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零售业务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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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行业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

珠宝行业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

珠宝行业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应设置以下账簿: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进销存明细账、应交税费(增值税)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明细账、收入和费用明细账等等.月末:1.结转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收入借:营业外收入借:投资收益(+)贷:本年利润2.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贷:其他业务成本贷:营业税金及附加贷:销售费用贷:管理费用贷:财务费用贷:营业外支出贷:所得税费用贷:投资收益(-)3.年度结转:盈利: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本年利润金银首饰以旧换新账务处理鉴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例】某金银首饰零售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04年10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60000元,以旧换新业务收入30000元(含税),其中收回旧首饰折价21000元,实收9000元。

应缴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缴增值税=(含税销售收入+以旧换新实际收取的含税销售收入)÷(1+征收率)×征收该例的应缴增值税=(60000+9000)÷(1+3%)×3%=2010(元)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如下:(60000+9000)÷(1+3%)+21000=87 99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69000库存商品——旧金银首饰 2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金银首饰 879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0百货大楼销售珠宝,零售价3510元,若顾客的旧珠宝作价1000元,交差价2510元就可换回全新珠宝。

当月采用此种方式销售珠宝100件,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现金251000。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会计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会计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பைடு நூலகம்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会计科目【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企业,在营 业收入实现时,按应交消费税税额,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 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因 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以收 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应交的消费税,借:“其他业务支 出”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以其他方式代销金 银首饰的,其交纳的消费税等,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 贷:“应交款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赠送、赞助、广告、 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应交纳消费税,借: “营业外支出” 、“营业费用” 、“应付福利费” 、“应付工资”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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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处理

会计实务: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处理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处理一、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基本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

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是纳税人。

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

下列行为视同零售业务:(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

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集体福利、奖励等方面。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二、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1)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的经营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中国人民银行准予其经营金银制品业务的批件及有关证件、资料,向核算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同时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

(2)原有的经营单位,应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重新核定《经营金银制品业务许可证》准予继续经营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核算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

(3)经营单位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时,应如实填写《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三、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方法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由零售环节征收后,需要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企业(主要是商品流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账户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核算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

(一)自购自销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消费税是价内税,含在商品的销售收人中,故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计人销售税金。

商品流通企业销售金银首饰的收人计人“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其应纳的消费税相应计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

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在销售实现时按旧首饰的作价借记“物资采购”账户;按加收的差价和收取的增值税部分,借记“现金”等账户;按旧首饰的作价与加收的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人”账户,按收取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金,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

[最新知识]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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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如果不太了解没有关系,本文我们搜集整理了相关信息,请大家参考。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一、自购自销企业销售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金银首饰、钻石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钻石首饰的销售额计缴消费税。

随同首饰销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及应交消费税,均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一起计算和处理;随同首饰销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其应交消费税(税率同商品)借记其他业务支出。

二、受托代销企业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时,消费税由受托方负担,即受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如果是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代销金银首饰,收取的手续费计入代购代销收入,根据销售价格计算的应交消费税,相应冲减代购代销收入,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代销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不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通常是由双方签订首饰的协议价,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货款,受托方实际销售的货款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已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交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自购自销相同。

销售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

简称分录。

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在登记帐户前,通过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帐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

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帐符号,有关帐户名称、摘要和金额。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

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

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与几个帐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帐户的贷方与几个帐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银行会计》(第十二章)

《银行会计》(第十二章)

