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剂检查站设施条件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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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本

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范本

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1. 背景含兴奋剂药品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特殊药品之一,对于含兴奋剂药品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需要加强监管和检查措施,以确保药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和检查,保障药品的安全性。

2. 检查目标本次检查工作针对含兴奋剂药品的销售、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主要检查以下目标:1.药品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合法资格考试;2.药品是否符合GSP规范;3.是否建立药品安全管理制度;4.药品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5.药物管理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3. 检查内容本次检查工作将从以下方面入手:3.1 人员1.是否设立药品管理人员,是否已获得国家认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2.药品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合法资格考试;3.药品管理人员天分是否与实际工作任务相符。

3.2 资源设施1.是否建立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必要药品安全设备;2.药品储藏环境是否达到药品存储规范;3.是否安装了监控系统并正常运行。

3.3 业务流程1.是否存在合法药品管理制度;2.药品是否符合GSP规范;3.药品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4.药物管理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4. 检查对象本次检查对象涵盖以下五个方面:1.药品进口商及境内制剂数量的生产商;2.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及药店;3.从业人员;4.相关管理机构;5.借助药品库的相关企业。

5. 检查规范本次检查工作应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通过检查结果和数据对近两年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进而制定合理的管理策略。

6. 检查结果处理对于被检查对象中,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和影响药品安全的问题的将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对于存在小型问题和缺陷,加强监督,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复查。

7. 总结本次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安全保障工作。

我们必须依靠严格的检查监管和科学的管理手段,以实现药品信息公开、风险预警、保险赔付、投诉受理、行政监管等目标,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药品、更加周到的药品服务。

兴奋剂检查中各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

兴奋剂检查中各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兴奋剂检查的背景及重要性兴奋剂是指那些能够在短时间内提高运动员体能和技能表现的物质,它们可以极大地改变运动员的竞技表现,因此被国际体育界视为禁止使用的物质。

为了维护体育公平竞赛的原则,国际体育界制定了兴奋剂检查制度,并对检查的环节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兴奋剂检查不仅是对运动员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体育精神的彰显和弘扬。

二、兴奋剂检查前需要的准备工作1. 运动员需要对自己的饮食和药物使用进行充分了解和控制,以确保不会因为无意识地服用禁用物质而受到惩罚。

2. 运动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兴奋剂检查知识培训,了解兴奋剂检查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心理准备。

3. 运动员需要在比赛之前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自己的健康状况符合比赛的要求。

三、兴奋剂检查的流程和程序1. 通知阶段:在比赛之前,运动员和相关人员会接到兴奋剂检查的通知,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信息。

2. 采集样本:检查过程中,专业人员会采集运动员的尿液或者血液样本,以进行后续的分析和检测。

3. 样本存储和运输:采集完样本后,需要确保其安全存储并进行正确的运输,以防止样本被篡改或损坏。

4. 检测和分析:样本到达实验室后,会进行兴奋剂检测和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禁用物质的使用。

5. 报告和处理:检测结果会通知相关的体育组织和运动员本人,如果检测结果呈阳性,将会进行相关的处理和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 合理使用药物:运动员在使用药物时需要交流专业医生,确保所用药物不含有禁用物质。

2. 遵守检查程序:运动员需要严格遵守兴奋剂检查的程序和要求,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避免因为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

3. 注意饮食安全:饮食不良可能导致食品中存在禁用物质,因此需要谨慎选择食品来源和饮食方式。

4. 提高兴奋剂意识:运动员和相关人员需要加强对兴奋剂的认识和了解,做到知法懂法,避免因为无知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5. 改善监督体系:体育组织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兴奋剂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和流程,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CNAS-CL01-S03:2020 反兴奋剂实验室认可方案

CNAS-CL01-S03:2020 反兴奋剂实验室认可方案

CNAS-CL01-S03反兴奋剂实验室认可方案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Anti-Doping Laboratories前言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为加强在反兴奋剂实验室认可领域的合作,签署了联合声明,明确双方在认可合作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

为履行该联合声明中规定的责任,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了本文件,提出了反兴奋剂实验室的认可方案,以确保认可结果的技术可靠性和有效性,也确保CNAS 认可结果得到WADA 的承认和使用。

