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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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

一、概念

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

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

(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

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

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

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

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

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

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作

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

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注意把握:简、繁和细化量化问题(内容要符合实际,条款要充实具体)。

4.必须遵行的原则:

(1)合法原则:一是双方协商代表的产生要合法;二是在订立程序上要合法,即双方在合同的起草、协商、审议、签字、报送、公布等方面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在内容上要合法,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2)平等协商、合作的原则:参与协商谈判的工会与企业行政不存在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因此,要本着平等、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谈判。工会主席要理直气壮。

(3)协商一致原则:即集体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持不同意见的内容都不能写进集体合同。

(4)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原则。

(5)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原则:在协商谈判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不得采取强制方式或过激行为强迫一方接受自己的意见。双方意见僵持时有义务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五、怎样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程序)

第一,准备阶段:

1.提出建议;

提出签订集体合同是工会和职工的权利,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应当积极提出建议。企业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企业拒绝的,上级工会层层出面要求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工会可提请劳动部门责令整改。

2.成立领导小组、工作班子;

3.组成起草小组;

4.确定内容;

5.广泛宣传。

第二,协商阶段。

1.双方确定参加协商谈判的人数;产生协商代表;确定首席代表;聘请代表;培训协商代表。

2.协商谈判,对有关内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第三,起草阶段。

1.起草草案;

2.交职代会讨论、修改、几上几下、反复;

3.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四,签字阶段。

应举行必要的签字仪式,签字仪式必须是公开的行为,其程序:

1.主席作有关说明;

2.宣读合同文本;

3.签字(坚持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4.双方签字人讲话;

5.请上级有关领导讲话。

第五,送审阶段。

1.十日内由企业方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书报送劳动部门;

2.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书后十五

日内应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代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公布阶段

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六、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一)我市工资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

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十多年来,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促进下,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作为:一是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和各区县均成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不断完善政策指导意见。2008年市政府专门转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劳动关系三方也先后下发了《重庆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规范运作试行标准》、《关于积极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的通知》等指导

性文件。三是加强三方联动推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主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四是注重强化考评监查督导;加大宣传力度,培育选树典型;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劳动保障干部、工会主席及平等协商指导员进行培训。在全市各级党政的领导、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努力下,截止2010年9月底,全市在已建工会企业中,签订集体合同6177份,覆盖企业11183家;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516份,覆盖企业6479家。实践证明,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着实提高了职工工资收益,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总提出了2011年至2013年全国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分别达到60%、70%、80%、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三年内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任务。虽然我市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建制率不到30%。由此可见,离全总的要求差距很大,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按照全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总工会制定了2011年至2013年全市已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分别达到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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