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管执法中的摄影取证
如何做好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如何做好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城市管理执法案件中,调查取证工作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是确保案件证据充分、有效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执法的关键一步。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调查技巧和案件报告等方面,探讨如何做好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准备工作在开始调查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调查人员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掌握执法权限和职责。
其次,要熟悉案件背景和涉事方的情况,了解案件的性质、发生地点和时间等基本信息。
此外,要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装备,如相机、录音设备、测量工具等,以便收集证据和记录现场情况。
调查技巧1. 计划调查步骤: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时,需要制定合理的调查步骤和计划。
首先确定调查目的和重点,然后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包括确定调查范围、采用的调查方法和参与人员等。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视频监控、遥感影像等,辅助获取证据。
2. 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在取证过程中,必须确保所获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首先,要了解法律对于证据的要求和规定,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其次,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虚假证据的影响。
为此,调查人员应该采取多样化的证据收集方法,如现场勘验、调查问询、证人证言等,并留下充分的证据记录和记录的取证过程。
3. 灵活运用调查方法:在调查取证工作中,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
对于涉及到人员的案件,可以采用访谈和调查问卷等方法获取证人证据和当事人陈述。
对于场所的检查和勘验,可以用照片、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
另外,可以利用网络调查、鉴定、认证等手段获取更多有利证据。
案件报告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及时提交详细的案件报告是必要的。
案件报告应包括案件基本信息、调查过程、证据收集和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同时,报告中还应该包括对案件性质、违法事实和责任的认定,以及相应的处理建议和处罚依据。
报告要清晰、简明地陈述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做到数据准确、逻辑严密,以便于上级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批和处理。
城管拍照工作方案
城管拍照工作方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市管理工作变得愈发繁重。
城管部门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承担着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市貌、管理交通秩序等重要职责。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拍照是一种常用的手段,可以用于记录违规行为、证明现场情况、监督执法过程等。
本文将就城管拍照工作方案进行探讨,以期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拍照工作的重要性。
拍照作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手段,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1. 证据记录,拍照可以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现场情况进行准确记录,为后续的执法和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
2. 监督执法,拍照可以监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和规范。
3. 宣传教育,通过拍照展示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果和效果,可以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
4. 数据分析,通过对拍照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二、拍照工作的对象和内容。
城管拍照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规行为记录,包括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2. 现场情况记录,包括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现场情况记录。
3. 执法过程监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监督记录,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和规范。
4. 成果展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果和效果进行拍照记录,以宣传教育和数据分析为目的。
三、拍照工作的具体方案。
1. 拍照设备的配备,城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拍照设备,包括数码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以满足不同场景和需求的拍照工作。
2. 拍照标准的制定,城管部门应当制定拍照标准,包括拍摄角度、光线条件、拍摄距离等,以确保拍照记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 拍照工作流程的规范,城管部门应当制定拍照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包括拍照对象的确定、拍照时间的安排、拍照内容的要求等,以确保拍照工作的有序进行。
4. 拍照数据的管理和利用,城管部门应当建立拍照数据的管理和利用机制,包括数据的存储、整理、分析和利用,以提高拍照数据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关于照相取证
