型高效秸秆粉碎机、双轴粉碎旋耕机、带剥皮装置的玉米联合收获机、深翻机、旋耕机等新型机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3.08.08•【字号】鲁农法字〔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9号各市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我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安排,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拟于8-10月联合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范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含渔业主管部门,下同)及其所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规范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建设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管理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情况;“稳粮保供”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落实情况;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诉讼纠错情况;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行政执法体系队伍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执法机构编制落实和执法人员配备情况;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情况;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和执法培训情况等。

(三)行政执法条件保障情况。

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2年版)》《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山东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情况;执法设施装备管理和执法经费保障情况等。

(四)《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情况;健全完善行政处罚配套制度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落实情况;县级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衔接情况;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处罚权是否存在委托乡镇(街道)行使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情况等。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农业生产秩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2. 严格执法标准,依法行政,确保执法公正、严肃、高效。

3. 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维护农业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1. 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农业生产主体信息库,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和服务。

2.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品质量安全。

3. 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4. 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三、工作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2. 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

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4. 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质量。

四、工作保障。

1.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3. 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工作评估。

1.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2. 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能。

六、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 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工作要求。

1.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护农业市场秩序。

2.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思路及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展开:
1. 提升执法力量: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

建立健全农业执法部门内部督导机制,并完善执法执勤设施,提高执法效能。

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执法依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执法的公正、合法和便利性。

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执法体系。

3. 加大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完善农业违法行为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能力。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形成合力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的合力,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效果。

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4. 推动新型农业科技应用:加强新型农业科技的执法监管,确保农业科技的合规合法应用。

加强对转基因农产品、农药、兽药等农业科技产品的质量把关和监管,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和监测,防止农产品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5. 打击农业环境污染:加大对农业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农业环境执法监管体系。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业废弃物的管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6. 加强农业市场监管: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和非法加工出厂农产品的行为。

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提高农产品市场秩序。

以上是202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有效推动农业执法工作的进步和提高。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一、前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本方案建立以法为基准,以服务为宗旨的工作机制,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性,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和创新。

二、总体目标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组织、规范、协调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以法为基准,以服务为宗旨,依法履行职责,公开、公正、公信,科学、合理、便民、高效,注重预防、维护、治理,加强监督、督查和问责。

四、工作任务(一)制定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规范和管理。

1、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体系,完善执法标准、程序、制度、办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2、发布执法规程和操作指南,明确执法标准、流程、检查内容、处理程序等,实现行政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建立执法人员考核机制,各级执法部门要开展培训和技能提升,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4、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和专项检查,对存在违法和不规范行为的地方,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置。

(二)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对于违法和不规范的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第一时间进行执法检查,及时予以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罚。

2、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实施非法霸占、挖掘、盗伐、捕杀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对涉农领域的维权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农业生产发展。

1、与土地、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农业领域重点问题的联合打击和整治。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一、背景农业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行政执法则是农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随着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工作变得越发重要。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农业市场秩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优化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资源,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自主性和规范性,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率,保障国家农业生产安全和市场秩序。

三、任务1.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农业行政执法政策,修订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农业行政执法规范的标准和流程。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和执法效率提升。

2.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促进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3.整合资源,提升执法效率整合农业行政执法的各类资源,公正高效地实行法定职责。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形成农业行政执法的合力。

建立农业行政执法的处理流程,加快信访、处罚等工作。

4.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公开和监督建立政务公开机制,定期公布农业行政执法的信息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引起社会关注的案件加强公开报道和解释说明,增强社会的信任度和依从性。

四、实施措施1.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具体农业行政执法规范,确保农业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开展交叉培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培训,特别是与农作物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疫等领域交叉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

3.加强执法资源整合整合农业行政执法的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执法机关的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联合执法,形成整体效应。

4.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加速执法信息的采集、传递与处理,提高执法工作的效能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5.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公开和监督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公开宣传活动,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一)

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一)

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一)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一、背景及目标背景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包括对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村环境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和指导。

目标本方案旨在确保杭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行任务时,能够高效、科学、公正地进行执法工作,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农业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

二、三定方案概述定岗方案1.设立不同岗位,如执法人员、技术专家、信息统计员等,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2.制定人员流动和轮岗机制,确保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3.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定责方案1.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明确各类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

2.制定 clear responsibilities,明确各责任主体在农业行政执法中的角色和职责。

3.加强风险评估与预防,做好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安全可控。

定量方案1.建立全面的农业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农业执法工作的全程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

