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彩礼返还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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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彩礼返还的总结范文

民间彩礼返还的总结范文

在我国,彩礼作为一种传统的婚俗,自古以来就存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彩礼返还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民间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总结,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彩礼返还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以下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彩礼返还的比例彩礼返还的比例应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1. 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2. 是否生育子女;3. 各自的过错程度;4. 彩礼数额;5. 当地风俗习惯。

三、彩礼返还的起诉范文以下是一份彩礼返还的起诉范文,供参考:原告:[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年月日],族:[族别],住址:[市区镇号],公民身份号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告:[姓名],性别:[男/女],出生年月日:[年月日],族:[族别],住址:[市区镇号],公民身份号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返还彩礼人民币[金额]元;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日期]经人介绍相识,[日期]原告及原告父母先后支付被告现金及物品共计人民币[金额]元。

由于双方感情基础不深,了解不够,就结婚事宜多次协商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已不可能。

原告及家人就彩礼返还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为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彩礼返还的注意事项1.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以便法院审查范围;2. 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避免因无证据而败诉;3. 诉讼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言语过激而损害自己;4. 了解当地风俗习惯,以便在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民间彩礼返还问题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有着明确的规定。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3篇)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作为一种婚俗现象在我国仍然普遍存在。

彩礼,又称聘礼,是男方在婚前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财物,用以表示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诚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现象也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彩礼返还问题也愈发突出。

本文旨在探讨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参考。

二、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一规定为离婚彩礼返还提供了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二)》第十一条对离婚彩礼返还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彩礼返还的情形和标准。

三、离婚彩礼返还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或者接受人一方死亡的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或者接受人一方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四、离婚彩礼返还的标准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的比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返还的比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民法典规定彩礼返还规定

民法典规定彩礼返还规定

民法典规定彩礼返还规定
民法典规定彩礼返还规定
《民法典》对彩礼返还未做明确规定,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根据目前法律,可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未办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需提供户口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彩礼应是沟通感情和诚意的媒介,而非买卖。

畸高价值的彩礼背离了其象征意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姻登记前或结婚仪式上向女方或其家庭支付的一定款项或财物,用以表示婚姻的诚意和善意。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婚姻观念的变化,彩礼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争议。

为了保护妇女和家庭的权益,法律对彩礼返还做出了一些规定。

下面将重点介绍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首先,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彩礼当事人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应当返还彩礼。

这是保护女方利益的一项重要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方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的,应当返还女方的彩礼和其他财物。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女性的婚姻权益,防止彩礼成为男方的不当利益来源。

其次,法律规定了彩礼返还的具体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男方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的,应当返还全部彩礼和其他财物。

这一规定避免了对彩礼的歧视和限制,确保了女方可以获得应有的彩礼返还。

此外,法律还对彩礼返还的方式进行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当事人可以协商返还方式。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返还彩礼,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形式的赔偿方式。

比如,如果女方在男方违反结婚承诺后不能再嫁人,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补偿金。

此外,如果因彩礼问题造成的其他损失,也可以要求男方予以赔偿。

这些规定侧重于保护女方的利益,避免他们因彩礼问题而产生的经济和情感上的困扰。

总之,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男方逾期不结婚或者违反结婚承诺时应当返还彩礼的规定,彩礼返还的具体标准,返还方式以及赔偿方式等。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女性的婚姻权益,防止彩礼问题对家庭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男方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促进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

法律规定退还彩礼的条款(3篇)

法律规定退还彩礼的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保障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订婚、结婚过程中,男方为表示诚意,自愿给予女方及其家庭的财物。

第三条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前,自愿给予彩礼的,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后,因离婚等原因导致彩礼退还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彩礼的给予与接受第五条男方给予彩礼,应当出于自愿,不得以彩礼作为婚姻的强制条件。

第六条女方及其家庭接受彩礼,应当表示感谢,不得索取或者变相索取。

第七条彩礼的给予与接受,应当遵循当地风俗习惯,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三章彩礼的退还条件第八条下列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男女双方或一方的原因导致婚姻无效的;(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四)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女方提出离婚,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的。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一)男方在婚姻登记前已经因重大疾病、精神疾病等原因丧失行为能力,女方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其结婚的;(二)男方在婚姻登记前已经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女方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其结婚的;(三)男方在婚姻登记前已经因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维持,女方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其结婚的。

