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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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管理制度

急诊科管理制度

急诊科管理制度1、急诊科属一级临床科室,隶属于院部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与指挥。

2、急诊科的业务工作无条件的接受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督导、检查、评判、协调,以及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各种纠纷的裁决。

3、急诊科医师按院部规定采取固定与轮换相结合的方式,轮换医师一般采取年~1年轮换制;急诊科护士采取固定制,人员的增补由分管院长和护理部决定。

4、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胜任急危重症的抢救和日常诊疗工作。

5、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科室管理和重大抢救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等事宜;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搞好科室管理,并具体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6、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以“精湛、热忱、团结、奉献”的招医精神为工作准则,作到身体力行。

7、全体医护人员要时刻牢记“挽救生命、减轻病痛、明确诊断、确保安全”的基本工作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一切工作都要突出方便、快捷、高效、优质;8、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院、科两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严禁无故脱岗、空岗与窜岗,特殊事情要严格请、消假,因故暂离要作到向有关人员说明具体去向与大致时间。

9、遇有重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急诊救治体系,迅速启动相关预案。

10、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要恪守文明礼仪规范,作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工作时间衣帽整洁、挂牌上岗;注意各工作与生活环境卫生。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急诊工作质量,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贯彻便捷、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急诊科必须始终不渝的贯彻首诊负责制:1、无论病员自己挂号来诊,还是经院前急救科接送来诊,凡是经急诊分诊后其第一个接诊病员的医师即为首诊负责医师。

2、首诊医师应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急诊接诊制度执行,一旦接到指令危重病人必须立即靠到床边、一般病人不超过15~30分钟开始处置。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1、二级及以上择期手术均应开展术前讨论,科主任根据手术难易程度决定讨论范围,一般二级择期手术在医疗小组内讨论,科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在全科范围内术前讨论的范围;所有三级及以上手术、患者病情较重、新开展的手术及致残手术必须在科内讨论。

重大手术、致残手术的讨论必要时请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讨论结果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部审批,急诊抢救时可先口头报告,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办手续。

2、手术主刀医师必须参加术前讨论,未参加术前讨论者不得担当主刀医师。

3、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二线班医师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例,二线医师作相关补充并提出初步手术意见和难点。

主刀医生应阐明手术步骤和难点、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处理办法、内植物及备血的准备情况和术后观察护理的重点等。

4、讨论时要发扬民主,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

同时要强调正确的集中。

5、科主人做好手术中的安排,合理分工,对麻醉、手术、护理以及术后观察提出要求,作出手术决策。

6、疑难重症手术或危险性较大手术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病理医师、护士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病情涉及多科室的,邀请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参加。

必要时请医务部、分管院长参加。

7、术前讨论内容应包括术前诊断、手术指征、麻醉及手术方法、术中及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必要的药品器械和设备的准备、伤病员家属或单位知情同意等,制定出合适的手术方案、麻醉方案、并发症的观察与处理、抗菌药物应用方案、术后观察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等。

8、新开展的手术开展前由医务部组织讨论,必须经过医院学术委员会论证。

论证内容包括手术目的、意义、手术适应症、现行手术条件(人员、技术、设备)、手术操作步骤。

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处理办法、可行性分析等。

9、新开展的手术要严格选择病例、术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需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审批后才能实施。

要求需要讨论的择期手术,其术前讨论必须在手术前一天完成。

病例讨论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医院规章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入院7天诊断不明;住院期间实验室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好。

须进行疑难病例讨论:1.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病区医师均应参加。

2.讨论前,负责床位的实习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收集齐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科主任或副主任、主任医师结合国内、外资料综合分析制订诊治措施。

3.讨论记录应在讨论当日完成,一式两份,并由主持人签名确认后一份存科室备查,一份存病历归档。

(二)术前讨论制度1.二级及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

2.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手术医师应报告病例的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指征、手术禁忌症、术前准备、手术时机、计划麻醉方式和术式、术中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术后注意事项。

3.参加术前讨论人员应认真研究手术医师提出的手术方案,严格掌握手术指征,充分估计手术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取得共识后,主持人应对参加手术人员作合理安排,对麻醉、护理及术后观察提出要求,作出手术决策。