摄影取证有讲究摄影取证是执法取证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数码相机应用到摄影取证之后,由于其拍摄的直观性、纪实性以及操作的简易性,一直是执法机关的主要取证方式之一。
然而,如果取证的照片拍摄得不理想,将很难作为有力的证据,所以执法人员在拍摄取证时要有所讲究。
主题突出。
作为取证摄影,其主题就是要反映执法现场的环境和违法事实,比如违法的时间、地点、人物、事实等。
因此在拍摄之前要做到心里有数,在拍摄中要有意识地对一些关键地方进行突出处理,如当事人、店名、企业名称等。
如果主题不清,想交代的没交代清楚,则很容易导致证据无用。
以少胜多。
作为物证,当然要坚持以少胜多的原则,尽量用最少量的证据,说明尽可能多的事实,所以可以适当采用拉大摄距、远景拍摄等方法,如实反映执法现场整体情况,还要尽量做到画面干净、情况明白,让人一目了然。
动作迅速。
取证照片不是一般的摄影,要讲究速度和真实性。
因此在执法中,摄影取证人员应第一个下车,尽量赶在当事人反应过来之前把有关情况记录下来,以防止违法事实的突然改变或其他人员挡住镜头。
当然,其他执法人员也要配合,把最佳位置留给摄影人员,不要一堆人拥在一起。
及时补拍。
因为现场检查具有不可逆性,因此拍摄人员要注意随时查看照片,发现有失误要及时补拍。
对于关键的证据,更要重复地、多角度地拍摄,以便事后能优中选优,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拍摄时抖动、对焦不准确、逆光拍摄等因素造成的证据损失。
目前随着数码相机的逐渐普及,药品行政主体在执法活动中使用数码相机进行现场拍照,将所拍摄的数码照片作为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现象亦逐渐增多。
这主要源于数码相机在拍照取证时,具有使用方法简单,成像较快,便于补拍,传递快速等优点所致,但应引起执法人员注意的是,由于数码照片存在易编辑、易修改等特点,对其证据的证明力确认容易产生不利。
正是数码照片所具有的这一"双刃性"特点,导致其作为主要的执法证据运用时应"慎用"。
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城管执法随手拍”是指市民、商户、企事业单位等通过手机等电子设备,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拍摄、记录,并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奖励与处罚等内容,确保工作规范、高效、有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城管执法部门设立“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第五条“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二)负责宣传、培训和指导;(三)审核、处理市民拍摄上报的违法行为;(四)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整改到位;(五)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和保护;(六)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
第六条城管执法部门设立“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和保障工作。
第七条“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接收、审核市民拍摄上报的违法行为;(二)将违法行为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三)跟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四)统计、分析“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数据;(五)处理举报人投诉和建议;(六)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市民、商户、企事业单位等通过手机等电子设备,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拍摄、记录,并将相关证据材料上传至“城管执法随手拍”平台。
第九条上传的证据材料应包括:(一)违法行为现场照片或视频;(二)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三)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或单位;(四)其他有助于查明违法行为的材料。
第十条“城管执法随手拍”工作办公室收到市民拍摄上报的违法行为后,应及时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审核内容包括:(一)违法行为是否真实;(二)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城市管理执法范围;(三)上传的证据材料是否完整、清晰。
有效证据:照片取证、举证的注意事项及方法,建议收藏
有效证据:照片取证、举证的注意事项及方法,建议收藏以下文章来源于稼轩律师,作者JIAXUAN LAWYER照片证据在司法案件中使用率非常之高,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照相器材不断地更新换代和数码技术的频繁升级,无疑给传统的照片取证带来了巨大变化。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新的照相技术在增加了照片取证的方便性、可操作性的同时,对照片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也产生了冲击,同时还对和照片证据有关的法律制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对现行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最新司法解释,照片属于影像资料,可以作为直接采信证据,举证人只要就照片的拍摄时间、地点、所证明的指向进行说明,与照片一并提交就可以了。
那么是否全部照片都可以成为证据?如果不是,哪些照片,什么样标准的照片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相应证明力呢?一、照片证据的诉讼大数据分析本文通过Alpha 案例库,对照片证据的司法适用情况进行了可视化分析。
以“照片证据”为关键词进行全文检索,共计检索到15662 件案件。
(一)整体情况分析从整体情况分析来看,照片证据的使用从2013 年起开始迅速增长,并且逐年递增,在 2020 年达到峰值 2861 件。
随着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数字影像被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当中。
数字影像技术作为记录固定反映证据的技术手段之一,在司法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
在实践工作中科学、合法、规范地采集、保存、检验鉴定照片证据,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自身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案由分布从上面的案由分类情况可以看到,当前最主要的案由是民事案件,有 12049 件,占一半以上,其次是行政,刑事,国家赔偿,最后是执行案件。
可见对于照片证据的使用,还是以民事案件居多,除去民事案件本身数量庞大的因素之外,照片取证的快捷性、方便性、易操作性以及易保留性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人们在取证过程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随着数字影像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相信照片取证这一取证方式在各类案件中都将获得更加普遍的适用。