第十条在以下情况下,彩礼不予退还:(一)双方已共同生活满一年的;(二)女方怀孕或者已经生育的;(三)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

第四章彩礼的退还方式第十一条彩礼的退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现金退还;(二)实物退还;(三)折价退还。

第十二条彩礼的退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二)自愿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

结婚彩礼退还法律规定有什么规定

结婚彩礼退还法律规定有什么规定

结婚彩礼退还法律规定有什么规定现如今,由于人们的思想觉悟不断的提高,对于婚姻方面也不拘谨了,通常认为合适的就会选择结婚,而结婚相处后又反悔想退彩礼的情况也有很多。

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结婚彩礼退还法律规定有什么规定?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一、结婚彩礼退还法律规定有什么规定关于彩礼的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

二、结婚彩礼与一般赠与有什么区别1、从法律角度讲,赠送彩礼确是一种赠与行为,但这种赠与行为并非是无偿转移财产权,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赠与所附条件生效时才成就。

彩礼赠与得以生效的附加条件,实际上就是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正式结婚;而—旦婚约解除,那么赠与合同效力就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就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即返还给赠与人。

2、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即无偿转移财产的赠与行为,一旦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不论将来婚姻关系是否得以实现,赠与人都无权收回赠与财物。

三、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什么问题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彩礼法律纠纷返还规制问题研究

彩礼法律纠纷返还规制问题研究

彩礼法律纠纷返还规制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风气也在不断地变化。

然而,在婚姻问题上,一些陈旧的观念仍然存在。

在很多地方,结婚仍然是男方支付彩礼给女方的习俗。

然而,由此引发的彩礼法律纠纷却也非常普遍。

许多人在离婚后,要求返还彩礼,导致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彩礼返还问题,旨在为法律制定者提出合理的规制建议。

一、彩礼概念维基百科中,彩礼被定义为“在婚姻中,男子或其家庭为了向女方或女方家庭支付的礼金或物品”,这种习俗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

在古代,由于女性社会地位较低,因此婚姻提供了女性改变其家庭和社会地位的机会。

男方支付彩礼可以表示他对女方的尊重和珍视,同时也可以帮助女方家庭提高财富地位,这种做法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随着时代的变化,彩礼的含义也产生了变化。

在一些地方,大量的婚姻和离婚法律问题及家庭纠纷都与彩礼相关。

这已经使彩礼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并促使人们反思该传统。

二、彩礼法律纠纷状况在彩礼问题上存在许多纠纷。

虽然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但主要纠纷如下:1.离婚要求返还彩礼当夫妻离婚时,女方或其家庭可能会要求男方返还彩礼。

但由于缺乏法律规定,诉讼过程变得非常复杂。

法院在考虑此类案件时,通常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如婚姻财产分配、彩礼的性质和金额、离婚原因和过错方等因素。

另外,返还问题还涉及到彩礼给男方家庭或馈赠给女方家庭的情况。

在前者中,男方不能强迫其家庭返还彩礼,因为这是男方家庭的财产。

在后者中,当丈夫在婚后去世时,法院可能需要决定男方家庭应该在何时和何种方式下返还彩礼。

2.拒绝支付彩礼在某些情况下,丈夫或其家庭可能会拒绝支付彩礼。

女方或其家庭可能会要求法院强制其支付。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此类要求,因为按照法律,男方并没有法律责任支付彩礼。

3.提高彩礼质量和数量的压力在某些情况下,女方和其家庭可能会承受丈夫和其家庭提高彩礼质量和数量的巨大压力。

这可能导致一些婚姻家庭矛盾,如家庭暴力、商业欺诈和其他犯罪行为。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婚姻法律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不少人对于婚姻中彩礼的问题也开始关注。

最近,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问题也引发了大量的讨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彩礼返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考虑到很多方面。

例如,如果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双方应该如何处理彩礼的问题;如果双方离婚,又该如何平分共同财产等。

在实际应用中,彩礼的返还存在很多争议。

以下列举了几个相关案例供参考:案例一:2018年,姜先生婚后两年出现了婚姻破裂,他要求妻子返还彩礼。

妻子不同意,认为这违反了双方最初的协议。

最后,法院裁定双方各自承担了一部分责任,妻子需要返还彩礼的一半给姜先生。

案例二:2019年,约翰李先生和他的妻子在登记结婚时,提出了返还彩礼的要求。

因为双方在婚前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协议中规定如果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双方应该平分彩礼。

