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劳动保护方面规章制度范本
劳动保护方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劳动活动的员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员工,以及其他被纳入劳动保护管理范围的劳动者。
第三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和措施,确保全面有效实施。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各项劳动保护义务,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劳动保护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组织单位要切实履行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保证劳动者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下进行劳动。
第六条组织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障意识,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七条组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劳动保护管理水平。
第八条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三章劳动安全保护制度第九条组织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保护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条组织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第十一条组织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组织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组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劳动保护档案,记录员工的工作岗位、工时、工作强度等信息,为劳动保护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劳动卫生保护制度第十四条组织单位应当保证员工的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保障员工的劳动卫生权益。
第十五条组织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控计划,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和评价,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2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各种防护设备、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各种危害和伤害。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公布在明显位置,使劳动者知悉和遵守。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管理。
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限及责任等内容。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使用需要和存在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并标识。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区域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劳动者佩戴或使用。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进行维修更换。
劳动者应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使劳动者了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正确使用的重要性。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选用、使用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档案,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的购进、验收、使用、维修更换、废弃等情况。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定期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过期失效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用人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加强与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和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进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要求3. 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3.1 头部防护3.1.1 从事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3.1.2 从事化学实验、电焊等有脑部受伤风险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头盔。
3.2 眼部防护3.2.1 从事激光操作、电焊、打磨等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3.2.2 从事实验室操作、医学检查等对眼睛有伤害风险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3.3 呼吸道防护3.3.1 在空气污染、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面具或装置。
3.3.2 接触粉尘、颗粒物等有刺激性物质的员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4 手部防护3.4.1 从事高温操作、机械加工等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耐热手套或防护手套。
3.4.2 接触腐蚀性化学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的员工,必须佩戴防腐蚀手套。
3.5 脚部防护3.5.1 从事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高风险岗位的员工,必须佩戴防护鞋。
3.5.2 从事特殊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如潮湿环境、高温环境、防滑场所等,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鞋。
3.6 耳部防护3.6.1 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耳塞或耳罩。
3.6.2 从事机械加工、金属冲压等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耳罩。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和购置4. 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的特点,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应与员工的身体特征相适应。
5.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其购置与管理。
6. 劳动保护用品应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和维护7. 员工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前,应检查其完好性和可用性,如发现损坏或不完整应及时报告上级,予以修理或更换。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2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2、热电厂应为员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热电厂负责教育本单位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按工作需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各单位需要劳保用品应提前到分管负责人处审批,保管员凭条领、复货。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安全、卫生的需要而使用的各种防护装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总称。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下是一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的建议:1. 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根据工作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以及劳动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和管理: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备充足。
4.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根据工作任务和作业风险,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规定,确保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状态和功能。
6. 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淘汰:根据使用寿命、损坏情况以及技术更新的要求,及时更新和淘汰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可靠。
7. 绩效考核和培训: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2、工会参与修订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各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申报,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培训、督促和检查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资金投入。
第三条工作要求1、劳动防护用品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防护劳动用品目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参考附录B),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岗位进行危险源辨识,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初始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规定,结合各岗位的作业性质和作业场所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表》(见附录A),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名录见(附录B)必须在国家许可的,有安全标志的厂家采购。
采购人员应向供方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测证书、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识及销售单位资质审查证明,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4、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附表1)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登记。
5、各部门应对在岗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知识的培训,保障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凡是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篇一:劳动防护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管理制度防护, 制度, 劳动, 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
