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相关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证书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一、概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是指依托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用户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业。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在各行业中逐渐发挥重要作用。
而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则是企业获取项目投标资格、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类型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资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资质是指企业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取得的系统集成服务资质证书。
该证书通常包括系统集成等级、业务范围、项目实施能力等内容。
2. 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资质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资质是指企业在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具有工程设计能力的资质证书。
该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设计范围、设计能力等内容。
3. 其他相关资质证书除了上述两种常见的资质证书外,还有一些地方性、行业性的认证证书,例如部分地区要求的信息系统集成先进单位、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奖等。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申报条件1. 企业注册条件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数额,注册地符合相关规定等。
2. 业绩要求企业应当具有一定的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业绩,具体要求通常包括项目数量、项目规模、项目领域、项目质量等。
3. 技术和管理条件企业应当具有一定数量、一定技术水平的专业人员,拥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四、申报流程1. 材料准备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整理好企业的注册材料、业绩材料、技术人员资质等证明材料。
2. 交流了解申报条件企业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冠方全球信息站、通联方式交流交流等渠道,了解资质证书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确保自己符合条件。
3. 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到相关部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关的申请费用。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递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材料符合要求,会组织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 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将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给申请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发布日期:2013-7-16执行日期:2013-7-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我部负责实施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和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领域实施资质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部决定将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移交工作自2013年三季度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甲级资质、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和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以下简称通信企协)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专委会)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建设企业相关甲级资质和个人资格的受理、初审工作,以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和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丙级资质认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由当地相关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承接组织)负责实施,省(区、市)承接组织由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商通信企协确定。
二、做好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衔接工作为保障通信建设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的平稳过渡,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认定条件、等级标准、业务范围、受理审批时限及证书有效期等暂按原规定执行。
资质资格证书由建设专委会统一印制并加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印章。
截至2013年二季度,已经取得的4项通信建设资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和个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变更的,由原实施机关负责办理变更手续;证书到期需要换证延续的,按续办程序向相应的承接组织提出申请。
信息通信行业(通信工程建设—系统集成领域)企业信用评价
评价内容
(一) 企业基础情况 连续经营年限(年) 净资产(万元) (二)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 规章制度建设 战略规划 (三) 领导层素质 主要负责人平均系统集成企业管理经验 二 财务实力评价
从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企业连续经营的时间 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治理结构 企业的管理制度 企业战略规划情况
企业工商信用记录状况 企业纳税信用状况 企业法律诉讼状况 企业银行资信无不良记录 企业申报数据可采用率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企业员工社保参保率
企业加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或地方通信行业协会会员年限 企业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或地方通信行业协会上一年会费缴纳情况 企业参加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或地方通信行业协会各类活动情况
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总数 本领域企业具有中高级职称(或等同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总数在涉及系统集成业务的在册自有职工人数中所占比例
企业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企业合同管理与执行情况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企业上一年度承担的所有完工工程项目管理情况以及工信部工程质量检查情况
(一) 资质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认证) 安全生产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8001认证) (二) 业务能力 系统集成结算收入(万元) 系统集成合同总价款(万元) 业务结构 系统集成装备水平 系统集成技术能力 系统集成质量管理实施情况 系统集成施工安全实施情况 系统集成工程合同履约率 环保管理实施情况 以往工程业绩评价 (三)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 五 社会信用记录
1、存在工商、税务、质检等不良公共记录的; 2、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 3、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企业违反行业行规、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 5、发生过重大劳动纠纷,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6、存在因企业原因导致的合同不履行、索赔等失信行为; 7、企业申报数据存在造假行为; 8、通过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行为获得经济利益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实施细则1. 引言简要介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的目的、意义和实施细则的总体框架。
2. 资质等级分类详细说明不同资质等级的定义、特点和适用条件。
3. 资质评定原则3.1 公平性原则阐述评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公平性原则。
3.2 透明性原则说明评定标准的透明性和公开性。
3.3 动态管理原则描述资质等级的动态管理机制。
4. 资质评定标准4.1 企业规模规定不同资质等级对应的企业规模要求。
4.2 技术能力详细说明企业技术能力的评定标准。
4.3 管理水平规定企业管理水平的评定标准。
4.4 项目经验描述企业项目经验的评定方法和要求。
4.5 质量保证体系阐述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评定标准。
4.6 信誉和业绩规定企业信誉和业绩的评定条件。
5. 资质申请条件5.1 基本条件列出企业申请资质的基本条件。
5.2 特定条件针对不同资质等级,列出特定的申请条件。