最终,双方按照协议条款分别返还了各自的一部分。

案例三:在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一些丧偶者因为需要再婚,会第二次收取彩礼。

但是如果第二段婚姻再次失败,又应该如何返还彩礼?这也是一个困扰人们的问题。

以上案例只是彩礼返还的冰山一角,很多时候,彩礼返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因此,在婚姻中,公平公正的处理彩礼问题,至关重要。

仅仅依据简单的协议条款,未免太过粗略,当大多数人都难以自行解决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师的帮助。

此外,尽管彩礼的返还遵循民事法律制度,但也应该注意到相关的文化背景和社会传统,以便更好的解决相关问题。

在一些地区,彩礼不仅是一种礼物,也是一种传承文化的方式。

因此,我们需要更好的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通过法律手段完善相关的规定和制度,使彩礼返还的行为更加合理和公正。

最近,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已经在该问题上有所行动,致力于打击虚假夸大的彩礼现象,推进更为可行和合法的处理方式。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颁布了一份意见,规定一系列处理婚姻中财产分割、抚养子女、因彩礼纠纷等的政策。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离婚彩礼返还是指在婚姻解除后,婚姻当事人要求归还婚前或婚后所支付的彩礼。

离婚彩礼返还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涉及到家庭财产、婚姻自由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下面将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首先,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彩礼是否要返还的问题。

婚姻法规定了财产的归属、继承等问题,但对于离婚彩礼的归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一方面导致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空白。

然而,尽管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彩礼返还的问题,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定。

例如,一些地方性的婚姻管理条例中规定了离婚彩礼的返还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和条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就离婚彩礼返还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对相关争议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和明确。

根据司法解释的内容,如果离婚彩礼是婚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或对方家庭所支付的,对方一方要求归还的,应当认定为离婚彩礼。

而如果离婚彩礼是彩礼的话,即双方自愿离婚后,一方要求归还的,应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在判断离婚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标准。

首先,应当考虑彩礼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如果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且支付方式为现金、存款等可以明确追溯的,那么一般应当认定为离婚彩礼。

其次,应当考虑彩礼支付的目的和性质。

如果彩礼是作为一种礼尚往来的习俗,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和谐,那么一般不应当认定为离婚彩礼。

除了上述的判断标准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婚姻关系稳定的原则,来判断离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对离婚彩礼返还问题进行了司法解释,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

有些人认为,离婚彩礼是作为婚姻过程中的一种经济补偿,应当在婚姻解除后不予返还。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离婚彩礼是彩礼的一种形式,应当在离婚时返还给对方。

论民法典中彩礼返还法律问题及其规制

论民法典中彩礼返还法律问题及其规制

论民法典中彩礼返还法律问题及其规制彩礼是我国传统的婚姻习俗之一,它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和社会意义。

彩礼的返还问题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往往成为争议焦点。

因此,民法典中彩礼返还的法律问题及其规制成为关注的热点。

本文将从彩礼的定义和返还原则、彩礼返还的时机和方式以及彩礼返还的法律救济等方面探讨相关问题。

一、彩礼的定义和返还原则彩礼即为男方在婚姻缔结时向女方或其家庭赠送的财物或金钱。

彩礼作为表达婚姻诚意和尊重的象征,既包含着喜庆祝贺的含义,也体现了男方对女方的经济支持和保障。

然而,婚姻关系解除后,彩礼的返还问题成为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彩礼的返还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彩礼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得到返还;二是兼顾婚姻关系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返还过分给付的情况;三是注重公平和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使双方在返还中都能得到公正对待。

二、彩礼返还的时机和方式彩礼的返还时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下,彩礼应当原则上全部返还;二是婚姻解除时,按照彩礼返还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返还。

彩礼的返还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可以选择一次性返还或分期返还。

一次性返还适用于彩礼数额较小、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情况,而分期返还则适用于彩礼数额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全部返还的情况。

三、彩礼返还的法律救济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未按照协议或法律规定返还彩礼,另一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彩礼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彩礼返还。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应当返还彩礼。

