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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重庆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3)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以写实记录方式呈现,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完善高校招生章程制度,规范招生行为。
(2)实施“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模式,增加考生选择权和满意度。
(3)推进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鼓励高校根据自身特色和市场需求设置专业。
重庆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第1篇
重庆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一、引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市高考综合改革,本方案旨在构建更加公平、科学、合理的高考制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2篇
重庆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一、背景分析
依据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升高考制度的公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二、改革目标
1.建立健全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的高考制度。
2.优化考试内容和形式,增强选拔人才的准确性。
(4)完善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
3.改革考试管理和服务
(1)加强考试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考试作弊行为。
(2)优化考试服务,提高考生满意度。
(3)加强考试信息化建设,提高考试管理水平和效率。
பைடு நூலகம்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市高考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
2.政策支持
六、总结

2024年《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参考范本(二篇)

2024年《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参考范本(二篇)

2024年《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参考范本《高考改革方案》参考范本(2024年)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高等教育的普及率不断提高。

然而,高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应试教育”倾向严重、评价机制单一、考试压力过大等。

为了进一步改革高考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教育部于2024年颁布了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以下是其中一些参考范本。

二、改革举措1. 科目设置与考试方式调整(1)科目设置:保留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增设综合素质评价科目。

(2)考试方式:试卷分为综合素质评价试卷和知识理论试卷两部分进行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试卷采用开放性题目形式,着重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等综合素质。

(3)开放性题目: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和组织答题内容,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和能力。

2. 综合素质评价(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除了考察学生知识的储备和运用能力外,还将评价学生的科学素养、艺术素养、体育素养、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

(2)评价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学科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实践能力。

3. 非笔试成绩纳入综合评价(1)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将非笔试成绩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如体育成绩、艺术成绩等。

(2)非笔试成绩的评价方式需科学、公正、全面,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 分省自主招生政策(1)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分省自主招生政策,可以根据学生的特长、兴趣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招收适合本省发展需求的学生。

(2)分省自主招生政策需公平公正,确保公众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预期效果1. 促进素质教育发展通过改变高考评价方式,加强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加强素质教育。

2. 减轻学生考试压力开放性题目形式的综合素质评价试卷,能够减轻学生应试压力,强调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更加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3. 提高选拔质量引入综合素质评价,能够更加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的能力和潜力,提高高考的选拔质量,有利于培养优秀人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31•【字号】渝教招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精神,为完善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切实保障考试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现将《重庆市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科学编制在渝招生计划。

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紧紧围绕我市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领域,聚焦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大重点项目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名人数以及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等因素,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依据,参考报教育部备案的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科学安排投放在渝招生专业、招生类型。

要进一步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我市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

外地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业余形式招生计划;未建立函授站(点)并按我委要求履行相关登记手续的高校,不得在我市安排函授形式招生计划;普通高校不得安排脱产形式招生计划。

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脱产学习计划要根据行业需求合理确定。

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招生事宜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和照顾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和照顾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和照顾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重庆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渝教发〔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和照顾政策的通知渝教发〔2020〕11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侨务办、台办、民族宗教委、公安(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武装部、团委,各高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现将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加分和照顾政策调整如下:一、少数民族考生(一)从2020年秋季入学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开始(即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高中阶段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

2020~2022年,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

(二)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烈士子女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三、军人子女(一)从2020年普通高考开始,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

2024全国高考改革方案-2024高考改革方案

2024全国高考改革方案-2024高考改革方案

2024全国高考改革方案-2024高考改革方案高考,一场关乎千万学子命运的考试,一场见证我国教育改革成果的盛宴。

在这个充满变革的时代,高考改革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作为一名有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将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一份全新的2024高考改革方案。

一、改革目标1.落实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2.提高考试公平性,让每个学子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

3.强化高校招生自主权,促进高校特色发展。

4.优化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实际能力。

二、具体措施1.调整考试科目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3”模式。

语文、数学、英语为必考科目,另外三科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选择。

这样既能减轻学生负担,又能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科目。

2.优化考试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实际能力,减少对死记硬背的依赖。

例如,数学考试可以增加实际问题解决题,语文考试可以增加阅读理解题,英语考试可以增加口语表达题。

3.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成绩,包括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

这样可以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更多具备实际能力的人才。

4.强化高校招生自主权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特色和需求,制定招生方案。

可以设立特色专业,实行自主招生,给予高校更大的自主权。

同时,鼓励高校开展多元化招生,如艺术、体育、科技等特长生招生。

5.改革志愿填报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填报,降低学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成绩,选择多个志愿,提高录取机会。