6. 资质申请流程6.1 申请准备说明企业在申请资质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条件。
6.2 提交申请规定申请材料的提交流程和要求。
6.3 审核流程描述资质审核的流程和标准。
6.4 资质发放说明资质证书的发放流程。
7. 资质评定机构7.1 资质评定机构的职责详细说明资质评定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7.2 资质评定机构的组织结构描述资质评定机构的组织结构。
7.3 资质评定机构的管理规定资质评定机构的管理要求。
8. 资质监督管理8.1 日常监督说明对获得资质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的方法和要求。
8.2 定期复审规定资质的定期复审流程和标准。
8.3 违规处理描述对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企业的处理措施。
9. 资质升级与降级9.1 资质升级条件详细说明企业资质升级的条件和流程。
9.2 资质降级条件规定企业资质降级的条件和流程。
10. 附则10.1 解释权说明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属。
10.2 实施日期规定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日期。
10.3 修订描述实施细则的修订流程。
广西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资质
广西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资质广西,作为中国南部的一个自治区,其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小区建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小区建设中,弱电工程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小区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便捷程度。
因此,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资质的的要求也日益严格。
小区弱电工程包括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综合布线、楼宇自控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智能化小区管理系统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小区弱电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一、资质类别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的施工任务;二级资质可承担投资额不超过2亿元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的施工任务;三级资质可承担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的施工任务。
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任务;二级资质可承担投资额不超过2亿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任务;三级资质可承担投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任务。
3.安全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公安部规定,从事安全防范工程的单位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二级资质可承担投资额不超过2亿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集成施工任务。
二、资质要求1.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小区弱电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上述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5.财务要求: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担施工任务的能力。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三四级
评审结果:根据评 审情况,给出相应 的资质认证等级
反馈:评审专家对申 请企业的优缺点进行 详细反馈,帮助企业 提升资质水平
评审流程:申请企业 提交申请材料,经过 初审、现场审核、综 合评审等环节
评审标准:根据国 家相关标准,结合 行业实际情况制定 评审标准
PART SIX
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 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认证人员:具有相关 领域的高级技术职称 或同等专业水平,并 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和实践经验
认证流程:按照国家相 关规定和标准,对申请 企业的技术能力、管理 水平、经营业绩等方面 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核
认证周期:一般情 况下,认证周期为 3-5个工作日
必须拥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证
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
申请条件:企业需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如公司规模、经营状况等
认证流程:申请、审核、现场评估、认证通过等步骤
认证要求:企业需满足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认证级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分为一二三四级,不同级别有不同的要 求和标准
PART THREE
认证机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并已 取得国家相关部委 的认可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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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其中大 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少于 50%
固定营业场的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
PART FOUR
认证机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并已 取得国家相关部委 的认可
认证人员:具有相关 领域的高级技术职称 或同等专业水平,并 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和实践经验
资质认证可以提升企业的技 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关于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信规函[2005]9号部于2004年12月2日发布了《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31号部令),其中涉及到通信建设许可项目6项,分别是: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4类企业资质,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等2类个人资格证书。
为规范受理和审批通信建设许可项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原证书的使用问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部、省管理局于2005年1月10日前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不需对原证书(含临时证书)进行换证,资质证书到期时再按照31号部令的标准进行续办。
二、新证书编号及年检问题新证书编号仍沿用原证书编号,按现在的顺序向后编排。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等6类资质证书从2005年开始一律不实行年检。
三、关于通信建设企业、个人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由于第31号部令只涉及了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条件、程序、期限,未对申请程序、业务范围等进行规定,为此对上述6项通信建设许可项目做出说明,详见附件一。
四、关于使用行政许可文书的问题按照部的统一规定,6项许可项目的行政许可文书应按照部统一格式要求,我司已统一印制且加盖“信息产业部行政许可公章”,关于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文书格式文本的使用说明见附件二。
五、受理、审批时限问题为做好部、省受理、审批衔接工作,我司对由部颁发资质证书的许可项目(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甲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制定了“通信建设资质受理审查时限要求”见附件三。
请各省通信管理局按照时间表的要求,开展通信建设资质申请受理和初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受理、初审、报送工作,以便部按照时间做好审批工作。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5]39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通信建设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建设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建设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中央管理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加盖“信息产业部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用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合格证书加盖“省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用章”。
考核合格证书采用建设部规定式样并统一印制的证书。
第五条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申报汇总
各等级申报条件
负责人资历
企业技术负责人
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职称 人数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作经验
个人资质
人数
具有通信及相关 专业初级以上 (含初级)职称 或者同等专业水 平
不少于35人
