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以转让等行诈骗技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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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流程怎么走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流程怎么走

一、什么是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二、主要特点
1、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3、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三、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流程
转让流程:
1、专利权的转让,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3、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

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

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4、《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证明文件(《专利转让合同》),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著录项目变更费通过邮局汇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

注意,邮局汇款单附言一栏一定要写明:“专利号,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科技成果转让欺诈案件

科技成果转让欺诈案件

科技成果转让欺诈案件案例名称:科技成果转让欺诈案件案例背景:2010年,某公司(以下称为甲公司)与另一家科技研究机构(以下称为乙机构)在科技成果转让合作方面展开谈判。

甲公司对乙机构开发出的一项创新技术非常感兴趣,并希望通过购买相关专利和技术,将其商业化。

为了达成合作意向,甲公司派出技术人员与乙机构进行多次面谈,并且在沟通过程中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

具体事件:2012年3月,甲公司与乙机构正式签订了一份科技成果转让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机构支付一定金额购买相关专利和技术,并且双方约定在签署协议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交易。

乙机构提供了大量与该创新技术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及一个技术演示样机,用于甲公司验证技术可行性。

然而,在甲公司支付了全部购买金额后,乙机构却始终未能交付购买的专利和技术。

甲公司多次与乙机构联系,催促他们履行合同义务,但乙机构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并未交付。

甲公司在多次追问中发现乙机构所提供的技术演示样机只是虚假的样品,且并非真实存在的产品。

经过调查,甲公司发现乙机构在进行与他们的谈判期间,就已经存在协商同其他公司的类似转让合作,意图欺骗甲公司获取不当利益。

甲公司对乙机构的不诚实行为感到愤怒和受损,决定起诉乙机构,要求其赔偿购买金额及相关损失。

具体细节和时间节点:1. 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甲公司与乙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让合作的谈判和准备过程。

2. 2012年3月:甲公司与乙机构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协议,并支付全部购买金额。

3. 2012年4月:甲公司发现乙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虚假的技术演示样机。

4. 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甲公司多次与乙机构联系催促履行合同义务,但乙机构拖延并未交付购买的专利和技术。

5. 2013年9月:甲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乙机构存在与其他公司的类似转让合作,涉嫌欺诈行为。

6. 2013年10月:甲公司起诉乙机构,要求赔偿购买金额及相关损失。

律师点评:此案是一起涉及科技成果转让合作的欺诈案件,乙机构在与甲公司的谈判期间以虚假的技术演示样品和拖延的方式,欺骗甲公司获取利益。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9号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9号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九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特制定《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现予发布,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1994年7月22日发布的《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姜颖1999年1月6日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生产经营目的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下列各项: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二、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三、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四、为本条一至三项所述行为人印制或者提供专利标记的;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他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与他人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的;七、在广告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的;八、其他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第三条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销售专利权期限届满或者终止前合法制造的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不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冒充专利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两个以上专利管理机关对冒充专利行为都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的专利管理机关负责查处,或者由有关专利管理机关协商联合查处。

实用新型专利定义和保护的范围

实用新型专利定义和保护的范围
外关区企业到本关区备案/w/qq/523164.html
中国物流信息化发展前景/w/qq/523163.html
叉车的基本知识/w/qq/523162.html
什么是物流/w/qq/523161.html
3产品的构造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
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连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w/qq/523144.html
和老外交流最常用1000句口语/w/qq/523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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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询函的肯定答复/w/qq/523178.html
什么是军事物流/w/qq/523177.html
货运单证的基本常识/w/qq/523176.html
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
例如,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或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1. 背景和意义实用新型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它保护的是关于形状、结构或其组合方面的新型技术创造。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是将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对于专利权利人和购买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1.1 专利权利人的利益专利权利人通过将专利转让给他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例如,专利权利人可以将自己不具备生产能力或者市场渠道的专利技术转让给具有相关资源和能力的企业,从而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此外,专利转让还可以降低专利维持费用和管理成本,减轻专利权利人的负担。

1.2 购买方的利益购买方可以通过购买实用新型专利来快速获取一项技术,并在相关市场中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从而获取利润。

购买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节省研发周期和成本,避免重复投入,缩短产品上市时间,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方式2.1 出售方式专利权利人可以选择将专利权利全部或部分出售给他人。

专利转让的价格可以根据专利技术的价值和市场需求进行协商,双方可以达成出售合同。

2.2 许可方式专利权利人可以将专利技术授权给他人使用,以获取一定的许可费用。

在许可合同中,双方一般规定了专利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许可费用等内容。

2.3 合作方式专利权利人可以选择与他人进行合作,共同开发和利用专利技术。

合作方可以共享专利权利和收益,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3.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流程3.1 前期准备专利权利人首先需要对自己的专利进行评估,确定专利技术的价值和市场需求。