一、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从劳动卫生学角度,通常按防护部位分类。
(1)头部防护用品。
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基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安全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
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
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3)眼面部防护用品。
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
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以及防冲击眼护具等。
(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
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5)手部防护用品。
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劳动防护手套)。
如: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X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
(6)足部防护用品。
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具,通常人们称劳动防护鞋。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和贯彻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聘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确保雇员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第二章劳动保护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身体健康负有保护责任,应向员工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劳动保护委员会,负责订立和完善劳动保护制度,监督和检查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公司应为员工供应岗位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备,并进行相关培训。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员工的劳动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如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矫正。
第九条公司应为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供应相应的劳动保护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订立认真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疏散和救援。
第三章防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订立防护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岗位的防护要求,并向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应为员工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手套、耳塞等,鼓舞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应对工作场合进行定期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出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标志系统,对工作场合的不安全区域和不安全物品进行标识和警示。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防护措施的执行和监督,及时改进和完善防护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并推行安全文化,鼓舞员工自动参加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事故统计和报告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归档和分析,为事故的防备和处理供应参考。
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劳动者工作安全防护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高办公环境的安全性。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在公司内外从事各个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无论是全职员工、兼职员工还是实习生,都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防护用品的种类与使用要求1. 头部防护:劳动者从事高空作业、建筑施工等高风险工作时,应佩戴安全帽。
安全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佩戴要正确,固定牢靠。
2. 眼部防护:劳动者从事有较大颗粒物飞溅、有害液体飞溅和辐射作业时,应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防护眼镜或面罩应保持清洁,使用时不能有裂纹、磨损等缺陷。
3. 手部防护:劳动者从事机械操作、化学实验等易受伤害的工作时,应佩戴防护手套。
防护手套应选择适合的材质和规格,并保持清洁。
4. 胸部防护:劳动者从事有毒气体、尘埃等有害物质作业时,应佩戴防护口罩或过滤器。
防护口罩或过滤器应符合相关标准,佩戴要正确。
5. 脚部防护:劳动者从事钢铁冶金、建筑施工等易受伤害的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鞋。
安全鞋应符合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鞋码。
三、防护用品的配置和管理1. 公司将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风险,科学配置所需的防护用品。
并将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和更换。
2. 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申请需要的防护用品。
公司将及时提供,并进行记录。
劳动者应妥善保管使用的防护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使用他人的防护用品。
4. 劳动者使用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正确佩戴,并根据工作情况定期检查和维护。
如发现防护用品失效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公司,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
五、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1. 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更新和维护。
2. 劳动者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或改变防护用品的结构,以免影响防护效果。
3. 劳动者有义务及时报告防护用品的损坏或失效情况,并按要求配合公司进行更换和维修。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知(三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知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我公司决定实施以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员工应根据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正确佩戴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所有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一旦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出现磨损、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更换。
3. 公司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有责任确保其质量和使用性能。
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正确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4.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司组织的相关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对安全事故的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员工在操作特定危险设备或从事特定危险工种时,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体检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相应的工作。
6. 员工发现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安全行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配合公司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和改进措施。
7. 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员工,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情况将会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位员工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健康。
公司将持续关注劳动环境中的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谢谢合作!修改时间:2022年1月10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知(二)尊敬的员工:为了保障您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醒您遵守以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所有进入生产现场或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能超过使用寿命。
3. 每位员工需自行携带个人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日常维护与清洁,确保其有效性。
4. 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更换新的。
5. 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保护用品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责任】1. 职安部责任:1.1. 负责汇总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审批、上报。
1.2. 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供应公司责任:2.1. 按照购买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及时购买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存放情况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发放。
3. 工会责任:3.1. 对防护用品发放、监督管理层和员工的正确使用。
3.2.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员工提出的劳动保护用品问题。
4. 人力资源部责任: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据此起草了个人劳动保险购买数量。