从事反兴奋剂检测的实验室除应满足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CNAS 发布的其他相关认可要求,还应满足WADA 发布的ISL《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实验室国际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文件包含 1 个规范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01-S03:2018《反兴奋剂实验室认可方案》。

反兴奋剂实验室认可方案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反兴奋剂实验室认可评审的特定技术要求、能力验证要求以及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我国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专门从事运动员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2 引用文件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DT,ISO/IEC 17025)WADA ISL 《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实验室国际标准》WADA TD WADA 技术文件3 要求3.1 实验室应按WADA的要求使用最新版本的文件,并满足有关实施日期的要求。

注:反兴奋剂实验室相关要求文件均由WADA制定并适时更新,实验室可自行访问WADA网站查询(http://www.wa )。

3.2 实验室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覆盖CNAS的认可要求和WADA的相关要求。

3.3 实验室所申请认可的每一检测方法均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SOP),SOP中应明确质量控制要求。

所有检测方法的SOP文件均应经技术确认,并包含历史修订情况,明确版本的变化情况和批准的时间。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7.01.17•【文号】体反兴奋剂字〔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7〕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行业体协,有关直属单位:为做好委托兴奋剂检查(以下简称委托检查)工作,明确有关单位在委托检查工作中的职责,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委托检查工作,根据《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托检查类别委托检查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体育部门及行业体协等运动员管理单位委托的检查。

第二类: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委托的检查。

第三类:其他社会团体、赛事组织方等委托的检查。

二、申请和受理(一)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以下简称反兴奋剂中心)负责受理和批准委托检查申请,并承担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请的委托检查,反兴奋剂中心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开展第一类委托检查的相关单位应在1月31日前以公函形式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本年度委托检查申请,内容应包含《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

(三)开展第二类委托检查的相关单位应在1月31日前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关于申请委托兴奋剂检查的函》(附件2),内容应包含本年度比赛和赛外委托检查申请。

(四)开展第三类委托检查的相关单位应至少提前45天以公函形式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申请,内容应包含《委托兴奋剂检查计划》(附件3)。

三、检查与检测(一)反兴奋剂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委托检查工作,样本采集工作由反兴奋剂中心资格认证的检查官实施。

(二)委托检查单位应配合兴奋剂检查工作的实施,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国际篮联(FIBA)对场馆设施的要求(选自赛事指南)

国际篮联(FIBA)对场馆设施的要求(选自赛事指南)

2014年男子篮球世界锦标赛场馆设施要求(摘自《2014年男篮世锦赛申办指南》)9. 场馆基础设施要求国际篮联的目标就是在充分满足观众、球员、VIP以及媒体代表的需求的场馆组织赛事。

以下几节为场馆要求的设备、房间以及设施提供了指南。

所有比赛场馆至少在比赛前十二(12)个月可以投入使用。

但是,任何新设施的建设必须至少在比赛前三十六(36)个月开始施工。

LOC应提供能够显示出如下所有功能区域的场馆地图的书面及电子版本:竞赛区(球场及相关通道、更衣室及通道、兴奋剂检测室、兴奋剂检测等候室、急救室等)各服务保障区(国际篮联办公室、贵宾区、储存室、新闻中心设备等以及所有相关通道)看台(公众席位、官员看台、媒体席位等)技术设施(照明、音频系统、水电供应等)外部区域(停车场、其他活动场地、入口等)所有房间必须至少在比赛开始前72小时贴有英文标识。