4.需病理等相关科室配合的手术,应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术前讨论。

5.要记录参加讨论医师姓名、职称、职务,发言要有层次观念,按职称从低到高,畅所欲言,有前瞻性,讨论应有主持人最后概括性小结意见。

6.术前讨论记录一式两份,并由主持人签名确认后一份存科室备查,一份存病历归档。

(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每一例死亡病例必须进行死亡讨论,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意外死亡或有医疗事故争议的死亡病例应及时讨论,已进行尸检的可待尸检报告结论出来后一周内进行讨论,院前死亡可不讨论。

2.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主持,科内医护人员参加。

3.经治医师介绍病情、诊断、治疗经过、抢救措施,分析死亡原因、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参加人员就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方面发表各自意见。

医院护理病例讨论制度模板

医院护理病例讨论制度模板

—医院护理病例讨论制度模板
1.对临床护理、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特殊病例可组织科内、院内病例讨论。

2.科内讨论时由护士长主持,全体护士参加,必要时通知护理部并邀请有关科室人员。

3.院内讨论时护士长提出申请,护理部协助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由病人所在科室护士长组织。

4.护士长及责任护士应参与科内对疑难、重症、复杂手术病人的术前讨论及死亡病例讨论,做好完整讨论记录。

5.护土长每季度组织科内护理病例讨论一次,每半年组织一次科间护理病例讨论会。

6.护理部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护理病例讨论会,从中受益,以利提高。

7.对产生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的病例,护士长应组织科内护理人员进行重点环节讨论,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记录。

麻醉科规章制度(6篇)

麻醉科规章制度(6篇)

麻醉科规章制度一、麻醉记录单管理制度: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

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

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第1文秘。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____品管理制度: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负责麻醉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____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四、麻醉机和仪器管理制度:1、麻醉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五、消毒制度:1、麻醉器械。

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

第1文秘。

3、放置麻醉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型。

六、交接班制度: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麻醉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麻醉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疑难病例讨论规章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规章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规章制度病例概述:患者李某,女,35岁,因腹痛伴呕吐入院就诊。

患者反复出现右下腹痛,伴有呕吐,无发热、腹泻等症状。

查体发现右下腹明显压痛,腹软,没有明显包块。

患者曾有阑尾炎手术史。

入院后行腹部彩超检查,发现右下腹积液,CT提示右下腹脓肿。

究其原因,患者在一周前因食用海鲜后出现腹泻,曾服用抗生素治疗,腹泻症状缓解后又出现腹痛。

现诉右下腹疼痛加重,伴有恶心呕吐,查体提示腹壁反跳痛阳性,血象白细胞计数升高。

现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合并脓肿形成。

讨论:1. 病因分析:急性阑尾炎是常见的急腹症之一,多数原因是阑尾腔内黏液淤积导致细菌感染。

此外,阑尾黏膜上皮细胞的栓塞、细菌感染、淋巴结肿大或结核等原因也可引起阑尾炎。

患者曾有阑尾炎手术史,可能为复发性阑尾炎或手术治疗不彻底导致。

而此次患者因食用海鲜后出现腹泻,可能是导致细菌侵袭、阑尾炎发作的诱因。

2. 临床表现:急性阑尾炎的临床表现多样,典型症状为右下腹部疼痛,进行性加重,伴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

患者出现腹泻后腹痛加重,可能与阑尾炎脓肿形成有关。

脓肿破裂后可导致腹膜腔感染,严重时可引起腹膜炎、败血症等并发症。

3. 实验室检查:血象白细胞计数升高提示患者存在感染性疾病,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及影像学检查结果,有助于明确诊断。

4. 影像学检查:腹部彩超及CT检查是明确急性阑尾炎及并发症的重要手段,能够发现阑尾炎的病变、管腔扩张、积液、脓肿形成等情况。

患者行腹部彩超及CT检查后,发现右下腹积液,提示脓肿形成,有助于明确诊断及制定治疗方案。

5. 治疗方案:对于急性阑尾炎合并脓肿形成的患者,应及时行手术治疗,清除脓肿及病灶,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术前需保持患者稳定,积极控制感染,加强支持治疗。

手术后应积极处理术后并发症,避免感染的蔓延及腹膜炎的发生。

总结:急性阑尾炎是一种常见的急腹症,临床表现多样,应及时明确诊断并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