2.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农业执法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效果,激励和奖励优秀执法人员,推动工作质量的提升。

三、方案实施计划时间安排•2022年1月:制定定岗方案•2022年2月:制定定责方案•2022年3月:制定定量方案•2022年4月:编制全面实施计划资金安排•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预算,确保方案的实施经费。

人员安排•各部门根据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方案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推进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方案的实施。

•加强内外部沟通,确保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方案的实施。

四、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风险评估•内部因素:人员流动导致工作稳定性降低,缺乏专业人才等。

•外部因素:执法工作涉及风险较高,可能遭受暴力袭击或舆情危机等。

应对措施•内部风险:建立稳定的人员流动机制,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外部风险: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设立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27号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27号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3〕27号)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委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进程,确保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省农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行动。

现将《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2月4日附件:2013年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为保障各项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加强农业执法,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及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按照农业部部署,结合我省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法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狠抓农业执法,查处大案要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持久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执法责任制,促进各项农业法律法规和惠农强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强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和依法行政进程,杜绝损害农民利益事件发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根本好转,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业法制工作登上新台阶。

农业综合联合执法方案

农业综合联合执法方案

农业综合联合执法方案1. 背景农业作为我国的重要行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

因此,为保障农业生产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而农业联合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为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保护农民的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并提出一份适用于农业行业的综合联合执法方案。

3. 农业综合联合执法的定义农业综合联合执法是指由多个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农业生产秩序,打击农业违法犯罪活动。

4. 农业综合联合执法的重要性在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各种形式的非法经营和违法行为,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

一个农业综合联合执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是保障农业生产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强化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的必要过程。

5. 农业综合联合执法的实施5.1 联合执法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是联合执法的基础,农业综合联合执法应当由农业、质监、林业、水利、工商、税务、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组成,形成一个联合执法机构。

5.2 联合执法的对象联合执法的对象包括非法经营者、违法犯罪分子等,同时也涉及到各种农业行政管理的相关事项。

5.3 联合执法的方式农业综合联合执法可以采取拉网式排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

5.4 联合执法的流程•在联合执法机构指导下,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联合执法行动前,各部门应当按照联合执法方案,制定行动计划,明确协作机制、工作流程、人员分工等;•在联合执法行动过程中,各部门应当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执法规程,确保执法行动的公正、严肃和高效;•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各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和汇总相关信息,将取得的执法成果进行公示。

6. 结论农业综合联合执法在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只有加强联合执法的组织和管理,不断完善联合执法的方案和机制,才能有效地保护农业生产秩序,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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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行政执法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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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的部署,为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我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加大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案件查处与日常监管结合,促进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督促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机构队伍建设,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农业执法工作。

开展五大执法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

重点查处制假售假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2-4月和8-10月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积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春耕、夏播期间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和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公告。

结合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的施行,积极开展农药管理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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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动,特别要加强对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监管,千方百计全面禁止在农业上的使用。

2、开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行动。

全年开展1—2次以保护青蛙和耕地质量为重点的全省性执法行动。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在农产品生产销售旺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行动。

4、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

6-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保护植物新品种为重点的执法行动,并配合农业部抓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试点工作。

5、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制售毒鼠强行动反弹。

(三)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作。

继续在全省开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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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点,推广汨罗试点经验,以“四位一体”为主线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程,重点在“加强市场监管、构建现代营销网络、创立放心农资店、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强化服务指导”等方面进行探索研究,形成经验,在全省深入推广。

(四)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

研究制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试点,举办企业骨干诚信培训,引导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制度建设,逐步推行信息分类管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

(五)完善执法信息网络建设。

高质量建设湖南农业法制网,加强省内外法制信息交流。

完善案件举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开通“12316”举报电话,拓展案件发现渠道,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完善信息上报、抄告、互告及公告制度,提高信息搜集、处理上报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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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效率。

(六)强化执法监督。

积极推进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农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督查和交叉执法检查。

加强行政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全年组织1—2次执法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督促全省执法工作的落实。

三、重大活动安排
(一)开展执法行动。

2-4月份和8-10月份,组织两次全省性的农资打假集中整治行动。

各市县集中人力、物力、时间,对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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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品和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3—4月份,省厅与部分县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3月初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

(三)1—5月在全省组织2次农业投入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四)在重点节日及农产品产销旺季组织全省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五)9—10月继续组织执法交叉检查。

重点检查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包括:体系建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执法效果以及重大案件查处等。

届时省厅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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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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