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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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
县档案局:
为加强文峰镇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本镇工作和农民服务,正确界定本镇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吉水档案局〔2011〕1号文件要求,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文峰镇人民政府
2011年4月30日
档案保管期限表
1 党群工作类
1.1 乡镇召开党代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1.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开闭幕词,大会发言,简报,快报,重要的声像材料永久1.1.2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1.1.3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材料、会议参考文件等文件材料10年
1.2 乡镇党委、机关支委(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团委、妇联会议文件材料
1.2.1 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1.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1.3 乡镇党委、机关支委(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团委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报表及人员名册永久1.4 关于乡镇党委隶属的机构设置、撤并,启用和作废印章,人员编制,职务任免的请示、批复、通知永久1.5 乡镇党委关于建立基层组织,接收党员、党员转正的请示、批复、通知永久1.6 乡镇党委关于对隶属单位、街道、村干部的任免报告、批复、通知永久1.7 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永久1.7.2 受到警告处分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30年1.8 表彰、奖励优秀党团员及党务工作者、先进党团支部,工作、妇联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报
1.8.1 县级(含县级)以上的永久1.8.2 县级以下的30年1.9 乡镇党委召开三级干部、经济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1.9.1 通知、日程、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及大会记录永久1.9.2 小组会议记录和典型经验交流材料10年1.10 乡镇党委召开的关于党建、基层组织整建、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的通知、领导讲话、会议记录永久1.11 乡镇关于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安排、总结报告、制度30年1.12 乡镇党员、团员、工会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永久1.13 乡镇关于统战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专题报告永久1.14 乡镇关于民兵组织建设、军训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统计表永久1.15 乡镇关于征兵、基干民兵登记等工作的通知、登记表30年1.16 乡镇党委收发文登记簿、电话记录10年1.17 乡镇全体党员生活会、政治学习会议记录30年1.18 乡镇人民来信来访文件材料
1.18.1 有上级机关或本机关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1.18.2 无处理结果的10年
1.19 上级颁发的关于乡镇党建、共青团、妇联、工会、武装工作文件材料
1.19.1 方针、政策性的30年1.19.2 普法性的10年1.20 同级制发的并要贯彻执行的有关党建、共青团、妇联、工会、武装工作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21 下级党团组织、工会、妇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表、重要的典型材料10年
2 人大政协类
2.1 乡镇召开的人代会议材料
2.1.1 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开闭幕词、大会发言、简报、快报、重要的声像材料永久2.1.2 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材料永久2.1.3 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2.1.4 未通过的文件材料及选民登记表10年2.2 召开人大、政协工作会议的文件材料
2.2.1 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决议、领导讲话、参加人员名册等文件材料永久2.2.2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2.3 人大、政协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题调查、典型材料永久2.4 以人大、政协名议制发的文件材料
2.4.1 重要的永久2.4.2 一般的10年2.5 乡镇对县人大、政协议案答复文件材料永久2.6 民主评议、执法监督、代表视察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6.1 重要的永久2.6.2 一般的10年2.7 乡镇关于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安排,方案及各选区的情况报告、统计表30年
3、行政综合类
3.4 上级关于本乡镇政府所属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设立、撤并及干部年报表、花名册永久
3.5 乡镇工作计划、要点、总结、统计材料
3.5.1 年度或年度以上的永久3.5.2 年度以下的10年3.6 乡镇政务会议,乡镇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永久3.7 乡镇关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计划永久3.8 乡镇机关建设征用土地、基建计划、协议、许可证、竣工图等材料永久3.9 乡镇关于人事、文秘、档案、保密、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制度30年3.10 乡镇机关行政经费、房屋财产管理文件、表册30年3.11 上级机关及本乡镇关于干部调配、考核、职称评聘、学历、工龄、调资、晋级、离休、退休、招工、招干、复转军人安置的报告、批复、介绍信存根永久3.12 乡镇及上级政府关于基层政协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意见、方案、决定、批复永久3.13 乡镇关于优抚、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养老保险、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报告、表册30年3.14 乡镇关于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计划、总结及突发性事故处理的决定、报告、统计
表30年
3.15 乡镇机关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证书、合同、协议等材料永久3.16 乡镇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
3.16.1 涉及人事、关系民生、资金数额大的永久3.16.2 一般事务性的10年3.17 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乡镇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3.17.1 市级及以上领导检查、视察形成的永久3.17.2 市级以下领导检查、视察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的永久3.17.3 市级以下领导一些般性工作检查、视察形成的30年3.17.4 乡镇工作汇报材料30年3.18 上级一般工作人员检查乡镇工作并解决重要问题形成的以及乡镇工作汇报文件材料30年3.19 乡镇接待上级人员工作的计划、方案
3.19.1 县级及县级以上的30年3.19.2 县级以下的10年3.20 乡镇机关财务预算30年3.21 乡镇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交通设备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30年3.22 乡镇国有资产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3.22.1 规模、数量、价值大的永久3.22.2 价值小的10年3.23 乡镇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3.24 乡镇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
30年3.25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3.26 乡镇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3.27 乡镇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
永久3.28 乡镇关于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永久3.29 乡镇关于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3.29.1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永久3.29.2 20年以下有效的30年3.30 乡镇关于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3.31 行政处分的文件材料
3.31.1 警告以上永久3.31.2 警告30年3.32 行政处罚、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32.1 关系民生的永久3.32.2 一般事务的30年3.33 乡镇政府收发文登记簿、电话记录10年3.34 乡镇政府召开的街道、村组、机关干部例会记录30年3.35 乡镇编辑、编写的材料
3.35.1 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