同时,还需要整理相关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申请、授权证书等。

3.2 寻找购买方专利权利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寻找购买方,如专业的专利交易平台、专利经纪人、行业展会等。

在寻找购买方的过程中,专利权利人可以参考购买方的专利需求和实力,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

3.3 协商和签订合同双方进行详细的协商,包括专利转让的价格、范围、期限等信息,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约束。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公安局:近期,不法分子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对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进行诈骗的案件不断增多。

有的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有的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项目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有的谎称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骗取出版费。

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挫伤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部门声誉。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决打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维护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的合法权益。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保障专利制度正常运行,促进科技创新,保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要加强组织领导,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方案,并认真做好整体部署,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定期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将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长效协作机制,推动两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日常监管、联合调查等多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或发现线索时,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公安机关对移送和当事人直接提供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受理,积极调查。

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针对当前不法分子经常跨区域作案的特点,加强地区间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统一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专利流氓案例

专利流氓案例

专利流氓案例在当今社会,专利流氓案例屡见不鲜。

专利流氓是指那些以获取专利权为手段,通过威胁、恐吓或诉讼等手段,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个人或组织。

他们通常并不从事实际的生产或创新工作,而是通过滥用专利权来敲诈勒索他人。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典型的专利流氓案例。

某公司A在生产一种新型的智能手机,该手机采用了一种独特的屏幕解锁技术。

这项技术经过公司A团队多年的研发和改进,终于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为该款智能手机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就在该款手机即将上市之际,公司A却收到了一份来自公司B的律师函,声称公司B拥有了与公司A相同的屏幕解锁技术的专利,并要求公司A停止生产和销售该款手机,并支付高额的专利使用费。

公司A对此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技术研发过程非常清楚,绝对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

经过调查,公司A发现,公司B并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技术研发,他们所谓的专利实际上是通过购买或者收购他人的专利,然后滥用专利权来敲诈其他公司。

这种行为不仅对公司A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整个市场秩序和创新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面对这种情况,公司A决定不甘被动,他们积极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司B的专利无效,并赔偿公司A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经过一番激烈的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公司A的诉求,认定公司B的专利为无效专利,公司A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专利流氓的典型特征,滥用专利权、敲诈勒索、恶意诉讼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也阻碍了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

因此,我们需要共同努力,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来打击和遏制专利流氓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在处理类似案例时,企业应当保持警惕,妥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也要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共同应对专利流氓的挑战。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专利流氓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Q诈骗”警KTQ惕“专利KT

Q诈骗”警KTQ惕“专利KT

警惕“专利诈骗”案例:2007年某天,获得专利授权后的刘某收到一封来信,来信自称某中介,询问刘某是否愿意转让专利权。

刘某复函同意后,该中介来信要求刘某寄去890元《专利转让协议书》翻译费,然后又要求再寄1200元的《立项评估报告》翻译费和3200元的《公平审核合同》费。

刘某产生怀疑后进行举报,知识产权局收到举报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该中介实际上并不存在,这其实是一起利用专利进行诈骗的案件。

专家支招:有一些专利权人,特别是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经常收到一些评奖或者转让的信函。

这些信函是否可信?如何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呢?祖晓光说,现在社会上利用专利评奖、专利转让来进行欺骗的例子非常多,不少专利权人,尤其是个体的专利权人,往往都认为自己的技术很好,当收到被评上大奖的通知时,常常有人上当。

祖提醒,不管什么类型的专利奖项,专利权人一旦碰上不要急于相信,如果是非政府名义组织的不要参与;如果是以政府名义组织的,专利权人应向当地的知识产权部门咨询了解是不是真有其事、是否应该参与,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要求转让专利的,也要了解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进行专利诈骗的往往会以国外企业的名义,而且转让费高得诱人,然后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外文资料和评估报告等为由进行诈骗。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公安部为了查处这种专利诈骗的行为,启动了一个“天网”专项执法行动,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可以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知识产权部门反映,一旦发现诈骗行为就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保护知识产权可申请援助案例:去年,广西知识产权局受理了一件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移送来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为云南省某研究院,被请求人是广西某企业。

由于“被告”在广西境内,按规定,云南某研究院应直接向广西知识产权局请求。

但由于广西和云南签署了执法协作协议,这家研究院可直接向云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查后移送广西知识产权局处理,节省了专利权人来南宁的差旅费用。

专家支招: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分成司法和行政两个渠道,司法是到法院打官司,无论是专利的案件、商标的案件、版权的案件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转让的几种方式