城管拍照工作总结
城管拍照工作总结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进步和人口的不息增加,城市管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力气,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的重要职责。
城管拍照作为城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城市管理和整治违法行为起到了乐观的推动作用。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所在的城管队深度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拍照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起首,城管拍照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通过拍照记录违法行为,城管队可以准时准确地精通违法行为的状况,为相关部门提供证据,推动违法行为的处理和整治。
拍照工作的开展,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城管拍照工作对于整治违法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
许多违法行为往往发生在没有人监管的地方,通过拍照记录这些违法行为,可以有效地对违法者进行警示和惩戒。
违法者知道一旦被拍照,将面临相应的惩罚和惩罚,从而缩减了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城市的整体安全和秩序。
再次,城管拍照工作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通过拍照记录乱丢垃圾、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城管队可以准时清理和整治这些问题,为市民提供一个整整齐齐、秀丽的生活环境。
同时,通过拍照记录违法建筑、违规停车等问题,城管队可以准时处理,提升市民的出行便利和生活舒适度。
最后,城管拍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起首,城管队要提高拍照工作的技术水平,确保拍摄的照片明晰、准确,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证据。
其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整治违法行为。
同时,还要加强对拍照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准时总结阅历,发现问题,不息完善工作方法和措施。
总之,城管拍照工作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拍照记录违法行为,不仅可以增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还可以起到威慑作用,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
城管队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拍照工作,为城市管理和市民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办案现场拍照取证应注意四项细节
办案现场拍照取证应注意四项细节一是对案发地点具体方位的拍摄。
现场照相是运用照相方法,对案件的发生地点和遗留违法活动情况、物证的场所,按照现场检查的规定和办案的要求,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完整地把现场状况及物证的位置状况、特点等如实地拍照,是执法办案工作中反映与证实违法活动的重要手段。
基层县(市)的城乡结合部是流动人口的集居地,同时也是各类行政案件的高发地,这些地区普遍楼宇密集,在现场检查中往往难以对现场的方位进行准确、全面、完整的拍摄。
对于这些情况,需要采用较短焦距的镜头,以在较近距离把整栋厂房或整堆物品拍摄下来,包括把一些标志性的景物如房屋、周围景观拍摄下来,表现出现场周围环境的状况。
二是对现场概貌和重点物的拍摄。
案件现场概貌照相是对现场的全面、总体状况进行拍摄,要突出反映现场整体、全面的情况。
现场检查是在案件发生后进行的,对现场的认识很可能不完整或不够准确。
现场检查时,在现场确定的中心、重点不可能都和实际情况相符,如果在案件破获后发现当初检查时确定的中心或重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由于时过境迁难以补拍,容易造成被动。
因此,对现场的概貌照相要尽量做到全面。
如果案件破获前后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可以通过概貌照片进行局部裁放来弥补。
在一些侵权、仿造、无照经营案件中,由于现场物品杂乱,拍摄范围较小,拍摄画面关联性较差,景物间相互遮挡,采用相向或多向拍摄也不易全面系统地反映现场状况。
对此,可以采取较高机位进行拍摄,这样既可以减少平视取景时景物间的相互遮挡,同时可以把更多的景物拍摄到画面中。
三是对现场细节的拍摄。
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细小物证,往往用其他方法难以提取,而只能通过拍摄提取。
对于现场机器的拍摄提取,利用微距镜头1∶1拍摄,可以清晰准确地反映这些物证的细节特征。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标准微距镜头在1∶1情况下拍摄存在拍摄距离较短的问题,即物面到焦平面的距离只有20多厘米,会影响配光角度和效果。
同时,背底所反射的杂散光极易形成光晕,影响物证的拍摄提取效果。
执法拍照引发公安民警的案例
执法拍照引发公安民警的案例摘要:1.引言2.执法拍照的概念和作用3.执法拍照案例分析4.执法拍照的法律规定和要求5.结论正文:【引言】在现代社会,执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越来越受到重视。
执法拍照作为一种记录执法过程的方式,已经被广泛应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执法拍照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案例。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由执法拍照引发的公安民警案例,探讨执法拍照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执法拍照的概念和作用】执法拍照,是指在执法过程中,为了记录执法行为和现场情况,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的行为。
执法拍照有以下几个作用:1.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让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2.为行政执法提供证据支持,保证执法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3.有助于解决执法争议,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依据。