6.加强监管对高考改革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加大对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高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步骤1.2022年,启动高考改革方案研制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2023年,完善改革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2024年,全面实施高考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预期效果1.培养更多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6•【字号】渝教基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现将《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8年9月26日重庆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考核。

保证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自主选择。

促进学生学科兴趣和个性特长的发展,推动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

(三)统筹兼顾。

兼顾毕业与升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三、考试要求学业水平考试采取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合格性考试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共14门学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渝办发[2008]94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九月八日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把教育摆在统筹城乡发展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化城乡教育改革,加快城乡教育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谐,提升教育总体水平。

以教育领先,带动人才领先,以人才领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把重庆建成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的“试验田”。

(二)目标任务。

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教育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政策制度、水平提升一体化,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高地、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为全国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到2012年,初步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实现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普及学前一年教育,3- 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70%;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5%;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

重庆高考改革方案公布:2018年启动2021年执行

重庆高考改革方案公布:2018年启动2021年执行

为深⼊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案。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旗帜,以邓⼩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战略布局。

全⾯贯彻党的教育⽅针,坚持⽴德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素质⼈才的需要,从有利于科学选拔⼈才、实施素质教育、引导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我市教育考试招⽣制度改⾰,为办好⼈民满意的教育、建设⼈⼒资源强市提供有⼒保障,为⼤⼒实施五⼤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强有⼒的⼈才⽀撑。

(⼆)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

充分发挥教育考试招⽣制度的导向作⽤,着⼒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全⾯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制度改⾰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义务教育、⾼中阶段教育和⾼等教育⼊学机会公平机制。

保障考试招⽣秩序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社会监督有效。

注重系统设计。

整体设计基础教育到⾼等教育考试招⽣制度改⾰,强化各阶段教育的关联性。

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着⼒拓宽⼊学通道、提升⼈才成长发展空间。

为终⾝学习、⼈⼈成才提供多样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

体现科学⾼效。

增加学⽣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提⾼选拔⽔平,确保考试招⽣⼯作⾼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

统筹推进⼊学考试制度、招⽣制度和监管体制综合改⾰,坚持统⼀考试与多元评价相结合,坚持转变政府管理⽅式与落实学校招⽣⾃主权相结合,切实解决⼀考定终⾝弊端。

(三)总体⽬标 2015年启动我市教育考试招⽣制度改⾰,重点完善并深⼊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学制度。

逐步建⽴以初中学业⽔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中阶段教育考试招⽣制度。

2018年建⽴依据全国统考科⽬成绩和⾼中学业⽔平考试成绩,参考⾼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校考试招⽣制度,从当年⼊学的⾼中⼀年级新⽣开始实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20•【字号】渝教基[2012]72号•【施行日期】2012.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2〕72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0〕38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精神,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渗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多层次人才为着力点,促进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教育与中等职业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相互融合,形成多元选择的课程体系、灵活多样的教学管理模式、富有成效的就业指导机制,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元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二、工作原则(一)统筹协调原则。

整体部署和局部试点相结合,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试点工作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特色培育相结合,加强总体设计,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推进综合高中试点工作。

(二)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发挥地方、学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力求在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方向、办学模式、教学管理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能力水平等自主选择课程学习和毕业后的发展方向,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普通高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12月28日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11号)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促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提升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我市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二、考试安排2021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

“3”指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3科;“1”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2”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2科。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1科报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为再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2科报考。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再选科目2科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2023全国各省新高考改革方案解读_政策解读

2023全国各省新高考改革方案解读_政策解读

2023全国各省新高考改革方案解读_政策解读1、北京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0年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英语一年考两次。

2、天津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0年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

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英语一年两考,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3、河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1年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

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4、山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1年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

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外语听力“一年两考”,取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5、内蒙古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1年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

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6、黑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1年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

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7、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1年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

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8、辽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执行:2021年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

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

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

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重庆市教育部门也在积极探索和实施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重庆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中心,其高考改革方案备受关注。

下面将对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将主要分为文科和理科两个类别。

文科类别将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等科目,而理科类别则包括数学、物理、化学和理科综合等科目。

通过分类设置,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科专业化发展。

其次,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将采取多元化考试形式。

除了传统的笔试外,还将引入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考试方式,以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也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另外,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将注重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通过科学合理的命题和评卷标准,确保每位考生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主观因素导致的评分偏差,确保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此外,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还将注重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

