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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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对策
发表时间:2018-08-07T10:16:13.62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作者:丁光雷
[导读]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按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本文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合同管理措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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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按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本文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合同管理措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关键词:施工监理;合同管理;对策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监理方的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中,由于业主对监理缺乏理解,存在着下述几种情况:
(1)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
(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头管理,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
1.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工作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及时改进和解决。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业主应大力支持监理工作,尊重监理独立公正的第三者立场,授予监理方必要的权力,如工程质量的评定权、进度与工期的确认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上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组织协调上的主持权,将付款签发权交给监理方等。业主与监理方还必须默契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2.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断鉴国际先进经验,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借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3.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
(1)监理工程师要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4.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
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5.结束语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三大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李英杰.浅析工程监理与施工合同管理[J].甘肃水利水电技术,2014(3).
[2]成虎,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J]企业管理出版社.2014.
[3]丛建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J]中国大地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