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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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法规章节核心考点 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

2021年一建法规章节核心考点 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

2021年一建备考 章节核心考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点1:合同的分类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意思表示一致):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实践(交付标的物):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合同/可书面可口头★★★考点2:要约和承诺要约:包含的交易条件完整充分,(无需对方补充),足以使合同成立。

要约邀请:包含的交易条件不完整不充分,(需对方补充,否则)不足以使合同成立。

承诺:不改变不增加不补充任何新的实质交易条件。

要约撤回(阻止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撤销(生效后再让其失效):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不得撤销:①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示不可撤销②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考点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地铁自动售票机购票、超市购物(默示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监理合同(×)★考点4:开工日期及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未发出开工通知)★★考点5:竣工日期的确定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无争议,按约定),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劳务合同的法律法规

工程劳务合同的法律法规

工程劳务合同的法律法规一、定义及性质工程劳务合同,是指由甲方(工程承包方)与乙方(劳务提供方)签订的,就甲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劳务作业,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并由甲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合同。

工程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同时,工程劳务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法律法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

工程劳务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

工程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如劳务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应当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工程劳务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其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劳务派遣、劳务合作关系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工程劳务合同的乙方作为劳务提供方,如涉及建筑施工,其资质要求、施工许可等应当遵守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责任。

工程劳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方面,如劳务作业的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三、合同条款及注意事项1. 合同条款:工程劳务合同应当包括劳务内容、劳务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违约责任等基本条款。

具体条款可以根据双方协商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 注意事项:(1)甲方应当核实乙方的资质和能力,确保乙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2)甲方应当按时支付劳务报酬,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3)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工程劳务合同的顺利履行;(5)乙方应当注意劳动安全卫生,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高频考点总结-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高频考点总结-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建《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高频考点总结-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目录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3)1Z30401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3)1Z3040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3)1Z304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5)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的规定 (7)1Z30401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10)1Z304016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11)1Z304017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13)1Z304018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18)1Z304019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质与作用 (19)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 (19)1Z304021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19)1Z304022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23)1Z304022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24)1Z304023 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27)1Z30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 (28)1Z304025 劳动争议的解决 (31)1Z304030 相关合同制度 (33)1Z304031 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33)1Z304032 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35)1Z304033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37)1Z304034 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38)1Z304035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39)1Z304036 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40)1Z304037 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42)1Z304038 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42)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Z30401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三、合同的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0年一建工程法规基础第四章

2020年一建工程法规基础第四章
基础精讲班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0年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章节号
章节名称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
1Z304030 相关合同制度
分值分布 17~20分 8~12分
【真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则应付款时间为( )。
A.建设价款确定之日 B.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的,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建设工程未交付的,工程款价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 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竣工结算完成之日 【答案】C
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制度
合同的订立
合同有效
情形) 要约邀请
自始无效
要约
承诺
未撤消:自始有效
种情形)
被撤消: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5种
(合同成立) 合同可撤消(4
(受损害方请求,法院/仲裁裁定)
1Z3040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要约邀请 包含的交易条件不完整不充分,(需对 招标公告、招
消费者>施工单位(人工、材料)>银行>其他债权
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真题】关于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说法, 正确的是( )。
A.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已经交付够买商品房大部分款项 的消费者
B.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 C.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的损失 D.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年 【答案】B

建设工程劳动和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劳动和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劳动和民法典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劳动法律制度是指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劳动关系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和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劳动民法典、建设工程工时管理法、建设工程劳动保护法等。

1.建设工程劳动民法典建设工程劳动民法典是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涉及建设工程从事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建设工程劳动民法典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同时规定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便于维护双方的权益。

2.建设工程工时管理法建设工程工时管理法是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工时管理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关系。

建设工程工时管理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对加班、调休、休假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防止劳动者超时加班,维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3.建设工程劳动保护法建设工程劳动保护法是保障建设工程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法律规范,旨在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领域的劳动事故和职业病。

建设工程劳动保护法规定了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劳动安全和卫生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当创造安全的劳动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二、建设工程民法典律制度建设工程民法典律制度是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民法典、建设工程设计民法典、建设工程监理民法典等。

1.建设工程施工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民法典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涉及工程施工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民法典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同时规定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保障双方的权益。

2.建设工程设计民法典建设工程设计民法典是规范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涉及工程设计的签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保障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

2020年一建法规章节典型例题精选(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

2020年一建法规章节典型例题精选(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及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一、单项选择题1、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

A、要式合同B、实践合同C、有偿合同D、双务合同【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分类。

要式合同指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成立的合同;有偿合同指双方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互付对待给付义务。

2、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作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A、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B、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C、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D、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是自到达邀请人生效。

3、下列关于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施工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提交投标文件是承诺B、发放招标文件是要约C、签订书面合同是承诺D、发放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选项A投标文件是要约,选项B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