专利转让的几种方式

专利转让的几种方式
摘要:
一、专利转让的方式
1.参加各类技术展会
2.自行转让
3.专利权实施许可
正文:
专利转让的几种方式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专利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如何进行转让成为了许多专利权人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种专利转让的方式。

一、参加各类技术展会
参加各类技术展会是推广专利产品的好方法。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参加各类专利技术新产品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等技术交易活动,来发布和推广自己的技术。

在参加这些活动时,应选择项目、技术、资金都有参与的展会,并选择知名度高的投融资领域的洽谈会。

二、自行转让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媒体等方式进行专利宣传,自行与投资商洽谈。

如果想找到愿意投资专利项目,又愿意承担风险的企业,媒体宣传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是,专利权人在自行转让时,需要核实清楚转让的专利的法律状态,比如专利权人是否有多个,专利的状态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专利是否进行过质押等。

三、专利权实施许可
专利权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许可给他人使用,但专利权仍归专利权人所有。

专利权实施许可有三种: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使用权全部给予一个被许可人,除了该被许可人,其他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能使用;排他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都可以使用该专利,但专利权人不能再将使用权许可给其他人;普通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可以将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许可给一个或多个被许可人。

总之,专利转让的方式有多种,专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转让。

揭穿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以转让等行诈骗技俩

揭穿实用新型专利—一种以转让等行诈骗技俩

揭穿“实用新型创造专利〞—一种以推广合作转让等名义行诈骗钱财之实的技俩人类的文明成就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创作和创造,先民们为了改善现实生活中包括衣、食、住、行等诸方面的不便;提高更便捷舒适的生活质量,经过有心人士的绞尽脑汁以及多方面的试验,才有了今天我们动动手就可以一日千里或者四两拨千金的奇蹟,有些产品甚至成了每天我们生活都离不开的必需品。

今天各种各样的工业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不断的创造更新,不但带给我们更方便更舒适的生活也带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突飞猛进。

因此,鼓励保护创作创造成了各国政府大力推展的政策,智慧财产杈更是国家立法明令保护的一项无形资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开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各种调味料像雨后春笋般纷纷在市场上露脸抢位。

而一般的产品为了容易长期保存及使用方便,故在工艺技术上都以粉状或颗粒状形态存放,例如食用盐、糖、鸡精、味精、复合调味料、香精、食品添加剂、淀粉、面粉等。

基于本钱的考虑,大局部厂商都摒弃采用罐装或瓶装,而采用经济实惠的塑料袋来作为产品包装材料。

塑料袋包装因比罐装或瓶装方便及经济,也因此在市场上占了绝大的比例。

但是塑料袋拆封后在使用及存放方面却有如下几种不便:一、塑料袋包装产品使用时因为拆封口不规那么、凌乱、大小不一,在倾倒调味料等使用时不能适当的控制所需量,经常不是少加了量无法到达合理的调味效果,就是加多了量或者甚至倾倒得到处造成浪费,使调味等工作造成很多不便及欠缺使用量的准确性。

二、塑料袋包装产品拆封后储存期间,需要另用夹子把拆封口夹住。

否那么容易引来苍蝇、蟑螂、蚂蚁等昆虫类沾爬污染,造成不当的食品卫生,不慎而食用会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安康。

三、塑料袋包装产品拆封后因密封性不佳,产品接触空气易受潮因此而变味、变质或产生结硬块现象,人为地不当储存使保质期大大的降低,甚至不当食用过期变质物而危害人体安康。

四、塑料袋包装产品拆封后,开口附近容易沾附产品,既不卫生又影响观感。

为了克制现有塑料包装袋的缺陷,在调味行业工作了几年的我,有鑑于此遂萌生如何来改善上述诸缺失的念头。

实用新型专利挖掘的四个技巧

实用新型专利挖掘的四个技巧

实用新型专利挖掘的四个技巧一、背景介绍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创新。

挖掘实用新型专利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保护企业的技术创新,增加竞争优势。

本文将介绍四个实用新型专利挖掘的技巧。

二、技巧一:深入理解技术领域要挖掘实用新型专利,首先需要深入理解所处的技术领域。

这包括了解当前技术的发展状况、相关专利的情况以及技术的局限性。

通过研究相关文献和专利数据库,可以了解到该领域的前沿技术和潜在创新点。

三、技巧二: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竞争对手的专利是一个宝贵的信息源。

通过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可以了解其技术布局、创新方向以及技术优势。

同时,可以发现对手的技术瓶颈,以便在创新中寻找突破口。

利用专利数据库进行关键词搜索和专利族搜索,可以查找和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信息,获取有价值的技术洞察。