对于急性阑尾炎合并脓肿形成的患者,应尽快行手术治疗,清除病灶,避免并发症的发生。

病例讨论制度及流程

病例讨论制度及流程

病例讨论制度及流程1.引言1.1 概述病例讨论制度及流程在医疗行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以往的医疗实践主要依赖于个人经验和专业知识,而随着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临床实践的日益丰富,病例讨论制度逐渐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工具,用于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

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医院或医疗团队为了解决复杂病症或共同讨论病例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通过病例讨论,医疗团队可以共同思考、交流和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观点,从而优化治疗方案,减少错误发生,提高临床决策的准确性。

病例讨论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多学科间的合作与交流,消除个体主义的障碍,形成整体的智慧。

通过组织病例讨论,医务人员可以深入研究和解释病例,发现可能存在的误诊或漏诊问题,并及时纠正。

此外,病例讨论还可以提供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帮助医务人员共同成长和进步。

病例讨论流程是指病例讨论的具体步骤和要点。

通常,医疗团队会先选定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病例,然后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分析和讨论。

病例讨论的参与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每个人在讨论中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职责。

流程中的关键步骤包括病史采集、临床分析、诊断讨论、治疗方案制定等。

通过病例讨论流程,医务人员可以共同探讨和解决疑难病例,提高医疗质量和效果。

总之,病例讨论制度及流程在医疗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建立健全的病例讨论制度,并规范流程和参与人员角色,可以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医疗服务。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继续加强病例讨论制度的推广和实施,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的流程和机制,以满足医疗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

1.2 文章结构本文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将介绍病例讨论制度及流程的背景和目的,概述文章的内容,为读者提供背景信息和了解文章内容的整体框架。

正文部分将详细介绍病例讨论制度及流程。

首先,将对病例讨论制度进行定义和背景介绍,包括该制度的起源和相关发展历程。

高风险病例会诊管理制度

高风险病例会诊管理制度

高风险病例会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在面对高风险病例时进行有效有效的会诊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全部科室,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高风险病例:指疾病情况多而杂、病情危重、治疗方法难度较大,需要多学科协同参加决策的病例。

2.会诊:指由多名医生构成专业团队,对高风险病例进行集体讨论,供应治疗建议和方案。

3.会诊恳求方:指向本院发出对高风险病例需要会诊的科室。

4.会诊接收方:指接收会诊恳求并组织会诊团队进行讨论和决策的科室。

第二章会诊流程第四条会诊恳求1.当会诊恳求方认为遇到高风险病例时,应及时向会诊接收方发出书面会诊恳求。

2.会诊恳求内容应包含病案摘要、影像资料、试验室检查结果等必需资料,并注明会诊目的和要求。

3.会诊恳求方在发出会诊恳求后,亦需及时电话通知会诊接收方,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五条会诊召集1.会诊接收方接到会诊恳求后,应及时召集相应的专家构成会诊团队。

2.会诊接收方应在召集会诊团队时,注意选择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确保会诊质量。

3.会诊接收方应提前与会诊团队成员沟通,确认参加会诊的时间、地方以及会诊议程。

第六条会诊讨论1.会诊接收方应布置合适的时间和地方,组织会诊团队开展会诊讨论。

2.会诊接收方应提前向参会专家供应会诊资料,并通知会诊讨论的时间和地方。

3.会诊讨论应充分听取各专家的看法和建议,进行综合评估和讨论,以确保订立出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七条会诊决策1.会诊接收方应依据会诊讨论的结果,订立高风险病例的治疗方案,并书面反馈给会诊恳求方。

2.会诊决策应包含病情评估、诊疗建议、手术布置、护理措施等相关要点,并注明会诊团队成员的姓名。

第八条会诊结果通知1.会诊接收方在订立会诊决策后,应及时将会诊结果书面通知会诊恳求方,并注明治疗方案的具体细节和时间布置。

2.会诊结果通知应由会诊接收方负责,确保会诊结果准确完整地转达给会诊恳求方。

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麻醉科疑难病例的讨论流程,促进医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学术提升,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

第二条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应遵从医疗伦理原则,敬重患者权益和保护患者隐私。

第三条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定期举办,同时也可依据需要临时召开,由麻醉科主任组织布置。