4、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

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A、无效B、成立C、可变更D、可撤销【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5、某小型施工项目,甲乙双方只订立了口头合同。

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发生纠纷,应当认定该合同()。

建设部关于劳务合同的规定

建设部关于劳务合同的规定

为规范建设工程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劳务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部特制定如下关于劳务合同的规定:一、劳务合同的定义劳务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施工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劳务合同的签订1. 劳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施工单位与劳务人员双方签订。

2. 劳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施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务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2)劳务合同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3)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明确劳务人员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规定劳务人员的作息时间、休息日及休假制度。

(5)劳动报酬,明确劳务人员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6)社会保险,明确劳务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职业危害防护,确保劳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务合同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签订劳务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劳务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务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内容的履行,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劳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劳务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2. 劳务合同解除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3)施工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与劳务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五、法律责任1.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劳务分包合同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区别

劳务分包合同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区别

劳务分包合同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区别劳务分包合同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区别劳务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在建筑领域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在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实施中都需要分包,但劳务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在合同主体、合同内容、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对劳务分包合同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进行比较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

1. 合同主体劳务分包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劳务分包单位和劳务承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是委托方,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劳务承包单位的工作,而劳务承包单位是被委托方,承担具体的施工或劳务工作。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合同主体是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是委托方和建设工程的总体承包者,分包单位是被委托方,承担总包单位委托的具体工程范围的施工工作。

2. 合同内容劳务分包合同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劳务类型、数量、质量要求、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

劳务分包合同以分工明确、劳动成果为核心,强调劳动过程中劳务承包单位的劳动和技能。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施工方法、工程报酬等。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注重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工程成果,强调分包单位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管理。

3. 法律适用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以保障劳务承包单位的权益和劳动条件。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参照《建设工程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以规范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工程质量。

4. 责任归属劳务分包合同中,委托方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但对工人的日常管理和责任承担主要由劳务承包单位负责。

委托方对工人的福利和待遇等问题也由劳务承包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资质审核负有一定的责任。

5. 合同风险劳务分包合同中,风险主要集中在委托方和劳务承包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如工资支付问题、劳动条件不合理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尽管它们都与建筑工程有关, 但是在性质、主体、内容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详细分析两者的区别。

一、性质区别: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委托人和承建人之间就施工工程的经济技术要求、工程施工范围等方面进行的协商和约定, 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合同;2、劳务合同是指施工单位与劳务队伍之间就提供劳务服务方面的协议, 主要涉及劳务队伍的数量、工种、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约定, 旨在明确双方劳动关系, 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主体区别: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与承建人, 委托人是项目的建设方, 承建人是承接建设工程的单位或个人;2、劳务合同的主体是施工单位与劳务队伍, 施工单位是承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劳务队伍是由一些劳动者组成的, 他们不与承建人直接签订合同。

三、内容区别: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的技术、工程量和价格、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的约定;2.劳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务队伍的人数、工种、工资待遇、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约定。

四、法律效力区别: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当发生争议时, 可以依法提起法律诉讼解决;2、劳务合同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当发生劳动纠纷时, 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五、合同主次关系区别: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工程的基础文件, 它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规模、质量、工期等主要内容, 而劳务合同则是为了配备工人提供劳务服务;2、劳务合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形成的, 它是实现项目建设的一种手段。

六、工作范围区别: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 对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环节进行全面约定, 是项目的总合同;2、劳务合同只涉及工程的一部分, 是与具体工程项目相关的劳务队伍的劳动合同。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习题: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习题: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习题: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例题1·单选】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2016】A。

保管合同B。

运输合同C。

租赁合同D。

建设工程合同【答案】A【解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

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例题2·单选】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 )。

【2014】A。

要式合同B。

实践合同C。

有偿合同D。

双务合同【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

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例题3·单选】根据《担保法》,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 。

【2014】A。

效力待定B。

可变更C。

无效D。

可撤销【答案】C【解析】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例题4·单选】要式合同是指( )的合同。

【2012】A。

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B。

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义务C。

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D。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答案】D【解析】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

如《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是指调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

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

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一、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概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原则是指合同法对所有合同关系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建设工程合同法规中同样适用。

2.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一项特定的工程,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一次性的特点。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建设工程合同从签订到竣工交付使用,一般需要较长的期限。

(3)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多个环节,合同内容复杂。

(4)合同价款的大额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价款通常较大,涉及巨额资金的往来。

(5)合同风险的较高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包括工程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多个方面,风险较高。

3.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即投资建设该项工程的单位,通常也称作业主。

承包人即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4.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等。

这些合同根据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和业务内容分别签订,共同构成整个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5.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关系。