二、金银业务的核算要求
1.贯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账务处理原则。金银 业务有其特殊性,为了检查监督金银的合理运用,金 银业务在账务处理上实行单列,与其他业务严格区分 开来。
2.严格账实分管,执行收售收支程序。 3.按照统一的金银价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金银的收购
价格、配售价格、联行调拨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 定。
《 商业银行会计学 》
第十二章 金银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金银业务概述 第二节 金银收购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金银配售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金银调拨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金银业务概述
一、金银业务内容 三、金银业务使用的会计科目
一、金银业务内容
(一)金银收购业务
金银收购业务是单位或个人向人民银行出售金银实物,人民 银行金银部门对金银实物进行验色、称重、计价、送厂熔炼 等验收处理,出纳部门、会计部门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单位或个人出售金银实物价款的业务。
(二)金银配售业务
金银配售业务是指需要使用金银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向 中国人民银行申报使用金银计划,经人民银行总行综合平衡 后,逐级下达配售计划,各级行在计划执行中不得突破。同 时在金银配售业务中坚持“三查”制度,即配售前调查、配 售中审查、配售后检查。
一、金银业务内容
(三)金银调拨业务 金银调拨业务是指各行收购的金银,按原收购价格逐级 上售总行的业务,实物则由分行或省会中心支行代总 行保管。各行配售所需金银,由上级行按联行调拨价 调给。
三、金银业务使用的会计科目
1、“金银”科目 中央银行设置“金银”科目来核算中 央银行金银收购、配售、上售、调拨、买卖金银的价款。 本科目下按业务事项、品种、价格、费用类别等分设账 户。 2、“贵金属”科目 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中央 银行为商业银行设置了“贵金属”科目。科目下设置 “收兑金银”和“金银配售”等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 下,按金银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会计实务: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实务: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方法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由零售环节征收后,需要缴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企业(主要是商品流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账户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核算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

(一)自购自梢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消费税是价内税,含在商品的销售收人中,故金银首饰应纳的消费税计人销售税金。

商品流通企业销售金银首饰的收人计人“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其应纳的消费税相应计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

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在销售实现时按旧首饰的作价借记“物资采购”账户;按加收的差价和收取的增值税部分,借记“现金”等账户;按旧首饰的作价与加收的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人”账户,按收取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金,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

(二)受托代悄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受托代销金银首饰的,以受托方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受托代销有不同的方式,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根据所代销的金银首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手续费计人代购代销收入,根据销售价格计算交纳的消费税,相应冲减代购代销收人,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代销收入”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

不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的,通常由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一个协议价,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销售的货款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自购自销相同。

(三)金银首饰包装物应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根据有关规定,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人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为此,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应分别按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随同金银首饰销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人随同销售的商品一并计人商品销售收人。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自购自销企业销售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金银首饰、钻石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钻石首饰的销售额计缴消费税。

随同首饰销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及应交消费税,均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一起计算和处理;随同首饰销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其应交消费税(税率同商品)借记“其他业务成本”。

[例] 某金银首饰商店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的企业。

8月份实现以下销售业务:(1)销售给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单位金项链一批,销售额为2648000元;(2)销售给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单位金首饰一批,销售额为1845000元;(3)门市零售金银首饰销售额3415800元;(4)销售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其包装物金额为314500元,未合并入金银首饰销售额内,作为其他业务收入;(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换出金银首饰按同类品种销售价计算为1644000元,收回旧金银首饰作价916000元,实收回金额为728000元。

该商品8月份应交消费税、增值税如下:(1)消费税税额。

金银首饰零售应纳消费税税额=(1845000+3415800+728000)÷1.17×5%=255931.62(元)包装物应纳消费税税额=314500÷1.17×5%=13440.17(元)(2)增值税销项税额。

金银首饰销项税额=(2648000+1845000+3415800+728000)÷1.17×17%=1254919.60(元)包装物销项税额=314500÷1.17×17%=45696.58(元)根据以上计算,作会计分录如下:金银首饰销售(批发、零售、以旧换新)时:借:银行存款 8636799.80材料物资(换回旧金银首饰金额) 916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批发) 2263247.80主营业务收入(零售) 6034632.4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54919.60计提金银首饰消费税(不计算附加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5931.62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5931.62随金银首饰销售包装物作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3145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268803.4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696.58计提包装物收入的消费税时:借:其他业务成本 13440.17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3440.17二、受托代销企业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时,消费税由受托方负担,即受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1、适用的税收政策(具体参见《税法Ⅰ》P180以及《税务代理实务》P104)①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额,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②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③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没有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④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⑤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

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律为6%。

⑥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⑦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⑧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2、会计科目的设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后,需要交纳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金银首饰应交纳的消费税。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会计分录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会计分录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会计分录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1)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或“在途物资”)——按旧首饰的作价记账
库存现金——实际收取的含税价格
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17%
(2)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如果金银首饰零售价为300元,旧首饰作价100元,收现金200元。