5. 各使用部门责任:5.1. 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 建立、完善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建立、完善车间级劳保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所容纳之物】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1. 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员工代表等,共同对班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 新增(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2.1. 由于工程项目或“四新”投入生产需要新增劳动防护用品,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2. 由于辨识出新的作业风险或职业危害,或原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现有作业风险和职业危害控制要求,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填写新的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公司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劳动防护管理,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劳动防护措施。
二、组织管理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管理公司的劳动防护工作。
2. 各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劳动防护工作。
3. 定期对安全员进行培训,提升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三、劳动防护设施与用品1.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如通风设备、防尘设备、噪音控制设备等,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 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和风险,为员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耳塞等。
3. 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四、职业健康监测1. 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2. 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和体检结果。
3. 对检测出职业病的员工,及时给予治疗,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于特殊工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
六、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化学泄漏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3. 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事故处理,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七、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公司的劳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3. 通过不断的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结语:。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四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以防范、控制和保护作用的设备、用品、药品和消防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更新和替换老化、损伤、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标准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按其用途和领域的不同,分为职业防护用品、生活防护用品和应急防护用品三类。
第七条职业防护用品是指用于特定职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场所中受到特定劳动危害的防护用品。
职业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生活防护用品是指用于劳动者在劳动现场以外的生活场所或普通生活中,防范和减轻常见伤害风险的防护用品。
生活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应急防护用品是指在事故、灾难或突发事件等非正常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和救护设备的防护用品。
应急防护用品应当符合相关应急救援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要求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工作,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定程序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和技术参数,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试验和鉴定,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者的使用权利和义务,强化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用品,它与职工的福利待遇有本质的区别。
为切关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与管理,保护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政策条例和发放原则,结合本公司各工种的生产实际情况,由公司制定各工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1、工作服、防护皮鞋由公司统一配给。
2、电焊面罩、电焊手套、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防尘防毒面具等均列为专用或公用防护用品。
3、专用或公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并定期检查。
各单位结合生产需要予以配备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具体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
二、各单位安保监检员需建立职工劳动保用品领用登记台帐(月消耗品除外),按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劳保用品标准。
三、对新进厂职工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根据所在岗位的标准配给劳保用品,对换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按所在岗位的标准配给劳保用品,在原岗位已发放的劳保用品,未超出规定使用时期内的不再配给。
四、列为专用、公用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给予配备。
使用年限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要及时报废处理。
五、对调离本公司人员自调出之日起停发一切劳保用品。
本管理制度自二OOO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使用年限:月。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遭受的伤害、危险以及职业病等情况,通过制定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劳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同时要求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
2.劳动安全:规定雇主必须提供安全、无伤害的工作环境,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包括隐患排查、安全警示、安全培训等。
3.职业健康:规定雇主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健康监护等。
4.个人防护用品:规定雇主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特殊工种保护:规定对一些特殊工种或作业,例如高温作业、高空作业、化学品接触等,要有专门的保护措施和限制条件。
6.职业培训和知识普及:规定雇主要为劳动者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劳动保险和赔偿:规定雇主要依法购买劳动保险,同时对工伤事故要及时进行赔偿。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安全和健康水平。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对其重要性进行阐述。
一、劳动防护设施的管理制度1.设立责任人: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劳动防护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确保劳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
2.明确安全标准: 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劳动防护设施使用标准,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
3.定期检查与维护: 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比如,检查工厂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完备,电器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等。
4.员工培训: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劳动防护设施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防护设施的认识和使用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正确佩戴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5.建立激励机制: 企业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对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进行奖励,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积极性。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1.清单和采购: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用品清单,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劳动保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鞋、耳塞等。
2.储存和保管: 企业应当选择干燥、通风的场所储存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防尘、防湿、防腐等措施。
3.分发和佩戴: 企业应当根据工作要求,将劳动保护用品分发给员工,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
比如,在需要化学品防护的作业中,应当指导员工正确佩戴防护面具和手套。
4.回收与更新: 企业应当定期回收旧劳动保护用品,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
旧劳动保护用品可能存在损坏或失效的风险,及时更换新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5.培训与宣传: 企业应当组织员工参加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并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
提高员工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的意识。
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护员工安全: 运用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预防劳动事故的发生,降低员工受伤和患病的风险。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最全)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广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正式职工、劳务用工。