【执法拍照案例分析】在某市,一名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涉嫌违法的公民进行了拍照取证。
然而,在拍照过程中,民警并未向当事人告知拍照的目的和用途,也未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当事人认为,民警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将民警告上法庭。
【执法拍照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拍照在以下情况下是合法的:1.拍照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拍照取证是执法过程的必要环节。
2.拍照行为不妨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3.拍照取证的过程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拍照结果应当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结论】总之,执法拍照在现代执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保障执法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为行政执法提供证据支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执法拍照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现场照片,这个证据咋制作
现场照片,这个证据咋制作本文仅为个人观点,供大家讨论或参考。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中,把现场照片作为证据很常见。
一般都是现场拍取,有的是现场打印出来,有的是现场拍取、事后打印出来。
现场照片,和现场拍到并留存在手机、相机等储存介质中的电子照片,不是一回事,二者在证据种类上有差别。
在证据种类上,后者属于电子数据,前者则不一定,前者还可能是书证或物证,或者电子数据。
只要是证据,在制作时就应当遵守证据制作规范;而且,不同的证据种类,有不同的制作要求。
现场照片不是独立的证据种类,因此,怎么制作这份证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目的,是确保这份证据与案件建立起关联性,并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
笔者理解,拍照取证需要注意三个环节:一是拍。
拍哪儿、拍什么。
这个环节主要涉及到证据的关联性。
二是拍完之后的存储。
在这个环节要注意不要改变原始格式或内容。
拍完之后,存储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实践中,很多案卷中实际上没有把存储信息作为证据随卷保存。
三是将拍的内容打印成照片。
这个环节主要涉及到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第一,拍照取证,一定要带着调查目的去拍。
拍照取证的目的,未引起执法人员足够的注意。
比如,不少案卷中的照片,很模糊,看不清其内容,当然就无法判断这份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当然无法证明案件事实。
最高院在(2017)最高法行申6196号裁定书中讲,“从现场照片及本案相关事实来看,被拆除建筑内并不存在当事人主张的物品,因此,原审对其提出的赔偿请求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调查目的,不是执法人员的“主观目的”,而是证明“存在处罚构成要件的事实”的目的。
以辽宁省某市当事人驾船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网目尺寸小于规定标准的网具捕捞为例,要去看《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第二十八条,从而确定要拍什么。
这个案件的现场照片,是否能起到证据作用,取决于根据照片内容能不能判断或帮助判断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实施主体是哪个。
•渔具是不是属于禁用渔具。
•网具是不是符合规定的尺寸标准。
城管执法电子监控证据合法性
城管执法电子监控证据合法性规范电子监控,提升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接受媒体集体采访。
针对此前发生的交通违法“天量罚单”事件,法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法将着力解决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执法不规范问题,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质量要求、设置、使用和程序等做出了全面规定,行政机关应及时清理超出权限做出的非现场执法规定,完善监控设备设置的合法性。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多以及交通的发达,机动车违法呈多发态势。
电子监控的广泛使用确实极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覆盖面,解决了警察路面现场执法资源紧张的问题。
但应该正视的是,在个别地方,电子监控存在设置不合理、设备不标准、监控被滥用等问题。
此番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有望解决这些问题,进而让依靠电子监控的行政执法更合理、透明和公正。
一般来说,做出行政处罚需要相应的证据来确认违法事实,这些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结合多种证据材料,可以最大限度还原违法事实。
但多数情况下,交通领域的非现场执法行为及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靠的证据往往仅是电子监控。
譬如,人们闯红灯或者超速、逆行后,有关部门往往依据电子监控抓拍到的照片即可作出扣分、罚款、吊销驾照等处罚,不需要询问当事人、证人。
而且,除非违法行为人能够提出譬如车辆系套牌等证据,否则很难逃过处罚。
这种执法模式极大地提高了效率,也压缩了权力寻租和逃避处罚的空间。
但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电子监控设备也有出错和发生故障的可能,其本身的质量、性能等也可能不符合相关标准,进而影响其精准地收集、固定证据和违法事实。
同时,不排除个别地方或部门进行逐利执法、过度执法,不合理地设置电子监控设备,“暗中”抓拍违法行为,损害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此作了回应。
根据新法,行政机关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也就是说,利用电子监控收集违法事实,首先应确保设备合格,符合技术标准,并应设置在合理地点且标志明显。
拍照取证方案
拍照取证方案1. 拍照角度很关键啊!比如你想拍一个漂亮的建筑,你得找到那个最能展现它独特美的角度呀。
咱就说从低角度往上拍,是不是瞬间让建筑显得高大威猛啦?例子:拍高楼的时候可别傻乎乎地站直了拍,蹲下试试,哇,效果截然不同!2. 光线运用得好那可太绝了!早晨和傍晚的柔和光线能给照片增添不少氛围感呢。
就好比给照片穿上了一件迷人的外衣。
例子:想拍人像,赶在夕阳的时候,那温暖的光洒在脸上,哇塞,不美都不行!3. 注意背景别杂乱呀!要是背景乱七八糟的,主角都不突出了。
这就像一幅画被弄脏了一样。
例子:拍花朵的时候,后面要是有个垃圾袋,那可太煞风景了,赶紧换个干净的背景。