如果法院认定应当返还彩礼,将依法判决对方偿还彩礼。

在判决生效后,一方未按照判决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随着我国民法典的实施,彩礼返还的法律问题受到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规制。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彩礼的返还将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发生的协议进行处理。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离婚彩礼返还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将婚姻登记时由婚姻登记部门扣留的彩礼款项或财物返还给女方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彩礼的返还原则是原则上应当予以返还的,但是不返还的情况也有例外的。

具体而言,如果婚姻关系确已经达到了法定条件,但是没有履行结婚的相应程序即没有结婚登记,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彩礼就不予返还。

另外,如果彩礼已经完全或者大部分用于家用、支付债务、赠与他人等用途,由于已经没有可返还的对象,也不予返还。

其次,对于已经结婚登记的彩礼,如果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对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而如果是双方共同提出离婚,或者是因为对方有过错导致的离婚,则彩礼不予返还。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彩礼已经全部或部分用于婚后生活或家庭事宜,未用于个人消费、其他支出或者投资,那么彩礼应予以返还。

如果婚礼没有举行或者婚姻关系未存续满一年,原则上应该予以全额返还。

再次,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规定,对于离婚后彩礼返还纠纷的处理,应该综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具体情况包括彩礼的金额大小、用途、是否确已归还以及夫妻双方的财产和收入情况等。

在判断中,应重视维护家庭利益、保护妇女权益、遵循公平原则,并兼顾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如果彩礼的金额较大,产生争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彩礼的返还或诉求其它民事权益。

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查,酌情判决返还彩礼的金额或财物。

综上所述,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离婚彩礼的返还原则、返还条件和返还纠纷的处理等。

在具体处理中,应当兼顾维护家庭利益、保护妇女权益、遵循公平原则,并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和裁决。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姻登记之前向女方或其家庭送出的财物或礼金。

虽然在某些地区和传统中,彩礼被视为一种习俗或习惯,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返还。

然而,有些地区的婚姻法规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彩礼的返还。

首先,彩礼的返还通常与婚姻的有效性有关。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婚姻被法院宣布为无效或无效,彩礼可能需要返还。

例如,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没有真实意愿进入婚姻关系,或者有重大的法律障碍导致婚姻无效,那么法院可能会要求返还彩礼。

第二,彩礼的返还可能与婚姻解除有关。

当婚姻关系终止,例如通过离婚或死亡,一些地区的婚姻法可能规定彩礼的返还。

这通常取决于彩礼的性质和彩礼的目的。

如果彩礼是给予女方或其家庭的礼物,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彩礼不返还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返还彩礼。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在许多地区,特别是在习俗和传统上,彩礼被视为一种礼物,一旦给予就不可退还。

因此,在这些地区,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协议明确要求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不会要求彩礼的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彩礼的法律规定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某人对彩礼的返还有疑问或争议,最好咨询当地的婚姻法律专家或律师,以了解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总结起来,彩礼的返还通常不被法律明确规定,但在一些情况下,例如婚姻无效或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可能会要求返还彩礼。

然而,习俗和传统也可能对彩礼的返还产生影响。

因此,了解当地的婚姻法律和传统习俗非常重要。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习俗之一,是男方家庭赠送给女方家庭的一种礼品,旨在表达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感激和尊重。

但在现实中,由于彩礼金额的不断上涨和一些不良商家的恶意炒作,不少家庭在婚礼期间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会因此陷入债务困境。

因此,彩礼返还成为了一种社会公义的关注点,也引发了相应的法律问题。

对于婚姻法而言,彩礼并不等同于赠与或给予,而是定位于家庭财产的交换和转移。

因此,如果婚姻关系解除,有理由追索或依法归还彩礼,至少应该返还部分或者按照双方同意的比例进行返还。

而且,如果婚姻关系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而解除,法律也规定了对彩礼的返还义务。

以下是三个关于彩礼返还的案例。

一、案例一:妻子出轨,丈夫追索彩礼在某省的一起离婚案中,丈夫认为妻子在婚姻期间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提出了追索彩礼的诉求。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婚姻关系:……(三)重大过错。

”而重大过错的标准则是:对夫妻感情破坏严重;对整个家庭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违背了夫妻的基本道德原则等。

在该案中,由于妻子的出轨行为已经对家庭生活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而且出轨行为也直接违反了夫妻的基本道德原则。

因此,法院判决妻子应当返还丈夫一部分彩礼作为补偿。

二、案例二:男方拖欠婚约,女方要求彩礼返还在某省的一起案件中,女方提出了要求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