标识应根据国际篮联企业识别指南制作。

所有场馆必须清除所有广告,国际篮联以书面形式同意的广告除外。

9.1 通则从比赛/训练场馆到国际篮联官方酒店的行程时间应该最长为15-20分钟。

比赛场馆必须配备空调设施。

9.2 旗帜LOC应在场馆前设置旗杆,并在场馆内为旗帜以及相关活动提供足够的场地。

LOC同样应提供机械装置以便为在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球队升旗。

在比赛场地周围,应悬挂国际篮联旗帜以及参赛队所在国的国旗或国家篮联旗帜。

LOC应确保参加比赛球队的旗帜用平等对待所有球队的一种方式对待。

旗帜应根据主办国语言按照字母表顺序悬挂。

9.3 比赛场地9.3.1 球场及训练场球场2014 国际篮联世界锦标赛的每个场馆的球场都应同等质量。

LOC应提供场地设计的纸质和电子版本。

球场应具备以下规格:由国际篮联认可的生产商建造木制28m长,15m宽标有相同颜色(白色适宜),清晰可见的5cm宽的标线用有明显对比的颜色标出至少2m宽的边线。

边线的颜色应与禁区边线的颜色相同。

以下技术设备应由国际篮联认可生产商生产(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篮球比赛规则、篮球器材附件):安全玻璃篮板和篮架,包括减压篮圈两个大的记分牌,分别设置在场地两端有比赛计时钟的24秒装置以及配有醒目的红色电灯篮板周围的照明设备安装在篮板边界内,并且当一节比赛结束,比赛计时钟信号声响起时,红灯照明每场比赛提供12个由国际篮联认可的篮球球场天花板的高度或最低障碍物的高度至少不得低于7m在球场上方1.5m的垂直面上,照明一律不得低于1800勒克斯,并且均匀分布在球场内,没有阴影或斑点。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7号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7号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正文:----------------------------------------------------------------------------------------------------------------------------------------------------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7号《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苟仲文2021年7月20日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与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维护国家荣誉和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规范反兴奋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兴奋剂,是指年度《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

本办法所称兴奋剂违规包括以下情形:(一)检测结果阳性;(二)使用或企图使用兴奋剂;(三)逃避、拒绝或未能完成样本采集;(四)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五)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环节;(六)持有兴奋剂;(七)从事或企图从事兴奋剂交易;(八)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兴奋剂;(九)共谋或企图共谋兴奋剂违规行为;(十)违反禁止合作规定;(十一)阻止举报或报复举报人;(十二)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体育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将其规定为兴奋剂违规的行为。

第三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反兴奋剂工作坚持“零容忍”,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推动构建“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反兴奋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惩防并举;(二)公平、公正、公开;(三)维护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的反兴奋剂工作。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反兴奋剂工作。

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运动员管理单位、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全国足球比赛设施规范与安全标准

全国足球比赛设施规范与安全标准

全国足球比赛设施规范与安全标准全国足球比赛设施规范与安全标准一、体育场规模(一)甲级(包括甲A和甲B)联赛、足协杯赛体育场的观众席应能容纳观众3万人以上(含3万,下同)。

(二)乙级联赛体育场的观众席应能容纳观众500O人以上(以下体育场设施标准和安全规范,乙级联赛可根据乙级俱乐部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适当降低标准参照执行。

(三)如甲级(包括甲A和甲B)联赛、足协杯体育场其他标准均已达到,仅观众席位数量未达要求,而又确无其他体育场可以选择,在向联赛委员会申报并批准后,可使用不少于2万固定席位的体育场,但以3年为限。

二、体育场交通设施(一)体育场周围要有便利的公共交通设施,便于观众前往观看比赛和比赛结束后疏散。

(二)体育场周边有宽阔的停车场,并根据竞赛和安保工作需要划分区域。

要为主、客队和裁判员的车辆划定专门的停车位置,并有与观众隔开的畅通道路,保证运动员、裁判员的车辆不受干扰的抵、离本育场;残疾人车辆,停放在残疾观众专席附近,轮椅可直接进入场内的轮椅专席;电视转播车要有专门的便利的位置;文字记者、携带器材的摄影、摄像记者车辆,停放在记者入口处附近,便于记者采访时出入体育场;客队球迷的车辆必须单独停放并尽可能靠近主要道路,以便及时疏散;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必须停放在体育场内及便于调用的位置,并保障通畅的通道;主席台首长席、贵宾席人员的车辆,停放在主席台、贵宾席附近。