四、技巧三:关注实际需求和市场趋势实用新型专利的挖掘不能脱离实际需求和市场趋势。

通过了解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可以找到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点。

此外,还可以通过分析行业报告、市场调研以及用户反馈等,捕捉技术发展的蛛丝马迹。

有针对性地挖掘实用新型专利,将更有利于市场的应用和商业化。

五、技巧四:利用专利数据库和挖掘工具挖掘实用新型专利离不开专利数据库和挖掘工具的支持。

专利数据库可以提供丰富的专利信息资源,方便进行专利检索和分析。

挖掘工具可以帮助筛选和整理大量的专利信息,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在使用数据库和工具时,需要熟悉相关的搜索技巧和策略,以获取更准确和全面的数据。

六、总结实用新型专利挖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充分理解技术领域,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关注实际需求和市场趋势,并利用专利数据库和挖掘工具来支持。

以上介绍的四个技巧是实用新型专利挖掘的重要方法,希望能对各位读者在挖掘实用新型专利时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

注:本文仅提供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题目进行调整,确保文章逻辑性和准确性。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产品或方法等实施、销售、许诺销售等侵犯行为。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下面将介绍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

一、专利权范围确定在判断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专利权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由权利要求书确定。

权利要求书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一部分,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依赖权利要求。

依据权利要求书中明确描述的技术特征,确定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范围。

二、侵权行为判断在确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之后,需要对被控侵权行为进行判断。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 技术特征是否相同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与专利权范围相同,首先需要比较专利权的技术特征与被控行为的技术特征是否相同。

如果被控行为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那么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相反,如果被控行为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不同,那么不能认定为侵权行为。

2. 技术特征是否等效如果被控行为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不同,仍然需要继续判断是否存在技术等效性。

所谓技术等效性是指被控行为虽然不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完全相同,但在技术上具有同样的功能效果。

如果能够证明被控行为与专利权的技术具有技术等效性,那么也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3. 实施方式是否相同判断被控行为是否实施了专利权所要求的技术方案,还需要考虑实施方式是否相同。

如果被控行为与专利权的实施方式相同或类似,那么可以有利于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

4. 对市场的影响最后一个判断因素是被控行为对市场的影响。

如果被控行为对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产品或方法等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导致专利权人的权益受损,那么也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专利权范围的确定、被控侵权行为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的比较、技术特征的等效性判断、实施方式的比较以及对市场的影响等因素。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转让给别人(专利转让流程及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转让给别人(专利转让流程及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转让给别人(专利转让流程及费用)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时间相比较申请要短,但实际上也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操作完成的。

实用新型专利自从提交之日起,大概15天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变更合格。

但是想要拿到全部的转让合格材料,需要大概1-3个月的时间。

不过一般情况下2个月内都会合格了,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他特殊情况出现。

1、寻找我们想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我们想要一下得到一个专利,首先就要先去查询下,目前有没有那种专利,这是需要我们花时间去找的;2、与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方沟通找到了想要的实用新型专利,就需要跟专利转让方沟通,了解专利相关信息(专利有效期、专利是否转让过一些权力等等),以及转让方能转让哪些权利(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3、准备专利转让材料专利转让证明文件的要求,证明文件需要专利权人提出专利转让或者是馈赠与人,提交双方所有订立的合同证明材料,单位形式的需要加盖公章而个人的话则只需签下名字就可以了。

所以,必须提前准备好专利转让相关材料文件。

4、提交专利转让相关的文件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5、缴纳相关转让费用温馨提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证明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合同》),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著录项目变更费通过邮局汇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

注意,邮局汇款单写明:“实用新型专利号,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并不是找到了可以转让的实用新型专利之后,转让双方沟通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完事了,而是要签订转让合同,去专利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等所有手续走完,各方面都比较顺利的话,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时间大概要1个月左右。

如果办理加急,时间上还会更短一些。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是一项具有专业性的操作,需要办理人对专利转让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材料以及具体要求了如指掌。

若是由零经验的转让专利双方操作,可能会因为自己的不熟悉或者不知道,各方面的准备不齐全、不规范,而耽误转让的时间。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破解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破解

实用新型专利怎么破解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现有产品或方法进行改进或创新,具有实用性和创新性,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专利。

通过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创新者可以获得在法律上对其创新产权的保护,从而保护创新成果并获得经济利益。

然而,对于其他企业或个人来说,实用新型专利也可能成为一道困扰。

一旦他们想要开发类似的产品或者使用类似的方法,就必须面对专利保护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破解实用新型专利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接下来,本文将探讨一些破解实用新型专利的常见方法。