工程上工人跟谁签合同合法吗

工程上工人跟谁签合同合法吗

工程上工人跟谁签合同合法吗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原则,即在工程建设中,工人应当与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单位通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它们能够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具体来说,工程工人可能与以下几种主体签订合同:1. 总承包企业:在大型工程项目中,总承包企业负责整个工程的建设任务,它们通常会直接雇佣一部分工人,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这类合同关系清晰,责任明确,是最常见的签约方式。

2. 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可能会将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专业的分包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应与承接具体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分包企业同样应具备合法的用工资格。

3. 劳务派遣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工人可能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然后被派遣到具体的工程项目工作。

此时,劳务派遣公司作为法定的用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论与哪种主体签订合同,都必须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等。

合同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工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认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可以通过查询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方式进行核实。

-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其中的每一项内容,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 保留好合同副本,一旦发生争议,合同文本将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 注意合同的有效期限,及时续签或变更,避免因合同到期而影响自身权益。

工人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同时,工人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行政救济。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法律法规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劳务分包已成为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关于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的一些法律法规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分包的类型和范围,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其中,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方可从业。

劳务作业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四、《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该意见要求从事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企业的形式,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建筑服务中的劳务分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等。

六、连带责任根据《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建设单位既可以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七、劳动合同在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中,农民工与劳务公司构成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关系。

因此,劳务公司应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学习心得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学习心得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学习心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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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

2024年一建法规重点知识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个部分超级重要呢。

像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从项目立项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每一步都有法规管着。

比如说项目立项,得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是不符合,那这个项目可能就没法开展啦。

还有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在工程里承担着很多责任,像对外签订合同、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等。

代理制度也不能小瞧。

代理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里,授权委托书得明确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间,不然可能就会出乱子。

比如说代理人超出代理权限去签订合同,这个合同可能就对被代理人没有约束力了,这多麻烦呀。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可不少。

首先得有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土地是工程的基础嘛。

然后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没有这个证,那建筑的位置、规模等都没个准儿。

还有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

不能光说有资金,得有证明,比如说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者保函之类的。

要是资金不到位就开工,工程做到一半没钱了,那可就惨了,工人拿不到工资,工程也只能烂尾。

3.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发包这一块,得按照法定的方式发包。

可以是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招标发包就得遵循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要公平、公正、公开。

招标人不能搞小动作,比如说排斥潜在投标人,像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把一些有能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是不允许的。

承包呢,承包企业得有相应的资质。

没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工程,那工程质量可就没保障了。

而且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就是把整个工程转给别人,这就相当于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都推掉了,违法分包是把工程拆分开来,把不该分包的部分分包出去,这都是违反法规的行为。

4.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里很关键的部分。

合同里得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像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等。

工期要是约定好了,施工方就得按照这个时间完成工程,不然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2020年二建考试法规知识习题: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20年二建考试法规知识习题: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20年二建考试法规知识习题: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例题·单选题】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书面形式是主要的合同形式B.当事人的行为可以构成默示合同C.书面形式合同是指纸质合同D.未依法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可以采用数据电文形式。

【例题·单选题】某小型施工项目,甲乙双方只订立了口头合同。

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发生纠纷,应当认定该合同()。

A.未成立B.补签后成立C.成立D.备案登记后成立『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但未订立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各项内容中,不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的是()。

A.价款或者报酬B.保险条款C.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D.当事人的名称『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如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3)数量,应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按照强制性标准执行,并可约定质量检验方法、质量责任期限与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5)价款或者报酬,应规定清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8)解决争议的方法。

【例题·单选题】在施工合同中,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则()。

A.按照年利率24%计息B.利息不予支持C.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D.垫资不予返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

关于建筑工程的劳动合同法

关于建筑工程的劳动合同法

建筑工程劳动合同法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筑工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签订1. 甲方必须是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具备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

2. 乙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

3.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

二、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内容1. 工作内容:明确乙方在工程项目中担任的岗位(工种)和工作任务。

2. 工作地点:明确乙方的工作地点,包括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 工作时间:遵循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应提前征得乙方同意,并按照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

4. 劳动报酬:明确乙方的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5. 社会保险:甲方应当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6. 劳动保护: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培训等。

三、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履行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2.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程质量。

4.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建筑工程劳动合同的变更1. 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 变更合同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双方各执一份。

工程类劳动合同制度

工程类劳动合同制度

工程类劳动合同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类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签订合同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程类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关系的内容、条件和权利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姓名、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

2.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真实、详细的职位说明,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3. 签订工程类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章劳动条件1. 工程类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2.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并依法办理有关劳动手续。

3.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和要求,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设备。

第四章劳动报酬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程类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

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及时足额支付。

3. 福利待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第五章劳动保护1.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购买工伤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工伤保障。

3. 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劳动保护培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六章劳动纠纷1.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加以解决。