停车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并有专人值守。

三、体育场比赛设施(一)球场规格:长105米,宽68米。

草皮:平整、完好、茂盛的天然草皮,精心修剪,草高3—4厘米,跑道与草坪的连接处必须平整。

比赛草坪划线部分之外至少还应有1.5米的草皮,以防止对运动员构成危险,尤其是角旗处,不得影响队员动作。

草坪内不得有危害运动员安全的物件,如凸起的喷头、标志物等。

场线:宽12厘米,白色涂料,规范、完整、清晰。

球门:门柱和横梁为白色,直径12厘米,两门柱之间内缘宽732厘米,横梁内缘至地面垂直距离244厘米。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二青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二青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二青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02.11•【文号】体反兴奋剂字〔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二青会先期决赛反兴奋剂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9〕62号各二青会单项竞委会:为规范二青会先期决赛的反兴奋剂工作,保证赛时能够按照规则和标准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兴奋剂检查工作要求(一)兴奋剂检查站各竞赛场馆均应设置兴奋剂检查站用于实施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站为完全独立的房间/区域,能够保护运动员在兴奋剂检查过程中的隐私安全,由候检室、工作室(含操作间和卫生间)、办公室和储藏室4部分组成,其中候检室和工作室为必须提供的房间。

兴奋剂检查站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兴奋剂检查物资兴奋剂检查站工作物资分为专用物资和通用物资,专用物资由反兴奋剂中心提供,通用物资由赛事主办方负责提供,具体清单参见下表,其中候检室、工作室和卫生间内的物资均为强制要求。

(三)饮料兴奋剂检查站内应确保提供充足的饮料供运动员饮用。

所提供的饮料有以下要求:1.饮料的基本要求:不含兴奋剂,瓶装或听装,单独密封。

2.推荐饮料种类:水、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运动饮料,建议3-4种。

3.数量要求:按照检查数量配备,原则按照1:10比例配备,即检查1名运动员配备10瓶上述饮料。

饮料种类配备比例原则上按照平均配备,水所占比例也可略高。

4.摆放要求:饮料摆放在候检室,除在冰箱内摆放外,也需摆放部分常温饮料。

二、食源性和药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要求各单项竞委会应严格保证在赛事举办期间,赛会官方场所给运动员提供的食品中不含兴奋剂,赛会指定医院和其他赛会官方医疗场所为运动员提供的药品中不含兴奋剂。

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可参照《二青会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建议》实施(附件2)。

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章程模板

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兴奋剂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试剂、样品、数据和信息等。

第三条本实验室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兴奋剂检测服务,为反兴奋剂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实验室职责第四条负责兴奋剂检测样品的采集、制备、检测和分析。

第五条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性能符合要求。

第七条对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负责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确保检测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实验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验室设立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

第十一条实验室设立检测部、技术部、质控部、设备部、人事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应的业务工作。

第四章样品管理第十二条样品采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兴奋剂检测标准。

第十三条样品采集后应立即进行封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样品损坏或污染。

第十五条样品检测前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检测项目等信息。

第五章检测流程第十六条检测流程应包括样品制备、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结果报告等环节。

第十七条检测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测方法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检测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并附上相应的检测报告。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二十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参与外部质量评估,确保实验室检测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大型赛事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大型赛事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大型赛事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12.17•【文号】体反兴奋剂字〔2019〕546号•【施行日期】2019.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大型赛事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9〕5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中心,体育总局各厅、司、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运动项目协会,各大型赛事组织方,有关单位:兴奋剂检查站是实施兴奋剂检查样本采集过程的重要场所,因此在大型赛事比赛场馆内及运动员集中住宿区域设置合理、规范的兴奋剂检查站是执行赛事兴奋剂检查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

为了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颁布的《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要求,并结合以往历次大型赛事的兴奋剂检查工作经验,起草了《大型赛事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暂行)》,供大型赛事组织方参照执行。

该工作规范中有关兴奋剂检查站布局、物资及人员配备等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单项体育赛事。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2019年12月17日大型赛事兴奋剂检查站相关工作规范(暂行)在大型赛事比赛场馆以及运动员集中住宿区域设置标准、规范的兴奋剂检查站是执行赛事兴奋剂检查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

为了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颁布的《检查和调查国际标准》的要求,并结合以往历次大型赛事的兴奋剂检查工作经验,起草本工作规范(暂行),供大型赛事组织方参照执行。

该工作规范中兴奋剂检查站布局、物资及人员配备等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单项体育赛事。