2年以上从事通信 信息网络系统集 成工作经验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 当取得工业和信息 化部或者省、自治 不少于2人 区、直辖市通信管 理局核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企业项目负责人应 当取得工业和信息 化部或者省、自治 不少于10 区、直辖市通信管 人 理局核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当取得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 者省、自治区、直 不少于4人 辖市通信管理局核 发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C
其中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初级技术职称的 人员或者技术员 初级以上(含初 级)经济系列职 称的人员 各类专业技术人 员中,具有通信 建设工程概预算 资格证书的人员 不少于3人 不少于15人 不少于15人 不少于2人
不少于8人
报送材料
材料要求
(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 成企业资质申请表。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应如实 填写,手续完备。如出现数 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盖章或印鉴不全等情况, 者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 不予受理。 (提供工商预登记文件的, 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的材 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的验资 料: 证明文件)。 (一)资质申请表一式两 份,单独装订成册。 (三)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 (二) 附件材料一套。附件 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材料应设①目录清单,标明 页码,并按②综合卷、③人 (四)购买或者租赁计算机 员卷、④业绩卷、⑤补充卷 、技术装备、交通工具等相 (需要补充材料时提供)分 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别装订成册。 1、 综合卷内容及顺序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 要求如下: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 (1)目录表(标明所附 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 文件的页码); 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本或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 (六)企业工程技术、经济 件; 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 章); (七)《通信建设工程概预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 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副本复印件(新申请企业 不提供); (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5)企业章程(加盖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东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复 复印件。 印件;
通信工程相关建设主体资质
3亿元以上
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 工程施工总承包 7000万元以上
二级资质
4000万元以上
220千伏及以下
三级资质
2000万元以上
110千伏及以下
电力工程:火、核、风力、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
2、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资质等级
注册资本金
承包工程范围 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 变电路工程的施工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倍的220KV及 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同等级电压 等级电路工程的施工 单项合同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倍的110KV及 以下送电线路(含电缆工程)和同等级电压 等级变电路工程的施工
一级
1500万元
二级
800万元
三级
300万元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且跨度24米及以下、总重量600吨及以下、单 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 (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
(二)基站外电引入工程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等级 注册资本金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资质
一级资质
不少于200万
乙级
不少于100万
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专业的下列业务: 1、电信工程专业: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省内有 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 数据通信、通信电源等专业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物 的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2、通信铁塔专业:塔高80米以下的通信铁塔(含基础) 工程。
二、项目经理向建造师的过渡
1、《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 渡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03]86号)
2、《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 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2007]54号)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以下称资质认定)工作,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信息系统项目质量和信息安全,促进企业能力的不断提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是指从事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等全生命周期活动,及总体策划、系统测评、数据处理存储、信息安全、运营等服务和保障业务领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依据本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对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包括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管理能力、技术实力和人才实力等要素。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电子联合会设立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委员会(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资质认定工作,对资质认定结果进行审定。
第五条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下设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电子联合会资质办)作为电子联合会资质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资质认定工作。
第六条根据资质认定工作的需要,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可在获证企业数量较多或有必要的地区设立地方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服务中心(以下称地方服务中心)。
地方服务中心依照电子联合会资质办的委托在本地区开展资质认定服务工作。
第七条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审机构(以下称评审机构)负责在电子联合会资质办认定的范围内开展资质评审工作,包括对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与资质等级评定条件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审核,并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机构分为A级和B级。
A级评审机构可在全国各地区开展资质评审工作。
B级评审机构可在本地区开展资质评审工作。
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的管理办法由电子联合会另行制定发布。
第八条为确保评审机构的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并提升评审工作质量,电子联合会资质办可委托见证机构对评审机构的现场评审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报告。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
最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企业资质标准(一)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综合条件1. 建筑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四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2. 建筑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3. 建筑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万元, 或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二)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财务状况1. 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三)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誉1. 建筑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建设企业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无销售或提供非正版软件的行为。
