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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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表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样表)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样表)
1978
6
20
3
含复印件
3
其母政历材料
1982
3
15
2
4
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
2013
4
13
2

党团材料
1
入团志愿书
1976
5
2
6
原件破损
2
入团申请书
1976
1
3
入党志愿书
1986
8
26
16
4
入党申请书
1984
5
16
9
5
入党转正申请书
1986
7
7
2
6
党员登记表
1990
11
7
8

奖励材料
1
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1991
7
1
2
2
优秀共产党员证书
1993
5
6
1
复印件
3
撤销奖励通知
1996
12
25
1
4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2005
6
4
1
复印件

处分材料
1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决定
2001
5
6
2
2
撤销处分通知
2002
6
15
1
3
免予处分的意见
2004
5
9
1

工资、任免、出国、会议等材料
9-1
工资材料
1
干部调整级别报告表
1985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样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成时间
页数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及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排序及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分类参考正本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第二类自传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第四类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第五类政审材料第六类加入党团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第八类处分材料第九类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第十类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第一类履历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

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等;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但材料排序时,将近期《干部履历表》放在首位,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自传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1、自传、干部自传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3〉党员鉴定(1970年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6〉出国鉴定〈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10〉后备干部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13〉挂职干部鉴定表〈14〉专家情况鉴定表〈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2、考核、考察材料〈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2〉干部考核登记表〈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二)本类材料说明: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 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 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 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 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 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 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一、履历材料: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1类,《学生登记表》放4类);2.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3.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4.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自传材料: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包括:1.自传;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三、鉴定、考核材料: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包括: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四、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的材料(一)学历学位材料: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完整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人事档案目录范本

人事档案目录范本
1 初中学籍表 2 中专学校招生报考登记表 3 中专毕业鉴定 4 中专学籍表 5 脱产大专班报考登记表 6 函授本科本科班登记表
1983 7 2 10
1985 4 24 2
1987 7 20 1
1987 7
2
1989 8
1
1992 3 30 1
第 2 页,共 10 页
姓名:某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第 8 页,共 10 页
姓名:某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成时间 年 月日
页数
备注
12 干部任免审批表
2000 2 27 4 附考察材料
13 干部任免审批表
2005 1 5 2
14 公务员登记表
2006 12 4 2
15 干部任免审批表
2008 7 9 6 附考察材料
16 干部任免审批表
姓名:某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成时间 年 月日
页数
一 履历材料
1 干部履历表
1989 10 4 15
2 干部履历表
1999 5 31 13
备注
二 自传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1 实习鉴定表 2 1994年度考核登记表 3 1995年度考核登记表 4 1996年度考核登记表 5 1997年度考核登记表 6 1998年度考核登记表 7 2000年度考核登记表 8 2001年度考核登记表 9 2002年度考核登记表 10 2003年度考核登记表 11 2004年度考核登记表 12 2005年度考核登记表 13 2006年度考核登记表 14 2007年度考核登记表 15 1999年度考核证明 16 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17 2008年度考核登记表

(完整版)干部档案目录分类细则表(新).docx

(完整版)干部档案目录分类细则表(新).docx

类序一. 履历材料( 主要是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二. 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主要是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 )三.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主要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 )干部档案目录分类细则表~~~~~~~~~~~~~~~~~~~~~~~~~~~~~~~~~~~~~~~~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2014 年 7 月制归档材料内容不归档材料材料排序1. 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履历表》放第人事、保卫部门用的卡片一类,《学生登记表》放第四类);1.2.内容重复的简历表或个人按时间先后2. 带有鉴定的履历表、简历表和登记表;填写不全无使用价值的表格3.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1.自传;2.带有自传的履历表或简历表;按时间先后3.带有自传内容的材料;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1.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点1.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及缺点方面的材料2.干部鉴定会上的发言记录,2.毕业、结业、出国(境)、调动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个别谈话记录,个人写的一般3.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按时间先后4.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表现情况材料3.自行搞的月考绩、季度考5.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绩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4.鉴定材料过多、时间间隔较近、内容雷同四.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 主要是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 )(一)各层次学历学位须收集归档的材料1.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文革”以前毕业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1970- 1976 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选拔学生登记表;1977 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第一类履历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应归档材料: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应归档材料:3-1鉴定 3-2考察 3-3考核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7、党团员鉴定表;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9、后备干部登记表;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应归档材料: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上)(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4。

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地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地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目录模板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目录模板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页数
备注



九(2)
任免材料
九(3)
出国(境)材料
九(4)
各种代表大会登记表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页数
备注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成时间
页数
备注




履历材料

自传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页数
备注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页数
备注




学历及评审专业技术材料
四(1)
学历学位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页数
备注



四(2)
职业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四(3)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四(4)
培训材料

政审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页数
备注




加入党团材料

奖励材料

处分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制成时间
页数
备注




工资、任免、退休、出国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

学习时间不符合学制规定,补发的学历证明无文件依据的,不承认
学历;参加出国(境)学习,没有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不承认学历。
2
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统一归第 四类(所有学生鉴定表实习鉴定表都统一放 4-1 类)。
3 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放第四类(4-2)。
4
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审定盖章或经考察人签名,草稿 不归档。
5 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不归档。
第四类 学历学位
材料
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 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 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 4-1 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 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更改或认定干部的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时间、入党入团时
2
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 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档案审核中形成的“三
龄一历”认定材料。
1
一套完整的政审材料包括批复、结论或甄别复查结论、本人对结论的 意见及检查交待材料、调查报告、主要证明材料等。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 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
2
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 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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