通过设置跨学科考试科目,鼓励学生在不同学科之间进行交叉学习和交叉应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最后,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将强化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以实现个性化学习和评价。

同时,学校也将提供相应的课程和辅导,帮助学生更好地准备高考。

总的来说,重庆分类高考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重庆市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高考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相信在教育改革的推动下,重庆的教育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改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改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意见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10年秋季起,整体进入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为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推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重庆“314”总体战略部署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主动积极、富有个性的发展,为重庆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和构建西部教育高地提供有力支持,为培养建设“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需要的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一)努力构建并逐步完善具有特色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结合重庆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使用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促进高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新途径、新模式,促进学生生动、健康、有个性的发展,为高校提供优质生源,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提高新课程实施的水平,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推广、完善和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实证性意见和建议。

(四)构建我市高中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化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合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研修平台。

(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探索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2024新高考政策及改革方案

2024新高考政策及改革方案

2024新高考政策及改革方案2024年新高考政策及改革方案在2024年的高考改革中,我们将推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改革措施,以进一步完善高考制度,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以下是我们的新高考政策及改革方案:1. 跨学科综合评价:我们将引入跨学科综合评价机制,鼓励学生在各个学科领域展示全面的能力。

除了传统的考试科目,我们还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力、批判性思维等能力,并将这些能力纳入高考评价体系中。

2. 弹性考试安排:为了减轻学生的压力,我们将调整高考的考试安排,增加考试的弹性。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不同的考试科目和时间段,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3. 考试内容优化:我们将优化考试内容,减少死记硬背的考试内容,鼓励学生进行理解、分析和应用。

同时,我们也将引入开放性题目,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性思考和表达。

4. 选科自由: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未来规划自由选择学习的科目。

我们将提供更多的学科选择,鼓励学生发展多元化的兴趣和才能。

5. 综合评价录取:我们将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录取学生,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因素,以更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

6. 选拔优秀生源:我们将鼓励高校通过面试、才艺表演、体育特长等方式选拔优秀生源,以提高高校招生的多样性和个性化。

7. 奖励创新能力:为了激发学生的创新潜力,我们将加大对科技创新能力的考查和奖励力度,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8. 建立完善的高考评价体系:我们将建立一个科学、公平、有效的高考评价体系,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9. 引入学分制度:我们将引入学分制度,鼓励学生在高中阶段积累学分,以便于将来升学或就业时的灵活选课和学业规划。

10. 建立精准辅导机制:我们将建立一套精准辅导机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辅导方案和资源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和成长。

通过这些新的政策和改革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培养更多具有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

2024年《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参考范本

2024年《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参考范本

2024年《高考改革方案》正式颁布参考范本《高考改革方案》参考范本(2024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时代发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推动综合素质教育,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选拔一批具备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本方案适用于全国普通高中的高中三年级学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第四条按照质量为导向、能力为核心、综合评价的原则,实施高中教育综合改革,调整高考内容和形式,提高选拔选拔的科技含量和能力本质。

第二章考试科目和内容第五条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学与历史、思想政治与地理、体育与艺术、综合素质评价等七个科目。

第六条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为必考科目,其他科目根据考生选择和学校开设情况选择参考。

第七条高考科目内容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确定,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培养。

语文科目注重考查学生的阅读理解和写作技能;数学科目注重考查学生的数学思维和解题能力;外语科目注重考查学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第八条综合科学与历史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历史;思想政治与地理科目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地理。

第九条体育与艺术科目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考查内容。

第十条综合素质评价科目主要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形式多样,可以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创新项目、社会实践等。

第三章考试形式和评价方式第十一条高考采取全国统一、科技化、多元化的形式进行,包括笔试、机试、面试等。

第十二条笔试部分根据科目内容确定考试时间和题型。

机试部分主要考查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素养。

第十三条面试部分主要考查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科目的理解和表达能力,可以采取小组讨论、个人陈述等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考试结果按照分数和等级共同评价,分数用于选拔,等级用于综合评价。

重庆高考新方案

重庆高考新方案

重庆高考新方案第1篇重庆高考新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为更好地选拔人才,促进教育公平,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高考新方案。

二、目标1.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

2. 优化考试科目设置,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 保障高考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