2.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整理Z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整理Z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整理Z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Z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在中国实施的两个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分别整理这两个法律制度,介绍其基本概念、内容、主要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Z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基本概念Z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由工程建设主体与建筑服务提供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制度。

其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2.内容(1)合同主体:建设工程主体和建筑服务提供者。

(2)合同要素:项目名称、标的、价款、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合同变更、违约责任等。

(3)合同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4)合同约定:双方应根据合同要素对各项工程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3.主要特点(1)强制性与自由性相结合: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规定是强制性的,但双方在具体合同中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自由约定。

(2)明确约定与现实调整相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应在一定程度上明确约定工程目标与要求,但也应允许在实际工程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先行赔偿与事后追责相结合: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定了先行赔偿和事后追责的双重责任制度。

4.适用范围Z建设工程合同制度适用于国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如房屋建设、道路建设、桥梁建设等。

二、劳动合同制度1.基本概念劳动合同制度是指在劳动关系中,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制度。

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节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与雇主的公平交易。

2.内容(1)合同主体:雇主和劳动者。

(2)合同要素: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工资支付等。

(3)合同形式:书面形式。

(4)合同约定:双方应根据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劳动条件进行明确约定。

3.主要特点(1)平等自愿性: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保障劳动报酬、休假、工作安全等。

(3)灵活性与稳定性相结合:劳动合同制度应兼顾雇主的灵活性与劳动者的稳定性,既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动,又要保持劳动者的持续就业。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规定一、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就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督管理。

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发包人应当根据国家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组织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预算等。

第六条发包人应当组织进行项目的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概算等,并确定工程项目的总投资。

第八条发包人应当依法取得建设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三、合同签订第九条发包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人。

第十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一)合同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名称、位置、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三)投资估算或者工程概算;(四)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标准;(五)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七)工程验收和质量保修;(八)违约责任;(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十一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具体、可行。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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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等. • 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还须交
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等. •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要式合同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如«合同
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即属于要式合 同. • 不要式合同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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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6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 格式合同又称为定式合同、附和合同或一般交易条件, 它是当事人一
方为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定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 内容作任何变更的合同. 反之, 为非格式合同. • 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 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 无效. •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 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注意】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7 主合同与从合同 •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其 他合同为存在前 提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 同就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第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法规
•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 第三节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一、合同的概念、要素及分类
• (一)合同的概念 • 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 称«合同法»),是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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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3 内容 • 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合同作为一种协议,其本
质是一种合意, 必须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 同的缔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合同当事人作出的意 思表示必须合法,这样才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如此.在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中即使承包人一方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如施工合 同的订立中,施工单位的激烈竞争是建设单位进行招标的基础),双方当 事人仍须协商一致,发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承包人.双方订立 的合同即使是协商一致的, 但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否则合同就 是无效的.如施工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订立的施工合同, 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代价的合同. • 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在实践中, 绝大多数合同都是
有偿的. 有偿合同常见的合同形式包括买卖、租赁、运输、承揽等. •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但无须向另一方付出
相应代价的合同. 例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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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例如,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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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二)合同的要素 • 任何合同均应具备三大要素,即主体、标的和内容: • 1 主体 • 主体是指签约双方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可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 且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 一方.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 2 标的 • 标的(又称为客体)是指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如建设工 程项目、货物、劳务等,标的应规定明确,切忌含混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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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2 自愿原则 •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不仅是合同法重要的基本原则,也是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 还是一般国家的法律准则.自愿原则体现了 签订合同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 自愿原则贯穿于合同的全过程,在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德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法享有以下权 利: • (1)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签订合同的权利.合同签订前,当事人通过充 分协商,自由表达意见,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取得一致而 达成协议. 不允许任何一方违背对方意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将自己 的意见强加于人, 或通过胁迫、欺诈等手段签订合同. • (2)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 3)合同自由构成.合同的形式、内容、范围由双方在不违法的情况下 自愿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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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三)合同的分类 • 1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有名合同也称为典型合同, 是法律上已经确定一定的名称, 并设定具体
规则的合同, 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15类合 同. • 无名合同也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还未确定专门名称和具体规则 的合同.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可见 当事人可自由订立无名合同. • 【提示】 从实践来看,无名合同大量存在,是合同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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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2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互负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
款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等. • 单务合同是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等. • 3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另一方付出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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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调整范围
•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反映合同普遍规律、反映立法者基本理念、体现合同法总的
指导思想, 这些原则是立法机关制定合同法、裁判机关处理合同争议 以及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的基本准则,对适用合同法具有指导、 补充、解释的作用. • 1 平等原则 •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在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完全自愿的,不能 是在强迫和压力下所作出的非自愿的意思表示. 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是 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所以, 只 有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平等协商,才有可能订立意思表示一致 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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