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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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家助学金治理制度

学校国家助学金治理制度

学校国家助学金治理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治理工作,依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初中或高中毕业就读、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每一年新生入学,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发给新生。

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我校成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形、助学金发放及变更情形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形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要紧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学校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学费,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效劳的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以学生在校表现不佳等为理由停发或缓发国家助学金。

学校应踊跃引导受助学生正确利用国家助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校将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校内公示、银行卡办理等工作。

六、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刻核发,实行动态治理。

七、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组织认按时做到公布、公平、公正。

具体认按时要参照本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本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财产损失严峻等特殊情形的学生。

八、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学生资助治理办公室、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关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我校按市职建处实际下达的资助名额执行。

九、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每一年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非按期地通过信、、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职业学校资助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资助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资助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改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和XX市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制定的《XX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X财教〔2013〕2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资助政策,限指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我校资助政策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政策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四条资助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第二章免学费第五条免学费对象具备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农村(含县镇)学生。

(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免学费项目:学费。

其他费用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免学费标准: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新媒体营销)市场营销、商务助理、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国际物流)、国际商务、商务日语、连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按3300元/年减免;眼视光与配镜、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按3800元/年减免;美术设计与制作、动漫游戏(动漫制作)、工艺美术(室内设计与制作)专业按5600元/年减免。

第八条农村(含县镇)学生认定(具有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认定):(一)户籍类型为“农业人口”。

(二)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印有“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的原农业户口人员、“何时何月城中村转制农转非”字样或者“户主页中印有劳动者或者农民”的原农业户口人员;(三)学生家庭持有股份证或土地证,须跟户口本住址一致。

免学费资助所需材料与证明及评审

免学费资助所需材料与证明及评审

免学费资助所需材料与证明及评审一.资助对象特定人员:指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特定人员;非特定人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所需材料与证明: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本人与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可不要)+下列某项证明与证件复印件----县移民办公室出具证明;----县扶贫办出具证明;-----本人退伍士兵证;大龄孤儿-----由其所在的福利院提供证明(本人是孤儿,但跟亲戚共同生活的不属于此项),人员家庭子女-----城镇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和乡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正6.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户籍的户口本(户主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可不要)+ 农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和乡镇、村委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的证明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付:农村户籍,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或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优先认定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孤儿;(二)烈士子女;(三)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中经济困难的学生;(四)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五)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学生;(七)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八)其它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农村户籍的户口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二.免学费评审获免学费人数=特定人员数+(班级总人数-特定人员数)×25%班级评审小组:6-10人(10%)---备注:评审人员不能全部是班干学生资助政策一、国家助学金:1、资助对象是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1 —
附件2
20 年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注:1.招生类型按照春季、秋季分别填写;
2.专业代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专业代码填写;
3.学生类别按普通中专(由省招办审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分别填写;
4.其余填写要求和格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模板。

—2 —
附件2:
20 年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
(涉农专业学生)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注:1.招生类型按照春季、秋季分别填写;
2.专业代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专业代码填写;
3.学生类别按普通中专(由省招办审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分别填写;
4.其余填写要求和格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模板。

—3 —
附件3
________学校免学费通知
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并报省(市、县)教育、劳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确定级专业
班同学符合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同意免除学年学费元。

(学校公章)
年月日注:此通知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各留存一份。

—4 —
—5 —。

学校困难生认定办法

学校困难生认定办法

***学校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根据***号文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掌握特困生的真实情况,把我校特困生认定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公平、公正、合理地落实免学费的各项措施与政策,让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低收入和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而更好地推进职业学校的发展。

现将我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程序规定如下:一、免学费的学生范围与比例(一)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农村户口且家庭困难的;2、涉农专业的;(二)比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5%。

二、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困难学生: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且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5.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且无经济收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者;6.父母为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7.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8.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三、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材料困难生的认定,必须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然后用A4纸复印户口本(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要求复印在一张纸上,一面复印不开则复印在纸的正反两面),并由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联合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作具体说明,并且必须出具由镇(街道)以上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管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

[管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

[管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赣教助字…2010?17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技工院校:为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赣财教…201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认定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印发附件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一、认定原则与标准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制定评定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时~可参照以下标准:1.享受农村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或父母有一方已下岗~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6.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家庭子女,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乡镇政府、村委会或街办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

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山区、库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样表)
□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家庭经济不困难
学校
复核
结果
困难认定复核结果:
□ 同意
□ 不同意调整为:。
资助申请复核结果:
□同意□不同意该同学获得: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资助金额元。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金额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元。
□国家免学费,资助金额:元。
□其他资助,资助金额:元。
家庭欠债金额(元):;欠债原因:;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镇/农村低保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户;□孤残学生;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学生本人残疾;学生本人残疾类别:□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其他残疾;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
学生(或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部分由学校据实填写
系统
核实
结果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低保家庭子女 □ 特困救助供养户子女 □ 孤残学生
□ 事实无人扶养儿童 □ 本人残疾或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 □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学校
民主
评议
意见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校
评议
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为样表,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直系亲属有大病患者;□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突发变故(含重大灾害、意外事故、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况描述:

其他(如家庭成员失业情况等):
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
学前教育学段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职业学校免学费认定细则

职业学校免学费认定细则

职业学校免学费认定细则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助[2009]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2010]6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认定原则与标准免学费补助分为两块,第一为农村免学费,第二为城市免学费。

