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三包政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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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具三包法律规定(3篇)

买家具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家具作为家庭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活品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家具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三包”制度是家具行业售后服务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详细解读家具“三包”法律规定,以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

一、家具“三包”制度的概述“三包”制度是指销售者对所售商品承担的三种基本保证责任,即包修、包换、包退。

在家具行业中,这一制度主要针对家具产品在售出后的一定时间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修理、更换或退货服务。

二、家具“三包”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1. 包修(1)定义:包修是指销售者对所售家具产品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修理服务。

(2)保修期:家具产品的保修期由生产者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条件确定,一般不少于1年。

具体保修期可参考产品说明书或销售合同。

(3)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变形、褪色等。

非人为损坏、自然磨损、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4)保修流程:消费者在发现家具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应首先联系销售者或生产者。

销售者或生产者应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2. 包换(1)定义:包换是指销售者对所售家具产品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更换服务。

(2)更换条件:家具产品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修复,销售者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进行更换。

(3)更换流程:消费者在发现家具产品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时,应联系销售者。

销售者应在核实情况后,为消费者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家具产品进行更换。

3. 包退(1)定义:包退是指销售者对所售家具产品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服务。

(2)退货条件:家具产品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修复或更换,销售者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进行退货。

(3)退货流程:消费者在发现家具产品存在无法修复或更换的质量问题时,应联系销售者。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家具三包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46号《家具三包规定》。

该规定于1989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家具销售者为消费者提供的三包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规定了适用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具销售的经营者。

第二条规定了家具的三包范围。

经营者出售的家具应实行“三包”服务,即在自营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进行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第三条规定了家具的退换货标准。

家具在自营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还同类型原品,或换购升级产品,或者退回对价。

对于个别情况下已经停产的家具,可以退回原购价。

退换货应保持家具原有的完好状态,如有磨损或损坏应按照事实情况折价。

第四条规定了家具的修理标准。

在自营期内,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免费修理家具,修理后家具应具有正常使用功能,且不影响外观。

对于无法保证质量的家具,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第五条规定了自营期的时间。

家具的自营期为3个月或者6个月,自购买之日起算。

对于质量保证期特殊规定的家具,自营期为特殊规定的期限。

自营期过后,如果家具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的《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第六条规定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经营者应提供家具的三包证明,明确写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对于家具质量问题的处理,经营者应认真回答消费者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七条规定了家具三包服务的方式。

经营者应制定家具服务条款,明确规定退换货、修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保留相关凭证。

家具三包规定的实施,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保修服务,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对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提供质量可靠、服务完善的产品,增强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了家具行业的发展。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第一条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正确标识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谁销售、谁负责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岀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

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

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

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

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 -回复

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 -回复

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回复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是指消费者购买家具产品后,在一定的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可以享受三包服务。

具体包括三包服务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一、保修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规定的保修期限为:1. 家具产品的保修期限:购买家具产品后的七天内,消费者可以无条件退货、换货或者要求维修;2. 家具产品的保修期限至少为一年:家具产品的保修期限一般为一年,购买后的一年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免费维修。

二、三包内容根据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三包内容包括如下三部分:1. 保修: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或者质量问题,商家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2. 换货:在购买家具产品七天内,如果没有使用过程中的人为损坏且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换货;3. 退货:在购买家具产品七天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超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解决,或者商家没有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

三、责任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明确了家具产品的责任分工:1. 商家责任:商家负有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换货或者退货等服务的责任;2. 生产企业责任:生产企业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维修、换货或者退货等费用;3. 消费者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家具产品后应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提出维修、换货或者退货的要求。

四、操作步骤消费者在享受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则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家具产品后,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购买凭证,包括购买合同、发票等,以便日后需要退换货时能提供有效凭证;2. 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在使用家具产品时,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商家联系,描述问题的具体情况,商家将根据产品保修期限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3. 维修或换货:在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将提供免费维修或者换货服务,消费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4. 退货:在购买家具产品七天内,如果产品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两次维修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商家应及时退还商品款项。

家具售后三包规定

家具售后三包规定

家具售后三包规定
家具售后三包规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在家具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提供的售后保障措施。

一般家具企业将售后服务包括三个方面:修理、更换和退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享受免费修理的售后服务。

家具企业应当在消费者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对于无法修理的家具,可以提供免费更换同类型的新产品。

对于需要更换的部件,家具企业应提供相同型号、规格的元件进行更换。

其次,如果经过合理的多次维修后,仍然无法完全解决消费者所反映的质量问题,家具企业应提供退货服务。

消费者享有7
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益。

即自家具签收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内,若发现家具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可以无需提供任何理由,将产品退回给家具企业,并要求退还购买款项。