4. 促进高校招生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提高教育质量。

三、具体措施1. 考试科目调整(1)普通高中学生须参加以下科目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艺体类考生须参加以下科目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 考试形式(1)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和开卷笔试相结合的形式。

3. 考试时间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7日至8日。

4. 招生录取(1)高校招生录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专业测试等因素。

(2)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3)高校根据自身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录取条件。

5. 高考加分政策(1)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2)保留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惠政策。

6. 高考改革试点(1)逐步推进新高考改革,探索多元化考试招生模式。

(2)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推进选课走班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 完善考试安全措施,加强考试管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公开。

3.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高考改革政策。

4. 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满足新高考改革需求。

5. 加强对高考改革试点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五、附则本方案自2023年起实施,原有高考政策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8省高考改革方案最新公布2021年高考3+1+2模式

8省高考改革方案最新公布2021年高考3+1+2模式

8省高考改革方案最新公布2021年高考3+1+2模式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3日相继发布了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3日相继发布了本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到2021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根据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从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方案明确,从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同时,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8省市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

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精选9篇)高中新高考实施方案篇11、统一高考招生改革统考科目从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英语考试从2018届考生起,英语听力分值保持30分不变,与统考笔试分离,实行机考,一年两次考试,安排在每年12月和次年3月进行,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増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

成绩构成从2020年起,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总成责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其中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即高校招生录取总分满分值为750分。

参加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采用“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

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定2门,所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成绩需达到合格。

录取方式实行高考志愿后知分填报,普通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平行志原投档。

在总结本科一批与本料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经验基础上,2019年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2、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除统一高考外,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形式,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逐步使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

高职院校对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分別制定测试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职生在文化课笔试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3、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练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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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全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实施素质教育、引导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供有力保障,为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遵循教育规律。

充分发挥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着力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机制。

保障考试招生秩序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社会监督有效。

注重系统设计。

整体设计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各阶段教育的关联性。

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着力拓宽入学通道、提升人才成长发展空间。

为终身学习、人人成才提供多样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

体现科学高效。

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提高选拔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

统筹推进入学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坚持统一考试与多元评价相结合,坚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与落实学校招生自主权相结合,切实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端。

(三)总体目标2015年启动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制度。

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2018年建立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从当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2021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提高高考注册录取率。

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吸引市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科学编制市属高校跨省计划方案,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持我市高考注册录取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属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面向重庆市贫困区县定向招生。

认真落实中央部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面向重庆市和市级贫困区县的优秀农村学生招生。

实施市属一本批次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及“全科教师”、“全科医生”专项计划,安排一定比例招生计划主要面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定向招生。

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主动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预测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

深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推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完善和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中小学教育以及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

按照确保义务教育基础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

2.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其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考试,作为认定高中同等学力资格和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各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2018年,完善出台《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3.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按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各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2018年,完善出台《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对分开。

从2017年开始,统筹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招生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月底至4月初(简称“春季高考”)。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主要实行“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倾向能力”考试招生方式进行,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作为主要录取依据。

考生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到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市属高职院校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70%左右,成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含应用技术本科)招生的主渠道。

5.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从2016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命题试卷。

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从2018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考试不分文理科。

全国统考3个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普通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自主选择确定,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5年,出台《重庆市进一步调整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

2015年1月1日后,获得全国奥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科技创新大赛、工程类大赛、思想品德突出、万分之一优秀学生等6个项目证书、荣誉称号的考生,高考录取不再加分。

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

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

在渝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

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自主招生腐败。

严格控制在渝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规模。

2015年起,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普通高校要主动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

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建立考试录取申诉及争议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建立招生问责制,继续实施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的制度。

4.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从2016年开始,逐步合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改进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加快研究“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并适时推行,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多次选择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可申请注册进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

鼓励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探索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和各类高等教育分层次、分类别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1.加强信息公开。

建立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开制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全市中、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考生特征信息“三级公示”制度。

2.完善保障体系。

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密、安全的教育统一考试保障体系,要特别注重提高农村、贫困、边远地区考试保障水平。

完善学校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律机制。

建立诚信制度,加强全市教育考试招生人员、考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诚信档案。

适时修订完善《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加强考试招生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研究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深入调研、充分借鉴改革试点先行省份经验,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重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际,2018年出台《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市级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改革对教育教学产生的影响,加强风险评估,提前研究应对方案,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

(二)强化保障。

市、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标准化考场建设力度,改善考试硬件条件,加强考试机构专业能力建设,满足学业水平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

(三)加强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的系统培训,加大对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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