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安全性管理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为了提高产品安全性,让全公司各个不同层次的员工均能以适当的形式了解、掌握产品安全性可能给顾客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清楚和明确产品责任与公司的关系;通过在设计和开发过程、制造过程活动中一最大程度降低产品安全性对员工造成的潜在风险,并尽可能可靠的避免公司产品安全性对客户所造成的缺陷。
2.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与产品安全性(即产品责任)有关的产品均适用之。
3.引用文件
《过程审核管理程序》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定管理程序》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设计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程序(DFMEA)》
《过程失效模式与后果分析程序(PFMEA)》
《服务管理程序》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程序》
《产品搬运、储存、包装与防护管理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实验室管理程序》
《产品审核管理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顾客抱怨处理程序》
4。术语和定义
产品责任:用于描述直接或间接生产者,因其生产的产品造成的与人员伤害、
财产损坏或其他损失赔偿责任的通用术语(即:指由于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之人身、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
5。职责
5.1产品安全性项目的识别和确定:研究所与各分厂的设计开发部门(简称“设计开发部门”)。
5。2产品安全性项目策划和设计:设计开发部门。
5。3产品安全性标识、实施:设计开发部门和生产部门。
5.4与产品安全性有关的法规收集、管理:设计开发不猛和档案馆。
5.5产品安全性的培训、宣导:人力资源。
5.6产品安全性之责任承担:总经理。
5.7产品安全性之责任调查、处理:设计开发部门和各相关部门。
5.8与产品安全性有有关的责任处理记录之保存:档案馆。
6.工作流程和内容
6.1通则
6。1.1产品责任的法律特征:
6.1.1。1产品责任的财产性:
只要公司的产品存在缺陷且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本公司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本公司的赔偿程度不是以公司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大小而言,而是以受害人受到的实际损害确定;再次,本公司的赔偿款项是从公司的合法财产中划拨。本公司既使未从其生产、销售活动中盈利,或者盈利额远不够其应承担的赔偿时,赔偿款均从公司所拥有的其他财产中冲抵。
6.1.1.2产品责任的侵权性:
本公司的产品责任是基于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乳沟缺陷产品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即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的合法权益,则不构成产品责任。
6。1。1.3产品责任的制裁性:
本公司的产品责任是一种法律制裁。首先,无论公司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只要公司的产品存在缺陷且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本公司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本公司的赔偿程度不是以公司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大小而言,而是以受害人收到的实际损害确定;再次.本公司的赔偿款项是从公司的合法财产中划拨。本公司既使未从其生产、销售活动中盈利,或盈利额远不够其应承担的赔偿时,赔偿款均从公司所拥有的其他财产中冲抵。
6.1.2产品责任的性质:
6.1.2。1本公司的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损害有偿责任。是指公司
因产品缺陷侵害了消费者、使用者的人身、财产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A)、本公司的产品责任是基于产品缺陷致害而产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不一定都有直接的合同关系。
B)、本公司的产品责任是以产品是否存在缺陷、缺陷产品是否已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为条件,只要受害人的损害是公司产品缺陷所致,不论公司有无故意,都将依法承担责任。
C)、本公司的产品责任之承担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其赔偿数额是根据损害后果和法律的规定而确定。
D)、本公司的产品责任之产生的主要是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和维护国家对市场秩序的管理。
6.1。2。2本公司的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指本公司的行为主体侵犯了他人的权利或者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A)、本公司的产品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在产品责任的确定中,即使本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只要受害人的实际损坏是由于公司的产品缺陷所造成,且不具法定的抗辩事由的,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告成立。
B)、本公司的产品责任之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受害人的受损事实非公司缺陷所致,公司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本公司的产品责任之侵权赔偿的前提必须是产品存在缺陷。
D)、由于在产品责任案件中,受害人往往是多数,且存在着共同的受害事实,要求解决问题的愿望往往也是一致的。为了简便当事人诉讼和法律审理工作,本公司的产品责任在诉讼方式上,除了可以采用一般的诉讼程序外,还可以采用集团诉讼的方式。
6。1。3产品责任构成的条件:
6.1.3。1构成产品责任的前提条件:
产品存在缺陷是构成本公司产品责任的前提条件。如果本公司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则本公司的产品属于缺陷产品。
A)、产品的设计存在缺陷:
设计上的缺陷是指本公司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或者设计者对产品安全存在疏忽(如:产品的结构不合理、材料选择不当、有关参数计算失误或者安全系数考虑不充分等)。产品设计上存在缺陷是导致产品存在潜在危险的根本因素。
B)、产品制造上存在缺陷:
制造上的缺陷是指本公司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未达到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加工工艺存在问题或者原材料选用不当等,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