3. 建筑施工单位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没有因企业原因造成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或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4. 建筑企业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 建设单位遵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在资质申报和资质证书使用过程中诚实守信,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四)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绩1.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不少于4000万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
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范围.doc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范围
最新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范围规定哪些内容?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标准范围
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过程。
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范围包括:通信业务网络、电信支撑网络、电信基础网络。
通信业务网络:包括各种网络业务节点和由业务节点组成的网络,如:电话交换网、智能网、数据网、多媒体网等;
电信基础网络:包括各种传输网络,如:光缆、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网等;
电信支撑网络:包括支撑电信网的各种网络或系统,如:网管系统、信令网、同步网、计费系统、呼叫系统、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
3、甲、乙、丙级的具体业务范围为:
甲级企业资质标准认证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企业资质标准认证
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
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工
程项目;
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丙级企业资质标准认证
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下列规模业务:
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是指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维护及服务能力的企业。
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这类企业在我国快速发展。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用户权益,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1.企业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2.企业合法注册并已获得营业执照;3.企业有独立法人资格;4.企业具有独立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企业有稳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6.企业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7.企业有必要的设备、工具和仪器;8.企业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度,能够保证合同的履行;9.企业有在业务领域内进行商业活动的资格。
二、技术条件1.拥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的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2.具备组织、管理和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能力;3.具有通信、计算机、控制等相关工程领域的先进技术、技能和装备;4.具有从事先进技术开发能力;5.能够设计、安装、调试、集成、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
三、行业条件1.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拥有较高的声誉;2.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长期从事有成效的管理和技术研究;3.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无重大违法和不良经营记录;4.企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内曾获得过多项荣誉和奖项。
以上条件是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的基础。
评定结果将依据企业技术条件、规模、管理水平、财务状况等综合评定,将企业分为三个等级:甲级、乙级、丙级。
甲级是最高等级,乙级次之,丙级为最低等级。
不同等级的企业可以开展不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业务。
甲级企业可以开展所有类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业务,而丙级企业只能开展较为简单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业务。
对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而言,取得高等级资质是其发展和壮大的重要条件。
通信资质要求
通信资质要求二)乙级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4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师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0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6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5项投资额4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除外。
七、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需报送的材料有哪些?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应当报送下列资料:(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提供工商预登记文件的,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的验资证明文件)。
(三)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购买或者租赁计算机、技术装备、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五)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六)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企业资质标准.doc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企业资质标准最新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企业资质标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基本条件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企业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企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具备承担相应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及质量检测手段。
符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企业资质标准1、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5人,工程师不少于3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以上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信息网络系统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不少于4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不少于8人。
4、注册资本:信息网络系统建筑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信息集成企业资质规定
信息集成企业资质规定:一、共同点:1、企业不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2、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二、不同点: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级、一年)、(四级、一年,或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时间不少于两年)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60%、50%、2、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
20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3、企业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不少于5(2.5亿、5000万、)亿元(或不少于4(2、4000万、)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70%、70%、))4、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200(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100(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4(2、5000万)亿元(或不少于3.5(1.5、4000万)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80%(70%、70%、)。
