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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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流行病学调查部分)

流行病学调查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设组长一名,成员八名。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小组组长是通晓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相关学科的专业骨干,具有现场调查处理的决定权,直接向首席调查员负责,对调查过程的业务决策和质量控制把关,职责如下:

1.1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召集组内成员(具体人数可视情况确定),交待其做好调查准备工作后赶赴现场;

1.2 现场调查思路的确定与执行;

1.3 明确组内各个成员的职责;

1.4 必要时设计、修改《食物中毒事故调查个案表》并对回收的个案表予以审核;

1.5 及时与现场卫生学调查小组、疾控检验工作组进行信息的沟通与反馈;

1.6 及时向首席调查员汇报调查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口头和书面报告;

1.7 拟定样品采集种类和检验项目并请示首席调查员作出决定;

1.8 参与对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分析、检验结果进行探讨,参与确定病例定义、病原因子、发生原因、事件波及范围、暴露人数、肇事单位;

1.9 参与调查终结报告撰写的确定;

1.10 其他需要由组长作出决策的事项;

2 调查表及执法文书

食物中毒发生后赴现场时,应至少携带以下文书:

《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表》、《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文书。

3 着装与证件

应按规定着装整齐,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树立与保持卫生监督员威严、良好的执法形象;

4 取证工具

照相机等

5参考资料准备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及18个单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有关专业技术参考资料。

6 交通与通讯工具

调查前奏

接到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指令后,工作人员应于1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1 召集全体调查人员对事件进行初步讨论,形成调查思路;对调查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对《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进行设计并就其中的重要询问内容以及其它注意事项进行强调。

2 向医疗机构了解情况

根据报告、举报或投诉来源,调查人员至就诊的医疗机构查阅肠道门诊、急诊或住院病历并向接诊医师初步了解病人的临床情况;了解临床样品检验的结果;

3 获得食谱

正式调查之前一般应向提供食物的单位索取食谱,特别是进食史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在无法直接获得食谱时,可以向聚餐组织者(如导游)、进食者(发病者与未发病者)、其他知情人员询问间接获得食谱。

食谱也可通过现场卫生学调查组获得。

4 初步调查

一般预调查5~10名病人,初步了解病史和发病前72小时内的进食史及其它暴露史,估计发病潜伏期。根据不同的潜伏期,提出相应的病因假设。在进食史调查时,可选择已被确认可引起所调查疾病的食物进行询问,同时应注意了解饮水史、旅游或户外活动史及其它暴露史,如动物接触史,以排除或确定其它可疑的传播途径或方式。

5 提出病因假设

经初步调查,对疾病已形成大致印象;以最先发现的病人的临床症状与体征作为最初病例定义的依据,以后随着调查工作的逐步开展,待获得进一步的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资料后再作修正,形成最终病例定义,食物中毒病例定义的主要要素为:

5.1病名:起初可以采用“……综合征”进行描述,直至取得确切的资料对暴发疾病作出科学定义名;

5.2临床突出症状、体征与伴随症状、体征;

5.3流行病学关联:按暴露因素确定病例。

6 臆症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6.1多见于低龄的学生群体以及护送、料理发病者的部分脆弱人群;

6.2通常有偶发生活事件(一日常生活事件)被认为与最先观察到的个别病例或出现某些异常情况的人有关,并被人们接受和普遍认同,从而经精神诱发所致;

6.3被诱导者通常缺乏正确识别相关诱导因素的能力,在被诱发或暗示的作用下,可以自觉或非自觉地感受到某些诱导综合症的存在;

6.4临床表现以非特异性的、主观感觉异常如腹痛、腹部不适、恶心等为主要特征;

6.5往往缺少客观的临床体征和实验室检验指标,不符合各类食物中毒临床综合征的发病特点。

正式调查

1 调查对象及内容

1.1向接诊病例的各个医疗机构的医师深入了解病人诊治及实验室检验情况,并收集加盖公章的门诊登记记录、病历记录、检验报告;

1.2向所有病人及有关人员调查发病的症状、体征等临床表现;

1.3向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食物的供应者、发病和未发病者以及有关知情人员了解发病前48~72h内的进食史以及其它暴露史,进一步估计发病的潜伏期。

2 3 个案调查

2.1调查对象

聚餐人数在100以内的,应当尽量全部调查;聚餐人数在100以上的,则随机选择部分病例与对照进行调查;对照的调查人数取决于暴露人群的数量,对照所需对象可随机选择,但必须足够、有代表性,能满足食物中毒数据分析的需要,一般对照组调查人数不应少于病例组,以病例组的2~3倍为宜。

2.2(2)调查内容

个案调查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进食情况(病人发病前四十八小时以内的进餐食谱及特殊情况下七十二小时以内的可疑进餐食谱)和病人的发病时间、地点、临床症状及体征、诊断、抢救诊疗情况等,具体内容按《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表》进行填写。

2.3调查方式

视被调查人员的接受能力、文化水平与实际情况,可采用面对面询问调查、电话询问、分发填写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开展调查。

2.4调查注意事项

2.4.1强调必须在取得食谱后再进行全面调查,特别是在有连续聚餐史的情况下。获得食谱后进行正式调查可有效减少被调查者的回忆偏倚。

2.4.2个案调查采用面对面询问方式时,应严格按照《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表》的内容,逐项对被调查人进行调查;询问临床症状、体征时不得采用提示或暗示的方法,应让其主动说出不适之处;询问进食史时可采用提示的方法逐一询问,以提高记忆的准确性,减少回忆偏倚,加快调查的速度。对首例病人、末例病人、特例病人的情况应作详细了解。

2.4.3个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决定了后续统计分析成功与否。因此,填写个案调查表一定要准确,要真实地记录被调查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不能凭空臆断,做到字迹清晰、规范,必填项目不得缺项。被调查人回忆不清晰的项目,应在该项目处填写“记不清”,表示已做调查,已示与未做调查相区别。

2.4.4注意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对于剧烈发病的病例不宜立即进行详尽的个案调查,应在病情稳定之后再行调查;对于腹泻和呕吐,必须追踪调查首次腹泻、呕吐后24h内的总次数,切忌以调查当时的次数作为每天(24h)的腹泻和呕吐次数。

2.4.5个案调查表最后交小组组长统一审核,应有2名食品卫生监督员签名,并请被调查者签名确认。

2.4.6要尽可能调查所有进食者,避免人为制造选择偏倚和调查偏倚,在重大食物中毒爆发时,要做好第二次针对性调查的准备,但要注意进食者记忆偏倚的问题;

2.4.7调查工作必须由公共卫生机构进行,不得委托供食单位的人员、医务人员或者其他非卫生监督人员进行调查;

2.4.8对可疑的自述发病者也要进行证据学审查,以确保资料的可*性,避免出现由此导致的偏倚,同时也避免证据有效性等方面的质疑;

2.4.9要建立与病人或其家属的融洽关系,态度热情、耐心、友善、负责

对于不配合的被调查者(尤其是未发病者)要转达急迫的心情,并强调对他们的调查对于事件的定性、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有积极作用;对于拒绝接受调查的发病者和活动的组织者,则要告知他们不要在向肇事方索赔不成或不满意时再来寻求公共卫生机构的支持。

2.4.10调查结束后应对被调查者表示谢意

3 样品采集

3.1 样品种类

一般情况下应采集的样品包括以下几类:

3.1.1病人的粪便、血液、尿液、呕吐物或洗胃液等临床样品;

3.1.2 对照人员的粪便(或肛拭子)、血液等;

3.1.3其他与食物中毒有关的可疑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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