4. 特写镜头能带来惊喜哦!把一个小细节放大,哇,突然就变得好有故事感。
好比用放大镜看世界。
例子:拍一只猫咪的眼睛,那里面仿佛藏着整个宇宙呢!5. 构图也很重要哇!三分法构图能让照片看起来更舒服呢。
就像把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一样。
例子:把主要景物放在画面三分之一的位置,咦,立马就好看多了。
6. 拍动态的瞬间得多练练手啊!抓住那一刻的精彩,多刺激呀。
这就像抓住了一闪而过的流星。
例子:拍小孩子奔跑的样子,哎呀,那瞬间真的太难得了!7. 不同的场景要用不同的模式呀!室内和室外差别可大了呢。
就像是换了不一样的舞台呀。
例子:室内光线暗,就得调调模式,不然拍出来黑乎乎的哟。
8. 试试黑白照片也不错呢!能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呀。
感觉像回到了过去的年代。
例子:有些场景拍成黑白的,哇,那种年代感就出来了。
9. 拍照的时候要有耐心呀!等待那个最美的瞬间出现。
这就像等待一朵花开一样。
例子:等一只鸟飞起来的那一刻再按快门,那画面肯定超棒!总的来说,拍照取证方案就是要多尝试、多留意细节,这样才能拍出好照片呀!。
行政处罚案件中现场拍照应注意事项(转)
行政处罚案件中现场拍照应注意事项(转)案例:2008年某县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无证运输案件,货主张某用水果箱做伪装,把烟混装在拉水果的车里,运输假冒卷烟。
为了固定证据,执法人员在进行照相取证。
照相共两组,一组是汽车及车厢里装载的水果箱进行拍照,从外观看是水果箱。
另一组是在将卷烟运回烟草专卖局后,把取出的几十条卷烟平摊在桌子上进行拍照。
后来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发生诉讼,执法人员将两组照片当庭举证,当事人拒不承认。
法院经合议认为,照片没有注明取证的时间、地点、制作过程,也没有制作人的签名,并且从两组照片上看不能推断张某水果箱里装的是卷烟,也不能证明卷烟系张某所有,视听资料本身与案件缺乏关联性,故该证据不予采信。
本案中,要想定性张某是通过伪装无证运输假冒卷烟,就必须证明下列事实:第一,车是张某开的车;第二,车上装的是水果箱;第三,水果箱里藏有卷烟;第四,卷烟是假冒卷烟;第五,假冒卷烟的所有人系张某。
根据待证事实,调查应主要分为三步:对车、水果箱、卷烟的现场检查勘验,对张某的询问,对卷烟的抽样检测。
这里面有四个重要的关联因素,即张某、车、水果箱、卷烟。
照相取证的目的就是通过对这几个因素的固定和连接,来印证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其它证据,从而证明第一、第二和第三个事实。
但遗憾的是,照相取证没有将这个事实完整反映出来,其它证据又都存在一定瑕疵,难以互相印证,形不成一个证据锁链,导致整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现场照相是运用摄影技术,真实记录、固定现场状况及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种技术方法。
作为行政执法中一种很重要的证据,由于其直观性,对再现现场情形,印证其它证据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场照相应力求客观、真实、全面,能充分证明待证事实。
完整的现场照相应当包括现场方位照相、现场全貌照相、现场中心照相、现场细目照相。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条件和方式的限制,经常遗漏了重要环节,使证明力大打折扣。
一、现场方位照相。
现场方位照相应记录、固定现场位置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要把现场及周围有显著特点的道路、建筑物等同时表现出来,比如要反映出查获非法运输车辆的地点处于周围大的范围内什么位置、周围环境中有些什么显著的标志等。
拍摄摊位留取证据
拍摄摊位留取证据随着城市发展,城市街头摊位一直都是一种重要的行业,有些摊位在特定地点停留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
但是,有时,因为一些原因,拆除摊位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争议问题,比如拆除街头摊位时可能会涉及到个人的权利和利益问题,从而引发居民的不满和反对。
为了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任何纷争,拍摄摊位以留取证据似乎是一个必要的行动。
首先,拍摄摊位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有效的证据,以支持街头摊位的使用者做出有效的申请并提出正当的索赔。
此外,拍摄摊位还可以帮助政府在拆除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公平的情况。
有效的监管可以确保拆除街头摊位时不会出现任何违背居民权利的情况,保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利。
其次,拍摄摊位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帮助街头摊位用户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到最大限度。
拍摄摊位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它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保护居民的权利。
拍摄摊位的影像资料可以用作证据,用以对街头摊位用户提出的权利做出正确的判断。
此外,拍摄摊位也可以用于记录街头摊位的发展历史。
所拍摄的照片可以有效地记录街头摊位的建设时间、设计结构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等,为发展历史研究提供有效的资料。
最后,拍摄摊位也可以用于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鼓励政府部门做出正确的决定,保护街头摊位的合法权益,并by尊重街头摊位使用者的权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利。
综上所述,拍摄摊位以留取证据可能是一项必要的行动,它可以为街头摊位用户提供有效的证据,保护他们的权利;也可以帮助政府加强对街头摊位的监管,避免出现一些不公正的情况;还可以作为一种记录历史的方式,有助于研究街头摊位的发展历史以及当前的社会状况;此外,它还可以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保护街头摊位的合法权利,帮助街头摊位的使用者保护自己的权利。
因此,拍摄摊位以留取证据似乎是必要的,也是值得推荐的。
办案拍照、摄像取证规则
办案拍照、摄像取证规则说明:在办案实践中,拍照、摄像常被视为现场检查或调查取证的一种辅助手段,并且因其证明效果直观、操作简便而逐渐受到执法人员的青睐。
为更好地发挥数码相机取证作用,进一步提升拍照、摄像的证明效力,特拟定拍照、摄像取证的操作规则。
一、现场检查时,拍照、摄像取证工作要尽量公开进行,并在检查笔录中予以记录,以形成证据链。
二、拍照、摄像的内容应清晰、准确、完整、连贯,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以充分体现视听资料证据的直接证明力。
三、不宜公开拍摄取证的,可以偷拍、偷录,但必须在营业场所实施,且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拍摄与案件违法嫌疑无关的内容。
四、偷拍、偷录即将结束时,执法人员根据情况可以向当事人说明;不便当场公开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应以适当方式体现,再由当事人辨认后签名确认,对摄像内容的确认可在询问笔录中体现。