第二章讨论范围第四条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重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景:1.麻醉操作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及处理方法;2.麻醉效果不佳或不良反应的原因与处理方案;3.疑难疾病患者的麻醉方案和前后处理措施;4.麻醉技术在特殊人群或特殊手术中的应用及效果评估。

第三章参会人员及职责第五条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的参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1.麻醉科主任;2.麻醉科副主任;3.麻醉科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4.麻醉科护理人员;5.手术室麻醉助理。

第六条参会人员应定时参加讨论会议,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

第七条各参会人员在讨论过程中应发表真实客观的观点,不得涉及个人攻击和羞辱他人。

第八条主持人应引导讨论,确保讨论内容的专业性和学术性。

第四章讨论程序第九条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会议时间、地方和议题应提前公布,以便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第十条讨论会议应以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不得因个别参会人员的压力而影响正常讨论。

第十一条每位参会人员应准备案例料子,包含病历资料、影像资料等,提前提交给主持人,以便会前准备。

第十二条讨论会议依照以下步骤进行:1.主持人开场致辞,介绍本次讨论的目的和议题;2.参会人员按次序依次介绍本身提交的病例料子;3.参会人员对每个病例进行讨论,提出本身的观点、看法和建议;4.主持人引导讨论,对每个病例进行总结和点评;5.主持人结束讨论会议,并确定下一次讨论的时间、地方和议题。

第十三条讨论会议的讨论内容应及时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会后将纪要发给全部参会人员。

第五章工作评价第十四条麻醉科疑难病例讨论的参会人员应每年至少参加三次讨论,缺席次数超出规定次数将被记录在档案中。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的本制度。

第二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门诊,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

第三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遵循因病施治、科学规范、优质服务、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疑难门诊工作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务科、门诊部、相关科室及专家组成。

第五条医务科负责疑难门诊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门诊部负责疑难门诊的日常管理,相关科室及专家负责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

第六条疑难门诊设立专家门诊,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高级职称医师担任,负责疑难病例的接诊、诊断和治疗。

三、工作流程第七条疑难门诊接诊范围:(一)病情复杂,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二)治疗效果不佳,需要重新评估和制定治疗方案的患者;(三)其他科室推荐疑难病例。

第八条患者就诊时,需向分诊台提供相关病历资料,由分诊台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符合疑难门诊条件。

符合条件者,分诊至相应专家门诊。

第九条专家门诊医师对疑难病例进行详细询问病史、查体、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相关检查和会诊。

第十条专家门诊医师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取得共识。

第十一条疑难门诊病例需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四、质量控制第十二条疑难门诊工作实行质量控制,确保诊断和治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务科定期组织专家对疑难门诊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疑难门诊病例纳入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程监控。

五、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医院定期组织疑难门诊病例讨论,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对疑难门诊医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医师具备高超的诊疗技能。

六、患者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尊重患者知情权、自主权,向患者充分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的风险。

第十八条保护患者隐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患者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会诊疑难讨论等制度

会诊疑难讨论等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一、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护士长负责组织指挥。

应指派有一走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

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长。

涉及法律纠纷时,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抢救器械及药品力求完备齐全,要走人保管,走位放置,走量储存,定期检查”随时补充。

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测脉搏血压、摩等。

建立静脉通道、止血、己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 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童制度。

抢救所需涉及有关科室部门,应全力配合,畅通无阻。

五、对危重病人抢救时必须做到检查细致、诊断准确、处置妥善,并要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完整,注明详细时间。

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走后才能移动。

六、日夜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要详细交待。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复核,并及时补记。

七、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请家属签字/病危要签病危通知单。

八、急诊科、临床各科抢救完毕,对危重病人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要做好抢救登记、记录和小结,完整填写抢救登记簿或危重抢救(死亡)报告单中的各项内容,并要做好消毒工作。

转院.转科制度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可转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二病人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经治医师写好病历摘要和申请转院证明,科主任审批签字,征得家属及单位同意, 并由医务科出具介绍信。

但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艾滋病、瘫痪病人不得转入外省市治疗。

三、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

危重症救治规章制度

危重症救治规章制度

危重症救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危重症患者的治疗效果,降低患者的死亡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