5、近三年至少完成4(3、1)个合同额不少于1500(1000、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0(600、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6000(3000、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300、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1500、150)万元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1.2(6000万、1500万)亿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6500(3000万、800万)万元。
7、已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且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一年、零年、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8、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的经历不少于5(4、3、2)年,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高级技术职称、(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或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经历不少于5(4、3、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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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相关规定一、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基本条件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国境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专门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具备承担相应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及质量检测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甲级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5人,工程师不少于3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4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8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完成2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者4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二)乙级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4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师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0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6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完成2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5项投资额4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除外。
(三)丙级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工程师不少于1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15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2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4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完成5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丙级资质的除外。
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的业务围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过程。
2、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围包括:通信业务网络、电信支撑网络、电信基础网络。
通信业务网络:包括各种网络业务节点和由业务节点组成的网络,如:交换网、智能网、数据网、多媒体网等;电信基础网络:包括各种传输网络,如:光缆、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网等;电信支撑网络:包括支撑电信网的各种网络或系统,如:网管系统、信令网、同步网、计费系统、呼叫系统、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
3、甲、乙、丙级的具体业务围为:甲级:可在全国围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在全国围承担下列规模业务:(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丙级:在全国围承担下列规模业务:(1)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2)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3)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如实填写企业资质申请表。
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
选用标准A4纸,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盖章或印鉴不全等情况,不予受理。
企业申请资质需报送的材料: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提供工商预登记文件的,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的验资证明文件)。
3、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购买或者租赁计算机、技术装备、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6、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7、《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书》复印件。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上述第5、6、7、8项所列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10、相关业绩的工程合同和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但首次申请乙级以下资质的不需提交)。
申请企业资质采用网络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信息系统上传申请表。
申请表上传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连同附件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五、资质受理时间及要求(一)首次申请或者升级资质的,受理期限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
(二)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容;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不能在审查时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中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通信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进行实地考核。
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依法不计算在审批期限,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六、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不设临时等级,不实行年检。
2、企业首次申请资质,不考核业绩,资质证书有效期2年。
3、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办,续办后级别未做调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续办后级别做出调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
4、企业获得资质证书2年后,可提出升级申请。
5、有资质证书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的,应当重新申请核定资质。
(1)对企业改制重组后申请资质,应有“企业改制重组申请及上级改制申请方案的批复”、“改制重组前的企业法人资格注销证明”、“与相关资质相关的资源(如人员、业绩、设备、房产等)的交割或转移证明”等。
若该企业的法人资本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
(2)对于分立企业申请资质,若母体企业的经济类型是国有经济,应提供母体企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分立申请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若母体的法人资本在合并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
若母体企业的经济类型是有限责任,应提供母体企业关于分立事宜的股东会决议及分立方案。
若母体的法人资本在合并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
若母体企业是部分资源(如人员、业绩、债权债务、财务状况、房产、设备等)分立,则应提供这部分资源的剥离证明。
(3)对合并企业申请资质,应提供合并前原始各方企业的法人资格注销证明。
若合并一方的经济类型是国有经济,还应提供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若合并一方的经济类型是有限责任,则应提供该企业关于合并事宜的股东会决议及合并方案。
若该企业的法人资本在合并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中以自然人资本的形式出现,则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人资本委托自然人管理的委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