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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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1)、技术方案
1、木工要求
1.1人造板制成部件应进行封边处理。
1.2结合处应涂胶。结合零件结合应牢固,外表结合处缝隙不大于0.2mm。
1.3塞角,栏屉条等支撑零件的结合牢固。装板不见的结合不的松动。
1.4薄木和其他材料贴面的拼贴应严密、平整、不允许有脱胶、明显透胶、鼓泡、
凹陷、压痕以及表面划伤、嘛点、裂痕、和刃口。贴面的纹理、图案、颜
色应对称形似。
1.5外表的倒棱、园角、园线应均匀一致。
1.6各种配件应安装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应无松动;不得有少件、
漏钉、透钉;启闭零件和配件应使用灵活。
1.7涂饰部位的粗度RA《3.2M(精光),内部不涂饰部位的出操度RA3.2~1
2.5m (细光)隐蔽处的RA12.5~50m(粗光)。
1.8雕刻的图案应均匀清晰、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凹凸、过桥、棱角、园弧等处都无缺角;铲底应平整;各部位不的有锤印和毛刺。
1.9车木的线型应一致,凹凸台级应均匀,对称部位应对称,车削线条应清晰,加工表面不的有刀痕或伤痕
2、涂饰要求
2.1整件产品或配套产品色泽应相似。分色处色线应整齐,不涂饰部应保证清洁。
内表面应涂饰或作其他表面处理。
2.2正视面(包括面板涂层应平整、光滑、涂膜实干后应无明显木孔。其他部位
表面涂层手感应光滑,无明显颗粒,涨边和不平整。
2.3涂层不的有暴皮和漏漆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雾光、白点、鼓泡、
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
3、耐冷热温差3周期
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
4、光泽不低于3级
5、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不低于3级
6、软质覆面削离强度
硬质覆面削离强度3.5x100N/m 1.4x1000N/m
7力学性能要求
力学性能实验项目和实验水平应按实件的类别和预定的使用条件决定。7.1桌类强度和耐久性应按GB10357.1中7.1 7.2条规定的实验项目合格。7.2椅类稳定性应按GB10357.2中A规定施加的最小翻力和6.1 6.2条规定的
实验项目合格。
7.3椅类强度和耐久性应按GB1.3573.中第6章规定和实验项目合格。
7.4柜类稳定性应符合GB1.357.4中5.2 5.3条规定的实验项目合格,其中对活
动部件门和抽屉的垂直加载力分别为100N和150N。
7.5柜类强度和耐久性应按GB10357.5中6 7 8章规定的实验项目合格;其中阁
板鞒板度、挂衣棒桥度、挂衣棍支撑位、主体结构和低架位置的允许值如下:
A、搁板与长度的比值≤0.5%;
B、挂衣棍与长度的比值≤0.4%
C、挂衣棍支撑件位移≤3mm
D、主体结构和底架位移值D≤15mm
7.6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按GB10357.6中第5章规定的实验项目合格。
8、实验方法
8.1目视、感官检测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600~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列如400W光灯)下,视距为700~1000mm,由三人共同检测,以多数相同结论为评定值。
8.2木材含水率检测定
木材含水测定仪器的误差不大于2%木材含水率应在抽样现场或同一地方检测。检测部位取试离第100mm以上的位置,任选三个不同位置的零件,每一个零件上,在任选的三个点三各测一次,分别求出三个点上的平均值,以上其中最
大的平均值为该检测的平均值,以其中最大的平均值为该试件的木材含水率测定值。
8.3主要尺寸测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大于0.6mm的3m钢卷尺对安放在平板上(或者平整地面上)的试件进行测定。
8.4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
8.4.1翅尺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小大于0.1mm的翅尺测定仪器,测定时,将器具放置在试件的角线上,测量试件中心点与基准直线的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值为翅曲度平定值。
8.4.2底角着地平稳性测定
采用塞尺。测定时,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测量某一底角与平板间距离。
8.4.3平整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于0.33mm的平整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将器具放置在试件的被测表面。同时选择不平整最严重的三个部位,测量0~15,,长度内与基准直线中的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值为平整度测量值,
8.4.4邻边垂直度测定
应采用每米不大于0.6mm的3m钢卷尺(或者钢直尺)测定时,用钢卷尺测量两试件的两对角,其差值为邻边垂直度评定值。
8.4.5位差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于0.1mm的位差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应选择门与框架相邻两边间距离最大的位置,在该像邻表面中任选一表面为测量基准,将器具的基面安放在测量基面上,器具的测量面对另一相邻表面进行测量邻表面再测量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部位)当测定都是正值时,以最大绝对值为位差度测定值;当测的值为正负时以最大的绝对值之和为位差测定值,并以最大测定值为位差度评定值。
当设计要求门(或抽屉)与框架相邻表面间为某一距离时,应在每次测定的值上扣除该距离值
8.4.6分缝测定
采用塞尺进行测量。
抽屉分缝测定时,抽屉应紧靠任意一边。测量另一边的最大缝隙;门分缝测定时,因测量分缝最大部位,测定最大值为分缝评定值。
8.4.7抽屉下垂度、摆动度测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不大于0.6mm的3钢卷尺和长度不大于700mm、直线度不大于0.2mm的钢尺。测定时。钢尺放置在与试件测量部位相邻的水平面和侧面上,测量试件在伸出总上的三分之二时,抽屉水平边的自由下垂和抽屉面侧边左右摆动的值。测定的最大值为下垂度和摆动度的评定值。
8.5理化性能实验
8.5.1漆膜理化性能实验符合GB4893规定。
8.5.2软、硬度覆面理化性能实验
软、硬质覆面材料强度的测定应分别符合ZBY80002 ZB80003规定。
8.6力学性能实验
8.6.1桌类强度和耐久性实验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实验符合GB10357.1规定
8.6.2椅类稳定性实验
椅类稳定性实验应符合GB10357.2规定
8.6.3柜类稳定性实验
柜类稳定性实验应符合GB10357.4规定
8.6.4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实验
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实验应符合GB10357.6规定。
9标志、包装、运输
9.1成品出厂应有制造厂名(商标)厂址及合格标志。
9.2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垫物或包装,防止损坏或雨淋。
9.3产品在存放期间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日晒,以防压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