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A.1 土、石方工程 (2)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A.3 砌筑工程 (1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A.6 金属结构工程 (42)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A.11 脚手架工程 (66)A.12 模板工程 (72)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012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 (4)一、定额说明 (4)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6)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0)一、定额说明 (10)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2)A.3砌筑工程 (15)一、定额说明 (15)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6)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0)一、定额说明 (20)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1)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28)一、定额说明 (28)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28)A.6金属结构工程 (30)一、定额说明 (30)二、工程量计算说明 (31)A.7屋面及防水工程 (32)一、定额说明 (32)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33)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6)一、定额说明 (36)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37)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40)一、定额说明 (40)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41)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43)一﹑定额说明 (43)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44)A.11脚手架工程 (46)一、定额说明 (46)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47)A.12模板工程 (50)一、定额说明 (50)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51)A.13垂直运输工程 (55)一、定额说明 (55)二、工程量计算 (57)A.14建筑物超高费 (58)一、定额说明 (58)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58)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60)一、定额说明 (60)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62)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63)一、定额说明 (63)附录一配合比 (64)A.1土石方工程一、定额说明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工程量内。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一、定额说明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4.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沙、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5.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
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6.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沙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2012河北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土、石方工程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
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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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422_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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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pdf 文档全文免费预览范本一:正文:一、背景介绍此文档为河北省2012年土建工程定额的说明及计算规则。
定额是指在进行土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特点,对各种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劳动力、设备等进行细化、定量化的计算和要求的指导文件。
二、定额说明1. 目录1.1 人工定额1.1.1 砌筑人工定额1.1.2 混凝土人工定额1.2 材料定额1.2.1 钢筋材料定额1.2.2 砼材料定额2. 定额计算规则2.1 人工定额计算规则2.1.1 标准工日计算2.1.2 人工费用计算2.2 材料定额计算规则2.2.1 材料用量计算2.2.2 材料费用计算三、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河北省2012年土建工程定额表格- 定额计算示例表格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定额: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特定项目要求对人工、材料等进行细化、定量化计算的文件。
2. 人工定额: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人工项目的工日和人工费用进行计算和规定的定额。
3. 材料定额: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材料项目的用量和费用进行计算和规定的定额。
范本二:正文:一、文档目的此文档旨在提供关于河北省2012年土建工程定额的详细说明及计算规则,以便工程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准确并规范地进行人工和材料的计算。
二、定额说明2.1 人工定额人工定额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施要求和特点,对各种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进行细化、定量化的计算和要求的指导文件。
在人工定额中,包括砌筑人工定额和混凝土人工定额两部分内容。
2.2 材料定额材料定额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材料特点,对各种材料的用量和费用进行细化、定量化的计算和规定的指导文件。
在材料定额中,包括钢筋材料定额和混凝土材料定额两部分内容。
三、定额计算规则3.1 人工定额计算规则人工定额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标准工日计算和人工费用计算两个方面。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解读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012河北土建定额说明
2012河北土建定额说明一、前言2012年,河北省发布了新的土建定额,该定额对于河北省土建工程的价格和工程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本文将对2012年河北土建定额做一详细的说明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定额。
二、基本概念2.1土建定额的定义土建定额是指在土建工程中,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工程量进行测算和统计的一种表格。
该表格涵盖了建筑材料价格、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内容,以规范和统一土建工程的计算和施工标准。
2.2定额的作用土建定额作为土建工程的核心参考文件,具有以下作用:1.为工程量的计算提供统一的依据;2.标明了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便于采购和施工;3.确定了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要求,保证了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三、2012河北土建定额内容解读3.1分类与编制根据工程性质的不同,河北土建定额将土建工程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包括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每种分类下又细分为多个专业工程,以便于具体工程的计算。
3.2定额内容河北土建定额详细而全面地列出了各类工程的工程量、材料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并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规模进行了细致的计算和说明。
定额中还包括了施工工艺要求、安全生产规定以及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
3.3定额计算方法河北土建定额的计算方法基于工程量和施工工艺要求,以及材料和人工费用等指标。
通过将这些指标进行比较和综合运算,得出最终的定额计算结果。
定额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于工程的计划和预算具有重要意义。
3.4定额的更新与调整河北土建定额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变化而进行更新和调整。
定额的更新旨在适应新材料的应用和新工艺的发展,使其更贴近实际工程。
同时,定额的调整也会受到市场价格的波动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以保证工程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四、使用河北土建定额的注意事项在使用河北土建定额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使用最新的定额,避免使用过时的版本;2.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规模,进行合理调整;3.注意材料和人工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正;4.遵守定额中的施工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范本模板】
目录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A.1 土、石方工程 (2)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A.3 砌筑工程 (1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A.6 金属结构工程 (42)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A.11 脚手架工程 (66)A.12 模板工程 (72)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