会计分录为:
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 100
库存现金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94(200+100-29.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200/(1+17%)×17%)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55 (200/(1+1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55。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1. 引言金银首饰作为一种奢侈品和投资品,受到消费者的广泛青睐。

在零售环节,金银首饰需要缴纳消费税。

本文将介绍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帮助企业正确处理相关会计事项。

2. 消费税概述消费税是政府征收的一种间接税,适用于某些特定商品和服务。

消费税的计算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在零售环节由最终消费者支付。

消费税的税率和征收标准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3. 金银首饰的分类金银首饰可以分为原材料、成品和投资品三类。

原材料通常指金银条、金银块等,成品指已经加工成形并具有销售性质的金银首饰,而投资品则是指金银首饰作为一种投资工具而被购买的情况。

4.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的会计处理4.1 原材料和成品的销售对于原材料和成品的销售,企业需要在销售发票上明确标注消费税,并在记录销售收入时将消费税额和销售收入分开记录,以便后续纳税申报。

消费税额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在销售额的基础上加上消费税额得出最终应收金额。

4.2 投资品的销售金银首饰作为投资品出售时,企业需要遵循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投资品的销售可能免征消费税或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企业在销售投资品时应该仔细了解所在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按照要求正确处理会计事项。

4.3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和支付根据所在地的法规和要求,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频率报送消费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应纳税额。

企业应当保留好相关的销售记录、纳税申报表以及支付凭证等,以备将来税务机关的核对和审查。

5.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影响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对企业的经营影响较大。

消费税的加入增加了金银首饰的销售成本,从而可能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

消费税的存在也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消费者在购买金银首饰时考虑价格因素。

6. 结论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处理事项。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金银首饰作为一种高价值的商品,在零售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是一种消费品税,根据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缴纳给税务机关。

对于金银首饰零售商来说,正确处理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非常重要。

以下是关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的介绍。

1. 计提消费税应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销售时需要计提消费税应交。

计提消费税应交的会计科目为“应交消费税”。

计提的金额应按照销售金额乘以消费税率计算得出。

应交消费税借 X销售收入贷 X2. 缴纳消费税按照法定的缴税期限,金银首饰零售商需要将计提的消费税缴纳给税务机关。

缴纳消费税的会计科目为“应交消费税”和“银行存款”。

应交消费税借 X银行存款借 X应交消费税贷 X3. 销售成本处理在计算销售成本时,金银首饰零售商需要将缴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成本中。

这是因为消费税是由销售额计算的,被视为销售成本的一部分。

销售成本的会计科目为“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借 X应交消费税贷 X4. 进项税额抵扣作为纳税人,金银首饰零售商在购买原材料或其他商品时缴纳了进项税。

这些进项税额可以作为抵扣项用于减免应交的消费税。

进项税额抵扣的会计科目为“应交消费税”和“应付进项税”。

应交消费税借 X应付进项税贷 X5. 退税处理对于金银首饰零售商来说,有时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在退税时,应将已缴纳的消费税进行退税处理。

退税的会计科目为“应付消费税”和“银行存款”。

应付消费税借 X银行存款借 X应付消费税贷 X以上所述是关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正确处理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对于金银首饰零售商来说非常重要,既要遵守税务法规,又要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

准确处理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可以确保金银首饰零售商的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会计经验:金银首饰零售业如何核算消费税

会计经验:金银首饰零售业如何核算消费税

金银首饰零售业如何核算消费税
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计提消费税的项目包括:零售、以旧换新、代销、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职工奖励、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

一些金银首饰零售企业在计提消费税时,只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进行核算,这是不正确的。

计提消费税的正确做法是:零售及以旧换新业务,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提;代销业务分为收取手续费代销和其他代销,收取手续费代销通过其他业务支出计提,其他代销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提;馈赠和赞助业务通过营业外支出计提;用于广告业务的,通过营业费用计提;用于职工福利的,通过应付福利费计提;用于职工奖励的,通过应付工资计提;单独计价包装物应缴纳的消费税通过其他业务支出计提。