第二章劳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三.劳动防护用品是公司发给职工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装备,不能把它当作福利待遇而相互攀比。
四.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防射线用品、防尘口罩等特种劳护用品,必须采用经过省级鉴定的产品,选购时必须经部门同意。
五.对接触易燃易爆、烧灼的作业人员和食堂、医务人员必须配备专用劳护用品,严禁发放其它防护用品。
第三章劳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六.劳保仓库必须严格按照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许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增添发放项目,提高发放标准。
不许发放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对从事多种作业的职工,按其主要作业工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劳护用品在从事其作业不能适用时,可供给其所需要的劳护用品作为备用。
第四章劳护用品的管理八.职工变换工种,应按变动后的工种进行。
九.因生产上原因致使个人劳护用品严重损坏而无法修复的,或生产需要临时增添的劳护用品,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凡职工丢失、无正当理由损坏劳护用品的予以赔偿,其赔偿办法为:1.凡新员工自入职之日起15天以后方可领取劳保用品。
如领取劳保用品后,在公司服务未满三个月(含三个月),员工自动辞职的,领取劳保用品的费用将在其本人工资里全额扣除,其所领取的劳保用品可自行处理。
2.在公司服务满三个月至六个月(含六个月)者,员工自动辞职的,领取劳保用品费用的80%将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其所领取的劳保用品可自行处理。
3.在公司服务满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者,员工自动辞职的,领取劳保用品费用的50%将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其所领取的劳保用品可自行处理。
4.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员工自动辞职的,将不再扣除员工领取劳保用品的费用,其所领取的劳保用品可自行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1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一、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二、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贝山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四、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六、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Q七、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八、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2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购买合格的产品。
2、仓库保管人员对劳动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
一般发放一次。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领取由车间统一领取°6、企业要经常对给劳动防护用、用具的使用人员讲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使用要求,保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企业必须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9、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用货币和其它物品替代Q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3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Q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㈠目的:使员工按岗位要求配备和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及防护用品,确保其在生产工程中避免或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㈡职责:安技科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采购采购。
各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㈢工作程序:1、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分类。
⑴一般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一般手套;工作服、工作帽。
⑵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防酸、防火、防尘、电气焊工作服,绝缘电工鞋、防滑鞋;防毒、防尘面具、护目镜;绝缘手套、防酸手套。
2、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采购与发放:⑴一般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安技科根据《公司劳动保护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进行采购发放。
⑵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计划。
安技科统一购买。
⑶安技科在采购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时,对生产厂家、经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省、市级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及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的资格要求。
⑷安技科经审查合格后,将生产厂家及分包方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⑸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发放,进行登记、领取人签字,并建立《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登记卡》。
3、使用和管理:⑴在公司所管辖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生产作业操作时,操作人必须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⑵当进行特殊作业时按照《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选用规格》规定,选择相应的特殊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⑶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进行添加或更改,确保其应有的防护性能。
⑷安技科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对新上岗、换岗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防护性能。
⑸个人使用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和维护,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其防护作用。
⑹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平时保持清洁,不得与腐蚀性物品混放。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第九条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
公司劳动保护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保护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保护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员工本质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事件,公司制定了《劳动保护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费用的管理工作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安全部是公司劳动保护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公司劳动保护费用年度预算的编制和使用管理,有效发挥劳动防护用品及费用的功能。
(二) 负责制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费用进行审核。
(三) 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配备、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新及报废等环节实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落实公司劳动保护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第六条物资供应部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送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劳动保护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申报本单位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及费用计划。
(二) 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新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措施,实现员工劳动过程中的有效防护。
第三章劳动保护费用管理第四条劳动保护费用组成和预算管理(一)劳动保护费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为避免员工受到职业危害或伤害配备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发生的费用;(2)在高温季节给员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用;(3)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生的费用。
(二)公司对劳动保护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劳动保护费用纳入人工成本。
安全部每年12月份向财务部报下一年度劳动保护费用预算明细表,财务部负责把劳动保护费用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九条各单位应严格规范使用劳动保护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劳动保护应以配备实物为主,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外,不得以货币形式变相发放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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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7459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劳动保护、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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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购本项目部所需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2、项目部负责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部要有专(兼)人对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登记列表,并落实到人。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进行随时检查。