原因是,男方先前承诺要与女方结婚,但是一拖再拖,最终废弃了婚约,女方认为男方没有履行婚姻约定从而申请了彩礼的返还。

法院在审理中表示,如果男方自始至终没有履行婚姻协议,那么女方就有权要求彩礼的返还。

因为这种情况下,男方没有完成婚姻协议不属于违约,所以无法以任何解约条款为由抵消彩礼的返还义务。

三、案例三:为了彩礼而结婚,要求返还全部彩礼在某省的一件案件中,女方提起诉讼要求男方返还全部彩礼。

彩礼退还法律规定

彩礼退还法律规定

彩礼退还法律规定彩礼退还在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风俗中,彩礼被视为一种习俗。

由于彩礼的性质和目的选择性杂质,个别杂质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甚至有可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规范彩礼的现象,保护女性合法权益,许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和指导意见。

彩礼退还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上明确规定退彩礼权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婚姻当事人约定彩礼,应当依法全额返还;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78条规定,婚姻当事人协议将婚前财产作为共同所有,应当将彩礼财产归还婚前财产所有人。

2.婚姻登记、民政局等部门明确责任。

根据某些地方的规定,婚姻登记处、民政局等部门在办理登记和颁发结婚证时应要求双方对彩礼的金额等内容进行书面约定,并要求双方签署退彩礼的协议,确保女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3.法院提供司法保护。

如果彩礼一方不履行退还义务,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彩礼金额进行追偿。

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断彩礼是否应退还,并依法追偿。

4.社会组织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教育。

许多地方政府和协会等社会组织会定期开展彩礼退还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以引导婚姻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避免不当彩礼现象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彩礼退还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并不广泛,退还彩礼的具体操作还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另外,由于彩礼习俗的复杂性和区域差异性,具体的彩礼退还金额等细节也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解决。

因此,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目前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希望通过法律的规范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可以有效地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发展。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

彩礼返还法律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传统观念也在慢慢的发生着改变。

尤其是在婚姻问题上,随着现代人的理念越来越开放,婚姻法律也越来越注重保障婚姻双方的利益和权益。

其中,彩礼返还问题是一个需要引起我们关注的法律问题。

彩礼返还问题中的法律关系,主要是针对“买卖婚姻”行为的规范。

要明确一点的是,彩礼是用来体现家庭慈母爱女儿的一种传统习俗,但如果成为了“买卖婚姻”的工具,那么就会让婚姻关系变得非常不健康。

因此,彩礼返还是既受到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也受到我国刑法的监管。

在法律实践中,不少没有得到彩礼返还的受害人都在法庭上提出了起诉。

下面我们将列举三个案例来说明彩礼返还问题的法律制度。

1、案例一:王某某因拒不退还彩礼嫌疑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王某某在婚后不久,就经常在家中施行暴力,而她的婆家却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制止。

后来王某某因患上了严重精神疾病,在治疗期间王某某的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彩礼返还。

但王某某的婆家拒不退还,因此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

2、案例二:陈某某和某女子私奔,彩礼返还成了难题。

陈某某和某女子在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下私奔到了外地,但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得到父母的认可。

当婚姻出现问题时,陈某某的妻子要求进行离婚,并要求彩礼返还。

但陈某某的父母却认为他们的女儿私奔,应该没有得到彩礼返还的权利。

最后,法院判决陈某某的妻子有权要求彩礼返还。

3、案例三:小李没有得到彩礼返还,选择拆房子索赔。

在这个案件中,小李在婚后6个月要求离婚,并要求彩礼返还。

但丈夫拒绝彩礼返还,小李因此撤回了离婚申请。

后来,小李又因为维权不当拆掉了婆家的房子,丈夫因此提出民事诉讼。

最终,法院判决丈夫应该彩礼返还,但由于小李拆房子的行为不当,责令其赔偿。

可以看出,彩礼返还问题不仅涉及到婚姻法律关系,也涉及到了刑法的规定。

总的来说,在彩礼返还问题上,我们的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和健全,针对暴力婚姻等因素对受害人的保护,也日益重视。

深度解析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

深度解析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

深度解析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关于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如下: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可用前述第(二)、(三)项的要求,理应以彼此离异为标准。