农村免学费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15%,城市免学费人数为城市在校生人数的10%。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认定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即享受免学费待遇。

各班级应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及时组织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各班级和资助办公室在组织认定工作时,可参照以下标准: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7、无厌学情绪,平时表现良好,品学兼优;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城市户籍的学生需提供街道开出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山区、库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我省皖北3市6县(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金寨等)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入学
时间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农村(含县镇)
□城市
主要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
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签名: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班级审核意见
班主任:签字
学校审核意见
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
本人承诺所述为事实。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村委会(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学校初审意见
班主任:
负责人: (公章)
评审意见
教育负责人: (公章)
财政负责人: (公章)
公示后审定意见
教育负责人: (公章)
财政负责人: (公章)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民族专业年级班级入学时间家庭成员情况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家庭经济状况户籍性质农村含县镇城市主要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家庭人口总数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申请助学主要理由申请人签名
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请人照片
班级
民族
入学时间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
户籍性质
A农业B非农业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编和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工作,保证国家和省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到实处,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助学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各相关科室务必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以确保免学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前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即享受免学费待遇。

第三条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是凡取得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具有城市户籍或农村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四条免学费政策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1.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生25%的比例免除学费;2. 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在校城市学生15%的比例免除学费。

第五条免学费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免学费政策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

第二章认定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免学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并负责学校免学费对象的最终审批。

第七条学校政教处负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复核,以及汇总、上报、建档、发放工作。

对相关的证明材料整理存档以备查。

并按上级主管部门按在校生比例确定的免学费人数依据各班学生情况进行配额。

第八条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负责,班委会成员为组员的评定小组,负责本班级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在校表现的民主评议工作, 并根据下达的配额排序上报初评结果。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2-1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202 -202 学年度)学校名称:序号:附件2-2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指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的对象是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籍以及符合《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人数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申请免学费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下列类型之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籍学生以及符合《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简称“1+5”文件)政策的其他城市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申请,且须提供以下材料:★注意事项:在校学生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或帮助他人获取免学费资格的,将其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按学校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2-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 -202 学年度)学校名称:序号:附件2-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对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0%确定。

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符合条件学生(含被录取新生)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向学校提交上述申请表和相关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一、涉农专业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情形可优先受理:①孤残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②烈士、因公殉职人员、其他优抚家庭等学生;③享受城镇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政策家庭;④原基建工程兵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归侨、驻守海岛及边防的军工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者经济困难家庭;⑤学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⑥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⑦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⑧来自对口帮扶地区或国家省重点贫困县(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少数民族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⑨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江西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江西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江西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进贤二中年度:2020年秋季
照片
(必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年级班级
全国学籍号
学生身份证号码
开户姓名
农村信用社活期存折账号
开户人姓名
家庭主要成员
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经济
状况
户籍性质
城市 县镇非农 农村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及邮编
联系电话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Nhomakorabea否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申请国家助学金
的主要理由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申请人签名:年 月日
班级审核
意见
经审核该同学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同意申请。
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年 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及
公示结果
经查,该生符合申请条件,且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未免学费的)表后附:(1)户口簿所有家庭成员页的复印件(用以学生证明与贫困证明或证件人的关系);(2)贫困证件的复印件或乡、村两级“贫困学生证明(一般困难学生即没有硬件的学生提供)”;(3)开户人(户口簿中的家庭成员)农村信用社活期存折及身份证复印件;(4)《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2
20 年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注:1.招生类型按照春季、秋季分别填写;
2.专业代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专业代码填写;
3.学生类别按普通中专(由省招办审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分别填写;
4.其余填写要求和格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模板。

2
附件2:
20 年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
(涉农专业学生)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注:1.招生类型按照春季、秋季分别填写;
2.专业代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专业代码填写;
3.学生类别按普通中专(由省招办审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分别填写;
4.其余填写要求和格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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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________学校免学费通知
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并报省(市、县)教育、劳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确定级专业
班同学符合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同意免除学年学费元。

(学校公章)
年月日注:此通知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各留存一份。

4
—5 —。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中招委,各有关招生学校:现将《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22年5月7日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西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一考多功能,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

(一)报名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江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2〕1号)执行。

(二)考试1.统考科目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

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开卷),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实行合卷考试。

2.考试分值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85分(含实验5分);化学75分(含实验5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60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5分(含实验5分)。

地理和生物是否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由各设区市自主确定。

3.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

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时间由各设区市自行安排。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

附件1: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方案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

现就做好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免学费范围和对象(一)学校范围本方案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免学费对象1.免学费对象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1)中央和省财政按在校城市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和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10%的比例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免学费。

各地在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专业等3个专业。

(3)“3+2”分段五年制在校生,中专教育阶段按规定享受免学费政策;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一年学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参加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的,原则上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在校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实施细则.doc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实施细则.doc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实施细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意见》(财教〔2009〕442 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 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财办教〔2010〕79 号)及《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教〔2013〕2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我校专指眉县职业教育中心(宝鸡理工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包括一、二年级助学金补助资金和公办学校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助学金补助资金。

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我校实行以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鼓励市、县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 5% 的经费给予困难学生不同程度学费减免。

第二章国家免学费对象、资格认定、标准第五条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是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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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在新生入学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有效。
江西பைடு நூலக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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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寸学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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