1. 重新定义技术问题实用新型专利通常是基于现有技术的改进。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重新定义技术问题或者重新审视专利中所述的技术问题,就有可能找到新的解决方案或者避开现有专利的限制。

重新定义技术问题可能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并从不同角度思考。

2. 寻找技术漏洞实用新型专利并不是完美的,很可能存在一些技术漏洞。

通过仔细研究专利文件,我们可以寻找这些漏洞并找到利用它们的方法。

例如,有时专利中的某些技术要求可能与现实中的工程实践存在差异,我们可以通过调整或者适当变化这些要求来实现类似的功能。

3. 进行新的技术创新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创新,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进行自己的技术创新来避免侵犯他人的实用新型专利。

通过深入研究现有技术,我们可以寻找到新的解决方案或者改进,从而开发出与现有实用新型专利不同但同样有效的技术。

4. 进行无效宣告诉讼一些实用新型专利可能并不具备有效性,可以通过无效宣告诉讼来解决。

无效宣告诉讼是指提起诉讼要求废止专利权,理由是专利权主张的技术解决方案不具备合法有效性。

通过无效宣告诉讼,我们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该专利无效,从而解除对我们开发类似技术的限制。

5. 寻找合作机会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与拥有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或个人达成合作协议来避免侵权。

通过与专利持有者进行合作,我们可以获得使用专利技术的许可,从而合法地开发和销售相应产品或者使用相应方法。

专利转让与揭秘专利诈骗

专利转让与揭秘专利诈骗

专利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①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②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③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④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⑤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⑥价款及支付方式。

⑦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⑧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

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更详细请登录本单位新浪博客:名案观止或咨询本单位工作人员)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根据《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办理专利权的转交手续,或受让方不履行合同,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转让逾期两个月不办理专利权移交手续,或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价款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

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

专利技术转让方式有什么类型?专利技术转让途径有哪几种_专注鱼

专利技术转让方式有什么类型?专利技术转让途径有哪几种_专注鱼

专利技术转让方式有什么类型?专利技术转让途径有
哪几种
专利技术转让方式按转让技术的权利化程度和性质,可分成四种基本类型:
1、专利权转让。

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人作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方式。

2、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方式。

3、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者授权人作为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技术转让方式。

4、非专利技术转让。

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转让是指让与方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技术转让方式。

专利技术转让如何寻找优质的买家?一般有三种途径:
(1)参会。

参与各类专利技术新产品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等技术交易活动的信息,尽量选择项目、技术、资金都有参与的展会,并在各类技术交易活动中发布和推广技术。

(2)自行转让。

专利权人通过媒体等方式进行专利宣传,自行与投资商洽谈。

另外,通过朋友介绍自行与投资商面谈也是专利自行转让最有效的方法,成果率非常高。

(3)委托专利交易平台(可选专注鱼网)。

首先选择国家正规、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这点可以到专利局网站上查验。

在专利转让中,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的话,转让登记手续由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转让人)只需要提供转让合同。

专利变现的技术转让案例解析

专利变现的技术转让案例解析

专利变现的技术转让案例解析技术转让是指将某项具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技术以某种方式转让给他人,实现技术与经济的有机结合,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专利技术的变现,既能够让技术发明人获得应有的回报,也能够推动技术的快速应用和市场推广。

下面通过多个具体案例,对技术转让的成功案例进行解析与探讨。

案例一:某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案例某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项颇具市场竞争力的新型绿色材料技术,但由于资金和渠道有限,无法快速将技术商业化。

于是,该企业选择了技术转让的方式,寻找具备资金和渠道优势的大型企业合作。

经过多方洽谈,该企业成功找到了一家国际知名企业,双方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

该合同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将专利权和技术知识产权无偿授权给国际知名企业,作为回报,国际知名企业将支付一定的技术转让费用,并与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广和发展相关产品。

通过该合作,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将自己的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利益,同时也获得了市场渠道的扩大和品牌影响力的增强。

案例二:某研究院技术转让案例某研究院在材料领域有着丰富的研究实力和技术积累,投入大量精力开发了一种具有革新性的新型合金材料。

然而,由于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研究而非商业化运作,无法将该技术快速转化为市场竞争力。

为了实现技术的变现,该研究院与一家行业龙头企业进行了技术转让谈判。

经过多轮沟通和商议,双方达成了技术转让的协议。

根据协议,研究院将技术和专利权无偿转让给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将支付给研究院一定的技术转让费用,并在合作期内享有排他性使用该技术的权利。

双方还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相关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

通过技术转让,研究院获得了技术成果的经济回报,同时也推动了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案例三:某科技初创企业技术转让案例某科技初创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有着独特的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