一、兴奋剂检查站建设及布局要求在大型赛事中,所有体育竞赛场馆以及运动员集中住宿区域(如运动员村)均应设立兴奋剂检查站。

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条件及要求细则-

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条件及要求细则-

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条件及要求细则
正文:
---------------------------------------------------------------------------------------------------------------------------------------------------- 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条件及要求细则
(1995年2月27日)
一、凡确定要进行兴奋剂检查的体育竞赛,均应在组织委员会下设立兴奋剂检查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组(站),并在竞赛秩序册上公布。

兴奋剂检查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属竞赛组委会正式编制,享受组委会竞赛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竞赛主办单位应为他们独立安排住宿、在交通方面等提供方便。

二、竞赛主办单位应在有关场馆内设立兴奋剂检查站专用的候检室和工作室各一间,并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和必须设施:
1、候检室和工作室每间面积应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两间相通。

室内应有电源插座和接线板;
2、候检室内应有工作桌一张、坐椅六至十把,夏天应备有电风扇,国际比赛应备有电视机和电冰箱各一台及沙发等;
3、工作室应备有卫生间或专用厕所、洗手盆、办公桌、工作桌等各一个,坐椅六把,带锁电冰箱(容积不少于150立升)一台以及衣架、台灯等,夏天应备有电风扇;
4、为受检运动员提供不少于人均六罐(瓶)的饮料;
5、兴奋剂检查站外应有明显指示路标和检查站标志。

三、对于反兴奋剂委员会或各单项运动协会派往各地执行赛外检查的工作人员,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应为在现场收集尿样提供工作条件和必要设施(具体条件可参照以上第二条的要求),并在住宿、交通等方面提供方便。

——结束——。

兴奋剂检查站设施条件基本要求

兴奋剂检查站设施条件基本要求

兴奋剂检查站设施条件基本要求兴奋剂检查站是实施兴奋剂检查样本采集过程的重要场所,因此在比赛场馆内设置合理、规范的兴奋剂检查站是执行赛事兴奋剂检查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

为了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现将兴奋剂检查站设计建设要求做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一)所有体育场馆均应设立兴奋剂检查站。

(二)兴奋剂检查站应是完全独立的、安全的房间,门窗密闭良好、带锁,玻璃窗配窗帘,以确保检查过程、运动员的隐私及安全,赛事期间只能用于兴奋剂检查,检查站外应设一名保安,控制进出人员。

(三)兴奋剂检查站应靠近运动员更衣区、医疗区及运动员进出比赛场地的通道,远离媒体区。

(四)兴奋剂检查站的位置应标注于体育场馆平面图中,体育场馆内相应区域应有明确指示标志。

(五)应在比赛场地边上设兴奋剂检查专用桌,并至少摆放3人座椅。

(请务必做到)二、结构和布局(一)兴奋剂检查站由候检室、工作室(含操作间和卫生间)、血检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官员办公室及储藏室五部分组成。

(二)候检室、工作室(含操作间和卫生间)、血检工作室、官员办公室及储藏室等房间相连,室内通风、照明良好。

(三)房间要求1、候检室(备选或根据场馆情况设置)运动员及其陪同进入兴奋剂检查站后放松休息、等候检查的房间,依据进入检查站受检运动员及陪同人数的峰值确定面积,根据需求应在20-40平米,可以有1-2间。

2、工作室实施样品收集的房间,由工作区和卫生间组成。

工作区至少能容纳6人,卫生间至少4平方米。

面积要求20平方米左右,与候检室相通。

四、工作设施及标准名称(一)工作设施兴奋剂检查站工作设施分为专用设施和通用设施,一般专用设施设备由反兴奋剂中心提供,而通用设施由赛事主办方负责配置。

具体通用设施清单参见附件1(通用设施及物资清单)。

兴奋剂检查站尚需配备供运动员饮用的饮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兴奋剂检查专用饮料配备要求)。

(二)标准名称附件1通用设施及物资清单附件2:兴奋剂检查专用饮料配备要求兴奋剂检查站内应确保提供充足的饮料供运动员饮用。

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方案

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方案

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方案兴奋剂药品的生产和经营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为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行业秩序,应该加强对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以下是一个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方案:1. 制定检查目标和计划:确定本次专项检查的目标和范围,明确需要检查的企业和重点关注的问题。