家具销售商在履行退货义务时应提供退货场所,将购买款项退还给消费者。

退货时,消费者应将家具及其配套物品退回,并确保产品及包装完好,保留退货凭证,否则家具企业有权拒绝退货。

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家具时,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售后服务条款和合同,并保留发票、购物小票等购买凭证,以便日
后维权。

对于故意毁坏、拆卸、更换串通售后服务、偷换公章等消费者所为,家具售后责任免除。

总之,在家具销售过程中,家具售后服务的三包规定对消费者具有重要的意义,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应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售后保障措施,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定制家具三包服务方案

定制家具三包服务方案

定制家具三包服务方案定制家具三包服务方案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消费者对定制家具的满意度,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定制家具三包服务方案。

一、定制家具质量三包范围1. 我们对定制家具的框架、结构和五金配件等主要部件提供三包服务,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 为了确保定制家具的整体质量,我们承诺在销售后20天内,如果发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提供退货、换货或维修等服务。

3. 除非明显违背消费者个性化设计要求,否则我们将不提供退货、换货、维修等服务。

二、定制家具质量三包期限1. 定制家具质量三包期限为一年,自消费者签收之日起计算。

2. 在质量三包期限内,消费者如发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可提供购买凭证和有效证明,享有免费维修、退货或换货的服务。

3. 对于退货和换货,我们将做到:同样材质、同样规格的定制家具,由我们承担所有费用;如无法提供同样材质、同样规格的定制家具,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将提供退款服务。

三、定制家具维修三包原则1. 对于定制家具质量问题的维修,我们将承担维修所需的费用。

2. 定制家具易耗品和日常损耗品的维修和更换,我们将提供有偿维修和更换的服务。

3. 消费者要求维修时,我们承诺在受理投诉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回复,并尽快安排专业技师进行维修。

四、定制家具三包服务的不包括内容1. 定制家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消费者的不当使用或保养不善导致的损坏,不属于质量问题范围。

2. 定制家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跌落、撞击、火灾、水灾、雷击等意外因素导致的损坏,不属于质量问题范围。

3. 由于定制家具的个性化特点,如色差、花纹、大小等与实物不完全符合的情况,不属于质量问题范围。

五、如何享受定制家具三包服务1. 消费者购买定制家具时,应要求商家提供《销售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以便享受三包服务。

2. 消费者在发现定制家具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联系商家进行投诉,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3. 商家接受投诉后,应及时受理并及时解决,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家具三包法律规定(3篇)

家具三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家具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家具产品,包括家具成品、家具配件和家具原材料。

第三条家具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遵守本规定,履行家具三包义务,保证家具产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家具三包是指在家具产品售出后,生产者、销售者对家具产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服务制度。

第五条家具三包期限自家具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生产者、销售者根据家具产品的性质、特点、使用条件和行业惯例确定。

第六条家具三包范围包括家具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但不包括以下情况:(一)因消费者使用不当、自行拆装、改装、维修等原因造成的损坏;(二)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坏;(三)因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变更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第七条家具三包责任由生产者、销售者共同承担,具体责任划分由双方约定。

第二章包修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家具产品实行包修服务,对在包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

第九条包修期限自家具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生产者、销售者根据家具产品的性质、特点、使用条件和行业惯例确定。

第十条家具产品在包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免费维修。

维修期间,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十一条维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一)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材料费;(二)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人工费;(三)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运输费。

第十二条维修期间,生产者、销售者应当确保维修质量,不得降低维修标准。

第十三条因维修质量不合格或者维修不及时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包换第十四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家具产品实行包换服务,对在包换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家具产品。

家具行业的国家家具三包规定全文

家具行业的国家家具三包规定全文

家具行业的国家家具三包规定全文一、目的依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正确标识生产者、经营者出售家具商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地、厂名、型号、等级、标准、价格、基辅料等标识,且要有核价证明。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采用标准、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

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产品标准、实物与样品同等质量的合格家具产品。

三、谁销售、谁负责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卖买。

1.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卖买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三包”凭证及产品说明书面文本。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家具商品。

2. 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逶。

家具产品售出后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3. 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凭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三包”的内容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

“三包”自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家具产品的“三包”规定如下:1. 包修:凡属于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2. 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

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 包退: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售后服务三包管理规定

售后服务三包管理规定

售后服务三包管理规定一、目的:1、为了明确家具产品经销商与厂家承担的产品维修更换、退货(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

2 、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北京三强风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三、规定内容:1、本规定所称家具产品是指北京三强风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板式家具。