五、拍照、摄像取证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并要按视听资料证据的制作要求,及时予以打印、冲洗或刻录成光盘(必要时可备份),与案卷其他材料同期保存。
六、拍照、摄像取证应当尽量包含以下内容:1.违法地的门牌号、店名、招牌甚至参照物等能锁定违法地址的内容;2.要有执法人员着制服实施检查、调查的图象、镜头;3.要有当事人或其经营人员以及在场人的图象、镜头;4.要有经营场所宏观环境和整体布局的图象、镜头;5.要有被查的嫌疑物品的近照或特写镜头;6.对于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重要资料等不方便提取的材料,也可一并拍摄取证;7.根据案情,执法人员认为其它需要拍照、摄像的内容。
七、拍照、摄像取证可按下列要求实行,力求完整、连贯1.对上述第六条所列的七项内容,不要孤立拍摄,能在一(几)张照片或一(几)个镜头内体现出来的,尽量集中体现;2.对宏观场景,可采取分段交叉拍摄的方法,拍好的照片可粘在一起,突现整体效果;3.可以从不同角度,采取远近结合的拍摄方法对主要证据进行重复固定;4.现场检查时,要注意拍摄当事人不配合的镜头和其正在从事违法活动的图片、镜头;5.拍摄人员要尽量快速占领有利位置,抢拍重要镜头,防止错过最佳取证时机。
执法证件拍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执法证件是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重要凭证,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执法证件拍照成为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执法证件拍照行为,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执法证件拍照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执法证件拍照的法律依据、拍照内容、拍照要求、拍照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执法证件拍照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依法制作执法证件,并按照规定进行拍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应当依法制作执法证件,并按照规定进行拍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制作执法证件,并按照规定进行拍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对执法证件拍照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执法证件拍照的内容、要求、程序等。
三、执法证件拍照的内容1.执法证件的照片执法证件照片应当清晰、完整地反映执法证件的外观特征,包括证件名称、编号、有效期、持证人照片等信息。
2.执法人员的照片执法人员的照片应当清晰、完整地反映执法人员的面部特征,以便于识别。
3.执法现场的照片执法现场的照片应当反映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执法对象的违法事实等情况。
四、执法证件拍照的要求1.照片清晰度执法证件照片、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现场照片均需保证清晰度,不得模糊不清。
2.照片角度执法证件照片、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现场照片应从正面拍摄,避免拍摄角度造成误识。
3.照片数量执法证件照片、执法人员照片和执法现场照片的数量应满足执法需要,不得过多或过少。
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案件调查与取证
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案件调查与取证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案件调查与取证是城市管理执法局重要的职能之一。
有效的案件调查与取证过程是确保执法工作公正、透明的关键,也是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与形象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案件调查1. 了解案件背景与性质在开始案件调查之前,城市管理执法局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
这包括案件的背景、性质、重要人员等等。
通过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确保案件调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示范目击证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案件调查中需要寻找目击证人,并对其进行示范。
示范目击证人是为了规范其证言,使其在法庭上能够提供准确的证词,并与其他证人的证词相符。
3. 进行现场勘查对于需要立即处理的案件,城市管理执法局需要进行现场勘查,以收集直接证据。
现场勘查应该详细、全面,并将勘查结果作为后续取证工作的参考。
二、取证过程1. 制定取证计划为了确保取证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城市管理执法局应该在案件调查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取证计划。
取证计划应包括取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确保整个取证过程的有序进行。
2. 收集书证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案件调查中应当充分收集书证。
这包括相关文件、合同、通知书等。
书证作为重要的证据,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3. 询问询证城市管理执法局还需要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以获取更多的证言和证据。
询问应有针对性、全面性,确保所得证言符合实际情况。
4. 查证在取证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局应当进行全面的查证工作。
这包括查找相关证据、查询相关记录等。
通过查证,确保所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依法保存证据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取证过程中所得证据,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妥善保存。
证据的保存应具备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以备后续使用或调取。
三、案件调查与取证的重要性1. 保障执法工作的公正性案件调查与取证是保障执法工作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通过严谨的调查与取证过程,能够确保案件的事实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免执法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如何做好照片取证与留存
