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意见5.1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人社发[2012]26号
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集中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勤学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要求,为了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切实维护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认真落实《新洲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经费清理和公示工作方案》(新办文…2011‟24号)文件精神,实现编制、人员、工资数据库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处以下)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档案全部集中到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馆统一集中管理。
二、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安排专职人员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馆做好干部职工档案集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向区人社局档案馆移交档案;同时,负责为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办理档案查阅、借阅、转递等相关手续。
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分类排序要求》(附件1)、《干部职工档案材料整理要求》(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所属干部职工的档案整理工作,并按《新洲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附件3)的规定项目填报纸质和电子版表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在5月底前未及时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档案移交到区人社局档案馆的,报请区人民政府对主要负责人实行治庸问责。
2012年5月7日
附件1:
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分类排序要求
附件2:
干部职工档案材料整理要求
一、编写类号、序号
1、档案材料分类排序以后,首先用铅笔编写类号、序号和页码。“类号-序号”要写在材料右上角,页码编在下角;
2、凡与页码无关的铅笔字都要擦掉;
3、第九类材料按分小类的方法编写类序号,如9-1-1,9-1-2;9-2-1等);
4、只有一页的材料也应编页码。
二、编写打印档案目录
1、目录内容的拟题要准确概括材料内容,较长的材料名称可适当省略,一般不超过12个汉字,如:“学生登记表”都应在前面写明“***(学校名称)学生登记表”;“干部履历表”前不加年份);
2、制成时间和页码都要与档案内容保持一致,切实起到开卷明义、一目了然的作用;
3、没有标题的材料,应根据内容拟定标题,并将拟定的标题用铅笔写在材料首页的正上方;
4、没有制成时间的,可以根据内容里涉及到的时间进行推算,推算出的时间用铅笔写在材料末页的右下方,实在推算不出的,可以空出不写;
三、其他要求
1、档案材料需要签字盖章的,必须有签注意见和盖章;
2、档案材料必须由黑色碳素笔书写形成,否则要通过手描、复制的方法进行处理;
3、档案材料的标准尺寸为宽19公分,长26公分,对于不规范的材料,要通过复制、修补、裁剪、包边等方式进行加工,达到整齐美观、规范统一的效果;
4、档案的装订要整齐、美观,保证装订牢固整齐(四边齐),无散页,不错位;
5、整理好的档案必须使用统一规格的档案夹(在指定地点订购),并将编号、姓名、籍贯等标志打印在档案夹封面上。
档案馆电话:86915268
附件3:
新洲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性质:负责人签字:
说明:
1、“编制性质”栏填写财拨人员或差拨人员或自筹人员。
2、花名册必须由所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
主题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通知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2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