危重症患者指病情危重、生命垂危或疾病危重,需要立即治疗和抢救的患者。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重症患者救治团队,包括负责医生、护士、药师等医疗人员。

第四条危重症患者应当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治疗和抢救。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危重症患者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

第六条危重症患者救治应当秉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危重症患者救治档案,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效果等信息。

第九条危重症患者救治应当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工作,保持透明和尊重,协助家属了解患者病情和治疗进展。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危重症患者救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危重症患者救治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危重症患者救治流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危重症患者的快速诊断和治疗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救治。

第十二条危重症患者应当第一时间得到评估,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的紧急性。

第十三条危重症患者应当立即开始必要的治疗和抢救措施,包括气管插管、心肺复苏、输液等。

第十四条危重症患者救治过程中应当及时进行病情观察和监测,对病情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十五条危重症患者救治应当坚持多学科综合治疗,确保患者得到全面和个性化的治疗。

第十六条危重症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进行病情评估和转归判断,确定后续治疗和康复计划。

第十七条危重症患者治疗的全过程应当及时记录和归档,确保患者的治疗信息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八条危重症患者治疗及康复过程中,应当重视心理健康和社会支持,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第三章危重症患者救治要求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疑难门诊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疑难门诊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疑难门诊的各项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诊断和治疗。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疑难门诊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疑难门诊的工作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注重患者权益。

2. 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

3.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诊疗水平。

4. 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组织管理第三条疑难门诊的组织结构疑难门诊设有一位主任,负责疑难门诊的整体工作。

根据专业特点,设有若干专业组,每组有一位组长,负责本组的工作。

第四条疑难门诊的人员配置疑难门诊应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高级职称的医师,以及相应的护士和技术人员。

人员配置应满足工作需要,确保诊疗质量。

第五条疑难门诊的工作流程1. 患者挂号就诊,由分诊护士根据病情分配至相应的专业组。

2. 各专业组负责人根据患者病情,安排相应的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

3. 对于疑难病例,主任负责组织讨论,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协助。

4. 疑难门诊患者就诊结束后,由主任对病例进行总结,并对诊疗过程进行评估。

三、诊疗管理第六条疑难门诊的诊断和治疗1. 疑难门诊医师应全面、细致地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2. 对于疑难病例,应详细记录病史、体征和检查结果,及时组织讨论。

3. 疑难门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充分沟通。

第七条疑难门诊的会诊制度1. 对于难以确诊或难以治疗的病例,疑难门诊可申请院内会诊,必要时可申请院外会诊。

2. 会诊申请应详细描述病例特点,并提供相关检查结果。

3. 会诊结果由疑难门诊医师负责执行,并进行疗效评估。

四、质量管理第八条疑难门诊病例的追踪与反馈1. 疑难门诊应建立病例追踪制度,对就诊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

2. 针对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调整治疗方案。

第九条疑难门诊的质控措施1. 疑难门诊应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活动,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危重症救治各项规章制度

危重症救治各项规章制度

危重症救治各项规章制度一、危重症救治管理机构(一)危重症救治工作由医院设立的危重症医学科负责,设立危重症护理部门协助进行护理工作。

(二)危重症医学科由主任医师领导,设立常设工作小组,负责危重症患者的诊治工作。

(三)危重症护理部门由主管护士领导,设立团队护理小组,负责危重症患者的护理工作。

二、危重症患者的评估与诊断(一)接诊危重症患者时,应立即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等。

(二)对于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制定详细的诊疗方案,明确治疗目标和措施。

(三)严格执行患者诊断和治疗的操作规范,保证患者的治疗过程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危重症患者的监护与护理(一)危重症患者的监护工作应当连续不断地进行,包括生命体征的监测、疾病的进展情况等。

(二)危重症患者的护理应当严格按照医嘱进行,包括生命体征观察、营养支持、并发症的防治等。

(三)对于危重症患者的护理,医院要确保医疗设施和护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都符合要求。

四、危重症患者的急救与治疗(一)对于危重症患者,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急救体系,确保患者在发生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抢救。

(二)对于危重症患者的治疗,应当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患者的痛苦和提高治疗效果。

五、危重症患者的病情跟踪与转归评估(一)对于危重症患者,医院应当建立病情跟踪和转归评估制度,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及时追踪和评估。

(二)对于危重症患者的病情转归,医院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危重症救治工作提供参考。