2. 组建检查团队:组建专业的检查团队,包括监管部门相关人员、法律和法规专家、技术专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

3. 制定检查标准和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的检查标准和要求,明确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4. 检查企业合法性:对涉及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确认企业是否合法经营,并核对企业的许可证、人员资质等相关证照,确保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检查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对企业的生产流程进行检查,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确保企业的生产过程符合规定,并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

6. 检查销售和经营环节:对企业的销售和经营环节进行检查,包括产品进货来源、销售渠道、合同管理等,对销售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核,并核对销售记录和出库记录等。

7. 检查广告宣传合规性:对企业的广告宣传活动进行检查,包括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确保广告宣传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 检查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对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措施进行检查,包括监管人员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处罚等工作是否落实,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9.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整改、罚款、吊销许可等,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10. 完善检查报告和总结: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总结本次专项检查的经验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为更好地加强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可以加强对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提高行业的合规性,保护公众健康安全。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最新《检查与调查国际标准》述评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最新《检查与调查国际标准》述评

收稿日期:2020-01-06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BTY007)。

作者简介:柴毛毛,女,在读博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法学。

E-mail:182********@。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最新《检查与调查国际标准》述评柴毛毛《检查与调查国际标准》(,ISTI)原本的名称是《检查国际标准》(,IST),该标准最初的草案由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orld Anti-Doping Agency,WADA)的执行委员会于2003年批准同意,2004年1月生效。

此后为了与2003版本《世界反兴奋剂条例》(,WADC)的修订进程保持一致,WADA的执行委员会启动了与各签约方的协商进程。

2006年8月,IST的修正案1.0版交由各签约方和有关国家政府审查评论,在各签约方与政府评论建议的基础上,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起草了修正案2.0版、3.0版和4.0版。

2008年5月WADA的执行委员会批准通过了最后的修正版本,于2009年1月生效[1]。

这之后IST又经过了六次修订,第一次修订于2011年1月生效,第二次更名为ISTI于2015年1月生效,第三次于2017年1月生效,第四次于2019年3月生效,第五次于2020年3月生效,最近一次是2019年11月7日在波兰卡托维茨举行的第五届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上通过的草案,将于2021年1月生效[2]。

2020年3月生效的修订值得注意,此次修订只对2019年实施版ISTI在一个问题上进行了调整,即“适于检测的相对密度”(Suitable Specific Gravity for Analysis)。

按照ISTI的要求,对运动员采集尿样时要保证尿量与尿液相对密度均达到实验室能够检测的最低水平,如果达不到,运动员就要滞留在兴奋剂控制站点继续提供尿样直到符合要求,尤其是达不到相对密度要求时,还会限制运动员等待排尿期间的水分摄入,运动员摄入水分的行为可能构成WADC规定的“篡改或试图篡改兴奋剂控制过程”,即提供符合要求的尿样是运动员而非样本采集机构(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的责任。

《都灵冬奥会兴奋剂检查指南》

《都灵冬奥会兴奋剂检查指南》

《都灵冬奥会兴奋剂检查指南》1. 2006年都灵冬奥会兴奋剂检查项目概述奥运会期间的定义为:从奥运村开放之日(2006年1月31日)起,至包括奥运会闭幕式当天(2006年2月26日)在内的这段时间。

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自2006年1月31日起,无论身在何处,都有可能接受国际奥委会的检测。

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IOC MC)代表国际奥委会负责监督兴奋剂检查计划的实施。

都灵奥组委(TOROC),更具体地说,都灵奥组委兴奋剂检查部门负责组建各基层小组,按照《国际奥委会反兴奋剂规则》(适用于2006年第20届都灵冬奥会,简称《规则》)完成兴奋剂检查样品的采集和分析。

都灵奥组委兴奋剂检查处的主要任务目标,是确保整个兴奋剂检查流程中陪护运动员及检查样品的各个环节的安全。

国际奥委会医学主任和都灵奥组委兴奋剂检查部门的主管,负责沟通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和都灵奥组委兴奋剂检查部门之间的联系。