然而,由于企业自身资金匮乏和市场渠道不畅,无法迅速推广和商业化技术。

在寻求发展机会的背景下,该企业选择了技术转让的方式。

专利诈骗第一案

专利诈骗第一案

专利诈骗第一案
梁是中
【期刊名称】《现代农村》
【年(卷),期】2000(000)002
【总页数】2页(P21-22)
【作者】梁是中
【作者单位】不详;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42
【相关文献】
1.试析软件产品作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适格性——兼评国内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第一案 [J], 李安
2.拨云见日挫败专利诈骗阴谋——对一桩专利转让诈骗案始末的分析 [J], 陈同星
3.无孔不入的专利转让诈骗——对新一桩专利转让诈骗案始末的分析 [J], 陈同星
4.通过"客车侵权第一案"了解r"专利无效制度"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作用 [J], 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法务部
5.专利标准化危机及其应对之策r——以中国标准专利第一案为例 [J],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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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案例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案例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案例案例一:智能电动自行车的折叠结构这是一项关于智能电动自行车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涉及到一种折叠结构,使得电动自行车在不使用时可以方便地折叠起来,便于携带和储存。

该折叠结构采用了一种简单而有效的设计,使得整个折叠过程非常快捷和方便。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价值很高,对于电动自行车制造商来说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案例二:智能家居系统的远程控制装置这是一项关于智能家居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涉及到一种远程控制装置,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实现对智能家居系统的远程控制。

该远程控制装置具有简单易用的界面和功能,可以实现对智能家居设备的各种操作,如开关灯、控制温度等。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可为智能家居系统制造商带来巨大的商机。

案例三:无线充电器的自动对准功能这是一项关于无线充电器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涉及到一种自动对准功能,可以实现无线充电器和充电设备的自动对准。

这种自动对准功能可以大大提高无线充电的效率和便利性,用户只需将充电设备放在无线充电器上,无需进行复杂的对准操作。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对于无线充电器制造商来说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

案例四:智能手表的健康监测功能这是一项关于智能手表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涉及到一种健康监测功能,可以实时监测用户的心率、血压、步数等健康数据,并将数据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展示和分析。

这种健康监测功能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健。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对于智能手表制造商来说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案例五:智能门锁的指纹识别技术这是一项关于智能门锁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涉及到一种指纹识别技术,可以实现对用户指纹的快速识别和验证。

这种指纹识别技术可以大大提高智能门锁的安全性和便利性,用户只需将手指放在智能门锁上,即可实现开锁操作。

该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对于智能门锁制造商来说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

案例六:智能眼镜的虚拟现实技术这是一项关于智能眼镜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涉及到一种虚拟现实技术,可以在智能眼镜上实现沉浸式的虚拟现实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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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实用新型发明专利”—一种以推广合作转让等名义行诈骗钱财之实的技俩人类的文明成就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创作和发明,先民们为了改善现实生活中包括衣、食、住、行等诸方面的不便;提高更便捷舒适的生活质量,经过有心人士的绞尽脑汁以及多方面的试验,才有了今天我们动动手就可以一日千里或者四两拨千金的奇蹟,有些产品甚至成了每天我们生活都离不开的必需品。

今天各种各样的工业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不断的发明更新,不但带给我们更方便更舒适的生活也带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突飞猛进。

因此,鼓励保护创作发明成了各国政府大力推展的政策,智慧财产杈更是国家立法明令保护的一项无形资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各种调味料像雨后春笋般纷纷在市场上露脸抢位。

而一般的产品为了容易长期保存及使用方便,故在工艺技术上都以粉状或颗粒状形态存放,例如食用盐、糖、鸡精、味精、复合调味料、香精、食品添加剂、淀粉、面粉等。

基于成本的考虑,大部分厂商都摒弃采用罐装或瓶装,而采用经济实惠的塑料袋来作为产品包装材料。

塑料袋包装因比罐装或瓶装方便及经济,也因此在市场上占了绝大的比例。

但是塑料袋拆封后在使用及存放方面却有如下几种不便:一、塑料袋包装产品使用时因为拆封口不规则、凌乱、大小不一,在倾倒调味料等使用时不能适当的控制所需量,经常不是少加了量无法达到合理的调味效果,就是加多了量或者甚至倾倒得到处造成浪费,使调味等工作造成很多不便及欠缺使用量的准确性。

二、塑料袋包装产品拆封后储存期间,需要另用夹子把拆封口夹住。

否则容易引来苍蝇、蟑螂、蚂蚁等昆虫类沾爬污染,造成不当的食品卫生,不慎而食用会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三、塑料袋包装产品拆封后因密封性不佳,产品接触空气易受潮因此而变味、变质或产生结硬块现象,人为地不当储存使保质期大大的降低,甚至不当食用过期变质物而危害人体健康。