如何做好照片取证与留存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照片证据不可小视,不管是从保护执法者角度,还是明确责任角度,抑或是作为举证的主要证据之一,甚至是作为现场辩论、据理力争的典型依据,都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做好拍照、留存的工作。
违法用地现场照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巡查人员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疑似或既成事实的违法用地行为,所做的第一项工作即为拍照,以对违法用地从违法前状态、违法行为发生、违法用地制止情况、违法用地查处情况、违法用地恢复情况进行全程对比跟踪。
有了照片,可以避免违法用地当事人拒不承认违法用地的情况;有了照片,进行检查考核时,只要将违法用地前后的照片一对比,就知道所做的工作是否到位;有了照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变更调查等图斑情况说明工作更有可信性;有了照片,违法用地的处理依据更加充分;有了照片,也可作为监督土地执法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是否到位的依据。
现场汇报、告知照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巡查人员在发现违法用地后,除了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汇报以外,要告知违法用地所在基层政府以及所在村相关负责人,并请他们签字确认是必不可少的。
一方面请相关负责人做好违法用地查处的配合和协助工作,另一方面也向其表明形成违法用地所应负的责任以及后果。
在汇报或告知时,所做的工作之一即为拍照。
对查处违法用地,基层政府和所在村一般情况下是不抵触的,也愿意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制止和查处工作,此时照片的作用在于证明土地执法人员履行了正常的汇报、告知义务;如果是基层政府或所在村的违法用地行为或对违法用地行为不闻不问,此时相关负责人可能拒绝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照片可以作为另一种形式的签字,作为汇报或告知书生效的要件之一,在进入到法律程序以后,也可以作为相关负责人不履职的证据之一。
通知书、笔录现场照片在形成了违法行为以后,向违法用地当事人发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以及随后发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均需要违法用地当事人进行确认。
浅议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证据要求
浅议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证据要求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发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财产或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1]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担负着市容、市政、规划、绿化、交通、工商等多项执法职责,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形象,关系到全体市民的日常生活,关系到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方方面面。
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个行政处罚“铁案”的核心和关键是收集充足而有力的证据。
一、行政处罚案件中证据的概念和特性 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证据是指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收集的,能够证明行政处罚案件中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通过多个证据的相互映证,能够再现违法事实,并客观地接近案件真相。
和其他性质的案件一样,行政处罚案件证据也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个特征。
客观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要能够反映案件事实的真相。
证据的客观性是证据最重要的属性,缺乏这个属性,该证据便没有存在的意义。
证据的客观性要求证据的内容和证据的形式必须同时具有客观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系。
只有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才能被采用,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的证据,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案件的证据必须进行严格筛选,留下有用的,抛弃无关的,才能提高案件质量。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收集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方法和证据的外在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是证据被采信的前提。
行政机关不能采取法律禁止的方法、手段去获得证据,非法取得的证据即使其内容能够证明客观事实,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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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管执法中的摄影取证
高新区城管大队张士昌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违章相对人对违章行为百般推诿、抵赖的现象,而法律并没有赋予城管执法者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最终法院还是会要求执法者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否则就不能对事件定性。
有句话叫“城管执法,取证先行”,就是要让每一名执法队员记住“先取证后执法”的工作原则,也从侧面反映了取证工作的重要性。
城市管理工作本来就艰难,处罚更难,如果我们在给相对人开具行政处罚单之前,先让他看一下违章现场的影相,“以理服人”,会为我们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大大降低执法的难度。
加之按城管局建立违章商户档案的要求,每份档案需三张照片,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随时注意摄影取证。
取证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现场检查笔录。
摄影取证属于视听资料类,是目前执法取证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数码相机投入到摄影取证之后,由于其拍摄的直观性、照片的纪实性以及操作的简易性,一直作为执法机关的主要取证方式。