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医学主任将负责位于灵格托(Lingotto)总部的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运转,而都灵奥组委兴奋剂检查部门的主管也将在位于灵格托(Lingotto)总部的兴奋剂检查指挥中心指挥管理兴奋剂检查工作的运转。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将委任一个国际独立观察员小组,负责观察兴奋剂检查所有方面的工作。

在2006年1月31日至2月26日期间,将从被选中的受检运动员身上采集包括尿液和血液在内的生物学样品。

国际奥委会、都灵奥组委、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特别工作组将负责协调在运动员比赛前后实施的兴奋剂检查计划(实际比赛中实施的兴奋剂检查除外)。

都灵奥组委兴奋剂检查部门将是在所有奥运会比赛场馆进行样品采集的唯一机构。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以及与其鉴定合同并持有国际奥委会授权证书的检查机构,可以对在意大利境外或境内非奥运会场馆居留或训练的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

受国际奥委会管辖在意大利采集的样品,将依照《禁用清单》在意大利奥巴斯塞诺(Orbassano)的“A.贝尔蒂那里亚”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进行分析,该实验室是意大利获得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临时认证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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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检查站设施条件基本要求
兴奋剂检查站是实施兴奋剂检查样本采集过程的重要场所,因此在比赛场馆内设置合理、规范的兴奋剂检查站是执行赛事兴奋剂检查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

为了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现将兴奋剂检查站设计建设要求做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体育场馆均应设立兴奋剂检查站。

(二)兴奋剂检查站应是完全独立的、安全的房间,门窗密闭良好、带锁,玻璃窗配窗帘,以确保检查过程、运动员的隐私及安全,赛事期间只能用于兴奋剂检查,检查站外应设一名保安,控制进出人员。

(三)兴奋剂检查站应靠近运动员更衣区、医疗区及运动员进出比赛场地的通道,远离媒体区。

(四)兴奋剂检查站的位置应标注于体育场馆平面图中,体育场馆内相应区域应有明确指示标志。

(五)应在比赛场地边上设兴奋剂检查专用桌,并至少摆放3人座椅。

(请务必做到)
二、结构和布局
(一)兴奋剂检查站由候检室、工作室(含操作间和卫生间)、血检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官员办公室及储藏室五部分组成。

(二)候检室、工作室(含操作间和卫生间)、血检工作室、官员办公室及储藏室等房间相连,室内通风、照明良好。

(三)房间要求
1、候检室(备选或根据场馆情况设置)
运动员及其陪同进入兴奋剂检查站后放松休息、等候检查的房间,依据进入检查站受检运动员及陪同人数的峰值确定面积,根据需求应在20-40平米,可以有1-2间。

2、工作室
实施样品收集的房间,由工作区和卫生间组成。

工作区至少能容纳6人,卫生间至少4平方米。

面积要求20平方米左右,与候检室相通。

四、工作设施及标准名称
(一)工作设施
兴奋剂检查站工作设施分为专用设施和通用设施,一般专用设施设备由反兴奋剂中心提供,而通用设施由赛事主办方负责配置。

具体通用设施清单参见附件1(通用设施及物资清单)。

兴奋剂检查站尚需配备供运动员饮用的饮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兴奋剂检查专用饮料配备要求)。

(二)标准名称
附件1
通用设施及物资清单
附件2:
兴奋剂检查专用饮料配备要求
兴奋剂检查站内应确保提供充足的饮料供运动员饮用。

所提供的饮料有以下要求:
1、饮料的基本要求:不含咖啡因、不含酒精。

应为瓶装或听装,单独密封。

2、推荐饮料种类:水(矿泉水、纯净水等),碳酸饮料(雪碧、芬达等),果汁饮料(粒粒橙等)、运动饮料(健力宝运动饮料等)。

总共3种左右。

3、数量要求:按照检查数量配备,原则按照1:8比例配备,即检查1名运动员配备8瓶上述饮料。

饮料种类配备比例原则上按照平均配备,也可矿泉水所占比例略高。

4、摆放要求:饮料摆放在候检室,除在冰箱内摆放外,考虑到部分运动员需要常温饮料,因此,常温饮料也需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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