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关于控制作业量及考试次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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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作业量及考试次数的规定

为了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教学质量,在深入调查学生作业负担的基础上,制定如下措施:

1、各科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精心组织教学,在教学内容上要严格执行新课标准,不随意增加内容,不盲目拓宽加深。

2、要十分重视组织课堂练习,注意联系的目的性、多样性、针对性,一般情况下,每堂课应留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做练习,通过当堂练习,使学生加深理解,巩固知识,从而减轻学生负担。

3、控制作业总量,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总量,一年级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各科作业总时间不超过1小时。年级组长是各科作业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在各科作业总量超出标准的情况下,年级组长要及时给年级任课教师沟通协调。认真用好《小学生家庭作业记录册》班主任要随时了解班级学生的作业情况,出现作业量超标情况要及时反映给年级组长或分管教导主任。

4、学生自习课时间应由学生自己支配,让学生完成作业,做好预习复习工作。教师不得占用,进行集体辅导或挪作上课。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两次,期中考试由年级主任组织实施,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实施。实行等级计分,不为班级、学生排名次,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6、教务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都要增强既“减负”又“提质”意识,加强指导,宏观调控,不定期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及时向校长室报告。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违反本规定的年级和个人取消其评优、表彰、奖励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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