2、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厂家追偿。

3、家具产品三包有限期规定一般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霉点和雾光的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4、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发票和三包凭证.5、销售者在接到产品时,必须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验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及有关质量情况。

6、销售者接到产品时,对于易损产品零部件进行拆包验收(所有镜片、所有产品的玻璃门、玻璃搁板)。

卸货验收时发现损坏现象销售者追究运输者承担,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7、销售者接到产品时,自己在卸货运输过程中及后期付货运输中必须小心轻放,避免野蛮作业,不允许倒置、单角着地、摆放无次序等易造成产品损坏的动作或方式,否则责任自负。

8、销售者接到产品验货时,发现包装箱有外观破损、刮伤、边部、角部有摔(损)伤现象,必须拆包检查并追究运输者责任。

并将实况用数码相机拍照传至厂家,否则责任自负。

9、凡是客户投诉的品质问题,公司本着先解决后处理的原则,待问题解决后客户必须提供产品批号、包装员号,并将装箱单传真至公司,便于查实,分清责任者;否则将视为客户责任处理。

10、家具产品自交货之日起在15日内发生以下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者维修:10。

1 产品出现断榫、变形、结构松动。

10.2 板件组装出现的劈裂。

(由销售者用数码相机拍照传至厂家由品质部判定)。

10。

3 颜色明显不一致.10。

4 其他影响外观和质量的严重缺陷.11、经厂家品质部判定不属于生产厂家生产原因造成的品质问题,产生的补件费用由销售者和厂家各承担50%(包括材料费、工时费)。

家具三包及相关规定

家具三包及相关规定

家具三包及相关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正确标识家具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商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地、厂名、型号、等级、标准、价格、基辅料等标识,且要有核价证明。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采用标准、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

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产品标准、实物与样品同等质量的合格家具产品。

【第三条】谁销售、谁负责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卖买。

(一)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卖买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三包"凭证及产品说明书面文本。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家具商品。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逶。

家具产品售出后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中(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乘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三包"内容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

"三包"自开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一)包修:凡属于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第一条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正确标识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谁销售、谁负责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

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

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

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三包规定第一条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正确标识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谁销售、谁负责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

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

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

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

橱柜国家三包标准

橱柜国家三包标准

橱柜国家三包标准近年来,随着我国家庭装修行业的快速发展,橱柜作为厨房中的重要家具,其使用的频率也在逐年增加。

然而,消费者在购买橱柜时,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橱柜国家三包标准”相关的政策法规。

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橱柜三包标准的定义“橱柜国家三包标准”是指国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其主要包括“三包”责任、退换货规定、违约责任等。

1. 三包责任:在正常使用环境下,橱柜应为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即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退货。

2. 退换货规定:若橱柜出现性能故障或有严重缺陷,消费者可以在合理时间内选择退货或换货等投诉要求。

3. 违约责任:对于因销售者达不到产品标准或隐瞒质量信息等原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橱柜三包标准的执行在橱柜的销售过程中,执行三包标准最重要的是销售者和生产厂家。

销售者在售前要充分了解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和家庭环境,在售后要及时回应消费者的投诉与维修请求,确保消费者的满意度。

生产厂家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生产,保证每个产品的质量问题不会出现大的失误。

同时,消费者作为这个事情的最终承受者,也需要在购买过程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选择有信誉和质量保障的橱柜品牌,碰到问题及时投诉和维权。

三、橱柜三包标准的意义1. 保障消费者权益: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销售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不履行三包服务的现象出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催生橱柜行业的健康发展:标准的实行对橱柜生产企业会形成一定的竞争压力,这有助于提高橱柜的产品质量和设计水平,最终促进橱柜行业的健康发展。

3. 推动我国质量监测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国家出台橱柜三包标准,无疑是推动我国家具行业向标准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有利于逐步提高我国家具行业的质量监测和管理水平,使其更加透明、便利。

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

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

《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1.出售的家具产品必须提供那些证、书、卡?答:生产者、销售者出售的家具产品必须提供《合格证》、《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家具产品质量“三包”服务卡》。

2.产品说明书中应有那些内容?答:家具产品说明书应符合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标准和标识应符合DB61/347-2004《家具产品分类及标识标注》标准,“三包”服务卡按本规定执行。

说明书中应用中文正确标识标注家具型号、批次、名称、适用范围、品种规格、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结构特性、主要技术指标、材质名称、使用保养方法、故障分析与排除方法、产品质量“三包”、售后服务等内容。

3.家具产品交易应遵循什么原则?答: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主动为消费者介绍家具使用保养事项和“三包”服务内容。