什么状况未予退还完婚彩礼钱不符最高法院《有关可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多个难题的表述(二)》第10条要求情况,另一方恳求返还彩礼的,未予适用。

婚姻法关于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1、只要不符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彩礼退还的规定的,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彩礼满足返还条件,并不代表一定要100%返还。

2、我国法律对彩礼退还没有作出规定,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等。

3、法律主观:婚姻中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什么状况未予退还完婚彩礼钱不符最高法院《有关可用〈中华共和国婚姻法〉多个难题的表述(二)》第10条要求情况,另一方恳求返还彩礼的,未予适用。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1、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如下: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结婚彩礼返还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限制和标准 返还彩礼

结婚彩礼返还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限制和标准 返还彩礼

结婚彩礼返还的情形及法律依据限制和标准返还彩礼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多少彩礼1、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

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2、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彩礼怎么返还?一、法律依据2004年4月1日实施的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返还彩礼法律规定出台(3篇)

返还彩礼法律规定出台(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迁,彩礼作为一种传统的婚俗,在我国各地有着悠久的历史。

然而,近年来,彩礼金额不断攀升,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和家庭纠纷。

为了规范彩礼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已于近日正式出台。

本文将对新规进行解读,并提供实施指南。

一、新规出台背景1. 彩礼金额攀升,引发社会矛盾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彩礼金额逐年攀升,部分地区彩礼甚至高达数十万元。

高额彩礼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

2. 法律空白,维权困难在原有法律框架下,关于彩礼的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在彩礼纠纷中,当事人维权困难。

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错误观念,加剧了彩礼纠纷的复杂性。

3.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规范彩礼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应运而生。

二、新规解读1. 彩礼性质认定新规明确,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姻登记前,为取得女方同意结婚而给予女方及其家庭的财物。

彩礼性质属于赠与行为,不属于婚约财产。

2. 彩礼返还情形新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 彩礼返还比例新规规定,彩礼返还比例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是否共同生活;(3)彩礼金额与婚姻登记费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经济支出等因素。

4. 彩礼返还时限新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实施指南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彩礼法律规定的认识,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彩礼。

2. 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彩礼行为各地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彩礼行为,遏制高额彩礼现象。

礼金返还法律规定(3篇)

礼金返还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礼金返还的法律规定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以下将从这几个方面对礼金返还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礼金返还的概念礼金,是指当事人之间在特定情况下,一方为表示敬意、感谢或达成某种目的,自愿给予另一方的金钱。

礼金返还,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各种原因,如合同解除、法律禁止等,需要将收受的礼金返还给对方的行为。

二、礼金返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收受礼金的一方应当返还礼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与《合同法》的规定类似,民法典也明确了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收受礼金的一方应当返还礼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返还彩礼的法律问题

返还彩礼的法律问题

一、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

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二、返还彩礼的金额如何确定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关系。

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南方提出解除婚约,裁判就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如女方提出,则应多予支持返还;
2、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

一般来说,结婚时间较长,男女双方受婚姻及家庭约束也越大。

双方如果结婚的时间较长,则返还的彩礼数额应酌情较低,反之,则应多于返还;
3、有无生育子女。

一般来说,如果生育子女,则减少返还;没有生育子女,则增加返还;
4、财产使用情况。

这里着重说明财产使用情况。

就笔者审判实践而言,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女方大多以彩礼已经在双方共同生活中使用作为辩解理由而拒绝返还。

此种辩解意见也不无道理,如男女双方确实共同生活中支出了彩礼费用,则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但司法实践中,持有彩礼的一方举证能力的要求太高,一般无法举证用于家庭支出。

在这点上是否应减低彩礼持有人的举证责任是另外值得探讨的问题;
5、双方经济状况及当地经济发展情况。

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经济稍微困难的一方应得到适当照顾,经济较为优越一方应酌情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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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彩礼返还相关法律问题
作者:于振
来源:《智富时代》2016年第01期
【摘要】彩礼,也称聘金、定礼等,在我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中国古代周朝就有其特定的婚约步骤“纳征”作为彩礼接收的固定程序,所以给付彩礼仍作为一种婚约传统习俗流传至今。

但由于地方风俗不同,民族习惯不同赋予这种给付行为不同的主观色彩,因此关于彩礼给付如何界定和出现纠纷后如何规制,仍然是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完善的重点,本文将从三方面浅述此法律问题。