四、塑料袋包装产品拆封后,开口附近容易沾附产品,既不卫生又影响观感。

为了克服现有塑料包装袋的缺陷,在调味行业工作了几年的我,有鑑于此遂萌生如何来改善上述诸缺失的念头。

经过一年多的研发反复试验终于发明了一种塑料包装袋用并嘴器。

发明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塑料包装袋用瓶嘴器,方便塑料包装袋内产品的倾倒并有效的实现塑料包装袋的密闭。

本实用新型将瓶嘴器固定于塑料包装袋上,使得瓶嘴器与塑料袋成为一体,有效地实现了对塑料口袋的封闭,而且方便产品的倾倒。

并且无论市面上塑料口袋的尺寸为何种规格,只要具备一个瓶嘴器就可以反复使用,有效的解决了目前塑料包装袋存储粉状或颗粒状物品所遇到的问题。

为了保护辛苦创作的发明成果免受仿冒侵杈之累,当然也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和程序委托代理人申请专利保护。

经过一年多的等待,此发明结果终于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核取得了专利号200520044120.8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此项信息于2006年9月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报上公告后,接连几个星期左右的时间里,前前后后我共接到了上百封的来函,这些来函基本上都是专为你的专利提供推广、合作、转化、融资、转让等“服务”的。

归纳起来来函的公司性质有如下几类:专利技术合作促进会、专利技术交易服务中心、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专利项目投资公司、专利招商引资对接公司、发明技术科学博览会、技术研究院、技术信息公司、科技公司、科技报社、投资顾问公司、知识产权报社、国际商务公司、信息咨询、信息报社……等等。

来函内容意旨不外乎先恭维你一番,认为你的发明新颖、实用性强,商业前景广阔……等等,因此,被该公司看中、看好,并特别为此批准立项。

紧接著又老王卖瓜式的吹嘘公司实力如何强大、经验如何丰富、信誉如何保证、服务如何到位……等等,最重要的一项是表明对你的专利项目已有商家计划投资、合作、转让或融资……等等,并请你尽速与他们连系。

看了这些来信心里确实乐了好一阵子,想到辛苦的成果终于有人认同、中意,梦想中的财富即将要于焉实现,因此毫不犹疑的一一去电或回复……结果,所有的答复几乎千篇一律:1、要你签一份委托书或协议、或立项登记表、备案表、或合作确认单、或专利项目申报表……等等。

2、要你先缴交立项费、展示费、对接转化费、无形资产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费……等等。

3、电话紧迫盯人,要你抓紧时间在几日内完成上两项工作,否则机遇稍纵即逝……等等。

另外还有一种以代表国家,因为你的专利在这次评审话动中荣获“国家专利技术发明奖评审委员会”颁发的“国家专利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要你尽快将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汇给此活动的赞助协办单位,该单位收到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荻奖证书用挂号信寄到你手中。

遇到上述这种事情,如果你经验不足被财富冲昏了头、定力不够,被对方牵著鼻子走;聽信其言把钱汇了过去,接下来的结果,可能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或者是敷衍你一阵子以后即音信全无,在这世界上消失了!以上批露的这些实情,稍为静下心来仔细思量,分明都是圈套、陷井,挂羊头卖狗肉,设计予谋好的技俩。

藉合法公司打著推广、合作、转让、融资……等等正当名义帮你的发明专利找买家,其实都是看准了发明人投下了不少时间、金钱急于想回本的心态,用以诈骗你的钱财为目的的。

这些公司说穿了都是一些皮包公司,这些人都是这个行业界的蟑螂…… 更有甚者,这些人经过与发明人一番智慧较量,在骗不到手后就更换一招,来个引狼入室、引鳖入甕、太公钓鱼……等等。

情况也可能是我以下的亲身经历:上述这些公司等自知无法让发明人上钩后,纷纷不见了踪影,当初来函说已有商家看中,急于想转让你的专利,怎么现在就连仲介费也不赚了呢(因为洽谈中我立场表明的很清楚,所有洽妥事项要求我先掏腰包的都免谈。

该给任何费用,只要能仲介成功概由转让费中扣除。

)?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

某日,接到一封来自湖南益阳的信,内附一张署名新亚实业总公司邀请函,用A4的纸这样打印:益阳市新亚实业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集轻工生产、特种养殖、酒店服务的综合性实体企业,在九十年代有过辉煌的历史。

后因管理不善和严重水灾使部分产业严重受创。

为了振兴公司,重现昔日辉煌,公司决定调整内部产业结构,引进开发一个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具有高附加值的工业项目,通过国家专利机关的推荐和市场调研,我公司有意转让您的一种塑料包装袋用瓶嘴器专利技术作为本公司新开发工业项目,如您有意转让,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洽谈具体事宜。