4.售出的家具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承担那些责任?答:售出的家具产品,经法定质检机构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予退货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和合理的运输费、误工费;因家具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赔偿。

5.“三包”有那些具体规定?答:售出的家具合格产品实行修理、更换、退货“三包”服务。

“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并交货之日起计算。

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如有企业承诺严于本规定的按承诺办理。

(1)修理:售出的家具产品,包修期一年(其中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及木料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包修期内免费维修,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

(2)更换:购货后180天内,同一产品发生可修复的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凭维修记录和有关证明)的予以更换,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品。

国家家具三包规定

国家家具三包规定

国家家具三包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我国家具三包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规定于近期正式颁布并实施,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解读。

首先,国家家具三包规定明确了家具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及售后服务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根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后的一年内享有修、换、退的权益,以保障消费者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此外,规定还规定了家具消费者应当履行的责任,如正确使用、保养家具,配合售后服务进行检修等。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效地提升了消费者对家具产品的信心。

其次,家具制造商和零售商也应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规定,家具制造商在家具售后服务方面要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检修、换件等的服务,同时要对所生产的家具产品质量负责。

零售商则应该负责对消费者提供家具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进行监督,确保消费者购买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要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支持。

这些规定对于促进家具行业的良性竞争、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国家家具三包规定还明确了有关部门在家具质量监管方面的责任。

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家具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对家具产品进行抽查、检测、监督等,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质量标准的产品。

这一规定将有效提升家具行业的质量标准,保证了消费者购买到的家具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最后,国家家具三包规定还规定了针对性的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规定的家具制造商和零售商,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这一措施对于规范家具市场秩序、净化行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国家家具三包规定的实施将在家具消费领域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该规定也将促进家具行业的提质增效,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控制,增强市场竞争力。

相信在规定的实施下,我国的家具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家具三包规定

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家具三包规定《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1.出售的家具产品必须提供那些证、书、卡?答:生产者、销售者出售的家具第一文库网产品必须提供《合格证》、《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家具产品质量“三包”服务卡》。

2.产品说明书中应有那些内容?答:家具产品说明书应符合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标准和标识应符合DB61/347-2004《家具产品分类及标识标注》标准,“三包”服务卡按本规定执行。

说明书中应用中文正确标识标注家具型号、批次、名称、适用范围、品种规格、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结构特性、主要技术指标、材质名称、使用保养方法、故障分析与排除方法、产品质量“三包”、售后服务等内容。

3.家具产品交易应遵循什么原则?答: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交易,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主动为消费者介绍家具使用保养事项和“三包”服务内容。

4.售出的家具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应承担那些责任?答:售出的家具产品,经法定质检机构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予退货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和合理的运输费、误工费;因家具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生产者、销售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赔偿。

5.“三包”有那些具体规定?答:售出的家具合格产品实行修理、更换、退货“三包”服务。

“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并交货之日起计算。

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如有企业承诺严于本规定的按承诺办理。

(1)修理:售出的家具产品,包修期一年(其中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及木料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包修期内免费维修,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

(2)更换:购货后180天内,同一产品发生可修复的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凭维修记录和有关证明)的予以更换,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品。

家具三包规定(20200917034537)

家具三包规定(20200917034537)

家具三包规定第一条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正确标识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谁销售、谁负责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 '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

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 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

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

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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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三包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家具三包规定》。

二、正确标识
本公司所出售的家具商品,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品名称、产地、品牌、型号等标识,并且可以在宫廷壹号天猫电子商城查询家具商品的标准售价,本公司实施全国统一售价。

三、谁销售、谁负责
本公司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本公司在家具商品交易成交后,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识别码等书面文本。

(二)本公司将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事件。

四、“三包”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

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主体框架变形断裂为二年,处理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

“三包”自开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一)包修:凡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可以包换。

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包退:
1、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
2、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
3、产品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五、“三包”服务
在“三包”有效期内,本公司提供“三包”服务。

家具产品“三包”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售后受理、售后答复
以顾客书面或电话方式投诉为准。

本公司收到消费者投诉后,按照“售后受理、售后答复”的原则,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售后处理时间为准进行处理。

七、非“三包”范围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的;
(四)超过“三包”期限的。

八、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属下列情况者,本公司可以收取到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

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50%。

(二)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本公司也同意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收到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九、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问题与本公司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
(四)提请仲裁机构;
(五)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解释权与执行
(一)本规定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规定是本公司家具产品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适用于本公司销售的各类家具产品。

(三)本规定由宫廷壹号国际集团编制,解释权归宫廷壹号国际集团。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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