(三)对于治愈或脱离危险期的患者,医院应当建立复查和康复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康复效果。

综上所述,危重症救治是一项重要的医疗工作,对于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医院应当加强危重症救治工作,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提高危重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门诊医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门诊医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门诊医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医生的专业技能培养,提高医疗质量,推动医疗科研和学术沟通,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门诊医生。

第三条门诊医生疑难病例讨论是指门诊医生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病例,通过集体讨论和沟通,共同寻求诊断和治疗方案的一种方式。

第二章疑难病例讨论程序第四条负责主持疑难病例讨论会的为医院医务部经理或经理布置的代表。

第五条门诊医生在每周一次的固定时间进行疑难病例讨论,时间不超出两个小时。

第六条疑难病例讨论会分为病例介绍、讨论和总结三个环节。

第七条参加讨论会的成员包含门诊医生、院内其他科室医生、实习医生和医院医务部相关人员。

第八条在会前,参会人员应通知主持人并提交需要讨论的病例及相关资料。

第九条在病例介绍环节,参会人员由供应病例的门诊医生先行介绍病例基本情况、症状表现、检查结果和已采取的诊疗措施。

第十条在讨论环节,病例介绍人会依次邀请参会人员进行细节讨论和专业引导,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讨论。

第十一条在总结环节,主持人会对讨论结果进行总结,梳理出诊断和治疗方案,并为下一步的院内会诊供应建议。

第三章疑难病例讨论会细则第十二条参加讨论会的成员应保持专业精神,严守医疗秘密,不得将讨论内容外泄。

第十三条参加讨论会的成员应提前准备,对病例进行认真研读和分析,有备而来。

第十四条在讨论过程中,参加人员应乐观发言,提出本身的看法和建议,避开争辩和攻击性言辞。

第十五条讨论会应重视实际操作,可结合临床病例进行病例分析和诊疗方案讨论。

第十六条参加讨论会的门诊医生在讨论中应提高自身临床水平,并乐于接受他人的建议和引导。

第十七条讨论会的成绩应记录下来,形成会议纪要,包含讨论内容、达成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对下一步工作的引导看法等。

第十八条讨论会结束后,病例介绍人应整理相关病例和讨论结果,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第四章鼓舞机制第十九条门诊医生乐观参加疑难病例讨论会并发挥乐观作用的,将记录在医生职称晋升和考评中,作为评价门诊医生综合业务本领的紧要依据。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一、引言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在医院内建立一种特定的制度和流程,旨在通过团队讨论和专家互动等形式,全面、系统地分析病例,提出诊断方案并制定治疗方案,以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目的和意义1. 提高诊断准确率:通过多学科的集体智慧,各专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共同分析病情,提高对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准确率。

2. 制定科学治疗方案:在讨论过程中,不同专家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和理论知识,结合病例的实际情况,提出治疗方案并保证治疗的科学性。

3. 促进专家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讨论,可以建立起医院内各个学科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4. 培养和培训人才:医院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可以培养和培训医疗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协作能力,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的具体步骤1. 病例申报:医疗团队需要将疑难危重病例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申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已做检查和治疗情况等,以便进行统计和备案。

2. 病例筛选:由专家组成的病例筛选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疑难危重病例进行筛选,选取具有代表性、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病例进行讨论。

3. 讨论形式: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学术会议、病例讨论组、网络讨论等,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最适合的形式。

4. 讨论内容:讨论应包括病例的临床症状、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问题等。

各专家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通过交流和讨论达成共识。

5. 汇报和总结:在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将讨论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并制定相应的医疗方案,将方案反馈给医疗团队,以便进行后续治疗。

四、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1. 问题一:参与人员不积极解决对策:通过宣传教育和奖励机制来提高医务人员的参与积极性,让他们认识到参与讨论对自身和患者的重要意义。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一、探视、陪伴制度(一) 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两人。

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二) 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由医护人员特别安排。

(三) 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在病员床上睡觉。

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饮酒。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 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陪偿。

二、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一) 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 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三)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四) 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严格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五) 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三、ICU收治原则及疾病范围ICU是收治危重病人的地方,凡生命体征不稳定且有抢救希望者,可入ICU。