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2012河北土建定额说明
2012河北土建定额说明土建定额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标准,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量、材料用量、机械设备和人员投入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和指导的一种工程定额标准。
它具有规范工程施工行为、控制质量、防止工程浪费和预算等功能,是进行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2012年河北土建定额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将对其中的几个方面进行介绍:1. 水泥和混凝土材料河北土建定额对水泥和混凝土的使用进行了规定。
水泥使用的种类、强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混凝土的强度、配合比、施工工艺等也有详细的规定。
同时对于混凝土材料的计量、搅拌、浇注等工作也有具体的规定。
2. 钢筋和钢材钢筋是土建工程中常用的材料之一,河北土建定额对钢筋的规格、单位长度的重量、热轧钢筋的起板长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同时对于钢材的使用也做出了详细的要求,包括规定钢材的强度等级、采购要求、安装及焊接工艺等。
3. 砌体工程砌体是土建工程常用的建筑材料,河北土建定额对砌体工程的施工要求进行了规定。
其中包括砌体的粘接剂的种类和用量、砌体的抗压强度等级、砌筑的工艺、质量检验和验收等方面。
4. 木工工程木工是土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工种之一,河北土建定额对木工工程的施工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木材的种类、分类、规格、收购和保存要求,以及木工施工过程中的工艺和质量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5. 灯具和电气设备灯具和电气设备在建筑工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河北土建定额对灯具和电气设备的选型、配线、安装和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灯具和电气设备的品牌、型号、功率、电源电压、安装位置等要求,以及相应的施工工序和验收标准等。
除了上述内容,河北土建定额还涉及到了诸多其他方面,包括建筑工程的排水、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供暖和通风工程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详细规定,能够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的控制。
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更,以满足特定的工程要求和特殊的施工环境。
河北省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工程量内。
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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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
十一、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采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材料价格是依据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4.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二。
十二、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机械规格、种类及台班用量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确定的,并考虑了必要的机械停滞时间等因素。
2.本定额中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确定的,凡未指明具体型号、规格的机械,其台班单价是根据本省当前机械配备情况取定的综合价格。
3.本定额中次要机械综合为其他机械费。
十三、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相应项目内。
十四、本定额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包括在本定额 A.13垂直运输工程相应项目内。
十五、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套用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有关项目。
十六、本定额中的组合钢模板及卡具、大钢模板、脚手架钢管及扣件、底座、支撑钢管及扣件、工具式活动脚手架、爬升装置及架体周转材料式按租赁编制的,其数量是按照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施工工期计算的;其他周转材料的数量为摊销量,已考虑了正常的周转次数和残值回收折价。
租赁的周转材料进出场运费装卸费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摊销的周转材料在同一城市内工地间转移、场外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十七、本定额中预拌混凝土价格为到达施工现场价(包括混凝土出厂价及运输费)。
十八、本定额中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时按自然养护考虑的。
十九、本定额中混凝土、砂浆、垫层(除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用砂是按中砂编制的,如实际施工中采用细沙的,可按附录一“配合比”进行调整。
二十、本定额中混凝土和砂浆等配合比是确定工程造价使用的,如实际施工与规定有出入时,不作调整。
二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本定额中。
二十二、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扣除按以下方法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计算;未单独设水、电表,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 2.00%结算(其中:水费0.10%,电费1.90%);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直接费(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2.30%结算(其中:水费0.30%,电费2.00%)o二十三、本定额是按照合格等级的建筑产品编制的,优质工程等级的建筑产品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合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2.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合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 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合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二十四、本定额中以“ XXX以内”或“ XXX以下”表示者,均包括“ XXX ”本身;“XXX以外”或“ xxx以下” 者,则不包括其本身。
二十五、本定额中材料数量带“()”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已分解材料的配合比除外)。
二十六、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附注。
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A.1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寸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 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土30 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 c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怦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怦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 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怦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怦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工程量内。
允许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 mm,普坚石、特坚石为150 mm。
六、人工土石方1. 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 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 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 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
4.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方体积(扣除桩所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50。
5.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6. 回填灰土适用于地下室墙身外侧的回填、夯实。
七、机械土石方1. 土石方机械按单种不同规格划分。
2. 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时,机械土方按常用机械规格考虑。
3. 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在5姬上,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度在15%^上,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5. 机械挖土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 cm计算,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50。
6. 挖掘机瓦松散土时,套用挖土方一、二类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7. 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乘以系数1.50。
8. 自卸汽车运土,使用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 1.10。
9. 装卸机装淤泥、流砂套用装载机装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50。
10. 机械运淤泥、流砂套用机械运土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