只是在具体操作中应不同于拍摄普通的摄影作品,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拍摄主题。
大凡拍照的人都希望所拍摄的照片能让人看得懂,或是风景、或是景物、或是人物、或是事件,综上种种,无疑就是摄录的影像要“告诉”我们些什么,这也就是所说的摄影主题。
在拍摄照片之前你必须明确,所要拍摄的主题是什么,要反映怎么样的图像内容。
也就是你想要通过照片说明什么问题。
作为取证摄影,其主题就是要反映现场的环境和违法事实。
比如违法的时间(可以通过数码相机
记录)、违法的地点、违法的人物、违法的事实情况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题不清,照片整体性不够,过于强调局部细节。
比如拍摄放置在旧货交易行门口的旧家具、钢瓶,(如图一)往往把旧家具、钢瓶拍得特别大,而场地全景却忽视了。
或者分拍许多张照片,但最后容易混淆和遗失。
作为物证当然要以少胜多的原则,用最少数量的证据,说明尽可能多的事实。
况且现在的数码相机已经有足够的分辨率放大局部。
这样同时也能节省磁卡空间。
所以可以采用远景拍摄。
(如图二)通过拉大摄距,将当时的全景进行了恰当的记录,画面中如实的反映了清晰的店名、店面外观和店外堆放的床、沙发、钢瓶,数量清楚、画面干净、情况明白。
图一主题不清图二拍照的全景
二、强调主题的技巧
主体是所要表现的主题的中心,它关系到取证的成败。
取景时应力求突出主体,使画面能够鲜明集中地反映主题内容。
强调主体有三种方法:(1)利用宾体衬托主体,以达到画面鲜明集中的效果。
(2)通过宾主的体积对比突出主体,一般宾体不超过画面的三分之一的空间。
(3)运用明暗效果和色彩对比显示主体,将主体置于亮部和色彩对比大的环境中,进而突出主体。
作为物证,照片的主题就已经确定为:记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所以除了拍摄作为宣传的照片以外,就必须抓住违法事实这个主题,下图中(如图三)当事人完全被执法队员挡住了,执法队员的后背整整占据了画面的二分之一,主体不明确。
所以拍摄时要抓住重点,突出当事人而不是执法队员(如图四),让人一目了然。
图三当事人被遮挡图四突出当事人
在重视物证的同时,也应重视对违章当事人的取证,此时可以拍特写,尤其
在接受文书的时候,不过往往当事人会避开你的镜头,所以速度还是要快,其他执法队员也要配合把最佳位置留给摄影人员,不要一堆人拥在一起。
(如图五、六)图五送达图六送达
当事人是一个很重要、且不可以遗漏的证据,特别是对于文书送达来说。
一般来说对于个人违法,由于有签字和个人联系方式的记录,存在的问题不大。
但当遇到大企业或是承包代理的建筑商,这个问题就凸现出来。
因为没有确切人员的证据,往往助长了其互相推诿的恶性循环,来个死不认账,推脱职责,虽然把握了整体原则,展示了当时的违法情况,但是唯独缺少了送达时的当事人特写,造成接受处理的房产公司以“人员辨认不清”,声称“不是本公司人员”进行抵赖。
造成所送达的文书“被遗失”并使案情复杂化。
如果接受文书的当事人身着职业装就更好了。
三、构图均衡
一幅好的摄影作品,首先要有精心的整体画面设计,其中包括线条、各种形状、前景背景的搭配以及其他元素的安排和均衡。
均衡决定了整个画面的整体结构。
在构图上,首先要做到的是画面的整体上的视觉均衡。
均衡不等于绝对的对称,因为绝对的对称会给人单调、静止、缺乏活力的感觉。
为了打破这种感觉,我们在构图的时候,就需要灵活地运用“黄金分割比例”来构图。
黄金分割的概念是由古希腊数学家欧道克萨首先提出的,最基本的公式,就是把1分割为0.618和0.382,接近3:2的比例。
这个比例经过论证,是长和宽之间的最佳比例。
那么在摄影构图中的黄金分割比例的,我们可以把画面的水平和垂直部分均分成三个部分(如图七),将画面要表现的主体放在等分线的交汇处。
(如图八)同时注意线条在画面中的表现力,如直线、斜线,弧线等通过线条表现不同含义的美感。
不要把主体物窝在画面的一个角落,影响整体画面布局。
图七黄金分割点图例图八利用黄金分割法拍照示例
四、占据有利位置
执法车辆到达违章位置后,拍照取证人员就马上下车,寻找有利位置,随时准备占据。
有利位置可以是旁边的建筑物、高坡、甚至是车厢车顶。
居高临下,能保证拍照全面、清晰,没有人员遮挡、阻扰(如图九)。
如果是拍照违章车辆,不要对着车头,可以利用旁边的大树、建筑物或执法车辆掩护,防止违章车辆突然启动,躲闪不及(如图十)。
图九合适的录像角度(录像截图)图十合适的拍照角度
五、执法人员相互配合
拍照取证人员由于在专心采集证据,很难兼顾到周围的情况变化。
这时候就要安排适当的便装人员保护取证人员,防止不法商户和不明真相的群众抢夺摄影设备,袭击取证人员(如图十一)。
必要时更要安排多名取证人员、取证设备同时摄录,防止取证出现意外,事后还能互相补充(如图十二)。
图十一执法人员着便装配合图十二多人摄录
六、及时查看补照
取证照片不是一般的摄影,十分讲究速度和真实性。
在执法中,照片取证人员必须第一个下车,尽量赶在当事人反应过来之前,把事实记录下来,防止违法事实的改变或者其他人员挡住镜头。
其他执法人员也要配合,把最佳位置留给摄影人员。
最后还应该注意及时查看照片,如发现有失误,应及时补拍,防止证据无效(如图三),比如照片抖动、对焦不准确、逆光拍摄、众多“背影照”等等,应做出及时调整。
目前很多照片看到的都是背影为多,所以拍照要对着人拍(如图十三),不要跟着人拍,否则你拍到的只能是后背和屁股(如图十四)。
图十三正面照图十四背影照
摄影是一门实用技术,技术好坏的关键在于多拍多比较。
七、学习图片处理软件提高取证照片质量
大多数的取证照片已基本达到了违章处罚案件图片证据所需的要求。
但是在夜间查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时,由于取证设备条件有限,取证周边光线比较昏暗,拍摄出的照片不能清楚显示车辆压占人行道的事实,或者车辆的牌照号码分辨不清,不能完全达到行政处罚的取证要求。
这就需要用图片处理软件Acdsee或者Photoshop来处理这些事实不清的照片。
事实证明,经过处理后的照片能够达到行政处罚的取证要求:违章车辆牌照清晰、没有覆盖事实清楚、周边环境一目了然,能够为我们的案件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如图十五)。
图十五补拍照片,能清晰看到车牌号图十六杭州城管配“针孔摄像头”执法
八、尝试使用隐蔽摄录设备。
现在,杭州市西湖区城管执法局为一线城管队员配备了即时摄录仪,包括摄像头和存储器。
存储器放在城管执法队员的口袋里,摄像头就别在胸前,既可以拍照,也可以摄像(如图十六)。
摄录仪把以往调查取证的照片静态式,变为视频动态式,更加确保了违章违法行为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也有效约束和规范了执法队员的日常执法言行,尤其是执法人员在面对当事人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全面记录。
一台隐蔽摄录仪的售价大约1500元。
最后,在筛选照片时,还要注意画面中执法人员的形象、态度和当事人的反应,防止被对方歪曲利用。
如图十七,从执法人员表情、手势到对方的反应都可以看出,我们的执法人员在耐心地说服、教育。
再看图十八,本来反映的是违章当事人无理纠缠,执法人员上前解劝,但是如果当作证据使用,也可能被对方歪曲为执法人员野蛮执法,殴打当事人。
图十七耐心说服图十八执法人员在解劝无理取闹的当事人在摄影取证中,还有许多细节需要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总结、提高。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打造“和谐式,服务型,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新形象,为创建和谐、宜居、文明的新南阳群策群力,以实际行动迎接第七屇农运会在我市召开。
注:原文档配有我们执法时的图片,因占空间太大,百度不让上传,只好让朋友们自己补充照片了。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