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销售团队外包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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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团队短期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对公账户:对公账户: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对私账户:对私账户:
开户名:开户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甲方为促进商品的销售,委托乙方就甲方所生产(代理)的商品、项目或服务进行:(□独家□非独家)的销售执行。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内容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营销服务的商品名称、功能:
1、代理商品的名称:
2、代理商品的功能:
第二条销售价格
1、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及产品详细报价见甲方提供的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可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乙方在销售代理执行期间,组建销售团队,为甲方项目(产品)进行销售执行。详见附件二。
二、为进行有效的营销,达到销售目标,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团队日常管理八法10000 元;(不向甲方收取)
□2、销售节点双轨策划10000 元;(不向甲方收取)
□3、团队显性三维技能10000 元;(不向甲方收取)
□4、团队隐形技能训练10000 元;(不向甲方收取)
□5、线上推广工具40000 元;(创意微派、群主管理、创意推送、邮件平台)(不向甲方收取)
□6、线下推广工具40000 元;(语音外呼、人工呼叫、短信群发、社区推广)(不向甲方收取)
□7、管理户管工具10000 元;(CRM客理系统)(不向甲方收取)
注:每项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在合作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以上培训及营销工具,应收费用已超过壹拾万元。而实际乙方对甲方不收取该费用,是因为乙方要取得与甲方合作期间销售后的利润分成,来弥补该费用。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甲方应提供该商品的相关审计部门的审批资料;
3、甲方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
4、甲方有权根据自己产品的需要合理调整相关信息
5、甲方应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6、甲方应按照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7、甲方负责所提供材料及资质手续的合法性,需真实有效,无隐瞒与虚构等不实情况;
8、甲方应当认真、职业地接待乙方开发的客户。(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开发的客户不能及时转化成交、错失机会的,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代收合同所涉及商品的销售货款,其它单独约定除外;
3、乙方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降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4、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5、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6、在销售代理执行期间,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有已开发客户的数据、汇报业务动作的日工作量;
7、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专属运营人员的专属销售执行服务,专属运营人员不得从事其他非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
8、乙方收到甲方款项时,须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服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一、销售团队外包服务费:元(大写元)。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明细如下:
注:
1、上表中的价格,包含物理坐席工位、营销设备、网络、CRM系统、呼叫系统等硬软件设施及管理人员薪资等。
2、上表中,呼叫坐席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月按照26个工作日来计算。乙方收取的该笔人员薪资不开具发票,如需乙方开具该笔人员薪资费用发票,甲方需另行支付该笔人员薪资费用3.5%的税金。
第七条项目销售额分配方式
一、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
1、月度内乙方开发的直接消费客户销售成交后,按毛利润(销售额减去甲方提供附件一中硬成本)的% 向乙方支付利润分成;(支付时间为形成销售成交后5个工作日之内)
2、月度内乙方开发的渠道代理客户销售成交后,按毛利润(销售额减去甲方提供附件一中硬成本)的% 向乙方支付利润分成;(支付时间为形成销售成交后5个工作日之内)
注:上述乙方收取的利润分成(按100%计算),其中37.5%作为项目运营业务人员的业绩提佣;利润分成的15%作为运营团队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佣,乙方企业获得47.5%的剩余分润。
二、若乙方推荐成交了甲方项目的客户发生退款,乙方按此客户成交后已收取的分润应在6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甲方。
三、合同终止后六个月内,乙方开发出的客户继续与甲方成交的,乙方依然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取得分润权利。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隐瞒、不真实、夸大其词及重大瑕疵,则:
1、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以上原因导致的第三方损失、乙方损失或其他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质量有瑕疵,因此而产生的如:维修、置换、退货、退款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服务费总额的0.5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完全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消费者,只能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宣传资料和范围内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私收甲方在本合同中未列明产品之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