 例:某金银首饰零售企业,当月直接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100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以旧换新取得收入1000元,对某企业赞助金银首饰500元,过节发给职工金银首饰作福利1000元,用于广告支出用金银首饰2000元,随同金银首饰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取得收入1000元,消费税税率为5%.消费税的相
关账务处理为:
 直接销售金银首饰应计提消费税500元(10000x5%),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00。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本月修正版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本月修正版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概述金银首饰是一种高价值的消费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零售环节销售金银首饰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是一种由消费者支付的税收,适用于特定的消费品。

在零售环节销售金银首饰时,企业需要处理相关的会计事务,以确保正确缴纳消费税并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

会计处理步骤下面将介绍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步骤。

1. 登记销售收入首先,企业需要将金银首饰的销售收入登记到适当的收入科目中。

通常情况下,会计科目中会有一个专门用于记录销售收入的科目,可以选择将销售收入登记到该科目下。

2. 计算消费税金额根据国家相关的消费税法律法规,金银首饰的销售可能需要缴纳消费税。

企业需要根据销售金额计算相应的消费税金额。

消费税率根据国家不同而异,企业应该根据具体的税率规定计算消费税金额。

3. 录入应交消费税根据计算出的消费税金额,企业需要将该金额录入到应交消费税科目中。

应交消费税科目通常是一个负债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应向税务部门缴纳的消费税。

4. 缴纳消费税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应交消费税的款项支付给税务部门。

此时,企业需要将支付的款项记录到银行存款科目中,并对应交消费税科目进行核销。

示例为了更好地理解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以下是一个示例:假设某企业在某一月份零售了总价值10,000元的金银首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率为10%。

根据上述步骤,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1. 登记销售收入借:销售收入 10,000元贷:应收账款 10,000元2. 计算消费税金额销售金额为10,000元,根据消费税率10%,消费税金额为1,000元。

3. 录入应交消费税借:应交消费税 1,000元贷:消费税费用 1,000元4. 缴纳消费税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将1,000元的消费税款项支付给税务部门。

【税会实务】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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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自购自销
企业销售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金银首饰、钻石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金银首饰、钻石首饰的销售额计缴消费税。

随同首饰销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及应交消费税,均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一起计算和处理;随同首饰销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其应交消费税(税率同商品)借记“其他业务支出”。

[例] 某金银首饰商店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的企业。

8月份实现以下销售业务:
(1)销售给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单位金项链一批,销售额为2648000元;
(2)销售给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经营金银首饰单位金首饰一批,销售额为1845000元;
(3)门市零售金银首饰销售额3415800元;
(4)销售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其包装物金额为314500元,未合并入金银首饰销售额内,作为其他业务收入;
(5)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换出金银首饰按同类品种销售价计算为1644000元,收回旧金银首饰作价916000元,实收回金额为728000元。

该商品8月份应交消费税、增值税如下:。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金银首饰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消费税简介⑴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对消费者购买特定商品或享受特定服务时征收的一种税费。

消费税的税率通常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价值设定。

⑵涉及的法律和法规: 消费税的征收、计算和申报等工作遵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二、金银首饰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⑴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涉及的主要应税项目: 金银首饰销售额、消费税。

⑵销售额的计算方法: 销售额等于金银首饰的销售数量乘以销售单价。

⑶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消费税等于销售额乘以消费税率。

⑷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步骤:步骤1、首先,在销售凭证上记录销售额和消费税。

步骤2、将销售额和消费税分别记入销售收入和应交消费税的科目中。

步骤3、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消费税的申报和缴纳。

步骤4、在缴纳消费税时,将应交消费税从应收账款中扣除。

步骤5、在会计期末,调整应交消费税的余额,确保准确反映未缴纳的消费税。

三、注意事项⑴及时了解最新的消费税法规变动,确保会计处理符合法律要求。

⑵正确计算销售额和消费税,避免出现差错或遗漏。

⑶按时申报和缴纳消费税,避免产生滞纳金或其他处罚。

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消费税:消费者购买特定商品或享受特定服务时征收的一种税费。

⒉销售额: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数量乘以销售单价的总额。

⒊消费税率: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价值设定的征收消费税的比例。

⒋应交消费税:根据销售额和消费税率计算得出的需要缴纳的消费税金额。

珠宝首饰会计科目

珠宝首饰会计科目

珠宝首饰会计科目珠宝首饰会计科目是指在企业会计中用于记录和分类珠宝首饰业务的各个账户或科目。

下面是一些与珠宝首饰相关的会计科目的参考内容:1. 短期投资:- 珠宝首饰企业可能会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或债券,这些投资应该记录在短期投资科目中。