底下是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公司名,还敲上一个红头公章。

与此同段时日,在某网站正巧也看到一则“我要投资”的信息这样写着:本人有资金30万想投资,欢迎提供好的专利项目,来函/电洽询。

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对眼前难得的两项机会积极展开了联系,很快就各与对方取得联系,并经几番讨价还价双方谈妥了转证价码,但是,对方一开始都表明他只是代表公司与我接洽,洽商好的事项仍要提给公司董事会开会议定后才能确定。

有一点持别要保密的就是回扣问题只能你知我知,报给公司并经核定的转让价码是含回扣的(回扣他要求五万),要我留意不要露了馅,接着就要立即签约、公证,两方人都要我立即趕赴益阳、西安。

网路上联系的那家还传真一分表明诚信的公函,署名陕西省轻工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内容也是用A4的纸这样打印:×××先生您好:关于我单位购买“一种塑料包装袋用瓶嘴器”专利技术一事,经本单位研究决定基本合作方案有以下几点,其它手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正规统一合同版本签定:一、“一种塑料包装袋用瓶嘴器”专利技术以全国专利权方式实施许可购买。

二、该专利技术转让费人民币贰拾万之整(¥20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分二次支付,双方合同正式签字后一周内,被许可方应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许可转让费全款的80%,计人民币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在试制出合格样品后三个月内支付余额20%,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四、技术资料的交付: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所支付转让费80%后一周内,许可方应以面交方式交付被许可方全部技术资料。

交付地点:专利权人所在地。

五、技求指导:被许可方在试制生产样品期间如有技术疑难问题,许可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被许可方做各方面技求指导或技术培训,指导期间许可方所产生费用(差旅费、食宿、补助费)均由被许可方承担。

六、税费:该专利技术转让使用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所包括的个人所得税由专利权人全部承担,其它法定部门(公证、备案、变更……等)所产生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七、合同签订地点:陕西·西安。

底下是日期,并敲一个红头公章。

碰到这么美好的机遇思想确实也斗争了好一阵,因此,另一方面也积极安排行程、机票等,就在要出发的前一天,偶然的脑际闪过一个念头:何不先到网路上查询看看有没有类似的骗案?在网路上搜索“专利诈骗”四字结果就有4320篇相关信息,有揭秘诈骗、当前专利诈骗的动向及特点、谨防专利诈骗、专利杈人防诈骗七大手法、警惕专利诈骗六大陷井……等等。

还有很多有关警方打击专利诈骗成果报导……看的都眼花缭乱,无奇不有。

而我目前碰到的情况不就是这些骗术的翻版甚至再版吗?看了这些受骗人的遭遇真令人值得同情,想想自己差点也掉入这陷井,幸亏菩萨保佑免遭此无妄之灾!到此忽地想起有一句话到蛮管用的—没知识也要经常看电视。

经此,我现在不但是经常看电视还天天上网路呢!综观这些诈骗技俩,我自己也从中得到一些心得,兹将归纳如下以供参考:一、在时间上诈骗的香饵大都集中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报公告后那段时日,由于专利发明人绝大多数都是处女作,对于相当时日来辛苦的投入急于转让以换得经济利益,而缺乏转让等实务经验,再加上对骗术识别能力不足,理智与警惕心稍有疏忽就容易掉入骗徒经心设计好的圈套。

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握住一个原则,绝不轻易掏腰包。

凡是要你先掏钱才能续下文办妥事的绝大都是骗子的行径,想想,为什么这些钱不能在完成转让交易时由转让费中扣除呢?既然没有那种本事还奢求他能为你办啥好事?二、在与骗徒谈判过程中,对于你所提出的转让价码基本上对方都不会很在意,不像真要付钱的人会与你斤斤计较,拼命的压低你的价码。

这点感觉犹其明显,等到双方价码谈妥后他又来个以退为进,表示他无杈决定所谈的内容,俟单位相关人会议决定,但他可以多方美言力促成就。

接下来就向你表明因他的努力及与主要决定人作好关系才得以完成此“丰功伟业”,当然,一些公关交际费多少都要给他保留,否则夜长梦多万一有啥变挂,那就不能责怪他了。

三、在整个过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方坚持要你至他们(被许可方)的所在地签约,在洽谈程序一步紧扣一步中,给你的感觉都是很正规正矩的一种商业模式,为啥到签约这最关键会坚持非到他方不可呢?最主要的目的是将专利权人骗到他们的所在地,当然,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你可能就要任人摆布、任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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