【关键词】彩礼;返还;法律问题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婚约彩礼数额的不断增多和不合理收取现象的增加,所引发的彩礼纠纷也日益增多。

面对如此境况,我国仅在《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彩礼纠纷返还制度作出了一条规定,这不免显得过于粗略,事实证明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完善解决问题。

因此,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该制度十分必要。

一、彩礼的性质及法律适用
婚事初定,给付彩礼,结成连理已成为亘古不变的民约风俗,因此彩礼已经成为男女双方婚约关系确定的一种象征。

但是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中界定彩礼给付行为的性质,目前学者观点不一,学理上无统一认识,主要有“目的赠与说”、“附义务赠与说”、“附解除条件性质的赠与说”但笔者认为“目的赠与说”更为合理,目的性赠与,是指赠与人基于某个特定目的作出赠与行为。

史尚宽先生指出,以结婚为结果的彩礼给付是属于目的赠与性质,即称为(Zweckschenkung) i。

对待实践中彩礼返还纠纷问题的解决一般是以赠与处之。

表面看来送彩礼的确是一种自愿赠与行为,但是实质上它与一般的赠与行为存在很多不同。

正常情况下给付彩礼都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从此要求的结果来看,给付彩礼的行为就成为与其他赠与行为最大的不同。

《合同法》第192条ii规定了关于赠与可撤销行为的相关情形,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为双方作了双赢的规定。

依此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婚约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并不必然保护,而给付彩礼可看做双方的赠与合同具有双务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条iii,该项法律规定是我国审判实践活动中审理彩礼纠纷的另一法律规定,此规定对于财物认定仍是可选择性的,并未严格区分强调其性质,法官认定仍存在很大操作空间,对于彩礼赠送方
的合法权益不能很好的保护,因此也致使婚约收受彩礼的行为肆意泛滥。

但是此解释的颁布也避免了之前此类案件因无法律依据不予受理,或适用法律原则的不完善结果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iv,此司法解释的出台为该类案件处理依据的空白作了很好的填补,从切合实际的角度出发对婚约彩礼问题进行了法律正视,为实践提供法律依据,为保护彩礼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二、彩礼返还的范围界定
彩礼纠纷问题中,返还彩礼范围的确定是重中之重,也是难点所在,只有解决好此类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双方权益,从双方父母见面到婚约成立期间各种性质的财物赠与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双方家长见面赠与见面礼,双方订婚约“送酒钱”,选订吉日送彩礼等;由于地域不同可能彩礼习惯不同,赠与财物也会不同。

这也就成为司法实践中,认定的难点和双方争议的焦点。

对此范围的认定较为复杂,但基于公序良俗和生活实践可以认为以下三方面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围,第一、基于共同意志的花费;如订立婚约后所进行的非必要支出:拍摄婚纱照,婚前单身派对等花费,第二、婚前自愿赠与的财物;男女双方为表爱意,自愿互赠的财物及类似性质的财物都不得要求返还。

若也算入返还范围,试问谁还敢表达爱意,一不小心会因此“倾家荡产”。

第三、不附条件的介绍报酬;因此笔者认为除了上述三种情形外,从订婚时起到正式结婚前或者是婚约解除前这个期间内赠与的所有财物都属返还范围。

三、彩礼返还的条件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其中第三种情形为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

关于生活困难如何认定,在实践中存在两种主体的经济层次的划分,即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所以对于生活困难的确定不能千篇一律,由于法律认定缺失具体标准,所以法官认定也是自由心证居多。

但是随着近几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这一问题的认定也有了初步的规范。

对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可依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评价和认定,根据其收入是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作为标准,以最低保障标准作以参照;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个问题,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未彻底遍布祖国各个角落,所以对一些偏远或是没有此制度保障的地区,以此作为认定标准不免缺乏正当性,所以大多数实践案例中都以当事人举证证明生活困难作为判定依据,如果条件允许也可进行社会调查作为辅助评价的依据;并且实践判定中已潜移默化的将生活绝对困难作为一个客观标准进行评价。

注释:
i史尚宽:《亲属法论》(台)容泰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0年版,第138页.
ii《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iii《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iv《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参考文献】
[1]马荣、刘洋主编:《婚姻家庭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2]江必新、何东宁、肖芳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婚姻家庭卷[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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