原则上待血液动力学稳定及呼吸通道建立后转入ICU,以免在转运途中发生危险。

具体疾病:(一)各种严重休克:(二)严重心力衰竭;(三)严重心肌梗塞;(四)严重心律失常;(五)急性肺损伤,ARDS:(六)严重呼吸衰竭:(七)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八)严重肝功能不全;(九)MODS(MOF);(+)DIC;(十一)严重代谢功能障碍;(十二)昏迷;(十三)严重体液失衡;(十四)各种严重中毒;(十五)严重中暑;(十六)严重创伤及多发伤;(十七)挤压综合征;(十八)脂肪栓塞综合征;(十九)严重产科并发征;(二十)心肺脑复苏术后;(二十一)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

床头会诊与病例讨论制度

床头会诊与病例讨论制度

床头会诊与病例讨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供应高质量、个性化、综合化的医疗服务,医院设立床头会诊与病例讨论制度,以促进医务人员间的互动沟通、知识共享与专业成长,并确保医疗质量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床头会诊第二条床头会诊是指医生在病床旁与患者和家属进行医疗沟通与解释的活动,旨在加强医患沟通,提升医疗效果。

第三条床头会诊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医师掌控,并遵从以下规定:(一)床头会诊应遵从医疗伦理,敬重患者、家属的隐私权和自主权;(二)床头会诊应简明扼要、客观真实,不得使用亵渎、羞辱等任何欠妥言辞;(三)床头会诊内容应准确无误地转达患者的病情,说明治疗方案以及预后;(四)床头会诊应有记录,记录应详实准确,以备后续参考;(五)床头会诊期间应倾听患者和家属的看法、需求,进行及时解答和回应。

第三章病例讨论第四条病例讨论是指医务人员针对特定疾病或病例进行的系统性讨论,旨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第五条病例讨论应遵从以下规定:(一)病例讨论应由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组织;(二)病例讨论的频率应视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但至少每周一次;(三)病例讨论应以学术性和专业性为导向,可包含疾病的诊断、治疗原则、手术方案、护理措施等相关内容;(四)病例讨论应充分敬重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五)病例讨论应有记录,并依据需要进行归档,以备后续参考;(六)病例讨论内容应客观真实,遵从医务人员间的敬重与友善,不得存在诋毁、讽刺等言辞。

第四章会诊与讨论的程序第六条会诊与讨论事项的发起(一)会诊发起方应依据病情需要,适时发起会诊与讨论;(二)病情多而杂、疑难的患者优先考虑发起会诊与讨论;(三)发起方应填写会诊与讨论申请表,并尽快提交至相关科室负责人。

第七条会诊与讨论的组织与布置(一)相关科室负责人应依据病情严重程度和专业需求确定会诊与讨论的时间和地方,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二)相关医务人员应定时参加会诊与讨论,并保持会诊与讨论的秩序;(三)相关医务人员应提前了解与会诊或讨论相关的病历信息,并准备好与会所需的素材、资料;(四)会诊与讨论应有组织地进行,确保问题全面、客观地被讨论并解决。

髙危儿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髙危儿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高危儿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科室每月召开髙危儿管理工作会议。

二、每月专人进行髙危儿数量的统计,汇总分析髙危儿在早期发育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

三、对于髙危儿随访过程中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及神经发育平评估仍无法判断存在原因及需要诊断及治疗时,可请神经内科或康复科医生进行会诊,并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商讨治疗方案。

四、参与讨论的治疗组应全面收集患者的相关资料,并提前将有关资料整理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并提出本次讨论的疑点、关键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五、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针对病情做好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六、专人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记录。

七、科主任总结发言,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更进一步的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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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学为主要目的一种方法,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

定期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周1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病人情况,危重病人可随时进行讨论。

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

二、病例选择:入院三天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危重病人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

有完整病理资料者可举行病理讨论会。

三、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治疗组内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治疗组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包括治疗组的其他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多采取临时讨论形式,着重解决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2)全科病例讨论:由治疗组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先由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结合文献,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结合文献作较深入的分析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3)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由经治科室主任或医务科科长主持,并报
分管副院长。

讨论前应作好较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摘要印发到有关医师手中。

(4)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本》中。

病程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总结意见等。

(5)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四、对危重患者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五、对危重患者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六.对于特殊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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