当发现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及时报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经理,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使用该用品,并及时更换新的用品。
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防护要求或过期用品,并可直接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报告。
5、项目部要保存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采购凭证(复印件),以备公司检查。
6、项目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置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8、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口罩、护目镜、耳塞、灭火器、应急医药箱和必要的、季节性的用品等。
9、采购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必须齐全、有效。
同时,采购的用品还应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要求。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定1、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严禁非电工作业。
强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并严禁酒后作业。
2、所有绝缘、检测、作业工具、仪器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5、项目部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
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6、临时用电拆除或移动时,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或移动。
7、施工现场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可靠的防雨设施。
配电箱必须安装牢固、完整、严密。
使用中的配电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8、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
因作业需要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天棚内或移动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9、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使用的料具,要放入随身工具袋携带,不得投掷。
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11、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且严禁乱拉、乱设。
照明灯具需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应采用绝缘物与其隔离,距离工作面高度在2米以上,并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三、电焊工安全操作规定1、电焊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安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严禁非电焊工作业。
电焊作业时,电焊工应穿电焊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时,电焊工应系安全带。
2、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
雨、雪后要清除积水、雪后方可作业。
4、电焊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电焊工具(如:焊钳和连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并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5、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6、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要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在密封环境内长时间电焊作业时,要有通风措施,以免造成烟气中毒、缺氧反映等。
8、电焊作业地点潮湿或电焊工身体出汗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电焊工要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要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9、电焊作业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0、电焊作业遇下列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1)改变焊机接头时;(2)更换焊件需改接二次回路时;(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5)更换保险装置时;(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电焊作业现场时。
11、高处电焊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2)在电焊作业点的正下方5米外设置护拦,并设专人监护。
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的易燃易爆物品;(3)必须戴盔式面罩。
焊接电缆要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肩上;(4)电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2、电焊作业时,严禁把焊钳夹在腋下去搬焊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子上。
13、电焊作业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焊把线应无破损,且绝缘良好。
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要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6、清除焊渣时,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焊条头要集中堆放。
17、电焊作业现场应配置灭火器。
18、电焊作业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地线和焊把线分开。
在确认火已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定1、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制定本规定。
2、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及其他不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必要时)、防滑鞋、移动式梯子。
5、高处作业时需使用的安全标志、机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6、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要及时清理、运走,严禁抛掷。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7、梯子底部要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要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为宜,不得有缺档。
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9、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0、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要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
五、施工设备、机具管理规定1、管理要求(1)施工设备、机具要有专(兼)人负责管理,定人定机,要建立台帐,要制定相应管理措施,以保障人身和机具安全。
(2)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机具、仪器仪表的管理、维护、保养、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3)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仪器仪表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机具包括: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砂轮切割机、锯、压槽机、套丝机、台钻、试压泵、手持电动工具等。
(5)施工现场设备、机具使用、维修中产生的废油、废液、废物等,要防止渗漏,集中处理,防止造成污染。
2、操作要求(1)电焊机1)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防砸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
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杂物。
2)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机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中间不得超过一处接头,接头及破皮处应用绝缘胶布包扎严密。
4)电焊机把线和回路零线必须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等作回路地线。
二次线不得泡水中,不得压在物料下方。
5)工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考试,持证上岗。
操作时穿戴防护用品。
(2)氧气瓶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并有专人管理,配置灭火器材。
2)氧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4)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夏天应搭设防晒罩、棚。
5)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6)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阀,应使用专用工具。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7)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8)检查氧气瓶瓶口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涂瓶口观察,不得用明火试。
(3)乙炔瓶1)乙炔瓶存储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有单独储存间。
储存间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要通风良好,有降温措施和配置灭火器材。
2)乙炔瓶要有专人管理,要直立存放,有防止倾斜措施。
乙炔瓶严禁与氧气瓶、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压力容器同处存放。
3)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4)装卸乙炔瓶时,动作要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ɑ的压强。
6)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要可靠,不得漏气。
(4)砂轮机、砂轮切割机1)砂轮切割机应装设点动开关,禁止使用倒顺开关。
2)砂轮、传动皮带、传动轴头的罩盖应齐全,安装牢固,切料点应灵活完好。
3)砂轮切割机切削前方应设置遮挡板保护,防止切削灼伤人和引起火灾。
砂轮机、砂轮切割机旋转方向严禁对着主要通道或人员。
切断电源停机后再清理杂物或移动砂轮机、砂轮切割机。
4)严禁使用有裂纹、外边缘有残缺的砂轮片。
当砂轮片直径小于25厘米时,应及时更换新砂轮片。
5)砂轮切割机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侧面。
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
辅助人员可以帮助稳固加工材料,以防在砂轮机、砂轮切割机运转时材料摆动造成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