2. 银行存款:- 珠宝首饰企业的银行账户余额应该记录在银行存款科目中。

3. 应收账款:- 用于记录销售给客户的珠宝首饰的金额,尚未收到款项的应收账款应该在此科目中记录。

4. 存货:- 珠宝首饰企业的存货科目应该分为不同的分类,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

5. 固定资产:- 用于记录企业购买的用于生产珠宝首饰的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工作台等。

6. 短期借款:- 珠宝首饰企业可能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短期贷款,这些借款应该在短期借款科目中记录。

7. 应付账款:- 记录由于购买珠宝首饰而欠供应商的金额,在付款之前应该在此科目中记录。

8. 资本:- 用于记录企业的投入资金,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金或股东的资本。

9. 营业收入:- 用于记录企业销售珠宝首饰所获得的收入。

10. 营业成本:- 记录销售珠宝首饰所产生的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生产成本和人工成本等。

11. 营业费用:- 记录企业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员工工资、水电费、广告费等。

12. 利润:- 用于记录企业的盈利情况,包括利润分配和留存利润等。

以上仅是一些与珠宝首饰相关的会计科目的参考内容,具体的会计科目设置应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实际运用中,还需要结合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进行科目的设置和调整。

珠宝零售门店会计核算规范

珠宝零售门店会计核算规范

借:其他业务支出-采换价差支出
出库单 退货折价确认单
贷:其他业务收入-采换成本收入 换出旧货出库进销差转销 换出旧货库存成本价(或标签价)金额
借:商品进销差**商品-采购仓 贷:库存商品-**商品-采购仓 (成本价)
门店 门店\仓库\商品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采购新货同时从门店拿出旧料(货)给供
借:商品进销差**商品-采购仓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门店\仓库\商品 门店\客户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门店\仓库\商品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门店\仓库\商品
借:库存商品-**商品-售后仓 贷:应收账款-门店零售客户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门店\客户
购货清单/入库 单
采购新货标签价 采购新货标签价与成本价之差 采购新货的成本价
借:库存商品-**商品-采购仓 (零售价) 贷:商品进销差-**商品-采购仓 贷:内部往来-货款-AL公司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门店\仓库\商品 门店\客户
换出旧货成本与可抵采购货款之差(成本大于可抵货
款额),如果成本小于可抵货款额则本分录为: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门店\仓库\商品 门店\仓库\商品\数量金额 门店\仓库\商品
借:库存商品-**商品-采购仓 (零售价) 贷:商品进销差-**商品-采购仓 贷:内部往来-货款-**门店
借:库存商品-**商品-销售仓 (成本/标签价) 贷:商品进销差**商品-销售仓 贷:库存商品-**商品-采购仓 (成本/标签
流程操作,在会计核算处理都要经过采
购仓进行核算.
门店日常单独回购商品(入售后仓)
售后仓日报表 门店单独回购商品(购进价)入库 入库单(旧料仓) 门店单独回购成本入库结转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大家要记得学习,考试大纲贯穿整个考试复习过程,复习的每一步都不能偏离大纲。

有部分同学根本不看大纲而去盲目的复习,这是万万不可的,及影响初级会计学习效率,又没有学习方向。

大纲作用主要是明确复习方向,让我们又重点的学习。

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商业企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
(1)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2)钻石及钻石饰品;
(3)铂金首饰。

【注意】不包含珠宝玉石、镀金
【提示】
下列业务视同零售业,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①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

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和清洗。

②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大家要记得学习,考生在备考中一定不能忽视考试大纲的作用,一定要立足于考试大纲,也一定要熟悉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这样才能够知道自己初
级会计学习的重点在哪。

在临考前要适当的给自己放松,这样思维也会更开阔,按照以往的学习规律安排复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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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零售业务会计科目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企业,在营业收入实现时,按应交消费税税额,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应交的消费税,借:“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交纳的消费税等,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应交款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赠送、赞助、广告、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应交纳消费税,;借:“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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